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木器漆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油漆涂料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木器漆。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人力資源的成本越來越高?,F(xiàn)有技術中,木器漆都不適于機器噴涂,為此,油漆工人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進行刷涂,很不經(jīng)濟,為此,社會急需一種能用于機器涂覆的木器漆。
發(fā)明內(nèi)容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揭示一種木器漆,它可以采用機器噴涂,而且噴涂效果極佳,本發(fā)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8.5 10.5):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0 15份、聚酯多元醇:1 3份、鈦白粉:8 12份、2- 丁酮:12 20份、醋酸異丁酯:10 15份、甲基異戍酮:6 10份、苯乙烯:10 15份、二甲苯:3 7份、甲苯:5 10份、乙酸芳樟酯:2 5份、洋茉莉醛:1 3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7.7 10.2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3 0.8份。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8.5: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0份、聚酯多元醇:1份、鈦白 粉:8份、2-丁酮:12份、醋酸異丁酯:10份、甲基異戊酮:6份、苯乙烯:10份、二甲苯:3份、甲苯:5份、乙酸芳樟酯:2份、洋茉莉醛:1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7.7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3份。本發(fā)明的又一個實施例中,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9: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2份、聚酯多元醇:2份、鈦白粉:10份、2- 丁酮:16份、醋酸異丁酯:12份、甲基異戊酮:8份、苯乙烯:12份、二甲苯:5份、甲苯:7份、乙酸芳樟酯:4份、洋茉莉醛:2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9.5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5份。本發(fā)明的再一個實施例中,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10.5: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5份、聚酯多元醇:3份、鈦白粉:12份、2-丁酮:20份、醋酸異丁酯:15份、甲基異戊酮:10份、苯乙烯:15份、二甲苯:7份、甲苯:10份、乙酸芳樟酯:5份、洋茉莉醛:3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10.2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8份。上述所述的木器漆,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酯多元醇是由有機二元羧酸與多元醇縮合而成的或者是由內(nèi)酯與多元醇聚合而成;所述二元酸為苯二甲酸或苯二甲酸酐或己二酸;所述多元醇為乙二醇或丙二醇或一縮二乙二醇或三羥甲基丙烷或季戊四醇。本發(fā)明中,組份A是與組份B單獨存放的,在噴涂前,按上述重量份數(shù)稱取,然后混合均勻,即可放置在油漆噴涂機中噴;當然,也可以采用搭配好的配比進行混合,也就是說出廠前就已按上述比例分開放置,使用前只需混合均勻即可。使用本發(fā)明的木器漆涂覆的木器產(chǎn)品油漆面均勻,光滑、且噴涂速度快,利用率高,油漆中具有淡淡的芳香,使工人不會聞漆而逸。因此,本發(fā)明主要具有以下有益效果:使用方便、噴涂速度快、所漆物品油漆面均勻光滑,油漆時具有淡淡的芳香。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公從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現(xiàn)對最佳具體實施方式
作詳細描述。實施實例I
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 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8.5: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0份、聚酯多元醇:1份、鈦白粉:8份、2-丁酮:12份、醋酸異丁酯:10份、甲基異戊酮:6份、苯乙烯:10份、二甲苯:3份、甲苯:5份、乙酸芳樟酯:2份、洋茉莉醛:1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7.7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3份。實施實例2
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9: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2份、聚酯多元醇:2份、鈦白粉:10份、2-丁酮:16份、醋酸異丁酯:12份、甲基異戊酮:8份、苯乙烯:12份、二甲苯:5份、甲苯:7份、乙酸芳樟酯:4份、洋茉莉醛:2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9.5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5份。實施實例3
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10.5: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5份、聚酯多元醇:3份、鈦白粉:12份、2- 丁酮:20份、醋酸異丁酯:15份、甲基異戊酮:10份、苯乙烯:15份、二甲苯:7份、甲苯:10份、乙酸芳樟酯:5份、洋茉莉醛:3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10.2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8份。過申請人多次試驗發(fā)現(xiàn),采用以下配方及配比的木器漆都能達到本發(fā)明的目的: 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
