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包括發(fā)光文字的號碼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總的來講涉及包括發(fā)光文字、數(shù)字或類似符號的車輛號碼板。更具體說,本發(fā)明涉及前述類型的號碼板,它保證了該號碼板上的文字部分比傳統(tǒng)號碼板上的文字部分得到更均勻的照明,且該號碼板具有優(yōu)異的耐久性,而且其制造方便而簡單。
目前已知的、包括發(fā)光文字、數(shù)字或類似標志的號碼板(以下簡單地稱為發(fā)光號碼板),通常具有如圖5和圖6所示的結構。具體地說,該發(fā)光號碼板包括一個平整的主體1,其上可轉動地裝有一個可打開的框2。一個其上涂有指定的顏色的顏料的前板4通過擰緊一組螺絲被裝在框2上,作為所謂的號碼板。前板4具有從其沖壓出的多個文字部分3,在其上附著固定有用透明合成樹脂模制成的文字31。為了在夜間顯示文字部分3,在平整的主體1中裝有兩個燈泡5。
借助以上述方式構成的傳統(tǒng)發(fā)光號碼板,當文字31被燈泡5照明時,它們能從很遠的地方得到辯認。然而,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傳統(tǒng)的發(fā)光號碼板具有這樣的缺點,即各個文字部分3被以不同的方式照明,因而直接在照明燈泡5上方的文字部分3被照得很亮,而離燈泡5遠的文字部分3得到的照明則較差。
考慮到前述缺點,在前板4和燈泡5之間裝有半透明乳白色光散射板7(見圖7);后者涂有黑色的油漆6,且其與照明燈泡5對應的區(qū)域得到了烘烤,并具有向其周邊部分逐漸減小的厚度,以使在燈泡5的正上方或在其附近測量到的光量得到降低,從而保證文字部分3得到均勻的照明(參見日本實用新型公開官方公報第16,308/1978)。
然而,當黑色油漆6從散射板7上剝離或燈泡5之一由于某些原因而被關閉時,又會產(chǎn)生文字部分3上的所有文字31得不到均勻照明的問題,而且它們難于被人辨認。
為消除前述缺點,人們已經(jīng)開發(fā)了一種利用電熒光現(xiàn)象作為光源的發(fā)光號碼板。具體地說,這種發(fā)光號碼板的結構是這樣的,即從前板上沖壓出文字部分,在該文字部分上附著固定用透明或半透明合成樹脂模制成的文字形板,在文字部分的后面設置單個的電熒光板以使該文字部分得到該電熒光板的照明,在該電熒光板的后表面上安裝一個與車輛電源相電連接的DC/AC轉換器,且兩個電極在沿縱向看上去與發(fā)光號碼板相對的位置與該DC/AC轉換器相電連接-這兩個電極中的每一個均在大體整個電熒光板的長度上延伸。
然而,采用帶有具有這種結構的電熒光板的發(fā)光號碼板,由于電熒光板沿縱向被設置在發(fā)光號碼板的整個表面上,其另一個缺點是該發(fā)光號碼板的制造成本很高。另外,由于當發(fā)光號碼板因為某種原因而需要更換時,整個電熒光板都要被一個新的所更換;另一個缺點是這種發(fā)光號碼板的制造的經(jīng)濟效率令人無法接受。另外,由于該電熒光板的設計尺寸很大,所以可能出現(xiàn)的另一個缺點,是發(fā)光號碼板所負擔的、與加在其上的電流有關的負載很難是均勻的,從而造成相應的文字部分很難被電熒光板所均勻照明。
本發(fā)明就是考慮了前述缺點而作出的。
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包括發(fā)光文字的號碼板,其中該號碼板保證了不能用其他的文字來替換或改變號碼板上的文字。
