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汽車空調在汽車領域中已經是很重要的部件,汽車空調性能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汽車的舒適性。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汽車作為一種代步工作,正慢慢地進入每一個家庭,用戶對汽車的性能要求也越來越高,特別對舒適性的要求,這就要求車輛必須很好的控制車輛內部的溫度,然而汽車在行駛過程中會遇到各種環(huán)境而導致車輛不停的顛簸傾斜,這就要求汽車空調能正常運轉,特別是空調壓縮機。隨著科技的發(fā)展,各種不同類型的壓縮機運用到汽車上來。但由于汽車的行駛道路環(huán)境,使得空調壓縮機在汽車中隨著汽車不停的擺動傾斜,立式空調壓縮機直接垂直固定于汽車上,當汽車傾斜時,立式空調壓縮機將隨著汽車一樣傾斜,而立式空調壓縮機在正常運轉時其傾斜度有一定的要求(一般立式壓縮機垂直于·水平地面的傾斜角度正負不得超過5° ^lO0 )。為使立式壓縮機能正常工作,應控制立式壓縮機傾斜度在其正常運轉的要求范圍內。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為解決立式壓縮機在隨汽車行駛而傾斜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中,包括防止壓縮機前后傾斜的第一組件和第二組件、防止壓縮機左右傾斜的第三組件和第四組件、安裝架和主架,所述第一組件包括第一轉軸,所述第二組件包括第二轉軸,所述第三組件包括第三轉軸,所述第四組件包括第四轉軸,所述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的中心連線垂直于第三轉軸和第四轉軸的中心連線,所述安裝架固定在汽車水平板上,所述主架轉動安裝在所述安裝架上,所述壓縮機轉動安裝在所述主架上。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通過過盈配合的方式固定在主架上,所述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與安裝架間隙配合。優(yōu)選的,所述第三轉軸和第四轉軸固定在壓縮機上,所述第三轉軸和第四轉軸與主架間隙配合。優(yōu)選的,還包括用于固定壓縮機的固定套,所述固定套固定在壓縮機上,所述第三轉軸和第四轉軸固定在固定套上。優(yōu)選的,所述固定套通過焊接固定在所述壓縮機外殼上。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組件還包括用以限位的第一扭簧,所述第二組件還包括用以限位的第二扭簧,所述第三組件還包括用以限位的第三扭簧,所述第四組件還包括用以限位的第四扭簧,所述第一扭簧套設在第一轉軸上,所述第二扭簧套設在第二轉軸上,所述第三扭簧套設在第三轉軸上,所述第四扭簧套設在第四轉軸上。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扭簧和第二扭簧具有相等的預壓力、第三扭簧和第四扭簧具有相等的預壓力,所述安裝架緊貼第一扭簧和第二扭簧,所述主架緊貼第三扭簧和第四扭簧。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組件還包括防止第一扭簧轉動的第一銷釘,所述第二組件還包括防止第二扭簧轉動的第二銷釘,所述第三組件還包括防止第三扭簧轉動的第三銷釘,所述第四組件還包括防止第四扭簧轉動 的第四銷釘,所述第一銷釘、第二銷釘固定在安裝架上,第三銷釘和第四銷釘固定在主架上。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銷釘和第二銷釘與所述安裝架過盈配合,所述第三銷釘和第四銷釘與所述主架過盈配合。更優(yōu)選的,還包括支撐墊和對稱設置的兩個安裝耳,所述兩個安裝耳分別固定在安裝架的底部,所述支撐墊支撐安裝耳,且所述支撐墊固定所述安裝耳在汽車水平板上。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過將安裝架固定在汽車水平板上,主架轉動連接在安裝架上,壓縮機轉動連接在主架上,加之扭簧給予壓縮機運動反方向的作用力,使得壓縮機在汽車行駛過程中基本垂直于地面,可防止汽車壓縮機由于傾斜角度過大而不能正常運轉。
