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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車輪固定結構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3876770閱讀:448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自行車輪固定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總地涉及自行車輪固定結構。更具體地,本發(fā)明涉及在使用期間采用可超控地(overrideably )防止車輪固定軸從輪轂軸意外偏 移的保持裝置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
      背景技術
      自行車運動正成為越來越流行的娛樂形式和交通工具。此外,自 行車已經(jīng)成為對業(yè)余愛好者和職業(yè)運動員越來越流行的竟技運動。無 論自行車是用于娛樂、交通還是竟技,自行車產(chǎn)業(yè)都不斷地改進自行 車的各種部件。已經(jīng)大規(guī)模重新設計的 一 個部件是自行車輪轂附裝機構。過去,使用螺栓螺母裝置附裝各種自行車部件。但是,雖然某些 自行車部件被設計成永久性地附裝到自行車,但其它自行車部件,例 如自行車輪需要相對經(jīng)常地松開和拆除。例如,只要車胎漏氣,就需 要從車架上拆除自行車輪。此外,為了在汽車中運輸自行車,通常需 要拆除自行車輪。由于需要拆除和重新安裝自行車輪,所以自行車輪轂設有車輪固定機構,以便于容易地拆除和重裝車輪。典型的車輪固定裝置包括具有螺紋端的叉形件,其具有安裝在另一端的車輪固定元件。車輪固定元件包括帶有桿和凸輪結構的基座。在叉形件插過輪轂體之后,將螺母可拆卸地螺紋連接到叉形件的螺紋端。車架叉形凸緣分別設置在車輪固定元件的基座和輪轂體附近以及螺母與輪轂體之間。因此,通過使用車輪固定桿夾緊叉形凸緣可將輪轂附裝到車架上。雖然這些典型的車輪固定機構通常工作良好,但是對于一些騎車者來說,需要在輪 轂與車架之間更加牢固的連接。因此,自行車輪轂設計成具有直接螺紋附裝到自行車架的軸。對 于這種輪轂,在與螺紋端相對的輪轂軸一端上設有旋扭。該旋扭用于 在安裝期間轉(zhuǎn)動軸,以便將軸的一端螺紋附裝到車架上,并將一個叉 形凸緣夾在旋扭與輪轂之間。對于這種輪轂,與典型的車輪固定輪轂相比,能夠?qū)崿F(xiàn)輪轂與車架之間更加牢固的連接。但是,對于一些個 人可能難以緊固這種旋扭。具體地,對于這種輪轂,輪轂與車架之間 連接的牢固程度至少部分取決于安裝輪轂的個人(即,個人的力氣)。 難以將旋扭緊固至所需牢固程度的個人可能需要工具來達到所需的牢固程度??傊?,盡管這些輪轂提供了非常牢固的連接,但是這類輪轂 比一些騎車者所需的相對要重。考慮到上述情況,根據(jù)本發(fā)明,存在對改進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 的需求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本發(fā)明解決本領域中的該需求及其它需求,根據(jù)所公開的內(nèi)容這些需求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 是顯而易見的。發(fā)明內(nèi)容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提供牢固的連接、還易于緊固和重 量較輕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本發(fā)明的另 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在使用期間防止車輪固定軸從輪 轂軸意外偏移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本發(fā)明的另 一 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對于制造和/或組裝相對簡單并且 成本低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前述目的主要通過提供一種包括輪轂軸、軸元件和保持裝置的自 行車輪固定結構來實現(xiàn)。輪轂軸具有軸向延伸的通孔。軸元件設在輪 轂軸的通孔內(nèi)。軸元件包括第一附裝端、第二附裝端和在第一與第二 附裝端之間延伸的中心軸線。軸元件具有在第一與第二附裝端之間測 量的軸向長度,該軸向長度大于輪轂軸的軸向長度。保持裝置相對于 輪穀軸和軸元件設置,當處于所述輪轂軸的通孔內(nèi)的預定位置時,該 保持裝置可超控地防止軸元件從輪轂軸在軸向上被移除。前述目的主要通過提供一種設置和構造成插入自行車輪轂組件的 自行車輪固定軸結構來實現(xiàn),所述自行車輪轂組件具有帶軸向延伸的 通孔的輪轂軸,所述自行車輪固定軸結構包括軸元件和保持裝置。軸 元件被構造和布置成設置于輪轂軸的通孔內(nèi)。軸元件包括第一附裝端、 第二附裝端和在第 一 與第二附裝端之間延伸的中心軸線。軸元件具有 在所述第一與第二附裝端之間測量的軸向長度,該軸向長度大于輪轂 軸的軸向長度。當軸元件設置在輪轂軸的通孔內(nèi)的預定位置時,保持在使用所述車輪固定軸結構期間防止車輪固定軸結構從輪轂軸意外偏移。根據(jù)接下來的結合附圖公開了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詳細描述,本 發(fā)明的這些及其它目的、特征、方面和優(yōu)點對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 是顯而易見的。