本發(fā)明的第二個目的,是提供帶有電熒光板的、包括發(fā)光文字的號碼板,每一個電熒光板都被用作光源,其中該號碼板保證了能夠減少電熒光板的實際用量,且能夠方便地實現(xiàn)各個電熒光板的安裝和更換。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包括發(fā)光文字的號碼板,其中該號碼板包括一個前板,它具有多個從其沖壓出的文字部分,以作為所謂的號碼板;多個文字,這些文字的每一個均用透明或半透明合成樹脂模制而成,且這些文字被附著在文字部分上;多個電熒光板,這些電熒光板被設置在前板的后表面一側上以借助從其發(fā)出的光來照明文字部分;一個設置在號碼板的主體的底側上的DC/AC轉換器,該DC/AC轉換器經(jīng)過兩個電極與電熒光板和用于車輛的電源相電連接;多個基板,每個基板均固定在一個電熒光板上并具有與各個文字部分大體相同的面積;以及,一個支撐部分,用于通過將基板裝在其上而對基板進行支撐,該支撐部分起著用于電熒光板并與后者相電連接的兩個電極的作用。
根據(jù)本發(fā)明,該號碼板具有適當?shù)慕Y構,從而使多個電熒光板被用作照明部分,每一個均被固定在電熒光板上且具有與文字部分的面積大體相等的面積的多個基板被安裝在其上形成有兩個電極的支撐部分上,且電熒光板經(jīng)過前述的兩個電極而與支撐部分相電連接。借助這種結構,電熒光板的實際使用量可得到減少。當由于某種原因而需要更換電熒光板時,可在不需要高度熟練的技巧的情況下實現(xiàn)更換。由于只通過把基板安裝到框上就可以實現(xiàn)號碼板的組裝,所以這種組裝能以高精度進行。另外,由于在實際中每一塊電熒光板可使用約5000小時,所以與傳統(tǒng)的號碼板相比,號碼板的耐久性可得到大大的改善。另外,由于該號碼板不需要用光散射板,所以不需要將密封材料固定在光散射板上或將油漆涂在光散射板上并對這種油漆進行烘烤。另外,不會由于油漆或密封材料因為熱的影響從光散射板上剝離而出現(xiàn)故障。
通過以下結合附圖所進行的描述,本發(fā)明的其他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將變得顯而易見。
下面將結合
本發(fā)明。在附圖中圖1是包括發(fā)光文字的號碼板的剖視圖,其中該號碼板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構造的;圖2是圖1所示的號碼板的正視圖,其中一個前板被取下了;圖3是圖1所示的號碼板的正視圖,其中一個可打開的框被可轉動地取下了;圖4是號碼板的分解放大剖視圖,具體顯示了框是如何與基板連接的;圖5是傳統(tǒng)的包括發(fā)光文字的號碼板的正視圖;圖6是傳統(tǒng)號碼板的正視圖,具體顯示了號碼板的內(nèi)部結構,其可打開的框被保持在可轉動地打開的狀態(tài);圖7是傳統(tǒng)號碼板的正視圖,具體顯示了構成號碼板的光散射板的結構。
現(xiàn)在將結合顯示本發(fā)明最佳實施例的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描述。
如圖1所示,在此實施例中,包括發(fā)光文字的號碼板(以下簡單稱為號碼板)是這樣構成的,即文字部分3(見圖3)從前板4沖壓出來以作為所謂的前板,用透明合成樹脂模制成的文字、數(shù)字或類似標志被附著固定在文字部分3上,一個可打開的框2被可轉動地固定在裝在號碼板的主體1的整個表面上的前板4上,且多個電熒光板9(以下稱為EL板)被設置在主體1內(nèi)部與文字部分3相對應的底側以使文字部分3能被EL板9所照明。
在主體1的底側上形成有一個盒狀部分11,以使DC/AC轉換器10能被容納在其中。DC/AC轉換器10與車輛的電源相電連接,從而使電源所提供來的直流電流被DC/AC轉換器10轉換成交流電流。
