一種汽車沖壓工廠廢料收集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汽車沖壓工廠廢料收集車,包括一方形框架、一不銹鋼托盤以及一推車手柄,所述方形框架的前端底部固定有兩個定向輪,所述方形框架的后端底部固定有兩個帶剎車的萬向輪,所述方形框架的后端表面設置有一轉動軸,所述推車手柄的兩端固定于轉動軸的兩端;所述不銹鋼托盤固定于方形框架內側,所述不銹鋼托盤內設置有多個的磁鐵。本實用新型將灑落的邊角料吸附集中至不銹鋼托盤底部,提高工作效率。
【專利說明】
一種汽車沖壓工廠廢料收集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生產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汽車沖壓工廠廢料收集車。
【背景技術】
[0002]在汽車鈑金沖壓生產工藝中,生產每片鈑金都會產生不同大小的邊角廢料,大多數(shù)邊角廢料會被輸送帶運輸至廢料車,少部分邊角廢料會飛濺到地面,需定期人員用竹掃把清掃,小廢料會吸附在地面清掃困難,人員工作效率低下,耗費大量的人力,人工成本高,人力資源也造成極大浪費。掉落及飛濺出來的邊角料,需要人員用竹掃把清掃成堆,用鏟子鏟到輸送帶上運輸至廢料車,竹掃把壽命有限,輔料成本增加,邊角料小的清掃困難耗費大量人力。
【發(fā)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汽車沖壓工廠廢料收集車,將灑落的邊角料吸附集中至不銹鋼托盤底部,提高工作效率。
[0004]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汽車沖壓工廠廢料收集車,包括一方形框架、一不銹鋼托盤以及一推車手柄,所述方形框架的前端底部固定有兩個定向輪,所述方形框架的后端底部固定有兩個帶剎車的萬向輪,所述方形框架的后端表面設置有一轉動軸,所述推車手柄的兩端固定于轉動軸的兩端;所述不銹鋼托盤固定于方形框架內側,所述不銹鋼托盤內設置有多個的磁鐵。
[0005]進一步的,所述不銹鋼托盤離地為20?40mm。
[0006]進一步的,所述磁鐵設置于不銹鋼托盤四周。
[0007]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本實用新型設置一方形框架,在方形框架內設置有一不銹鋼托盤,并在不銹鋼托盤內設置有多個的磁鐵,該不銹鋼托盤離地為20?40mm,這樣在收集車推到灑落的邊角料的地方的時候,邊角料會被吸附到不銹鋼托盤的底部,這樣能將灑落的邊角料吸附集中至不銹鋼托盤底部,提高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請參閱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汽車沖壓工廠廢料收集車,包括一方形框架1、一不銹鋼托盤2以及一推車手柄3,所述方形框架I的前端底部固定有兩個定向輪11,所述方形框架I的后端底部固定有兩個帶剎車的萬向輪12,通過兩個定向輪11和兩個帶剎車的萬向輪12使得收集車更加靈活的推動;所述方形框架I的后端表面設置有一轉動軸4,所述推車手柄3的兩端固定于轉動軸4的兩端;所述不銹鋼托盤2固定于方形框架I內側,所述不銹鋼托盤2內設置有多個的磁鐵5。該推車手柄3能通過轉動軸4能前后轉動,在不需要使用收集車的時候,將推車手柄3進行收起,這樣能方便收集車的存放,不會占用空間。通過在不銹鋼托盤2上設置磁鐵5,這樣磁鐵5能吸附邊角料,在要卸載邊角料的時候將磁鐵5移開,邊角料自動掉落。
[0010]其中,本實用新型的所述不銹鋼托盤2離地為20?40mm。這樣能更好地將邊角料吸附到不銹鋼托盤底部。所述磁鐵5設置于不銹鋼托盤2四周。這樣能更好地吸附邊角料。
[0011]總之,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一方形框架,在方形框架內設置有一不銹鋼托盤,并在不銹鋼托盤內設置有多個的磁鐵,該不銹鋼托盤離地為20?40mm,這樣在收集車推到灑落的邊角料的地方的時候,邊角料會被吸附到不銹鋼托盤的底部,這樣能將灑落的邊角料吸附集中至不銹鋼托盤底部,提高工作效率。
[0012]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我們所描述的具體的實施例只是說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的限定,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依照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飾以及變化,都應該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汽車沖壓工廠廢料收集車,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方形框架、一不銹鋼托盤以及一推車手柄,所述方形框架的前端底部固定有兩個定向輪,所述方形框架的后端底部固定有兩個帶剎車的萬向輪,所述方形框架的后端表面設置有一轉動軸,所述推車手柄的兩端固定于轉動軸的兩端;所述不銹鋼托盤固定于方形框架內側,所述不銹鋼托盤內設置有多個的磁鐵。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汽車沖壓工廠廢料收集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不銹鋼托盤離地為20?40mm。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汽車沖壓工廠廢料收集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磁鐵設置于不銹鋼托盤四周。
【文檔編號】B21D43/20GK205613970SQ201620338701
【公開日】2016年10月5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1日
【發(fā)明人】張長干, 許樟群
【申請人】東南(福建)汽車工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