      現(xiàn)在參考形成原始公開 一 部分的附圖。圖l為具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連接在其上的自行車前輪轂的自行車的側視圖;圖2為圖1所示的前輪轂的放大縱向視圖,其中輪轂完全安裝在車 架的前部;圖3為圖2所示的前輪穀和車架部分的縱向截面圖;圖4為圖2所示的前輪轂的縱向截面圖,其中車輪固定桿處于釋放 位置,而車輪固定軸仍完全安裝;圖5為圖4所示的前輪轂的局部縱向截面圖,其中車輪固定軸部分 地從車架釋放并且在與保持裝置接合之前;圖6為沿圖5的截面線6-6》見看的圖5所示的前輪轂的放大局部4黃向 截面圖;圖7為圖5所示的前輪轂部分的縱向截面圖,其中車輪固定軸進一 步從車架釋放,使得保持裝置被接合;圖8為沿圖7中截面線8-8觀看的圖7所示的前輪轂的放大局部橫向圖9為圖7所示的前輪轂部分的縱向截面圖,其中車輪固定軸進一 步從車架釋放,使得保持裝置再次分離;圖10為沿圖9中截面線10-10觀看的圖9所示的前輪轂的放大局部橫 向截面圖;圖11為圖3 - 4所示的前輪轂的輪穀軸的放大局部縱向視圖,其中保 持裝置的保持元件安裝在其上;圖12為圖2 - 4所示的前輪轂的車輪固定軸的內(nèi)軸的縱向視圖; 圖13為圖11所示的保持元件的放大立體圖;圖14為圖13所示的保持元件的端部視圖;圖15為圖3-4所示的前輪轂的輪穀軸的縱向視圖,為圖示起見移除了保持裝置的保持元件;圖16為圖2-4所示的前輪轂的車輪固定軸的外軸的縱向視圖;圖17為具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保持裝置的前輪轂的放大局部截面圖;圖18為圖17所示的前輪轂的車輪固定軸的外軸的縱向^L圖; 圖19為具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保持裝置的前輪轂的放大局 部截面圖;圖20為圖19所示的前輪轂的車輪固定軸的外軸的縱向視圖; 圖21為具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保持裝置的前輪轂的放大局 部截面圖;圖22為沿圖21中截面線22-22觀看的圖21所示的前輪轂的放大橫向 局部截面圖;圖23為圖21和22所示的保持裝置的保持元件的立體圖; 圖24為圖23所示的保持元件的端部視圖;和圖2 5為利用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保持裝置的后輪轂的縱向截 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參考附圖對本發(fā)明所選的實施例進行描述。本領域的技術人 員從公開內(nèi)容應當理解,下面所提供的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描述僅僅是示 意性質(zhì)的,而不是為了限制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效方案所限定的本發(fā)明。首先參考圖1和2,示出了自行車IO,具有連接在其上的根據(jù)本發(fā) 明的前、后自行車輪穀12F和12R。使用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車輪 固定軸元件22將前輪轂12F附裝到自行車10的車架11的前部。另 一方 面,使用車輪固定軸元件將后輪轂12R附裝到車架11的后部,該車輪固 定軸元件除了較長以容納飛輪之外,與車輪固定軸元件22相同。具體 地,車架ll包括分別將前、后自行車輪轂12F和12R附裝在其上的前叉 13F和后叉13R。更具體地,前叉具有一對形成在其自由端的前輪轂安 裝凸緣14和16,用以使用車輪固定軸元件22將前輪轂12F附裝在其上。后叉13R具有類似的裝置。除了前、后自行車輪轂12F和12R之外,自行車10為傳統(tǒng)形式。因 此,除了與本發(fā)明的前、后自行車輪轂12F和12R相關的內(nèi)容之外,這 里不再詳細論述和/或圖示自行車10及其各種部件。此外,顯而易見地,自行車二及其部件做出各種修改。,,'' ° '主要參考圖2-4,自行車前輪轂12F主要包括主輪轂軸20、車輪固定 軸元件22、輪轂殼24、 一對軸承組件26a和26b、以及對本發(fā)明不重要 的其它部分,例如盤式制動回轉(zhuǎn)體結構、密封、螺母等等。當在預定 位置時,主4合轂軸20和軸元件22與相對于主輪轂軸20和軸元件22可搮: 作地設置的保持元件28協(xié)作以便可超控地防止軸元件22從主輪轂軸22 在軸向上移除。