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座椅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車輛座椅,其包括:包括座椅靠背和座墊的座椅結構部件;和被構造為支撐座椅結構部件并且緊固到車室結構本體的支撐部件,其中支撐部件是在縱向方向延長的平板部件,并且具有沿著支撐部件的縱向方向延伸的凸形凸出部分,其中凸出部分包括第一凸出部分和第二凸出部分,并且當車輛碰撞發(fā)生時應力被構造為集中于此的、支撐部件的應力集中部分介于第一凸出部分和第二凸出部分之間,并且其中支撐部件的應力集中部分包括被構造為促進支撐部件的斷裂的弱化部分。
【專利說明】車輛座椅
[0001]對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請要求在2012年10月25日提交的日本專利申請第2012-235599號的優(yōu)先權,其全部內(nèi)容在此通過引用而被并入。
【技術領域】
[0003]本實用新型的方面涉及一種車輛座椅,該車輛座椅包括在支撐座椅結構部件時緊固到車室的地板表面等的支撐部件,和凸出部分(用于增強支撐部件的凸形部分)。
【背景技術】
[0004]在JP-A-H07-266954中公開了一種車輛座椅,該車輛座椅包括在支撐座椅結構部件時緊固到車室的地板表面等的支撐部件和凸出部分。該車輛座椅包括座墊和座椅靠背(座椅結構部件)、支腿部件和軌道部件。
[0005]支腿部件(支撐部件的實例)是沿著座椅縱向方向延伸的平板部件,并且被沿著支腿部件的縱向方向線性地延伸的凸形部分(凸出部分)增強。支腿部件的前端部分和后端部分朝向車室的地板表面(車室結構本體的一個實例)被以曲柄形狀彎曲,并且設置有能夠插入緊固部件的孔。此外,軌道部件包括被附接到座椅結構部件側(cè)的上軌道和被附接到支腿部件側(cè)的下軌道,并且這兩個軌道被以能夠相對移動的方式相互連接。
[0006]在已知技術中,支腿部件經(jīng)由軌道部件而被連接到座椅結構部件(橫向部分)。在支腿部件的前端部分和后端部分被緊固到車室的地板表面時,座椅結構部件能夠被安裝在車室的地板表面上。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7]然而,在上述座椅構造中,當車輛碰撞發(fā)生時,由于乘客的負荷使得座椅靠背向后傾斜,所以力矩(彎曲作用力)可以作用于支腿部件上。
[0008]因為相關技術的支腿部件被凸出部分增強并且因此幾乎不能變形,所以大的負荷可以被施加到支腿部件的緊固部分(車室的地板表面?zhèn)?。如果大的負荷被施加到緊固部分,則可以引起支腿部件從車室的地板表面脫出,并且存在車室的地板表面在大的范圍上斷裂的擔憂。
[0009]通過使得整個支腿部件是薄弱的,通過支腿部件的斷裂而吸收由車輛碰撞施加的沖擊是可能的。然而,在此情形中,實現(xiàn)支腿部件的原始功能(支撐座椅結構部件的功能)可能是不可能的。
[0010]相應地,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在盡可能地防止在車輛碰撞發(fā)生時車室結構本體斷裂的同時安裝帶有高強度的支撐部件。
[0011]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車輛座椅,其包括:包括座椅靠背和座墊的座椅結構部件;和被構造為支撐座椅結構部件并且緊固到車室結構本體的支撐部件,其中支撐部件是平板部件,所述平板部件在作為沿著座墊的至少一側(cè)的方向的縱向方向上延長,并且支撐部件具有沿著支撐部件的縱向方向延伸的凸形的凸出部分,其中凸出部分包括第一凸出部分和第二凸出部分,并且應力被構造為當車輛碰撞發(fā)生時集中于此的、支撐部件的應力集中部分介于第一凸出部分和第二凸出部分之間,并且其中支撐部件的應力集中部分包括被構造為促進支撐部件的斷裂的弱化部分。
