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拋光治具,尤其涉及一種塑膠產品表面拋光治具。
背景技術:
塑膠產品在成型完成后,有的外觀面需要進行拋光處理,但是由于成型的產品結構及形狀的限制,無法直接裝夾在拋光機上進行拋光,通常需要利用拋光治具進行塑膠產品的定位,但是現有的拋光治具,在拋光完成后,取出產品比較費力,需要通過工具將產品從拋光治具中取出,取產品的效率比較低,而且一不小心就會弄壞產品,導致產品報廢。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方便拋光,提高產品取出效率,保證產品良率的塑膠產品表面拋光治具。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塑膠產品表面拋光治具,包括一內部中空四周密封的基座,所述基座上表面上間隔設有若干供塑膠產品放置的定位槽,所述定位槽中設有一向上凸起的定位柱,所述定位柱內部呈中空上端呈敞開狀,所述定位柱與所述基座內部連通,所述定位柱上固定套設有氣囊,所述基座的側壁上連接有進氣管道和出氣管道,所述定位槽的內壁上設有可塑膠產品的卡勾。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定位槽的上端邊緣處貼附有橡膠圈。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定位槽呈長方形,所述卡勾為兩個且對稱分布在所述定位槽長度方向的兩側上端部分中間。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定位槽為六個且呈兩列間隔設置,每列為三個且均勻間隔設置。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基座呈長方體形,所述進氣管道上安裝有進氣泵,所述出氣管道上安裝有出氣泵。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定位柱位于所述定位槽的中間,所述定位柱的高度為所述定位槽深度的三分之一。
借由上述方案,本發(fā)明至少具有以下優(yōu)點:通過定位槽的作用能夠將塑膠產品定位到基座上,通過卡勾的作用能夠將產品卡在定位槽中,保證產品在拋光過程中不會因為振動而從定位槽中振出,拋光結束后,通過進氣管道給基座內部充氣,使得定位槽中的氣囊鼓起,從而將產品頂出定位槽,方便工作人員取出產品,提高產品取出效率,避免弄壞產品,保證產品良率。
上述說明僅是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手段,并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以下以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塑膠產品表面拋光治具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發(fā)明,但不用來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
實施例:一種塑膠產品表面拋光治具,包括一內部中空四周密封的基座1,所述基座上表面上間隔設有若干供塑膠產品放置的定位槽2,所述定位槽中設有一向上凸起的定位柱3,所述定位柱內部呈中空上端呈敞開狀,所述定位柱與所述基座內部連通,所述定位柱上固定套設有氣囊4,所述基座的側壁上連接有進氣管道5和出氣管道6,所述定位槽的內壁上設有可塑膠產品的卡勾7。
所述定位槽的上端邊緣處貼附有橡膠圈8。通過橡膠圈的作用能夠保護產品,防止產品出現劃傷或破損。
所述定位槽呈長方形,所述卡勾為兩個且對稱分布在所述定位槽長度方向的兩側上端部分中間。
所述定位槽為六個且呈兩列間隔設置,每列為三個且均勻間隔設置。
所述基座呈長方體形,所述進氣管道上安裝有進氣泵9,所述出氣管道上安裝有出氣泵10。
所述定位柱位于所述定位槽的中間,所述定位柱的高度為所述定位槽深度的三分之一。
該塑膠產品表面拋光治具的工作方式是:首先將塑膠產品放置到定位槽中并向下按壓產品直至卡勾卡住產品,然后進行拋光,拋光結束后,通過進氣管道給基座內部充氣,使得定位槽中的氣囊鼓起,從而將產品頂出定位槽,方便工作人員取出產品,提高產品取出效率,避免弄壞產品,保證產品良率,產品取出后通過出氣管道將基座內的氣體抽出,使得氣囊收縮到原始狀態(tài)。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型,這些改進和變型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