圖I為立式壓縮機安裝在本實用新型結構俯視示意圖。圖2為立式壓縮機安裝在本實用新型結構主視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結構中扭簧作用說明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如圖I所示,A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放置在車頭部方向,B所示為車尾部方向,C所示為車身左側方向,D所示為車身右側方向。A、B方向所示的第一組件a和第二組件b用于防止壓縮機9相對于汽車前后傾斜,C、D方向所示的第三組件c和第四組件d用于防止壓縮機9相對于汽車左右傾斜。如圖I至圖2所示,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包括防止壓縮機前后傾斜的第一組件a和第二組件b、防止壓縮機左右傾斜的第三組件c和第四組件d、安裝架4、安裝耳5、支撐墊6、固定套7、主架8。所述第一組件a包括第一扭簧la、第一轉軸2a和第一銷釘3a,所述第二組件b包括第二扭簧lb、第二轉軸2b和第二銷釘3b,所述第三組件c包括第三扭簧lc、第三轉軸2c和第三銷釘3c,所述第四組件d包括第四扭簧Id、第四轉軸2d和第四銷釘3d。第一組件a和第二組件b分別對稱設置于壓縮機的A、B方向,第二組件c和第四組件d分別對稱設置于壓縮機的C、D方向。所述第一轉軸2a和第二轉軸2b的中心連線垂直于第三轉軸2c和第四轉軸2d的中心連線。所述安裝架4固定在汽車水平板上。具體的,通過焊接等連接方式將對稱設置的兩個安裝耳5分別固定在兩個安裝架4的底部,并用支撐墊6將安裝耳5支撐并固定在汽車水平板上。[0023]所述環(huán)狀的主架8轉動連接在安裝架4上,并套在壓縮機9的上部。具體的,第一轉軸2a和第二轉軸2b將主架8固定在安裝架4上,更具體的,第一轉軸2a和第二轉軸2b通過過盈配合等方式固定在主架8上,第一轉軸2a和第二轉軸2b與安裝架4間隙配合。所述壓縮機9轉動連接在所述主架8上,具體的,第三轉軸2c、第四轉軸2d分別固定在兩個對稱設置的固定套7上,通過焊接等固定方式將固定套7固定在壓縮機9外殼上,第三轉軸2c、第四轉軸2d與主架8間隙配合。第一組件a包括用以限位的第一扭簧la,第二組件b包括用以限位的第二扭簧
Ib,第三組件c包括用以限位的第三扭簧lc,第四組件d包括用以限位的第四扭簧ld,所述第一扭簧Ia套設在第一轉軸2a上,所述第二扭簧Ib套設在第二轉軸2b上,所述第三扭簧Ic套設在第三轉軸2c上,所述第四扭簧Id套設在第四轉軸2d上。第一扭簧la、第二扭簧lb、第三扭簧lc、第四扭簧Id分別卡在第一轉軸2a、第二轉軸2b、第三轉軸2c、第四轉軸2d上進行限位。所述第一扭簧Ia和第二扭簧Ib具有相等的預壓力、第三扭簧Ic和第四扭簧Id具有相等的預壓力,所述安裝架4緊貼第一扭簧Ia和第二扭簧lb,所述主架8緊貼第三扭簧Ic和第四扭簧Id。第一組件a包括防止第一扭簧Ia轉動的第一銷釘3a,第二組件b包括防止第二扭簧Ib轉動的第二銷釘3b,第三組件c包括防止第三扭簧Ic轉動的第三銷釘3c,第四組件d包括防止第四扭簧Id轉動的第四銷釘3d,所述第一銷釘3a和第二銷釘3b固定在安裝架4上,第三銷釘3c和第四銷釘3d固定在主架8上。第一銷釘3a、第二銷釘3b通過過盈配合方式與安裝架4上A、B兩側上部的孔緊固配合,第三銷釘3c、第四銷釘3d也通過過盈配合方式與主架8上C、D兩側上的孔緊固配合。