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配向劑、液晶配向膜及液晶顯示元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是有關一種液晶配向劑、利用前述的液晶配向劑制作的液晶配向膜以及具有上述的液晶配向膜的液晶顯示元件。此液晶配向劑包含一聚合物組合物(A)及一溶劑(B)。前述的聚合物組合物(A)是由一混合物反應所制得,其中此混合物包括四羧酸二酐組份(a)及二胺組份(b)。前述的液晶配向劑具有較佳的長時間印刷性。
【專利說明】液晶配向劑、液晶配向膜及液晶顯示元件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是有關一種液晶配向劑、液晶配向膜及液晶顯示元件,特別是提供一種長時間印刷性佳的液晶配向劑,利用此液晶配向劑所形成的液晶配向膜以及具有該液晶配向膜的液晶顯示元件。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由于消費者對液晶顯示器的廣視角特性的要求逐年提升,使得廣視角液晶顯示元件的電性特性或顯示特性的要求變得比以往更為嚴苛。廣視角液晶顯示元件中,以垂直配向型(VerticalAlignment)液晶顯示元件最常被研究。因此,為了具有較佳的電性特性及顯示特性,液晶配向膜便成為提升垂直配向型液晶顯示元件的特性的重要研究對象之一。
[0003]該垂直配向型液晶顯示元件中的液晶配向膜主要是被用來使液晶分子有規(guī)則的排列,且在未提供電場的情況下,使液晶分子具有較大的傾斜角度。前述的液晶配向膜的形成方式通常是先將含有聚酰胺酸聚合物或聚酰亞胺聚合物等的高分子材料的液晶配向劑涂布于一基板表面,并藉由熱處理及配向處理,以制備成液晶配向膜。
[0004]日本特開第2002-162630號揭示一種用以制備垂直配向型液晶顯示元件的液晶配向膜的聚酰胺酸聚合物,該聚酰胺酸聚合物是由下式(IV)所示的二胺化合物與四羧酸二酐化合物經(jīng)聚合反應而得:
[0005]
【權利要求】
1.一種液晶配向劑,包含: 一聚合物組合物(A),由包括四羧酸二酐組份(a)及二胺組份(b)的一混合物反應所制得;以及 一溶劑⑶; 其中,所述二胺組份(b)包括如下式(I)所示的至少一二胺化合物(b-Ι)、下式(II)至式(III)所構成群組的至少一二胺化合物(b-2)以及其他二胺化合物(b-3):
于式⑴中,B1代表碳數(shù)為I至6的亞烷基,B2代表
B3代表碳數(shù)為I至6的烷基、烷氧基或烯基、碳數(shù)為6至20的芳香基或碳數(shù)為7至20的芳烷基;
于式(II)中,B4代表碳數(shù)為I至12的亞烷基或亞鹵烷基,B5代表含留基團、下式(I1-1)所示的有機基團或
,其中B51代表碳數(shù)為I至10的亞烷基,且B52代表含甾基團或下式(i1-ι)所示的有機基團:
于式(I1-1)中,B6代表氫、氟或甲基,B7, B8或B9各自代表單鍵、
或碳數(shù)為I至3的亞烷基,B10代表
其中B12及B13各自代表氫、氟或甲基,B11代表氫、氟、碳數(shù)為I至12的烷基、碳數(shù)為I至12的氟烷基、碳數(shù)為I至12的烷氧基、-OCH2F、-OCHF2或-OCF3, a代表1或2,b、c及d各自代表O至4的整數(shù),e、f及g各自代表O至3的整數(shù),且e+f+g蘭1,i及j各自代表1或2 ;且當B6、B7、B8、B9、B1Q、B12或B13為多個時,B6, B7, B8, B9, B10, B12或B13各自為相同或不同;
于式(III)中,B14代表下式(II1-1)所示的結構:
于式(II1-ι)中,k、p及q各自代表O至3的整數(shù),且k+p+q ^ 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配向劑,其中基于所述二胺組份(b)的總使用量為100摩爾,所述二胺化合物(b-Ι)的使用量為5摩爾至50摩爾,所述二胺化合物(b-2)的使用量為15摩爾至50摩爾,且所述其他二胺化合物(b-3)的使用量為I摩爾至80摩爾。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配向劑,其中所述二胺化合物(b-Ι)與所述二胺化合物(b-2)的摩爾比值[(b-l)/(b-2)]為 0.15 至 3.0。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配向劑,其中所述二胺化合物(b-Ι)與所述二胺化合物(b-2)的摩爾比值[(b-1) / (b-2)]為 0.18 至 2.8。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配向劑,其中所述二胺化合物(b-Ι)與所述二胺化合物(b-2)的摩爾比值[(b-1) / (b-2)]為 0.2 至 2.5。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配向劑,其中式⑴中,B2代表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配向劑,其中所述聚合物組合物(A)的酰亞胺化率是30%至 90%。
8.一種液晶配向膜,其是由如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液晶配向劑所形成。
9.一種液晶顯示元件,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配向膜。
【文檔編號】C09K19/56GK104178181SQ201410194212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5月22日
【發(fā)明者】蔡宗沛 申請人:奇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