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電動汽車控制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高壓上電中繼電器控制的方法。
背景技術:
電動汽車在高壓上電控制過程中需要對相應的繼電器進行控制,傳統(tǒng)技術中在高壓上電過程中對繼電器的控制較為混亂,從而較難達到理想的行車高壓上電控制,從而會影響控制的穩(wěn)定性和安全性,適用性和實用性受到限制。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控制穩(wěn)定性好且適用性強的高壓上電中繼電器控制的方法。
實現(xiàn)本發(fā)明目的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高壓上電中繼電器控制的方法,包括總正繼電器、總負繼電器、預充繼電器和控制器,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a,控制器判斷是否可以進行高壓上電;
步驟b,當有高壓請求時,先進行高壓預充電,并判斷高壓預充電是否成功;
步驟c,在高壓預充電成功后,再進行高壓充電,同時斷開預充繼電器,并判斷高壓充電是否成功;
步驟d,再對電池的狀態(tài)進行確認,并判斷高壓上電的結果。
在步驟b中,高壓預充電為先連接高壓電的總負繼電器,通過第一延時時間,再連接預充繼電器,通過第二延時時間,當預充繼電器下端電壓為電池高壓的95%時,完成預充電;當預充繼電器的連接時間超過設定的第四延時時間還未完成預充電的時候,則判斷為高壓電預充失敗,同時發(fā)出預充失敗信息。
在步驟c中,控制器向總正繼電器連接信號,經(jīng)過第三延時時間后,當總正繼電器兩端的電壓小于繼電器兩端的設定門限值c1,且總正繼電器的狀態(tài)為連接狀態(tài)時,則判斷總正繼電器器連接完成,同當總正繼電器連接的過程中,當總正繼電器的連接時間超過了設定的時間第五延時時間后,判定為總正繼電器的連接失敗,連接超時,當連接超時之后,斷開預充繼電器,斷開總負繼電器,需重新執(zhí)行步驟b。
在步驟d中,對電池的狀態(tài)確認包括總正繼電器為連接狀態(tài),高壓預充繼電器為斷開狀態(tài),總負繼電器為連接狀態(tài),繼電器兩端的電壓差小于繼電器兩端電壓的設定門限值c1,電池的電壓高于設定的最小允許工作電壓c2,并且對電池的工作狀態(tài)進行確認,若判定的條件都成立,則判定為高壓電的上電完成,且高壓電可用;當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時,則判定為高壓電上電失敗,上電失敗后,將已連接的總正繼電器和總負繼電器斷開,上報故障信息并重復步驟b。
其中第一延時時間為100ms,第二延時時間為500ms,第三延時時間為500ms,第四延時時間為10s,第五延時時間為2s。
本發(fā)明具有積極的效果:本發(fā)明的操作簡單便捷,可有效且快速的實現(xiàn)對高壓上電的各繼電器的控制,從而可有效的保證高壓上電的穩(wěn)定性和安全可靠性,適用性強且實用性好。
附圖說明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內(nèi)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據(jù)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
圖1為本發(fā)明的方法步驟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的流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圖1和圖2顯示了本發(fā)明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其中圖1為本發(fā)明的方法步驟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的流程框圖。圖2中c1、c2、c3、c4、c5、c6、c7為高壓電連接過程中每個狀態(tài)的延遲時間,分別為:100ms、500ms、500ms、10s、2s、100ms、1s,c1為繼電器兩端電壓的設定門限值,為10v,c2為允許高壓電上電的最小允許電壓,為230v
見圖1和圖2,一種高壓上電中繼電器控制的方法,包括總正繼電器、總負繼電器、預充繼電器和控制器,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a,控制器判斷是否可以進行高壓上電;
步驟b,當有高壓請求時,先進行高壓預充電,并判斷高壓預充電是否成功;
步驟c,在高壓預充電成功后,再進行高壓充電,同時斷開預充繼電器,并判斷高壓充電是否成功;
步驟d,再對電池的狀態(tài)進行確認,并判斷高壓上電的結果。
在步驟b中,高壓預充電為先連接高壓電的總負繼電器,通過第一延時時間,再連接預充繼電器,通過第二延時時間,當預充繼電器下端電壓為電池高壓的95%時,完成預充電;當預充繼電器的連接時間超過設定的第四延時時間還未完成預充電的時候,則判斷為高壓電預充失敗,同時發(fā)出預充失敗信息。
在步驟c中,控制器向總正繼電器連接信號,經(jīng)過第三延時時間后,當總正繼電器兩端的電壓小于繼電器兩端的設定門限值c1,且總正繼電器的狀態(tài)為連接狀態(tài)時,則判斷總正繼電器器連接完成,同當總正繼電器連接的過程中,當總正繼電器的連接時間超過了設定的時間第五延時時間后,判定為總正繼電器的連接失敗,連接超時,當連接超時之后,斷開預充繼電器,斷開總負繼電器,需重新執(zhí)行步驟b。
在步驟d中,對電池的狀態(tài)確認包括總正繼電器為連接狀態(tài),高壓預充繼電器為斷開狀態(tài),總負繼電器為連接狀態(tài),繼電器兩端的電壓差小于繼電器兩端電壓的設定門限值c1,電池的電壓高于設定的最小允許工作電壓c2,并且對電池的工作狀態(tài)進行確認,若判定的條件都成立,則判定為高壓電的上電完成,且高壓電可用;當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時,則判定為高壓電上電失敗,上電失敗后,將已連接的總正繼電器和總負繼電器斷開,上報故障信息并重復步驟b。
其中第一延時時間為100ms,第二延時時間為500ms,第三延時時間為500ms,第四延時時間為10s,第五延時時間為2s。
本發(fā)明的操作簡單便捷,可有效且快速的實現(xiàn)對高壓上電的各繼電器的控制,從而可有效的保證高壓上電的穩(wěn)定性和安全可靠性,適用性強且實用性好。
顯然,本發(fā)明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這些屬于本發(fā)明的實質(zhì)精神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