[0012]相應地,通過第一凸出部分和第二凸出部分能夠盡可能地維持支撐部件的強度。另外,當車輛碰撞發(fā)生時,因為通過弱化部分能夠促進支撐部件的斷裂,所以盡可能地防止車室結構本體受到損壞是可能的。
[0013]在上述車輛座椅中,弱化部分可以包括一對突起部分,支撐部件被構造為從該對關起部分彎曲。
[0014]相應地,因為該對突起部分能夠促進支撐部件的彎曲(斷裂),所以可靠地防止車室結構本體受到損壞是可能的。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車輛座椅的側(cè)視圖;
[0016]圖2是框架部件的透視圖;
[0017]圖3是支腿部件的平面視圖;并且
[0018]圖4是支腿部件的側(cè)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現(xiàn)在將參考圖1到4描述用于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在此情形中,車輛座椅的前側(cè)由附圖標記F示意,車輛座椅的后側(cè)由附圖標記B示意,車輛座椅的上側(cè)由附圖標記UP示意,并且車輛座椅的下側(cè)由附圖標記DW示意。
[0020]圖1中的車輛座椅2包括座墊4和座椅靠背6 (座椅結構部件),和一對支腿部件20A和20B,這將在以后詳細描述。座椅結構部件分別地具有形成座椅構架的框架部件4F和6F、形成座椅外觀的墊部件4P和6P,和用于覆蓋墊部件的覆蓋部件4S和6S。
[0021]在該實施例中,在支撐座椅結構部件的兩側(cè)時(見圖1到3),一對支腿部件20A和20B分別地被緊固到車室的地板表面FS。
[0022]在此情形中,各個支腿部件20A和20B被將在以后詳細描述的凸出部分22增強,以穩(wěn)定地支撐座椅結構部件。在這種座椅構造中,擔心當車輛碰撞發(fā)生時大的負荷將被施加到各個支腿部件20A和20B的緊固部分(車室的地板表面FS)。例如,如果大的負荷被施加到緊固部分,則各個支腿部件20A和20B從車室的地板表面FS脫出,從而車室的地板表面FS在大的范圍上斷裂。
[0023]相應地,在該實施例中,將采用在以后描述的構造從而在盡可能地當車輛碰撞發(fā)生時防止車室的地板表面FS的損壞時安裝帶有高強度的各個支腿部件20A和20B。將在下文中詳細描述每一種構造。
[0024]座椅結構部件
[0025]座椅結構部件包括座墊4、座椅靠背6,和各種機構(傾角調(diào)節(jié)機構RM和下傾機構TM)(見圖1和2)。
[0026]座墊4當從向上方向看時是基本矩形的部件,并且包括上述基本構造(4F、4P和4S)。
[0027]框架部件4F能夠由典型地具有優(yōu)良的強度的材料諸如金屬和樹脂制成(見圖2)。該實施例的框架部件4F是基本矩形的框架狀部件??蚣懿考?F包括前框架12、一對橫向框架14、附接部分16,和多根支撐絲(18a到18c)。
[0028]前框架12是形成座墊的前部的部件(管道形狀)。此外,該對橫向框架14是每一個形成座墊的橫向部分的部件(管道形狀),并且被置放成在座椅的橫向部分處彼此面對。
[0029]附接部分16是每一個被附接到每一個橫向框架14 (前部)的平板部件(基本L形的截面),并且將在以后描述的下傾機構TM (前連桿30)能夠被附接于此。該多根支撐絲(18a到18c)是能夠支撐各個墊部件4P的線形部件,并且能夠在框架部件4F上被沿著每一個方向適當?shù)匕惭b。
[0030]各種機構
