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實施例涉及,尤其涉及一種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及車輛。
背景技術:
1、在車門關閉的狀態(tài)下,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通常沿車輛的寬度方向間隔設置,因此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之間會形成一條與乘客的視覺方向正對設置的較大縫隙,影響乘客的視覺效果,降低乘客的乘坐體驗。此外,由于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之間存在縫隙,不僅容易使外界異物通過縫隙進入車輛的內部結構中,對車輛的內部結構造成損傷;更為嚴重的是,可能會讓乘客的手指在不經意間被這條縫隙夾住,帶來潛在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鑒于此,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及車輛,以解決相關技術中的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之間的縫隙影響乘客視覺效果以及乘坐體驗感的問題。
2、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申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
3、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包括:
4、內飾板主體和儀表板主體,所述內飾板主體靠近所述儀表板主體的部位設有第一折彎部,所述儀表板主體設有與所述第一折彎部相匹配的第二折彎部,在關門狀態(tài)下,所述第一折彎部與所述第二折彎部之間形成關門縫隙,所述關門縫隙朝向遠離所述內飾板主體所在方向延伸;
5、遮擋件,位于所述第一折彎部與所述第二折彎部之間,在關門狀態(tài)下,所述遮擋件用于遮擋關門縫隙。
6、本申請實施例通過內飾板主體上的第一折彎部與儀表板主體上的第二折彎部的相互配合,可以讓內飾板主體遮擋儀表板主體的部分結構,從而能夠讓關門縫隙在關門狀態(tài)下朝向遠離內飾板主體所在方向延伸,避免關門縫隙正對乘客的視線,進而改善乘客的視覺效果,提升車輛內飾造型的美觀性以及乘客的乘坐體驗。進一步地,由于在關門狀態(tài)下,關門縫隙朝向遠離所述內飾板主體所在方向延伸,因此能夠降低關門縫隙與外界異物相互接觸的概率,如此,不僅能夠防止乘客的手指意外伸入至關門縫隙中,還能夠減少異物進入到車輛內部結構中的可能性。
7、此外,通過在第一折彎部與第二折彎部之間設置遮擋件,能夠有效地遮擋關門縫隙,如此,不僅能夠防止外界異物通過關門縫隙對車輛內部結構產生的干擾。同時,還能夠避免乘客的手指誤伸入至關門縫隙中受到損傷。
8、在本申請的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遮擋件設置于所述第一折彎部或所述第二折彎部上。
9、在本申請的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遮擋件為與所述第一折彎部相連接的彈性密封條。
10、在本申請的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彈性密封條的形狀與所述第一折彎部的形狀相適配。
11、在本申請的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第一折彎部與所述內飾板主體呈夾角設置,所述夾角的范圍為70度至105度。
12、在本申請的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內飾板主體朝向所述第一折彎部的一側設有翻邊,所述翻邊搭接在所述第一折彎部上。
13、在本申請的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第一折彎部靠近所述內飾板主體處設有內凹弧面,所述內凹弧面的凹面朝向所述第二折彎部設置。
14、在本申請的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第二折彎部為與所述儀表板主體呈夾角設置的第二折彎板,所述第二折彎板朝向所述內凹弧面處設有外凸弧面,所述外凸弧面的凸面與所述凹面相對設置。
15、在本申請的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第二折彎部與所述儀表板主體呈角度設置,所述角度的范圍70度至90度。
16、第二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輛,包括:
17、車門內飾板,包括內飾板主體;
18、儀表板,包括儀表板主體;
19、上述的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所述遮擋件位于所述內飾板主體與所述儀表板主體之間;在關門狀態(tài)下,所述第一折彎部與所述第二折彎部之間形成關門縫隙,所述關門縫隙朝向遠離所述內飾板主體所在方向延伸,所述遮擋件用于引導所述第一折彎部朝向所述第二折彎部移動。
20、本申請實施例通過在車輛內部采用上述的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可以利用第一折彎部與第二折彎部之間的配合,使得內飾板主體能夠巧妙地遮蔽儀表板主體的部分結構,從而使得關門縫隙可以在關門狀態(tài)下朝向遠離內飾板主體所在方向延伸,進而讓關門縫隙在視覺上更加隱蔽。如此設置,可以減少相關技術中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之間的縫隙會與乘客視線直接對視的突兀感,提升車輛內部環(huán)境的美觀性以及乘客乘坐體驗。
21、此外,通過在第一折彎部與第二折彎部之間設置遮擋件,不僅能夠讓第一折彎部與第二折彎部順利匹配,避免關門縫隙正對乘客的視線,還能夠讓車門順利關閉。
1.一種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件(4)設置于所述第一折彎部(101)或所述第二折彎部(201)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遮擋件(4)為與所述第一折彎部(101)相連接的彈性密封條(40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密封條(401)的形狀與所述第一折彎部(101)的形狀相適配。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折彎部(101)與所述內飾板主體(1)呈夾角設置,所述夾角的范圍為70度至105度。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飾板主體(1)朝向所述第一折彎部(101)的一側設有翻邊(102),所述翻邊(102)搭接在所述第一折彎部(101)上。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折彎部(101)靠近所述內飾板主體(1)處設有內凹弧面(1012),所述內凹弧面(1012)的凹面朝向所述第二折彎部(201)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折彎部(201)為與所述儀表板主體(2)呈夾角設置的第二折彎板(2011),所述第二折彎板(2011)朝向所述內凹弧面(1012)處設有外凸弧面(2012),所述外凸弧面(2012)的凸面與所述凹面相對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門內飾板與儀表板配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折彎部(201)與所述儀表板主體(2)呈角度設置,所述角度的范圍70度至90度。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