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硫酸化廢棉絨生產微晶纖維素工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硫酸化廢棉絨生產微晶纖維素工藝。
目前棉種加工中排出的硫酸化廢棉絨,均作廢物處理,處理方法主要是焚燒,既需要投入處理費用,浪費了人力、物力、財力,又造成了對大氣的污染。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利用硫酸化廢棉絨生產微晶纖維素工藝。
本發(fā)明由以下工藝過程構成1、中和工序將棉種加工中排出的硫酸化廢絨浸入堿性溶液中,加熱攪拌,然后過濾,再用清水洗滌、去除雜質后甩干;2、降解漂白工序將中和后的棉絨浸入次氯酸鈉溶液,保溫浸泡,然后過濾,用清水洗滌至中性,甩干;3、烘干工序烘干至含水量低于5%以下;4、粉碎過篩工序粉碎過100~200目篩。
本發(fā)明所述的中和工序中堿性溶液為氫氧化鈉和碳酸鈉的混合溶液,濃度為1~8%,加熱攪拌2~6小時。
本發(fā)明所述的降解漂白工序中所述的漂白劑為次氯酸鈉溶液,濃度為1~10%,保溫浸泡3~6小時。
本發(fā)明充分利用了硫酸化廢棉絨,使其變廢寶,減少了污染和處理廢棉絨的費用,由于是利用廢物生產,所以產品成本也大大降低。
實施例1將棉種加工中排出的硫酸化廢棉絨,浸入濃度為2%的氫氧化鈉溶液和1%的碳酸鈉溶液中,加熱到80攝氏度,緩慢攪拌4小時,待酸液被中和后過濾,用清水洗滌,除砂、雜質后甩干;用濃度為3%的次氯酸鈉溶液,保溫至50攝氏度左右,浸泡6小時,對短絨進行降解、漂白,然后過濾,用清水洗滌至中性,甩干,如一遍尚不能全部降解、漂白,該工序可進行兩遍。之后烘干至含水量低于5%,再粉碎過100~200目篩,即制成本發(fā)明的微晶纖維素。
權利要求
1.一種用硫酸化廢棉絨生產微晶纖維素工藝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以下工藝過程構成1、中和工序將棉種加工中排出的硫酸化廢絨浸入堿性溶液中,加熱攪拌,然后過濾,再用清水洗滌、去除雜質后甩干;2、降解漂白工序將中和后的棉絨浸入次氯酸鈉溶液,保溫浸泡,然后過濾,用清水洗滌至中性,甩干;3、烘干工序烘干至含水量低于5%以下;4、粉碎過篩工序粉碎過100~200目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硫酸化廢棉絨生產微晶纖維素工藝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和工序中堿性溶液為氫氧化鈉和碳酸鈉的混合溶液,濃度為1~8%,加熱攪拌2~6小時。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硫酸化廢棉絨生產微晶纖維素工藝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降解漂白工序中所述的漂白劑為次氯酸鈉溶液,濃度為1~10%,保溫浸泡3~6小時。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硫酸化廢棉絨生產微晶纖維素工藝方法,工藝過程包括中和工藝、降解漂白工序、烘干工序、粉碎過篩工序。本發(fā)明充分利用了硫酸化廢棉絨,使其變廢為寶,并且減少了污染和處理廢棉絨的費用,由于是利用廢物生產,所以產品成本也大大降低。
文檔編號C08J11/04GK1081185SQ9210552
公開日1994年1月26日 申請日期1992年7月4日 優(yōu)先權日1992年7月4日
發(fā)明者蘇志剛, 趙光榮 申請人:蘇志剛, 趙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