換句話說,當軸元件22處于預定位置時,保持元件28 設置成可釋放地限制軸元件22與主輪轂軸20之間的相對軸向移動,因施例中,保持元件28安裝在主輪轂軸20上,以便一旦組裝在一起(即, 在附裝到前叉13F之后)就可超控地防止車輪固定軸元件22從主輪轂軸 20在軸向上移除。除了主輪轂軸20、軸元件22和保持元件28之外,前輪轂12F的其它 部分對本發(fā)明并不重要。此外,除了主輪轂軸20、軸元件22和保持元 件28之外,前輪轂12F的其它部分優(yōu)選為相對傳統(tǒng)的。因此,除了與主 輪轂軸20、車輪固定軸元件22和保持元件28相關的內(nèi)容之外,這里將 不再詳細論述和/或圖示前輪轂12F?;旧?,輪轂殼24通過軸承組件26a 和26b可旋轉(zhuǎn)地支撐在前輪轂12F的主輪轂軸20上。車輪固定軸元件22 延伸穿過主輪轂軸20。輪轂殼24通過多個輻條連接到后車圈上以隨之 旋轉(zhuǎn)。參考圖2-1 l和13-15,主輪穀軸20主要包括主軸元件30和端蓋32。 主軸元件30主要包括第一端30a、第二端30b和在第一端30a與第二端30b 之間軸向延伸的中間部分30c。通孔30d延伸穿過主軸元件30。端蓋32 為安裝在第 一端30a上的環(huán)形元件,使得等徑的圓形內(nèi)孔延伸穿過主輪 轂軸20。端蓋32軸向地接觸安裝凸緣16,而第二端30b軸向地接觸安裝 凸緣14。主軸元件30與主輪轂軸20的總軸向長度優(yōu)選小于軸元件22的 總軸向長度,使得當軸元件22附裝到自行車10時,其通常從主輪轂軸20軸向地突出。主軸元件30還包括環(huán)形外槽30e,該環(huán)形外槽30e具有在環(huán)形槽30e 與內(nèi)通孔30d之間延伸的徑向延伸通孔30f。保持元件28安裝在環(huán)形槽 30e與通孔30f內(nèi)。具體地,保持元件28優(yōu)選包括環(huán)形圈部分28a和從圈 部分28a徑向向內(nèi)延伸的保持部分28b。環(huán)形圈部分28a容納在環(huán)形槽30e 內(nèi),而保持部分28b位于通孔30f內(nèi)。圈部分28a和保持部分28b優(yōu)選為4吏 用傳統(tǒng)加工技術由輕質(zhì)的、可彈性變形的金屬材料一體形成。因此, 保持元件28可視為彈簧圈。保持部分28b延伸穿過通孔30f,使得保持部分28b徑向地突出到通 孔30d中。這樣,由于保持元件28的彈性材料構成,保持部分28b形成 通常從非接合位置(圖6和10)向接合位置(圖8)偏壓的突起。因此, 保持部分(突起)28b可在接合位置與非接合位置之間徑向地移動。因 此,在該實施例中,無需與保持元件28分開的偏壓元件。保持部分28b置時,可超控地防止其間的相對軸向移動,如下所述。參考圖2-14,自行車輪固定軸元件22主要包括軸構件40、頭元件42 和桿元件44。軸構件40具有間接螺紋附裝到安裝凸緣16的一端和支撐 頭元件42的相對端??蛇x擇地,軸構件40可直接螺紋附裝到安裝凸緣 16上。相對于軸構件40和頭元件42可操作地安裝桿元件44,以便響應 于桿元件44從釋放位置至車輪固定位置的移動而相對于頭元件42沿軸 向方向移動軸構件40。軸構件40主要包括外軸50和在安裝位置可釋放地附裝在外軸50內(nèi) 的內(nèi)軸52,如圖3、 4、 12和16所示。外軸50和內(nèi)軸52優(yōu)選為通過螺紋 連接54可釋放地附裝在一起,以便當內(nèi)軸52處于安裝位置時,可釋放 地防止內(nèi)軸52從外軸50的軸向移除。可選才奪地,內(nèi)軸52可以不可釋放 地附裝在外軸50內(nèi)。外軸50和內(nèi)軸52可以有選4奪地防止相對彼此的轉(zhuǎn) 動,使得它們一起移動,如下所述。軸構件40具有在相對兩端之間延 伸的縱向中心軸線X,如圖2-5所示。平行于中心軸線X的方向為軸向/ 縱向方向,而垂直于中心軸線X的方向為神黃向方向。參考圖2-4、 6-8和10,外軸50主要包括第一 (管狀)端部分50a、 第二 (管狀)端部分50b、外中心(管狀)部分50c、內(nèi)孔50d和橫向螺 紋孔50e。優(yōu)選內(nèi)孔50d軸向延伸完全穿過外軸50, ^f吏得外軸50優(yōu)選為管狀元件。內(nèi)孔50d也可設計成軸向延伸僅僅部分穿過外軸50d。外中 心部分5Oc軸向地位于第一端部分50a與第二端部分5Ob之間。 一黃向螺紋 孔50e在第二端部分50b的外表面與內(nèi)孔50d之間延伸。沿著軸向中心軸 線X觀看時,外軸50優(yōu)選具有圓形形狀。第一端部分50a具有優(yōu)選使用連接器17 (螺母)螺紋附裝到安裝凸 緣16的螺紋端部分50f和軸向地位于螺紋端部分50f與外中心部分50c之 間的非螺紋部分50g。螺紋端部分50f還可以不使用連接器17而直接螺紋 附裝到安裝凸緣16上(即,可省略連接器17,并且通孔16a可以至少部 分地帶有螺紋,并且其尺寸與螺紋端部分50f相匹配)。非螺紋部分50g 優(yōu)選為部分位于安裝凸緣16內(nèi)。使用頭元件42和桿元件44將第二端部 分50b附裝到安裝凸緣14,如下所述。第二端部分50b部分容納在安裝 凸緣14內(nèi)。