(8.5 10.5):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0 15份、聚酯多元醇:1 3份、鈦白粉:8 12份、2-丁酮:12 20份、醋酸異丁酯:10 15份、甲基異戍酮:6 10份、苯乙烯:10 15份、二甲苯:3 7份、甲苯:5 10份、乙酸芳樟酯:2 5份、洋茉莉醛:1 3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7.7 10.2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3 0.8份。上述任一實施實例中所述的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酯多元醇是由有機二元羧酸與多元醇縮合而成的或者是由內(nèi)酯與多元醇聚合而成;所述二元酸為苯二甲酸或苯二甲酸酐或己二酸;所述多元醇為乙二醇或丙二醇或一縮二乙二醇或三羥甲基丙烷或季戊四醇。本發(fā)明中,組份A是與組份B單獨存放的,在噴涂前,按上述重量份數(shù)稱取,然后混合均勻,即可放置在油漆噴涂機中噴;當然,也可以采用搭配好的配比進行混合,也就是說出廠前就已按上述比例分開放置,使用前只需混合均勻即可。使用本發(fā)明的木器漆涂覆的木器產(chǎn)品油漆面均勻,光滑、且噴涂速度快,利用率高,油漆中具有淡淡的芳香,使工人不會聞漆而逸。因此,本發(fā)明主要具有以下有益效果:使用方便、噴涂速度快、所漆物品油漆面均勻光滑,油漆時具有淡淡的芳香。本發(fā)明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實施方式,應當理解,本發(fā)明的構思可以按其他種種形式實施運用,它們同樣落在本發(fā) 明的保護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8.5 10.5):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0 15份、聚酯多元醇:1 3份、鈦白粉:8 12份、2- 丁酮:12 20份、醋酸異丁酯:10 15份、甲基異戍酮:6 10份、苯乙烯:10 15份、二甲苯:3 7份、甲苯:5 10份、乙酸芳樟酯:2 5份、洋茉莉醛:1 3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7.7 10.2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3 0.8份。
2.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8.5: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0份、聚酯多元醇:1份、鈦白粉:8份、2- 丁酮:12份、醋酸異丁酯:10份、甲基異戊酮:6份、苯乙烯:10份、二甲苯:3份、甲苯:5份、乙酸芳樟酯:2份、洋茉莉醛:1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 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7.7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3份。
3.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9: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2份、聚酯多元醇:2份、鈦白粉:10份、2- 丁酮:16份、醋酸異丁酯:12份、甲基異戊酮:8份、苯乙烯:12份、二甲苯:5份、甲苯-J份、乙酸芳樟酯:4份、洋茉莉醛:2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9.5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5份。
4.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與組份B的重量比為10.5:1 ;組份A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醋丁纖維素:15份、聚酯多元醇:3份、鈦白粉:12份、2- 丁酮:20份、醋酸異丁酯:15份、甲基異戊酮:10份、苯乙烯:15份、二甲苯:7份、甲苯:10份、乙酸芳樟酯:5份、洋茉莉醛:3份;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10.2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8份。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4所述的任意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酯多元醇是由有機二元羧酸與多元醇縮合而成的或者是由內(nèi)酯與多元醇聚合而成;所述二元酸為苯二甲酸或苯二甲酸酐或己二酸;所述多元醇為乙二醇或丙二醇或一縮二乙二醇或三羥甲基丙烷或 季戊四醇。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屬于油漆涂料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木器漆,其特征在于它是由重量比為(8.5~10.5):1為組份A和組份B構成的;組份A由以下原料構成醋丁纖維素、聚酯多元醇、鈦白粉、2-丁酮、醋酸異丁酯、甲基異戊酮、苯乙烯、二甲苯、甲苯、乙酸芳樟酯、洋茉莉醛;組份B是由按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構成的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7.7~10.2份、二月桂酸二丁錫0.3~0.8份。本發(fā)明主要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木器漆不可噴涂的問題及油漆氣味難聞的問題。本發(fā)明主要具有以下有益效果使用方便、噴涂速度快、所漆物品油漆面均勻光滑,油漆時具有淡淡的芳香。
文檔編號C09D4/06GK103232741SQ20131021860
公開日2013年8月7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6月4日
發(fā)明者沈宇杰 申請人:沈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