各個EL板9被裝在用諸如合成樹脂、金屬材料或類似材料制成的基板S上,并具有與各個文字部分3的面積大體相同的面積(用約4×8cm的尺寸表示,因為在號碼板中央部分的普通數(shù)字2、3、4和5占有大小為4×8cm的面積,以符合這個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如圖2所示,在此實施例中,每一個均具有裝在其上的EL板9的基板S,被分散設置在主體1中,以表示文字、數(shù)字和標志。具體地,五個基板S1、S2、S3、S4和S5被分配給位于主體1中心部分的數(shù)字和一個“一”標志,且位于主體1左邊的一個獨立基板S6被分配給一個日文字。在這個國家中,分配給前述日文字的基板S6具有比基板S1至S5的尺寸小的尺寸。
另外,該號碼板包括一個位于主體1的上部的橫向延伸長方形基板S7,以顯示登記地區(qū)名和車輛的種類,且在基板S7上的一系列文字被裝在基板S7上的一個EL板9所照明。
明顯,各個基板S的尺寸在不同國家中是不同的。
多個基板S被支撐部分支撐,其中每一個基板S上都裝有一個EL板9,且所述支撐部分由用于在其上支撐相應的基板S的框12和13限定。如圖2所示,框12和13被設置在主體1的上和下部分上,并彼此平行地延伸???2和13的每一個都具有鉤形的截面輪廓,并形成了如圖4所示的階梯部分F。在階梯部分F的水平平面F1和豎直平面F2上,采用電鍍工藝、熱轉換工藝等而形成了電極端T。對于用于框12和13的電極端T,用于水平平面F1的一個電極用參考標號T1表示,且用于豎直平面F2的一個電極用參考標號T2表示。
各個基板S包括一對與各個EL板9的電極端T3和T4相電連接的導電部分14。各個導電部分14從各個基板S的相對端表面之一延伸到框12和13的相對側表面之一。因此,當基板S被裝到各個框12和13的階梯部分F上時,導電部分14與電極T1和T2相電連接(見圖4)。
借助這樣的結構,當相應的基板S被裝到框12和13上時,它們被彼此并聯(lián)地電連接???2和13的電極T1和電極T2經(jīng)過導電部分15和DC/AC轉換器10而與電源(未顯示)相電連接。
由于該號碼板以上述方式構成,當向它提供來自裝在車輛上的裝置的直流電流時,DC/AC轉換器10將直流轉換成交流。隨后,該交流電經(jīng)過導電部分15而被輸入相應的EL板9、各個基板S的導電部分14和各個EL板9的電極端T3,并隨后經(jīng)電極T4流過導電部分14電極T2和導電部分16,使相應的EL板9被交流電所照亮。
一般,各個EL板9有約5000小時的運行壽命。因此,最好在法定的常規(guī)車輛檢查時更換新的EL板。在實際中,車輛經(jīng)常會處于嚴酷的運行條件下。另外,某些或所有EL板9可能由于潮濕、振動、溫度或類似的原因而受到損壞、斷裂或難以得到照明。一旦出現(xiàn)了上述故障,就必須用新的EL板進行更換。在此實施例中,可僅通過從框12和13上拆下其每一個上均裝有一個EL板9的基板S1至S7,并隨后將其每一個上均裝有一個新的EL板的新基板S1至S7裝到框12和13上,而實現(xiàn)更換。因此,例如在沒有特殊工具或設備的加油站,可方便地用新的基板S1至S7來更換用過的或損壞的基板S1至S7。
在其上以這種方式裝有EL板的號碼板上的多個文字,得到了均勻度為1.18(用最大亮度/最小亮度來表示)的分布照明,這與傳統(tǒng)號碼板7.7的亮度相比是很大的改進。另外,在從9至13V的電壓變化范圍內(nèi),各個文字得到變化系數(shù)為0.53(用13V時的亮度-9V時的亮度/12V時的亮度來表示)的可變照明,這與傳統(tǒng)號碼板1.16的變化系數(shù)相比是很大的改進。
另外,號碼板的所有EL板消耗的電力為3.2W,這與傳統(tǒng)號碼板(包括兩個各消耗10W的燈泡)的20W相比是一個改進。
在上述實施例中,基板S1至S5被彼此分離地設置,但它們不一定要以前述的分離狀態(tài)來設置。明顯,可以用一個單個的基板來代替多個基板S1至S5。在此情況下,該號碼板的一個缺點,是當由于某種原因而有必要對基板S1至S5中的一個用新的EL板9進行更換時,其余的EL板也必須被更換。另一方面,它的一個優(yōu)點,是組成號碼板的部件的數(shù)目可被減少。