外軸50優(yōu)選為利用傳統(tǒng)的加工技術(如鑄造和/或機加工)由輕質(zhì) 剛性材料(如金屬材料)構造而成。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外軸可由鋁構 成以減輕重量。在該實施例中,外軸50的第一端部分50a、第二端部分 50b和中心部分50c優(yōu)選構造為 一體式整體元件。0形圈56優(yōu)選安裝在位 于螺紋端部分50f與非螺紋部分50g之間的第一端部分50a的匹配槽內(nèi)。 0形圈56優(yōu)選由彈性材料構成,如橡膠。當完全安裝時,O形圈接合連 接器17,當只是部分安裝時,0形圈接合安裝凸緣16或主輪轂軸20。 0 形圈設置成防止外軸50的意外轉(zhuǎn)動,如從圖3-5和7可更好地理解。安裝凸緣16具有優(yōu)選為具有連續(xù)環(huán)形表面的封閉孔(即,優(yōu)選為 不是槽)的階梯通孔16a,該階梯通孔16a容納連接器17和第一端部分 50a。在該實施例中,連接器17具有局部螺紋通孔17a、帶有紋理化工具 接合表面的環(huán)形凸緣17b、和容納在環(huán)形槽中以接合階梯通孔16a從而 防止連接器17意外轉(zhuǎn)動的額外0形圏17c。安裝凸緣14具有優(yōu)選為具有 連續(xù)環(huán)形表面的封閉孔(即,優(yōu)選為不是槽)的非螺紋孔14a,該非螺 紋孔14a容納第二端部分50b。但是,根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如果需要和/或 期望,外軸50可附裝到具有開口槽的凸緣14上對自行車領域的技術人 員是顯而易見的。優(yōu)選地,設計軸構件40的外軸50的尺寸并緊固到安 裝凸緣16上,使得與頭元件42相鄰的外軸50的第二端部分50b并不突出 于安裝凸緣14的外軸向表面之外,如圖3中所示。在該實施例中,內(nèi)孔50d為通孔,帶有在外軸50的第二端部分50b設置的螺紋部分50h和在第一端部分50a設置的六角孔50i。內(nèi)孔50d稍成 階梯狀,以在其中容納內(nèi)軸52,如^^圖3-4可更好地理解。內(nèi)軸52螺紋 附裝到內(nèi)孔50d的螺紋部分50h上。內(nèi)軸52從第二端部分50b的內(nèi)孔50d 伸出。因此,當內(nèi)軸52處于安裝位置時,內(nèi)軸52從外軸52的第二端部 分50b延伸。頭元件42優(yōu)選附裝到從內(nèi)孔50d伸出的內(nèi)軸52的端部,如 下所述。當沿著中心軸線X看時,內(nèi)孔50d優(yōu)選具有圓形的內(nèi)部形狀。如圖2-10和16中所示,外軸50具有設置成在預定位置接合保持元件 28的保持部分28b的環(huán)形槽50j (圖7-8中所示)。在該預定位置,保持 部分28b接合環(huán)形槽50j,以可超控地防止軸元件22從主4會轂軸20軸向移 除。換句話說,當軸元件22位于輪轂軸20的通孔30d內(nèi)的預定位置時,向移動,因此防止軸元件22從主輪轂軸20的意外偏移。因此,在該實 施例中,設計槽50j和保持部分(突起)28b的尺寸使得在圖7-8中所示 的預定位置彼此接合時,防止外軸50與主輪轂軸20之間的自由相對軸 向移動。優(yōu)選槽50j具有平面(槽溝)部分和從槽溝部分延伸的一對傾 斜或曲面部分,其中平面部分具有與保持部分28b的軸向?qū)挾认鄬?軸向?qū)挾?。在該實施例中,軸元件30的環(huán)形槽30e和通孔30f、保持元件28 (即 圏部分28a和保持部分28b)、以及軸元件22外軸50的環(huán)形槽50j構成了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保持裝置的一部分。此外,軸元件22和保持元件28構成 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自行車輪固定軸結構的一部分。在任一情況下,保持 裝置都設置成可超控地防止軸元件22從主輪轂軸20在軸向上移除,如上所述。優(yōu)選地,4黃向螺紋孔50e內(nèi)螺紋附裝有定位螺釘58,以便在內(nèi)軸52 處于安裝位置時,可釋放地防止內(nèi)軸52在內(nèi)孔50d內(nèi)的相對旋轉(zhuǎn),如下 所述。在所示實施例中,定位螺釘58延伸穿過內(nèi)軸52,如從圖3、 4、 12和16可更好地理解。但是,可選擇地,定位螺釘58可設置成當緊固 時有選擇地接觸內(nèi)軸52的外表面。由于定位螺釘?shù)纳鲜鲈O置,定位螺 釘58防止內(nèi)軸52相對于外軸50的轉(zhuǎn)動。因此,定位螺釘58優(yōu)選位于外 軸50與內(nèi)軸52之間,以便在內(nèi)軸52處于安裝位置時,可釋放地防止內(nèi) 軸52在內(nèi)孔50d內(nèi)的相對轉(zhuǎn)動。橫向螺紋孔50e包括在外軸50外表面與 內(nèi)孔50d之間延伸的兩個部分。參考圖3、 4和12,內(nèi)軸52主要包括內(nèi)部第一端部分52a、內(nèi)部第二 端部分(未示出)和內(nèi)部中心部分52c。第一端部分52a包括螺紋部分52d 和從螺紋部分52d軸向延伸的、以便當內(nèi)軸52安裝在外軸50中時與;f黃向 螺紋孔50e對齊的自由端部分52e。