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側防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車輛上的附屬結構,具體涉及一種車輛側防護的新 結構。
技術背景車輛的側防護是設置在貨車車廂底板兩側下方的欄桿狀的防護物,由豎 桿與橫桿彼此固定構成,廣泛應用于各種車輛,并且其結構形式也比較多。但傳統(tǒng)的車輛側防護存在以下缺點有的車輛側防護是直接與其它結構件焊 接在一起的,是不可拆卸的。而且這種側防護的零件與零件之間也是焊接的。 有的車輛側防護與其它結構件是用螺栓聯(lián)接的,雖然可以拆卸,但每次拆卸 比較麻煩?,F(xiàn)有技術這些結構的車輛側防護互換性差,給其維護、修理造成 不便。也給車輛底盤下面其他部件的維護和修理造成不便。 發(fā)明內容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結構的 車輛側防護。本實用新型的車輛側防護結構簡單、拆裝方便、互換性強、外 形美觀。可以使側防護本身的維護、修理方便。也能夠方便車輛底盤下面其 他部件的維護和^修理。完成上述發(fā)明任務的方案是 一種車輛側防護,設置在車輛車廂底板的 兩側下方,為欄桿狀結構,由豎桿與橫桿彼此固定構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豎桿由槽鋼構成,該槽鋼上開設有若干固定孔;所述的橫桿由矩形管構成,該矩形管與各槽鋼上的固定孔之一以螺栓聯(lián)接(其他固定孔備用);在車輛車廂底板的兩側下方固定有連接件,該連接件上開設有若干連接孔;各槽鋼的上端與該連接件的連接孔之一以插銷和開口銷固定聯(lián)接(其他固定孔備 用)。上述結構還有以下優(yōu)化方案1、 連接件上的各連接孔成弧線排列;槽鋼的上端與連接件聯(lián)接時,換 用不同的連接孔,就可以改變側防護的固定角度,以便"抬起"側防護,使 維修方便;2、 所述的槽鋼上的固定孔為長圓孔;以方便連接;3、 所述的矩形管的兩端安裝有橡膠堵頭,可以防止劃傷人和物,也達 到美觀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新結構車輛側防護,結構簡單、拆裝方便、互換性強、 外形美^L。可以^使側防護本身的維護、^修理更加方i"更;也能夠方Y更車輛底盤 下面其他部件的維護和修理??朔爽F(xiàn)有技術的不足。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圖2、圖3為實施例1中連接件局部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車輛側防護,參照圖1:在車輛車廂底板的兩側下方固定有 連接件3,連接件3上開設有若干連接孔8;連接件3上的各連接孔8成弧 線排列;側防護的豎桿由槽鋼5構成,槽鋼5的上端與連接件3以插銷2和 開口銷l固定聯(lián)接。槽鋼上開設有若干固定孔7,該固定孔為長圓孔;側防護的橫桿由矩形管4構成,矩形管4的兩端安裝有橡膠的堵頭6,可以防止 劃傷人和物,也達到美觀效果。參照圖2:該矩形管與各槽鋼5上的若干固 定孔7之一以螺栓聯(lián)接。矩形管4的高度及間距可調槽鋼5上一排長圓孔 可以根據需要調節(jié)矩形管4的高度。參照圖3:當需要對車輛進行維修的時 候,側防護不用拆下來,只需把槽鋼5與連接件3連接處的插銷2換到下一 個孔即可。就可以"抬起"側防護,使維修方便。本實用新型所有的側防護產品除作為豎桿與橫桿的槽鋼與矩形管的長 度需要改變外,其余件都可以通用。而且槽鋼與矩形管都是型材,只需按需 要確定長度就可以。槽鋼也只需在型材上加工長圓孔即可。
權利要求1、一種車輛側防護,設置在車輛車廂底板的兩側下方,為欄桿狀結構,由豎桿與橫桿彼此固定構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豎桿由槽鋼構成,該槽鋼上開設有若干固定孔;所述的橫桿由矩形管構成,該矩形管與各槽鋼上的固定孔之一以螺栓聯(lián)接;在車輛車廂底板的兩側下方固定有連接件,該連接件上開設有若干連接孔;各槽鋼的上端與該連接件的連接孔之一以插銷和開口銷固定聯(lián)接。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側防護,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上的 各連接孔成弧線排列。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側防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槽鋼上的 固定孔為長圓孔。
4、 根據權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車輛側防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矩 形管的兩端安裝有橡膠堵頭。
專利摘要車輛側防護,設置在車輛車廂底板的兩側下方,為欄桿狀結構,由豎桿與橫桿彼此固定構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豎桿由槽鋼構成,該槽鋼上開設有若干固定孔;所述的橫桿由矩形管構成,該矩形管與各槽鋼上的固定孔之一以螺栓聯(lián)接;在車輛車廂底板的兩側下方固定有連接件,該連接件上開設有若干連接孔;各槽鋼的上端與該連接件的連接孔之一以插銷和開口銷固定聯(lián)接。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新結構車輛側防護,結構簡單、拆裝方便、互換性強、外形美觀??梢允箓确雷o本身的維護、修理更加方便;也能夠方便車輛底盤下面其他部件的維護和修理??朔爽F(xiàn)有技術的不足。
文檔編號B60R19/42GK201095344SQ20072004342
公開日2008年8月6日 申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10月31日
發(fā)明者強 吳, 張秀偉, 胡阿妮 申請人:徐州海倫哲專用車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