[0031]傾角調(diào)節(jié)機構RM是能夠維持座椅靠背6對于座墊4的升高/平鋪狀態(tài)的機構,并且具有沿著座椅寬度方向延伸的軸部分2r (見圖1)。
[0032]在該實施例中,座椅靠背6在其中座椅靠背相對于座墊4立起的豎立姿態(tài)、其中座椅靠背朝向座椅后側(cè)傾斜的向后傾斜姿態(tài),和其中座椅靠背朝向座椅前側(cè)傾斜的向前傾斜姿態(tài)之間通過圍繞軸部分2r的旋轉(zhuǎn)操作來移位。
[0033]下傾機構TM是能夠關于車室的地板表面FS移動(接近或者分離)座椅結構部件的機構(見圖1和2)。這個實施例的下傾機構TM能夠包括一對前連桿30和一對后連桿32(四節(jié)點連桿構造)。
[0034]該對前連桿30是筆直形狀的平板部件,并且可以被置放在車輛座椅2的兩側(cè)處。在該實施例中,一個前連桿30的一側(cè)被以可旋轉(zhuǎn)方式附接到橫向框架14 (第一附接部分16),并且另一側(cè)被以可旋轉(zhuǎn)方式附接到將在以后詳細描述的一個支腿部件20A。另一個前連桿30被類似地附接到橫向框架14和將在以后詳細描述的另一個支腿部件20B。
[0035]該對后連桿32 (回飛棒連桿)是面對前連桿30的連桿,并且被附接到橫向框架14的后部并且延伸到座椅的后部(圖1示出其中后連桿被覆蓋材料覆蓋的狀態(tài))。在該實施例中,相應的后連桿32的后部被固定托架BR附接到相應的支腿部件20A和20B從而能夠傾斜(能夠旋轉(zhuǎn)),并且增強管道34橋接在該對后連桿32之間。
[0036]在該實施例中,當座椅靠背6向前傾斜時,前連桿30和后連桿32向前傾斜,并且因此座椅結構部件被鄰近于車室的地板表面FS置放(變成下傾狀態(tài))。此外,當座椅靠背6立起時,前連桿30和后連桿32立起,并且因此座椅結構部件被從車室的地板表面FS隔開(變成基本狀態(tài))。
[0037]支腿部件(支撐部件的一個實例)
[0038]該對支腿部件(第一支腿部件20A和第二支腿部件20B)是每一個沿著座椅前后方向延伸的平板部件,并且能夠被沿著座墊4的橫向部分置放(見圖1到4)。
[0039]在該實施例中,第一支腿部件20A和第二支腿部件20B被沿著座椅寬度方向相互平行地置放,并且被多根絲Wl和W2 (沿著座椅寬度方向延伸的桿部件)相互連接。支腿部件20A和20B這兩者均支撐座椅結構部件(兩側(cè))并且分別地被緊固到車室的地板表面FS。
[0040]在該實施例中,第一支腿部件20A和第二支腿部件20B具有基本相同的基本構造。因此,將作為一個實例描述第一支腿部件20A的構造,并且將不在這里詳細地描述第二支腿部件20B的構造。
[0041]第一支腿部件20A具有連接部分21a、一對緊固孔Hl和H2,和將在以后描述的構造(應力集中部分WR、凸出部分22,和一對突起部分24a和24b)(見圖3和4)。
[0042]連接部分21a是從第一支腿部件20A的中間突出的部分,并且通過向上彎曲第一支腿部件20A的橫向邊緣而形成。在該實施例中,絲部件W2和托架BR能夠被適當?shù)馗浇拥竭B接部分21a。
[0043]此外,該對緊固孔(第一緊固孔Hl和第二緊固孔H2)是每一個形成在第一支腿部件20A中的孔(通孔),并且桿形緊固部件FM能夠插入在其中(見圖1)。第一緊固孔Hl被設置在第一支腿部件20A的前端部分中,并且第二緊固孔H2被設置在第一支腿部件20A的后端部分中。多個緊固部件FM能夠被附接到第二支腿部分20B (后端部分)。在該實施例中,第一支腿部件20A的前端部分和后端部分能夠通過插入緊固孔Hl和H2中的緊固部件FM緊固到車室的地板表面FS。
[0044]應力集中部分
[0045]在上述構造中,當車輛后碰撞發(fā)生時,由于乘客的負荷使得座椅靠背6向后傾斜,所以力矩(彎曲作用力)作用于各自的支腿部件20A和20B上(見圖1)。