在該實施例中,內(nèi)軸52的自由端部分 52e包括光滑外表面,該外表面帶有至少一個延伸穿過的通孔52f,以便 通過其可釋放地容納定位螺釘58。通孔52阿為這里所示的圓形形狀, 或者可沿縱向方向為細長形以形成槽。螺紋部分52d螺紋附裝到內(nèi)孔 50d的螺紋部分50h。當螺紋部分52d和螺紋部分50h連接在一起時,構 成螺紋連接54的各部分。內(nèi)部中心部分52c部分容納在通孔50d的螺紋部分50h內(nèi),使得內(nèi)部 中心部分52c從內(nèi)孔50d伸出并支撐頭元件42和桿元件44。具體地,內(nèi) 軸52的第二端部分(未示出)具有附裝到其上或者與其一體形成的支 架(未示出),該支架以傳統(tǒng)方式通過設置在其間的凸輪結構(未示 出)支撐頭元件42和桿元件44。因此,內(nèi)軸52的支架(未示出)與頭 元件42、桿元件44和凸輪機構(未示出)協(xié)作以傳統(tǒng)方式響應于桿元 件44的旋轉(zhuǎn)而移動內(nèi)軸52,并從而相對于頭元件42軸向地移動軸構件 40。中心部分52c在軸向上位于螺紋部分52d與位于頭元件42內(nèi)的內(nèi)軸 52的第二端部分(未示出)之間。當沿著中心軸線X看時,內(nèi)軸52優(yōu)選 具有圓形形狀,如從圖3、 4和12可更好地理解。優(yōu)選地,內(nèi)軸52利用 傳統(tǒng)的加工技術(如鑄造和/或機加工)由剛性材料(如金屬材料)構 造而成。更優(yōu)選地,內(nèi)軸52由具有適當彈性以及剛性的金屬材料構成, 例如鐵基金屬材料(例如,鐵合金,如鉻鉬鋼),以便在操作桿元件 44時給用戶提供適當?shù)牟僮鞲小T谠搶嵤├?,第一端部?2a、第二 端部分(未示出)和中心部分52c優(yōu)選整體地形成為一體式整體元件。在該實施例中,外軸5 0的第 一 端部分5 0 a構成了軸元件2 2的第 一 附 裝端。在該實施例中,外軸50的第二端部分50b、內(nèi)軸52、頭元件42和 桿元件44構成了軸元件22的第二附裝端的各部分。這里所使用的術語 "軸向可超控地"意味著主要應用軸向力來釋放連接(例如,為克服 由保持裝置施加的軸向保持力)。換句話說,當保持部分28b容納在槽 50j中時,該保持部分28b通常向軸元件22施加軸向保持力。但是,當施 加在軸元件22上的軸向力大于該保持力時,保持部分28b將克服保持元件2 8的偏壓力而徑向向外移動,以便將軸元件從預定位置釋放出來。 這樣,除了需要移除時,可通過前輪轂12F的其它部分保持軸元件22。 根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如果需要和/或期望,改變該裝置各部分的軸向 位置對自行車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換句話說,根據(jù)本公開 內(nèi)容,如果需要和/或期望,可以移動這里所述的"預定位置"對自行 車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無論怎樣,優(yōu)選設定該預定位置使 得保持裝置可防止軸元件22從前輪轂12F的意外移除。第二實施例現(xiàn)在參考圖17-18,現(xiàn)在描述具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修改型 外軸250的修改型前輪轂212F的各部分。除了修改型外軸250之外,該 前輪轂212F與第一實施例的前輪轂12F相同。因此,除了與外軸250相 關的內(nèi)容之外,這里不再詳細論述和/或圖示該第二實施例。但是,根 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除了這里所描述的和/或圖示的之外,第一實施例的描 述和圖示也可應用于第二實施例對自行車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 的。此外,根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如果需要和/或期望,可以將第二實施例 的原理用于后輪轂對自行車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為簡便起見,與第 一 實施例的部件相同的第二實施例的部件將采 用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附圖標記來標識。為簡便起見,與第一實施例的部件功能相同(但并不完全相同)的第二實施例的部件以增加"200" 的相同附圖標記來標識。除了外軸250包括設計成在多個(例如,兩個)軸向間隔開的預定 位置有選擇地接合保持元件28的多個(例如,兩個)軸向間隔開的環(huán) 形槽250j之外,修改型外軸250與第一實施例的外軸50相同。設計各槽 250j和保持部分(突起)28b的尺寸使得當其以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方 式在各預定位置中彼此接合時,防止外軸250與主輪轂軸20之間的自由 相對軸向移動。