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水性不粘涂料及其應用
【技術(shù)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廚具涂料技術(shù)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可適用于煎盤,烤盤等炊具的一種水性不粘涂料及其應用。
【背景技術(shù)】
[0002]目前市面上普遍應用的不粘性涂料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以聚四氟乙烯(PTFE)為主成膜物的氟涂料,如特富龍;另一類就是以硅溶膠和烷氧基硅烷單體通過溶膠-凝膠法(sol-gel)制備的陶瓷涂料。采用溶膠-凝膠技術(shù)制備的無機納米涂料克服了傳統(tǒng)有機涂料耐溫性、耐燃性和硬度差的問題,其具有熱穩(wěn)定性、耐磨、抗刮傷和不燃等無機體材料的特性。該體系涂料主要以水為溶劑,在其制造和生產(chǎn)過程中也無需加入PF0A添加劑,施工固化過程V0C排放量極少,所以是一種完全綠色環(huán)保、無毒健康的涂料。市場上現(xiàn)有的符合FDA食品安全等級要求的用于炊具方面的陶瓷涂料具有下面一些缺點:1、涂膜容易出現(xiàn)開裂,尤其在淺色產(chǎn)品中尤為明顯;2、耐磨性能不佳,影響產(chǎn)品的持久使用。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針對現(xiàn)有技術(shù)存在的上述問題,本申請人提供了一種水性不粘涂料及其應用。本涂料具有水性環(huán)保、安全無毒、粘合力優(yōu)良、涂層表面光澤豐滿、高硬耐磨等優(yōu)點。
[0004]本發(fā)明的技術(shù)方案如下:
[0005]—種水性不粘涂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
[0006]改性聚四氟乙烯PTFE水基樹脂30-35份;醇酸樹脂10_15份;丙烯酸3_5份;改性聚硅氧烷1-3份;氧化鐵黑10-12份;炭黑15-20份;球形陶瓷微粉5_8份;膨潤土 0.2-0.8份;氟娃油1-3份;無水乙醇8-12份。所述各原料的份數(shù)為重量份。
[0007]所述不粘涂料應用于涂覆陶瓷、金屬基材的鍋具、餐具。
[0008]本發(fā)明有益的技術(shù)效果在于:
[0009]本發(fā)明以水性粘結(jié)劑為主劑,配以可提高粘合力的復合粘結(jié)劑,使水性涂料與鍋具或者餐具的基底粘合緊密。同時涂料中含有高硬度球形陶瓷微粉和膨潤土,使涂料的硬度較高。本涂料的原料協(xié)同作用使涂層具有光澤度高、豐滿度好的特點,具有很大的市場競爭力。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jié)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具體描述。
[0011]實施例1
[0012]一種水性不粘涂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改性聚四氟乙烯PTFE水基樹脂30份;醇酸樹脂10份;丙烯酸3份;改性聚硅氧烷1份;氧化鐵黑10份;炭黑15份;球形陶瓷微粉5份;膨潤土 0.2份;氟硅油1份;無水乙醇8份。所述各原料的份數(shù)為重量份。
[0013]實施例2
[0014]一種水性不粘涂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改性聚四氟乙烯PTFE水基樹脂35份;醇酸樹脂15份;丙烯酸5份;改性聚硅氧烷3份;氧化鐵黑12份;炭黑20份;球形陶瓷微粉8份;膨潤土 0.8份;氟硅油3份;無水乙醇12份。所述各原料的份數(shù)為重量份。
[0015]實施例3
[0016]一種水性不粘涂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改性聚四氟乙烯PTFE水基樹脂32份;醇酸樹脂12份;丙烯酸4份;改性聚硅氧烷2份;氧化鐵黑11份;炭黑18份;球形陶瓷微粉7份;膨潤土 0.5份;氟硅油2份;無水乙醇10份。所述各原料的份數(shù)為重量份。
【主權(quán)項】
1.一種水性不粘涂料,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 改性聚四氟乙烯PTFE水基樹脂30-35份;醇酸樹脂10-15份;丙烯酸3_5份;改性聚硅氧烷1-3份;氧化鐵黑10-12份;炭黑15-20份;球形陶瓷微粉5_8份;膨潤土 0.2-0.8份;氟硅油1-3份;無水乙醇8-12份。2.—種權(quán)利要求1所述水性不粘涂料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不粘涂料應用于涂覆陶瓷、金屬基材的鍋具、餐具。
【專利摘要】一種水性不粘涂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組成:改性聚四氟乙烯PTFE水基樹脂30-35份;醇酸樹脂10-15份;丙烯酸3-5份;改性聚硅氧烷1-3份;氧化鐵黑10-12份;炭黑15-20份;球形陶瓷微粉5-8份;膨潤土0.2-0.8份;氟硅油1-3份;無水乙醇8-12份。所述各原料的份數(shù)為重量份。本涂料具有水性環(huán)保、安全無毒、粘合力優(yōu)良、涂層表面光澤豐滿、高硬耐磨等優(yōu)點。
【IPC分類】C09D183/08, C09D183/04, C09D127/18, C09D7/12, C09D167/08
【公開號】CN105348949
【申請?zhí)枴緾N201510863733
【發(fā)明人】陳云
【申請人】無錫大塘復合材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24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