如圖3所示,該圖所示狀態(tài)為第一扭簧Ia安裝初始狀態(tài),也是其平衡狀態(tài)(相當于彈簧的自然伸長狀態(tài)),該狀態(tài)下的使用角度為0°,第一扭簧Ia的使用角度使用范圍為正負10°。假設第一轉軸2a旋轉,扭簧臂2被第一銷釘3a限位,不能擺動,致使扭簧臂I向下擺動時,相當于第一扭簧Ia被壓合,其使用角度隨之變化,設定此時角度為正角;假設第一轉軸2a旋轉,扭簧臂2被第一銷釘3a限位,不能擺動,致使扭簧臂I向上擺動時,相當于第一扭簧Ia被展開,其使用角度隨之變化,設定此時為負角。上述兩種脫離平衡狀態(tài)時,第一扭簧Ia的使用角度的絕對值越大其扭力越大——即阻礙第一轉軸2a轉動。所述第二扭簧lb、第三扭簧lc、第四扭簧Id的工作原理如第一扭簧la。下面,就本實用新型結構保持壓縮機傾斜角度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工作原理進行說明。當汽車在行駛過程中由于路面傾斜或者汽車在拐彎時車身發(fā)生傾斜而致使壓縮機隨著車身發(fā)生傾斜,由于慣性的作用壓縮機9不會馬上隨著汽車車身一起傾斜。當汽車上坡時,整輛汽車向如圖I中B側傾斜時,用于固定安裝架4的支撐墊6將使安裝架4隨著汽車傾斜,傾斜過程中由于安裝在車上的安裝架4和壓縮機9的重力作用共同作用下,安裝架4和固定其上的第三轉軸2c和第四轉軸2d轉動,從而使第三扭簧Ic慢慢壓合和第四扭簧Id慢慢展開,第三扭簧Ic和第四扭簧Id壓合和展開時,由于第三銷釘3c和第四銷釘3d的限位作用,使得第三扭簧Ic的使用角度為正值,并且越來越大,使得第四扭簧Id的使用角度為負值,并且越來越小,從而共同作用于壓縮機9,使壓縮機9隨著安裝架4 一起傾斜的作用力越來越大,從而不斷克服壓縮機9的重力作用,致使壓縮機9傾斜。但是只有當?shù)谌せ蒊c和第四扭簧Id的使用角度到達一定角度時,第三扭簧Ic和第四扭簧Id作用在壓縮機的作用力達到克服壓縮機重力時才能推動壓縮機傾斜(可以理解為汽車與水平地面傾斜一定角度后,壓縮機與水平地面才開始有傾斜角度),因此壓縮機相對于水平地面傾斜角度比汽車相對于水平地面的傾斜角度小,故能減小立式壓縮機的由于汽車傾斜帶來的傾斜角度。由于一般的扭簧使用角度使用范圍為正負10度,故大概可以減小10度的傾斜角度。當汽車下坡時,整輛汽車向A側傾斜時,能達到如上述一樣的效果。另外,當汽車拐彎時,汽車車身向如圖I中C偵彳,用于固定安裝架4的支撐墊6將使安裝架4隨著汽車傾斜,傾斜過程中由于安裝在車上的安裝架4和壓縮機的重力作用共同作用下,安裝架4帶動其上的第一轉軸2a和2b轉動,從而使第一扭簧Ia慢慢壓合和第二扭簧Ib慢慢展開,第一扭簧Ia和第二扭簧Ib壓合和展開時,由于第一銷釘3a和3b的限位作用,使得第一扭簧Ia的使用角度為正值,并且越來越大,使得第二扭簧Ib的使用角度為負值,并且越來越小,從而共同作用于壓縮機使壓縮機9隨著安裝架4 一起傾斜的作用力越來越大,從而不斷克服壓縮機9的重力作用,致使壓縮機9傾斜。但是只有當?shù)谝慌せ蒊a和第二扭簧Ib的使用角度到達一定角度時,第一扭簧Ia和第二扭簧Ib作用在壓縮機的作用力達到克服壓縮機重力時才能推動壓縮機傾斜(可以理解為汽車與水平地面傾斜一定角·度后,壓縮機與水平地面才開始有傾斜角度),因此壓縮機相對于水平地面傾斜角度比汽車相對于水平地面的傾斜角度小,故能減小立式壓縮機的由于汽車傾斜帶來的傾斜角度。由于一般的扭簧使用角度使用范圍為正負10度,故大概可以減小10度的傾斜角度(相當于汽車可允許15°到20°的傾斜度)。汽車車身向D側傾斜時,能達到如上述一樣的效果。因此,本實用新型結構可有效的控制由于汽車傾斜角度過大而致使壓縮機傾斜度過大而不能正常運轉的技術問題。