第三實施例現(xiàn)在參考圖19-20,現(xiàn)在描述具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修改型 外軸350的修改型前輪轂312F的各部分。除了修改型外軸350之外,該 前輪穀312F與第一實施例的前輪轂12F相同。因此,除了與外軸350相關的內(nèi)容之外,這里不再詳細論述和/或圖示該第三實施例。但是,根 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除了這里所描述的和/或圖示的之外,第一實施例的描 述和圖示也可應用于第三實施例對自行車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 的。此外,根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如果需要和/或期望,可以將第三實施例 的原理用于后輪轂對自行車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為簡便起見,與第 一 實施例的部件相同的第三實施例的部件將采 用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附圖標記來標識。為簡便起見,與第一實施例的部件功能相同(但并不完全相同)的第三實施例的部件以增加"300"的相同附圖標記來標識。除了外軸3 5 0包括設計成沿著 一 定范圍的預定位置接合保持元件 28的軸向較寬的環(huán)形槽350j之外,修改型外軸350與第一實施例的外軸 50相同。設計槽350j和保持部分(突起)28b的尺寸使得當其沿著預定 位置范圍彼此接合時,允許外軸350與主輪轂軸20之間有預定范圍的自 由相對軸向移動,但是以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方式防止其在末端位置 的相對軸向移動。第四實施例現(xiàn)在參考圖21 -24 ,現(xiàn)在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修改型前輪 穀412F的各部分。除了前輪轂412F包括修改型保持元件428、帶有修改 型軸元件430的修改型主輪轂軸420、和修改型外軸450之外,該前輪轂 412F與第一實施例的前輪轂12F相同。主要地,在第四實施例中已經(jīng)修 改了第一實施例的相應部分,使得保持元件428安裝在外軸450之內(nèi)以 接合主輪轂軸420。因此,除了與保持元件428、主輪轂軸420和外軸450 相關的內(nèi)容之外,這里不再詳細論述和/或圖示第四實施例。但是,根 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除了這里所描述的和/或圖示的之外,第一實施例的描 述和圖示也可用于第四實施例對自行車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 的。此外,根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如果需要和/或期望,可以將第四實施例 的原理用于后輪轂,和/或用于第二和/或第三實施例對自行車領域的技 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為簡便起見,與第 一 實施例的部件相同的第四實施例的部件將采 用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附圖標記來標識。為簡便起見,與第一實施例的部件功能相同(但并不完全相同)的第四實施例的部件以增加"400"的相同附圖標記來標識。修改型保持元件428包括圈部分428a和從圈部分428a徑向向外延伸 的保持部分428b。圏部分428a的直徑比圈部分28a小,以;故容納在外軸 450內(nèi)。外軸450包括內(nèi)槽451a,該內(nèi)槽451a帶有從其延伸的徑向通孔 451b,以分別容納圈部分428a和保持部分428b。取消了第一實施例的 槽50j。主輪轂軸420的軸元件430具有設置成在預定位置接合保持部分 (突起)428b的環(huán)形內(nèi)槽431。設計槽431和保持部分(突起)428b的 尺寸使得當其在各預定位置中彼此接合時,防止外軸450與主輪轂軸 420之間的自由相對軸向移動。因為在該實施例中,徑向通孔451bi殳在 外軸450內(nèi)(即,不在軸元件430內(nèi)),所以有效地防止了污染物如水、 淤泥等進入組裝好的前輪轂412F內(nèi)。第五實施例現(xiàn)在參考圖25,現(xiàn)在描述具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修改型保 持裝置的修改型后輪轂512R。除了保持裝置之外,該后輪轂512R與第 一實施例的后輪轂12R相同。具體地,除了某些部分已經(jīng)稍稍修改以容 納飛輪FW(即,因為后輪轂在軸向上大于前輪轂并包括飛輪和單向離 合器)之外,該后輪轂512R與前輪轂12F相同,并且該后輪轂512R使用 第四實施例的保持裝置。但是,在第五實施例中,預定位置已被移動 以對應于后輪轂512R的完全安裝位置。