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機動車車橋的車輪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機動車車橋的車輪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10),其中,每個車輪通過車輪導向部件導引并且每個車輪通過其車輪導向部件與能夠調整的扭桿(16、18)作用連接,其中,被分派給各車輪的扭桿(16、18)相互間局部對準地設置,每個扭桿(16、18)分別被分派有能夠通過控制器(120)調節(jié)和/或控制的調整裝置(12、14)以用于進行調整,其中,所述扭桿(16、18)分別通過其調整裝置(12、14)以及控制器(20)支承在副車架(22)上。本發(fā)明的特征在于,所述調整裝置(12、14)和扭桿(16)設置在一共同的殼體(26)中,該殼體能夠作為整體式零部件固定在副車架(22)上。
【專利說明】用于機動車車橋的車輪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用于機動車車橋的車輪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
【背景技術】
[0002]充分公知的是用于機動車的結構穩(wěn)定性的所謂的主動系統。為此通常使用用于使扭桿旋轉的調整裝置。通過將扭矩施加在扭桿上來調整主動力,該主動力可影響機動車的橫搖運動或者車身運動。
[0003]例如DE 101 26 928 A1,DE 10 2004 002 550 Al 或者 DE 102 42 552 B4 公開了兩部分穩(wěn)定器的相應布置結構,具有用于影響機動車彈簧系數和行駛特性的調整裝置。在此通過反向地調整整體上為U形的穩(wěn)定器的分開的扭桿可以減小機動車的橫搖特性或者說翻轉特性,或者通過同向地調整而反作用于俯仰運動——例如在制動時。
[0004]在DE 10 2009 005 898 Al中描述了這種用于機動車車輪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在此,車橋的每個車輪通過多個車輪導向部件支承在副車架上并且通過其車輪導向部件與能夠調整的扭桿作用連接。每個扭桿被分派有調整裝置,通過它可以將扭矩施加到扭桿上,即,可以調整主動力,用于例如反作用于橫搖運動。此外設有相應的控制器,用于調節(jié)或控制調整裝置。部件控制器、調整裝置以及扭桿分別固定在副車架上。在此已經證實為不利的是,部件需要大的結構空間。另一缺陷是,由于直接固定部件控制器、調整裝置和扭桿在副車架上,需使這個副車架在固定位置的區(qū)域中相應地加強并因此實心地構成,用于確保接收作用力和扭矩。
[0005]在DE 10 2009 005 895 Al中公開了另一種具有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有特征的、用于機動車車輪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由DE 10 2009 028 386 Al給出控制器和調整裝置在一共同的殼體中組合的方案。
【發(fā)明內容】
[0006]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改進根據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中所述形式的、用于機動車車橋的車輪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使得確保節(jié)省結構空間地布置部件控制器、調整裝置和扭桿在副車架上,并且還確保減輕重量的副車架造型。
[0007]這個目的通過權利要求1特征部分所述的特征結合其前序部分特征得以實現。
[0008]從屬權利要求形成本發(fā)明的有利改進方案。
[0009]以公知的方式和方法使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的每個車輪通過多個車輪導向部件導引并且車橋的每個車輪通過其車輪導向部件與能夠調整的扭桿作用連接。在此,被分派給各車輪的扭桿相互間局部對準地設置并且沿機動車橫向取向。每個扭桿分別被分派有能夠通過控制器調節(jié)和/或控制的調整裝置以用于進行調整。此外以公知的方式和方法使各個部件支承在車身固定的副車架上,即,除了控制器之外也使所述扭桿通過其分派的調整裝置直接固定在車身固定的副車架上。此外所述扭桿和控制器設置在一共同的殼體中,該殼體作為整體式零部件、例如利用螺紋連接件固定在副車架上。
[0010]已經證實將部件扭桿與控制器組合在一共同的殼體中是特別有利的,因為由此提供節(jié)省結構空間的且容易裝配的布置結構供使用。此外證實了,將零部件組合在一共同的殼體中是有利的,因為通過殼體一起接收這樣的力和扭矩并因此不再直接導入到副車架里面。這帶來積極的效應,通過殼體-副車架的固定點傳遞更小的力和扭矩,結果是,可以更輕并因此更成本有利地制成副車架。
[0011]按照本發(fā)明,沿機動車橫向取向的殼體這樣構成和設計尺寸,使所述副車架能夠在去掉橫梁的條件下構成。現在通過按照本發(fā)明的共同殼體的造型和尺寸確保了,所述殼體附加地承擔副車架橫梁的功能。由此通過這個按照本發(fā)明的、將功能組合到橫向連接的殼體橫梁中的方案可以省去通常的前端橫梁,并且可以實現特別輕的副車架結構。另一優(yōu)點是,與在非組合的調整器布置結構中常見的3點式支承相比,通過殼體橫梁的橫向支撐作用可以省去分別一個連接點。
[0012]所述殼體優(yōu)選地構成為封閉的輪廓,所述封閉的輪廓例如具有圓形、矩形或三角形橫截面。已經證實殼體的這個造型是特別有利的,因為這個結構形式能夠以微少的材料消耗實現高的強度、尤其是抗彎強度。因此來自調整過程的力在沒有較大杠桿作用的情況下被直接導引到結構中。此外,構成為封閉的輪廓的殼體承擔對于具有扭桿和控制器的調整裝置的保護功能。