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防止壓縮機前后傾斜的第一組件和第二組件、防止壓縮機左右傾斜的第三組件和第四組件、安裝架和主架,所述第一組件包括第一轉軸,所述第二組件包括第二轉軸,所述第三組件包括第三轉軸,所述第四組件包括第四轉軸,所述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的中心連線垂直于第三轉軸和第四轉軸的中心連線,所述安裝架固定在汽車水平板上,所述主架轉動安裝在所述安裝架上,所述壓縮機轉動安裝在所述主架上。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通過過盈配合的方式固定在主架上,所述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與安裝架間隙配合。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轉軸和第四轉軸固定在壓縮機上,所述第三轉軸和第四轉軸與主架間隙配合。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固定壓縮機的固定套,所述固定套固定在壓縮機上,所述第三轉軸和第四轉軸固 定在固定套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套通過焊接固定在所述壓縮機外殼上。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件還包括用以限位的第一扭簧,所述第二組件還包括用以限位的第二扭簧,所述第三組件還包括用以限位的第三扭簧,所述第四組件還包括用以限位的第四扭簧,所述第一扭簧套設在第一轉軸上,所述第二扭簧套設在第二轉軸上,所述第三扭簧套設在第三轉軸上,所述第四扭簧套設在第四轉軸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扭簧和第二扭簧具有相等的預壓力、第三扭簧和第四扭簧具有相等的預壓力,所述安裝架緊貼第一扭簧和第二扭簧,所述主架緊貼第三扭簧和第四扭簧。
8.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件還包括防止第一扭簧轉動的第一銷釘,所述第二組件還包括防止第二扭簧轉動的第二銷釘,所述第三組件還包括防止第三扭簧轉動的第三銷釘,所述第四組件還包括防止第四扭簧轉動的第四銷釘,所述第一銷釘和第二銷釘固定在安裝架上,第三銷釘和第四銷釘固定在主架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銷釘和第二銷釘與所述安裝架過盈配合,所述第三銷釘和第四銷釘與所述主架過盈配合。
10.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支撐墊和對稱設置的兩個安裝耳,所述兩個安裝耳分別固定在安裝架的底部,所述支撐墊支撐安裝耳,且所述支撐墊固定所述安裝耳在汽車水平板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汽車的防止壓縮機傾斜的固定裝置,其中,包括防止壓縮機前后傾斜的第一組件和第二組件、防止壓縮機左右傾斜的第三組件和第四組件、安裝架和主架,所述第一組件包括第一轉軸,所述第二組件包括第二轉軸,所述第三組件包括第三轉軸,所述第四組件包括第四轉軸,所述第一轉軸和第二轉軸的中心連線垂直于第三轉軸和第四轉軸的中心連線,所述安裝架固定在汽車水平板上,所述主架轉動安裝在所述安裝架上,所述壓縮機轉動安裝在所述主架上。該裝置可防止壓縮機由于在汽車行駛過程中傾斜角度過大而不能正常運轉。
文檔編號B60H1/00GK202491658SQ20122005440
公開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2月20日
發(fā)明者羅根香, 鄭林林, 陸福勇, 黃林 申請人: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