如上所述,根據(jù)本發(fā)明,該號碼板具有這樣的結構,即多個EL板被用作照明部分,其每一個均裝有一個與各個文字部分的大體相同的EL板的多個基板被裝到也被用作兩個電極的支撐部分上,且相應的EL板與該支撐部分的電極相電連接。借助這種結構,可降低EL板的實際用量,且可在不需要高度的技能的情況用新的EL板來簡單而方便地更換用過的或損壞的EL板。另外,可僅通過把多個基板裝到相應的框上,而用構成號碼板的部件來完成組裝操作,從而能以高效率實現(xiàn)組裝操作。由于各個EL板具有約5000小時的長使用壽命,與包括兩個燈泡的傳統(tǒng)號碼板相比,本發(fā)明的號碼板的耐久性可得到大大的改善。與傳統(tǒng)的號碼板不同,由于本發(fā)明的號碼板未采用光散射板,所以完全不需要把某種密封材料附著固定到光散射板上或在后者上涂覆某種特殊顏色的顏料的操作。另外,也不會出現(xiàn)油漆或密封材料從光散射板上剝離的故障。
雖然以上結合本發(fā)明的一個最佳實施例描述了本發(fā)明,應該理解的是,本發(fā)明不僅限于該實施例,且在不脫離如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范圍的前提下,可以進行各種改變或修正。
權利要求
1.包括發(fā)光文字的號碼板,包括一個前板,它具有多個從其沖壓出來的文字部分以作為所謂的號碼板,多個文字,每一個文字都用透明或半透明合成樹脂模制而成,所述文字被附著在所述文字部分中,多個電熒光板,這些電熒光板被設置在所述前板的后表面一側上,以借助從其產(chǎn)生的光束來對所述文字部分進行照明,一個設置在所述號碼板的主體的底側的DC/AC轉換器,所述DC/AC轉換器經(jīng)過兩個電極與所述電熒光板和車輛的電源相電連接,多個基板,每一個基板均被固定在一個電熒光板上并具有大體上與各個文字部分的面積相同的面積,以及用于支撐所述基板以將后者安裝在其上的支撐部分,所述支撐部分起著用于所述電熒光板并與后者相電連接的兩個電極的作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號碼板,其中各個所述基板包括導電部分,該導電部分與同所述電熒光板相電連接的電極端和形成在所述支撐部分上的電極相電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的號碼板,其中所述基板被彼此分離地設置,從而能夠用另一個基板來更換各個所述基板。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的號碼板,其中所述支撐部分與所述號碼板的縱向平行地設置,且在所述支撐部分上形成有具有鉤形截面輪廓的階梯部分,以使各個所述基板能被安裝到所述階梯部分中。
5.根據(jù)權利要求4的號碼板,其中所述電極被形成在限定所述支撐部分的所述階梯部分的水平平面和豎直平面上,且各個導電部分從各個所述基板的相對端部表面之一延伸到所述支撐部分的相對側表面之一,且所述電極和所述導電部分通過將各個所述基板安裝到所述支撐部分中而彼此電連接。
全文摘要
包括發(fā)光文字的號碼板通常被裝在車輛頭燈的下面,作為基本的部件。本發(fā)明的號碼板包括具有多個從其沖壓出的文字部分的前板;多個文字,每一個文字都是用透明或半透明合成樹脂模制成的并被附著在文字部分中;設置在前板的后表面?zhèn)壬弦哉彰魑淖植糠值亩鄠€電熒光板;一個DC/AC轉換器,多個基板,每一個基板均被裝在一個電熒光板上并具有與各個文字部分的面積大體相同的面積;以及,用于支撐其上的基板的支撐部分。
文檔編號B60R13/10GK1102618SQ9411542
公開日1995年5月17日 申請日期1994年8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1993年8月23日
發(fā)明者松岡雅昭 申請人:世界汽車牌照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