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材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防爆材料,其組分及各組分的質量百分含量為Ag0.02-0.04%,Mg 0.6-1.0%,Cu 0.4-0.8%,Zn 0.1-0.2%,Si 0.4-0.8%,F(xiàn)e 0.4-0.8%,Mn 0.6-1.0%,Ni 0.1-0.3%,Cr 0.03-0.06%,V 0.1-0.2%,余量為Al。借由上述技術方案,本發(fā)明提出的防爆材料添加一定量的鎳、鉻和釩,并通過與其他金屬元素的合理配比有效提高材料的耐腐蝕性能、屈服強度和抗拉前度,制造成本低廉同時具有更好的耐腐蝕性能、防爆性能,使用更安全、可靠。
【專利說明】
防爆材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屬于金屬材料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配比合理的防爆材料。
【背景技術】
[0002]阻隔防爆材料可以有效地防止液態(tài)易燃易爆物品在儲存、運輸?shù)冗^程中發(fā)生爆炸。阻隔防爆材料主要是由金屬箔通過剪切、拉伸形成網(wǎng)狀結構后填充進容器、儲罐中實現(xiàn)防爆。因此決定防爆儲罐的性能的因素主要有防爆材料的化學性能及填充的效果,填充效果不僅可以依靠填充材料的結構來改善,還可以通過化學方法改變防爆材料的物理性能,提高防爆材料的強度、韌性來實現(xiàn)。目前現(xiàn)有的防爆材料在強度、韌性及耐腐蝕性能方面均有待提尚。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防爆材料的缺陷,而提出一種具有更高的強度、韌性的防爆材料,從而更加適于實用。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依據(jù)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防爆材料,其組分及各組分的質量百分含量為Ag 0.02-0.04%,Mg 0.6-1.0%,Cu0.4-0.8% ,Zn 0.1-0.2%,Si 0.4-0.8% ,Fe 0.4-0.8%,Mn 0.6-1.0%,Ni 0.1-0.3%,Cr
0.03-0.06% ,V 0.1-0.2%,余量為Al。
[0005]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采用以下技術措施來進一步實現(xiàn)。
[0006]前述的防爆材料,其組分及各組分的質量百分含量為Ag0.03-0.04%,Mg 0.7-1.0 % , Cu 0.5-0.8% ,Zn 0.1-0.2% ,Si 0.6-0.8% ,Fe 0.6-0.8% ,Mn 0.7-1.0% ,Ni0.1-0.3% ,Cr 0.03-0.06% ,V 0.1-0.2%,余量為Al。
[0007]借由上述技術方案,本發(fā)明提出的防爆材料添加一定量的鎳、鉻和鉬,并通過其他金屬元素的合理配比有效提高材料的耐腐蝕性能、屈服強度和抗拉前度,制造成本低廉同時具有更好的耐腐蝕性能、防爆性能,使用更安全、可靠。
[0008]上述說明僅是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詳細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0009]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為達成預定發(fā)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較佳實施例,對依據(jù)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防爆材料其【具體實施方式】、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
[0010]實施例1
[0011]本發(fā)明一種防爆材料,其組分及各組分的質量百分含量為Ag0.02% ,Mg 0.6% ,Cu 0.4% ,Zn 0.1%,S i 0.4% ,Fe 0.4%,Mn 0.6% ,Ni 0.1%,Cr 0.03% ,V 0.1%,余量為Al ο
[0012]實施例2
[0013]本發(fā)明一種防爆材料,其組分及各組分的質量百分含量為Ag0.03%,Mg 0.7%,Cu 0.5% ,Zn 0.1%,S i 0.6% ,Fe 0.6% ,Mn 0.7% ,Ni 0.2% ,Cr 0.04% ,V 0.15%,余量為Al。
[0014]實施例3
[0015]本發(fā)明一種防爆材料,其組分及各組分的質量百分含量為Ag0.035%,Mg 0.9%,Cu 0.7% ,Zn 0.15%,Si 0.7% ,Fe 0.7% ,Mn 0.9% ,Ni 0.2% ,Cr 0.05% ,V 0.18%,余量為Al。
[0016]實施例4
[0017]本發(fā)明一種防爆材料,其組分及各組分的質量百分含量為Ag0.04%,Mg 1.0%,Cu 0.8% ,Zn 0.2%,S i 0.8% ,Fe 0.8%,Mn 1.0% ,Ni 0.3%,Cr 0.06% ,V 0.2%,余量為Al ο
[0018]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做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做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防爆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及各組分的質量百分含量為Ag0.02-0.04%,Mg.0.6-1.0% ,Cu 0.4-0.8% ,Zn 0.1-0.2%,Si 0.4-0.8%,Fe 0.4-0.8%,Mn 0.6-1.0%,Ni.0.1-0.3% ,Cr 0.03-0.06% ,V 0.1-0.2%,余量為Al。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及各組分的質量百分含量為Ag.0.03-0.04%,Mg 0.7-1.0%,Cu 0.5-0.8%,Zn 0.1-0.2% ,Si 0.6-0.8% ,Fe 0.6-0.8% ,Mn 0.7-1.0% ,Ni 0.1-0.3% ,Cr 0.03-0.06% ,V 0.1-0.2%,余量為Al。
【文檔編號】B65D81/00GK105925850SQ201511026236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31日
【發(fā)明人】李明
【申請人】洛陽神佳窯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