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基于純電動汽車的充電上電控制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屬于新能源汽車控制系統(tǒng)領域,具體是指一種基于純電動汽車的充電上電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0002]新能源汽車發(fā)展方向,隨著人們對能源安全的不斷關注,新能源汽車的也成為人們日益關注的焦點,未來電動汽車將成為汽車技術發(fā)展的重點方向。純電動汽車常見的兩種工況,分別為行駛過程即整車電池包放電過程,另一個過程為充電過程。
[0003]現(xiàn)有技術中,對于純電動汽車平臺的充電控制大多通過軟件實現(xiàn),當整車電氣拓撲架構不同時,將造成軟件的控制方法不同。由于整車的充電過程伴隨著高壓系統(tǒng)的工作狀態(tài)機,在完成充電上電的過程中,必須完成整車狀態(tài)的自檢,而在現(xiàn)有已經公布的技術領域中,并沒有針對充電上電過程中的描述。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在進行充電上電之前,對充電上電過程的時序提出規(guī)劃方案,使得在充電過程中實時進行安全狀態(tài)診斷。
[0005]本發(fā)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0006]—種基于純電動汽車的充電上電控制方法,包括:
[0007]充電器接收到外部接入的高壓交流電后,所述充電器向整車控制器發(fā)送充電喚醒信號;
[0008]在收到喚醒信號后,所述整車控制器通過整車網(wǎng)絡向整車CAN通訊網(wǎng)絡的高電壓部件發(fā)送一條遠程幀報文,請求各高電壓部件提供是否存在嚴重故障反饋信號;
[0009]若所述反饋信號為無故障,則進入下一步充電流程判斷;
[0010]如果所述反饋信號為有故障或者沒有所述反饋信號,則上報系統(tǒng)故障DTC碼;
[0011]在進行充電流程判斷時,首先,判斷電池包電量是否為滿電;如果為滿電,提示用戶后所述充電器結束工作;
[0012]若所述電池包電量為不滿電,所述充電器向所述整車控制器發(fā)送充電請求信號;
[0013]所述整車控制器在收到所述充電請求信號后,所述整車控制器控制總負繼電器吸合,預充電繼電器吸合,判斷PCU反饋的總電機控制器高壓端電壓是否達到所述電池包總電壓的一定比值;若達到這一比值,控制總正繼電器吸合,所述預充電繼電器斷開;
[0014]所述充電器判斷所述總負繼電器和所述總正繼電器是否吸合;
[0015]若所述總負繼電器和所述總正繼電器吸合,所述整車控制器控制所述總負繼電器和所述總正繼電器進入充電控制。
[0016]優(yōu)選的,所述充電喚醒信號為一個12V的高電平。
[0017]優(yōu)選的,所述高電壓部件至少包括BMS、P⑶及充電器自身。
[0018]優(yōu)選的,所述充電器的輸出與動力母線連接。
[0019]優(yōu)選的,所述整車控制器在收到喚醒信號后,需要進行一次濾波,以多次確認整車有進入充電狀態(tài)的需求。
[0020]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0021]I)對于基于本方案中的電動汽車架構狀態(tài)做了充電上電過程的時序規(guī)劃,使得整車能夠進行正常的操作流程;
[0022]2)電動汽車是一種安全性能較高的產品,因此在設計每個功能模塊的軟件時,做了充分考慮,使得充電過程中實時進行安全狀態(tài)診斷。
【附圖說明】
[0023]圖1為本發(fā)明的電池包電氣架構圖;
[0024]圖2為本發(fā)明充電上電流程圖。
[0025]附圖標記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0026]以下通過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以下的實施例僅為示例性的,僅能用來解釋和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不能解釋為是對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限制。
[0027]如圖1和圖2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基于純電動汽車的充電上電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聚:
[0028]步聚I,需要人工對整車插入外接充電槍或者其它充電裝置操作,充電槍或者其它充電裝置與整車充電器的插口連接后,充電器收到來自外部接入到整車的高壓交流電,充電器會向整車控制器發(fā)送一個充電喚醒信號,在本申請中,這一充電喚醒信號為一個12V的高電平。并立即點亮充電狀態(tài)指示燈,在本實施例中,充電狀態(tài)指示燈為黃色,表示已有外接電源連接。在本申請的其它實施例中,充電狀態(tài)指示燈可以為其它任何顏色。
[0029]當整車控制器在收到了 12V的充電喚醒信號后,需要進行一次濾波,以通過多次確認整車有進入充電狀態(tài)的需求。
[0030]步聚2,整車控制器在確認充電器的充電喚醒信號后,控制器通過整車網(wǎng)絡向整車CAN通訊網(wǎng)絡(控制器局域網(wǎng)絡,controller area network)的高電壓部件發(fā)送一條遠程幀報文,請求各高電壓部件提供是否存在嚴重故障反饋信號,此處的嚴重故障是指所有能夠危及到車輛安裝的故障。此處的高電壓部件至少要包括有BMS(battery managementsystem,電池管理系統(tǒng))、POJ(電機控制器分組控制單元,package control unit)及充電器自身。若反饋信號為無故障,則進入下一步充電流程判斷,如果反饋的信號為有故障或者沒有收到反饋信號,整車控制器則上報系統(tǒng)故障DTC碼(Diagnostic trouble code)。