根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第五實施例 中的"預定位置"可為與前面實施例類似的部分安裝位置對自行車領 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此外,根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可以將前面實 施例的"預定位置"修改成對應于與第五實施例類似的完全安裝位置 對自行車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紤]到第五實施例、第一實施例和第四實施例之間的相似性,這 里不再詳細論述和/或圖示第五實施例。但是,根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除了 這里所描述的和/或圖示的之外,第 一和第四實施例的描述和圖示也可 用于第五實施例對自行車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此外,根據(jù)本公開內(nèi)容,如果需要和/或期望,可以將第五實施例的原理用于后輪 轂對自行車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為簡便起見,與第 一 實施例的部件相同的第五實施例的部件將采 用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附圖標記來標識。為簡便起見,與第一實施例的部件功能相同(但并不完全相同)的第五實施例的部件以增加"500" 的相同附圖標記來標識。在后輪穀512R中,杯形/錐形軸承組件之一的 內(nèi)軸承座圏與主軸元件整體地形成為一體單元。術語的一般說明在理解本發(fā)明的范圍時,這里所用的術語"包括"及其派生詞是 指開放式術語,其指明所述特征、元件、部件、組群、整數(shù)和/或步驟 的存在性,但是不排除其它未描述的特征、元件、部件、組群、整數(shù) 和/或步驟。前述說明還可應用于具有類似含義的詞,例如術語"包含"、 "具有"及其派生詞。同樣,當使用單數(shù)時術語"零件"、"區(qū)域"、 "部分"、"構件"或"元件"可具有一個零件或多個零件的雙重含 義。如這里描述本發(fā)明所使用的,下列方向性術語"向前、向后、上 方、向下、垂直、水平、下方和一黃向"以及任何其它類似的方向性術 語指的是配備有本發(fā)明的自行車的那些方向。因此,用來描述本發(fā)明 的這些術語可相對于在正常行駛位置中使用的配備有本發(fā)明的自行車 來解釋。最后,程度術語,例如這里使用的"基本上"、"大約"和 "大致"意味著所修飾術語的合理偏離量,使得最終結果沒有顯著變 化。盡管已經(jīng)選擇了所選實施例來舉例說明本發(fā)明,但是根據(jù)公開內(nèi) 容在不脫離由所附權利要求限定的本發(fā)明范圍的情況下做出各種變化 和修改對本領域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另外,前面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 例的描述僅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效方案 限定的本發(fā)明。
      權利要求
      1.一種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包括具有軸向延伸的通孔的輪轂軸;設置于所述輪轂軸的通孔內(nèi)的軸元件,該軸元件包括第一附裝端、第二附裝端和在所述第一與第二附裝端之間延伸的中心軸線,該軸元件具有在所述第一與第二附裝端之間測量的軸向長度,所述軸向長度大于所述輪轂軸的軸向長度;和相對于所述輪轂軸和軸元件設置的保持裝置,當處于所述輪轂軸的通孔內(nèi)的預定位置中時,該保持裝置軸向可超控地防止所述軸元件從所述輪轂軸在軸向上移除。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 當所迷軸元件處于預定位置時,所述第一和第二附裝端從所述輪轂軸軸向地突出。
      3.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 所述軸元件的第一附裝端帶有螺紋,并且所述軸元件的第二附裝端包括頭元件和桿元件,所述頭元件和桿 元件協(xié)作以響應于所述桿元件的移動而將所述第一附裝端在軸向上移 動至更靠近所述頭元件。
      4.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所述保持元件包括連接到輪轂軸與軸元件之一的突起,和形成在 所述輪轂軸與軸元件中另一個內(nèi)的槽,所述突起在所述預定位置中接 合所述槽。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所述軸元件處于所述預定位置時的接合位置之間徑向地移動。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 該突起通常從所述非接合位置朝向所述接合位置被偏壓。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所述保持裝置包括具有環(huán)形圈部分和保持部分的保持元件,其中 所述保持部分從所述環(huán)形圏部分徑向地延伸以形成所述突起,所述保 持圏由彈性可變形材料構成,以通常朝向所述接合位置偏壓所述突起。