[0013]按照另一特別有利的本發(fā)明擴展結構,在殼體上構成多個、分別具有水平取向的孔的成形件。所述副車架相應地具有與其對應的水平取向的孔,由此所述殼體能夠通過水平取向的螺紋連接件固定在副車架上。已經證實了,水平的螺紋連接件在更少的結構空間需求方面是特別有利的。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由下面結合附圖所示實施例的描述給出本發(fā)明的其它優(yōu)點、特征和應用可能性。
[0015]在描述、權利要求和附圖中使用在下面的附圖標記清單中使用的定義和從屬的附圖標記。
[0016]在附圖中示出:
[0017]圖1按照現有技術的用于機動車車橋的車輪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
[0018]圖2按照本發(fā)明構成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在下面的描述和附圖中為了避免重復,只要無需進一步細分或者是有意義的,則相同的零件和部件就以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
[0020]圖1示出總體上以附圖標記10表示的用于機動車車橋的車輪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在此為了清晰未示出車輪。
[0021]如同由圖看到的那樣,為每個車橋側分派有能夠通過調整裝置12、14調整的扭桿16、18。兩個扭桿16、18相互間局部對準地設置。通過調整裝置12或14調整對于調整扭桿16、18必須的力和扭矩。
[0022]此外設有控制器20,通過該控制器實現調整裝置12、14的電子調節(jié)/控制。
[0023]如同由圖1還看到的那樣,扭桿16、18通過被分派給該扭桿的調整裝置12、14固定在副車架22上。此外控制器20也支承在副車架22上。
[0024]為了確保足夠的穩(wěn)定性,副車架22具有橫梁24。
[0025]如同由圖1看到的那樣,部件調整裝置12、14、扭桿16、18以及控制器20的所選擇的布置結構在副車架22上需要相當多的結構空間。此外副車架22增強地構成,用于確保接收相應的力和扭矩。
[0026]在這里本發(fā)明提出:
[0027]如圖2所示,將部件調整裝置12、14、所分派的扭桿16、18以及控制器20組合到一共同的殼體26中,該殼體作為整體式零部件固定在副車架22上。在此殼體26沿機動車橫向FQ取向地設置在副車架22之前。
[0028]組合到一共同的殼體26中起到節(jié)省結構空間地布置和易于裝配各個部件的作用。因為利用殼體26也接收作用力和扭矩,在固定位置作用于殼體26與副車架22之間的力和扭矩極大地減小,由此不再需要由現有技術必需的副車架22增強。
[0029]基于殼體26沿機動車橫向FQ的取向以及殼體26的相應尺寸和造型還確保了,殼體26承擔副車架22的橫梁24的功能。即,副車架22可以——如圖2所示那樣——構成為沒有前端橫梁。
[0030]附圖標記列表:
[0031]10車輪懸架
[0032]12調整裝置
[0033]14調整裝置
[0034]16 扭桿
[0035]18 扭桿
[0036]20控制器
[0037]22副車架
[0038]24副車架的橫梁
[0039]26 殼體
[0040]FQ機動車橫向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機動車車橋的車輪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10),其中,每個車輪通過車輪導向部件導引并且每個車輪通過其車輪導向部件與能夠調整的扭桿(16、18)作用連接,其中,被分派給各車輪的扭桿(16、18)相互間局部對準地設置并且沿機動車橫向(FQ)取向,每個扭桿(16、18)分別被分派有能夠通過控制器(20)調節(jié)和/或控制的調整裝置(12、14)以用于進行調整,其中,所述扭桿(16、18)分別通過其調整裝置(12、14)以及控制器(20)支承在副車架(22)上,其中,所述調整裝置(12、14)和扭桿(16、18)設置在一共同的殼體(26)中,該殼體能夠作為整體式零部件固定在副車架(22)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共同的殼體(26)這樣構成和設計尺寸,使所述副車架(22)能夠在去掉橫梁的條件下構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10),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22)構成為封閉的輪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10),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閉的輪廓具有圓形、矩形或三角形橫截面。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能夠調整的車輪懸架(1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殼體(26)上構成多個、分別具有水平取向的孔的成形件,所述副車架(22)具有與其對應的水平取向的孔,所述殼體(26)通過水平取向的螺紋連接件固定在副車架(22)上。
【文檔編號】B60G21/055GK104349919SQ201380030805
【公開日】2015年2月11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6月15日
【發(fā)明者】A·辛德勒, H·貝林格, R·戈爾德貝格, J·施密特, C·伊薩基維施 申請人:奧迪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