[0031]步驟3,整車控制器在收到反饋的無故障信號后,反饋給充電器,充電器進入充電流程判斷,首先,判斷電池包電量是否為滿電量,如果為滿電量,則充電狀態(tài)指示燈變化為綠色,并閃爍五分鐘后關閉,以提示用戶車輛不需要進行充電操作,此時,充電器會結束工作。電池包內的電量由BMS管理,充電器接收由BMS提供的信號。
[0032]其次,若電池包電量為不滿電,充電器向整車控制器發(fā)送充電請求信號,充電請求信號為低電壓電平信號;
[0033]整車控制器在收到充電請求信號后,整車控制器會啟動整車控制器高電壓控制程序,整車控制器控制先控制總負繼電器吸合,再控制預充電繼電器吸合,然后判斷PCU反饋的總電機控制器高壓端電壓是否達到所述電池包總電壓的90% ;若達到90%,整車控制器控制總正繼電器吸合,然后控制預充電繼電器斷開;在本實施例中,判斷PCU反饋的總電機控制器高壓端電壓是否達到所述電池包總電壓的90%,在本申請的其它實施例中,90%的值也可以為比如75% -95%區(qū)間的任何值。
[0034]充電器判斷總負繼電器和總正繼電器是否吸合;若是判斷沒有正常吸合,則上報預充超時故障。
[0035]若所述總負繼電器和所述總正繼電器吸合,所述整車控制器控制所述總負繼電器和所述總正繼電器進入充電控制。
[0036]本技術方案的充電器的輸出為掛接在動力母線上,當確定整車高電壓部件無故障,而且,充電器本身的自檢也沒有上報故障時,又當總負繼電器和總正繼電器已經吸合時,并且整車控制器反饋有充電需求時,繼電器進行正常的充電操作。
[0037]本申請并未對充電過程中有充電喚醒信號時,整車動力電池組又有大的放電電流的狀態(tài)做分析,因該部分內容為整車狀態(tài)控制機判斷及控制,而不屬于本申請技術方案的內容。
[0038]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限定。
【主權項】
1.一種基于純電動汽車的充電上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充電器接收到外部接入的高壓交流電后,所述充電器向整車控制器發(fā)送充電喚醒信號; 在收到喚醒信號后,所述整車控制器通過整車網(wǎng)絡向整車CAN通訊網(wǎng)絡的高電壓部件發(fā)送一條遠程幀報文,請求各高電壓部件提供是否存在嚴重故障反饋信號; 若所述反饋信號為無故障,則進入下一步充電流程判斷; 如果所述反饋信號為有故障或者沒有所述反饋信號,則上報系統(tǒng)故障DTC碼; 在進行充電流程判斷時,首先,判斷電池包電量是否為滿電;如果為滿電,提示用戶后所述充電器結束工作; 若所述電池包電量為不滿電,所述充電器向所述整車控制器發(fā)送充電請求信號; 所述整車控制器在收到所述充電請求信號后,所述整車控制器控制總負繼電器吸合,預充電繼電器吸合,判斷PCU反饋的總電機控制器高壓端電壓是否達到所述電池包總電壓的一定比值;若達到這一比值,控制總正繼電器吸合,所述預充電繼電器斷開; 所述充電器判斷所述總負繼電器和所述總正繼電器是否吸合; 若所述總負繼電器和所述總正繼電器吸合,所述整車控制器控制所述總負繼電器和所述總正繼電器進入充電控制。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純電動汽車的充電上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喚醒信號為一個12V的高電平。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純電動汽車的充電上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電壓部件至少包括BMS、P⑶及充電器自身。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純電動汽車的充電上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器的輸出與動力母線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純電動汽車的充電上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整車控制器在收到喚醒信號后,需要進行一次濾波,以多次確認整車有進入充電狀態(tài)的需求。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基于純電動汽車的充電上電控制方法,包括:充電器接收到外部接入的高壓交流電后,向整車控制器發(fā)送充電喚醒信號;整車控制器通過整車網(wǎng)絡向整車CAN通訊網(wǎng)絡的高電壓部件發(fā)送一條遠程幀報文,請求各高電壓部件提供是否存在嚴重故障反饋信號;若反饋信號為無故障;判斷電池包電量為不滿電,充電器判斷所述總負繼電器和所述總正繼電器是否吸合;整車控制器控制總負繼電器和總正繼電器進入充電控制。對于基于本方案中的電動汽車架構狀態(tài)做了充電上電過程的時序規(guī)劃,使得整車能夠進行正常的操作流程。
【IPC分類】B60L11-18
【公開號】CN104648178
【申請?zhí)枴緾N201510073249
【發(fā)明人】丁更新
【申請人】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27日
【申請日】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