      8.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所述槽形成在所述輪轂軸內(nèi),所述突起連接到所述軸元件上。
      9.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所述槽形成在所述軸元件內(nèi),所述突起連接到所述輪轂軸上。
      10.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所述槽和突起的尺寸被設計為當其在所述預定位置中彼此接合 時,防止所述軸元件與輪轂軸之間的自由相對軸向移動。
      11.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所述槽和突起的尺寸被設計為當其在所述預定位置彼此接合時, 允許所述軸元件與輪穀軸之間有預定范圍的自由相對軸向移動。
      12.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所述輪轂軸與軸元件中具有所述槽的 一個包括多個軸向間隔開的 槽,所述突起可與處于預定位置中的一個槽和處于與所述預定位置軸 向間隔開的位置中的另 一個槽有選擇地接合。
      13.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 所述保持裝置包括突起和多個軸向間隔開的槽,當所述軸元件處于多個軸向間隔開的位置中時,所述多個軸向間隔開的槽有選擇地接 合所述突起。
      14.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所述軸元件包括外軸和至少部分設置于所述外軸的內(nèi)孔中的內(nèi)軸。
      15.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 所述軸元件包括設置于所述外軸與內(nèi)軸之間的固定結構,以可釋^:地防止所述內(nèi)軸>^人所述內(nèi)孔的移除。
      16.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 所述軸元件包括設置于所述外軸與內(nèi)軸之間的固定結構,以可釋放地防止所述內(nèi)軸在所述內(nèi)孔內(nèi)的相對旋轉(zhuǎn)。
      17. 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結構,其中, 所述軸元件包括設置于所述外軸與內(nèi)軸之間的固定結構,以可釋》文地防止所述內(nèi)軸在所述內(nèi)孔內(nèi)的相對旋轉(zhuǎn)。
      18. —種自行車輪固定軸結構,設置和構造成將被插入自行車輪轂 組件中,所述自行車輪轂組件具有帶軸向延伸通孔的輪轂軸,所述自 行車輪固定軸結構包括構造和布置成設置于所述輪轂軸的通孔內(nèi)的軸元件,所述軸元件 包括第一附裝端、第二附裝端和在所述第一與第二附裝端之間延伸的 中心軸線,所述軸元件具有在所述第一與第二附裝端之間測量的軸向長度,所述軸向長度大于所述輪轂軸的軸向長度;和保持裝置,設置成當所述軸設置于所述輪轂軸的通孔內(nèi)的預定位 置中時,限制所述軸元件與輪轂軸之間的相對軸向移動,使得在所述 車輪固定軸結構的使用期間防止所述車輪固定軸結構從所述輪轂軸的意外偏移。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自行車輪固定軸結構,其中, 所述保持裝置包括連接到所述軸元件的保持元件,所述保持元件包括在接合位置中從其外表面徑向向外突出的突起,并且該突起在非接合位置中可移動以與所述外表面對齊。
      全文摘要
      一種自行車輪轂包括車輪固定結構,該車輪固定結構具有相對于輪轂軸和車輪固定軸元件設置的保持裝置。當處于輪轂軸的通孔內(nèi)的預定位置時,該保持裝置可超控地防止軸元件從輪轂軸在軸向上移除。換句話說,當軸元件設置在輪轂軸的通孔內(nèi)的預定位置時,該保持裝置設置成可釋放地限制軸元件與輪轂軸之間的相對軸向移動,使得在車輪固定軸結構的使用期間,防止車輪固定軸結構從輪轂軸意外偏移。
      文檔編號B60B37/10GK101327826SQ20081000879
      公開日2008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08年1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6月19日
      發(fā)明者渡會悅義 申請人:株式會社島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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