[0046]如果在車室中車輛座椅2的安裝位置是相對高的,則第一支腿部件20A等具有朝向座椅上側(cè)彎曲的趨勢。應力在此處集中的部分(應力集中部分WR)在第一支腿部件20A沿著縱向方向的中間等處形成(見圖3)。
[0047]能夠通過使用每一個支腿部件(不帶凸出部分)的測試識別(實際上測量)應力集中部分WR的位置,并且還能夠通過使用計算機的模擬識別。在此情形中,能夠通過假設車輛前碰撞、車輛后碰撞和車輛側(cè)碰撞中的任何一種碰撞來識別應力集中部分WR的位置。
[0048]凸出部分
[0049]凸出部分22是沿著座椅的前后方向延伸的凸形部分,并且被劃分成第一凸出部分22a和第二凸出部分22b,應力集中部分WR介于第一凸出部分22a和第二凸出部分22b之間(見圖3)。
[0050]第一凸出部分22a是被形成為第一支腿部件20A (前部的中心)的線性凸形部分,并且被從第一緊固孔Hl朝向第一支腿部件20A的中間(剛好在應力集中部分WR之前)形成。而且,第二凸出部分22b是被形成為第一支腿部件20A (后部的中心)的線性凸形部分,并且從第一支腿部件20A的中間(剛好在應力集中部分WR之后)朝向第二緊固孔H2形成。
[0051]在該實施例中,能夠通過以凸形形狀向上彎曲第一支腿部件20A的中心形成分別的凸出部分22a和22b。因為第一支腿部件20A以此方式設置有凸出部分22,所以第一支腿部件22能夠具有足以支撐座椅結構部件的強度。
[0052]一對突起部分(弱化部分)
[0053]該對突起部分(第一突起部分24a和第二突起部分24b)是第一支腿部件20A能夠從其彎曲的部分,并且能夠被形成為應力集中部分WR (見圖3和4)。
[0054]第一突起部分24a是從應力集中部分WR的一側(cè)突出的部分(點形)。此外,第二突起部分24b是從應力集中部分Wr的另一側(cè)突出的部分(點形),并且被沿著座椅寬度方向平行于第一突起部分24a置放(這兩個突起部分均被置放在跨過支腿部件的虛線VL上)。
[0055]在該實施例中,通過以凸形形狀向上或者向內(nèi)彎曲第一支腿部件20A的一個部分形成第一突起部分24a。而且,通過以凸形形狀向上或者向內(nèi)彎曲第一支腿部件20A的其它部分形成第二突起部分24b。
[0056]當車輛后碰撞發(fā)生時支腿部件的行為
[0057]參考圖1到4,由于當車輛后碰撞發(fā)生時座椅靠背6向后傾斜,所以分別的支腿部件20A和20B趨向于從應力集中部分WR朝向座椅的上側(cè)彎曲。
[0058]在該實施例中,因為分別的突起部分24a和24b促進分別的支腿部件20A和20B的彎曲,所以分別的支腿部件20A和20B能夠被更加可靠地彎曲。因為通過分別的支腿部件20A和20B的彎曲(斷裂)吸收了當車輛后碰撞發(fā)生時產(chǎn)生的沖擊,所以防止車室的地板表面FS的斷裂是可能的。
[0059]如上所述,在該實施例中,利用第一凸出部分22a和第二凸出部分22b盡可能地維持分別的支腿部件20A和20B的強度是可能的。
[0060]當車輛碰撞等發(fā)生時,因為弱化部分促進了分別的支腿部件20A和20B的斷裂,所以盡可能地防止車室的地板表面FS斷裂是可能的。特別地,在該實施例中,因為當車輛后碰撞發(fā)生時該對突起部分24a和24b促進了分別的支腿部件20A和20B的彎曲(斷裂),所以可靠地防止車室的地板表面FS斷裂是可能的。
[0061]因此,根據(jù)這個實施例,在盡可能地防止車室的地板表面FS斷裂時安裝帶有高強度的分別的支腿部件20A和20B是可能的。
[0062]該實施例的車輛座椅2不限于上述實施例,并且能夠采用各種實施例。(I)在該實施例中,假設車輛座椅的安裝位置是相對低的,則一對突起部分可以被構造為從座椅向下突出。如果在車室中車輛座椅的安裝位置是相對低的,則當車輛后碰撞發(fā)生時每一個支腿部件具有朝向座椅下側(cè)彎曲的趨勢。因此,該對突起部分(朝向座椅下側(cè)突出)促進了每一個支腿部件朝向座椅下側(cè)的彎曲。在此情形中,當車輛前碰撞發(fā)生時,每一個支腿部件也具有朝向座椅下側(cè)彎曲的趨勢。
[0063](2)雖然在該實施例中示意了凸出部分22的構造,但是這并非旨在限制其構造。例如,凸出部分可以被劃分成三個片段。此外,如同線性形狀那樣,每一個凸出部分可以被以各種形狀形成??梢酝ㄟ^彎曲支腿部件的一個部分形成每一個凸出部分,或者凸出部分可以由不同于支腿部件的材料制成。(3)另外,雖然在該實施例中已經(jīng)作為弱化部分的一個實例描述了該對突起部分24a和24b,但是這并非旨在限制其構造。例如,每一個支腿部件可以設置有孔或者薄部分(所有的部分都具有低的強度)。替代地,支腿部件可以設置有一個或者三個或者更多個突起部分。
[0064](4)另外,雖然在該實施例中作為支撐部件的一個實例示意了支腿部件,但是這并非旨在限制其構造。例如,軌道部件的下軌道能夠被用作支撐部件。在此情形中,支腿部件的構造(形狀、尺寸,和安裝位置)能夠根據(jù)座椅的構造而被適當?shù)馗淖儭@?,支撐部件可以被緊固到各種車室結構本體,諸如車室的壁體,以及車室的地板表面。此外,支腿部件能夠被沿著座墊的一側(cè)(橫向部分、前部或者后部)置放。(5)雖然在該實施例中示意了車輛座椅2的構造,但是這并非旨在限制其構造。例如,各種機構能夠被從車輛座椅2移除。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 座椅結構部件,所述座椅結構部件包括座椅靠背和座墊;和 支撐部件,所述支撐部件被構造為支撐所述座椅結構部件并且被緊固到車室結構本體, 其中,所述支撐部件是在作為沿著所述座墊的至少一側(cè)的方向的縱向方向上延長的平板部件,并且具有在所述支撐部件的縱向方向上延伸的凸形的凸出部分, 其中,所述凸出部分包括第一凸出部分和第二凸出部分,并且所述支撐部件的應力集中部分介于所述第一凸出部分和所述第二凸出部分之間,其中應力被構造為當車輛碰撞發(fā)生時集中于所述應力集中部分,并且 其中,所述支撐部件的應力集中部分包括弱化部分,所述弱化部分被構造為促進所述支撐部件的斷裂。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座椅, 其特征在于,所述弱化部分包括一對突起部分,所述支撐部件被構造為從所述一對突起部分彎曲。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座椅, 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分被劃分成所述第一凸出部分和所述第二凸出部分,其中所述應力集中部分介于所述第一凸出部分和所述第二凸出部分之間。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座椅, 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室結構本體包括車室的地板表面。
【文檔編號】B60N2/42GK203580706SQ201320664108
【公開日】2014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25日
【發(fā)明者】中西雅士, 遠山正俊, 村上俊男, 松本裕司 申請人:豐田紡織株式會社,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