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用腳踏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能夠避免腳踏板主體的大型化、重量化并且能夠以保護燈光單元不受外力影響的狀態(tài)將燈光單元安裝于腳踏板主體的車輛用腳踏板。腳踏板主體(11)具有:頂板(14),其上表面被用作上下車時的搭腳處;底板(15),其配置在頂板(14)的下方;以及支承梁(17a),其沿著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延伸,將頂板(14)和底板(15)連結起來。頂板(14)、底板(15)和支承梁(17a)由擠出成型體形成。在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通過將支承梁(17a)的一部分切除而形成收納空間(25)。在收納空間(25)內配置燈光單元(18)的燈體(19)。
【專利說明】
車輛用腳踏板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大致沿著車身的車門開口的下緣配置的車輛用腳踏板。
【背景技術】
[0002]已知有這樣的車輛:在進行打開車輛的車門的操作時,腳踏板向車身外側展開,以便于乘員上下車。
[0003]此類車輛所采用的車輛用腳踏板被期望的是,即使在車輛的外部昏暗的情況下乘員也能夠準確地掌握腳踏板主體的位置。
[0004]因此,提出了一種包括燈光單元的車輛用腳踏板,該燈光單元用于在乘員上下車時使腳踏板發(fā)光(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2)。
[0005]在專利文獻I所述的車輛用腳踏板的情況下,用于對腳踏板主體的上表面進行照射的燈光單元安裝于車身的側部。
[0006]另外,在專利文獻2所述的車輛用腳踏板的情況下,用于自腳踏板主體的上表面向上方照射光的燈光單元直接安裝于腳踏板主體。
_7] 現有技術文獻
[0008]專利f獻
[0009]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9 - 208666號公報
[0010]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6 - 205853號公報
[0011]在專利文獻I所述的車輛用腳踏板的情況下,用于對腳踏板主體的上表面進行照射的燈光單元安裝于自腳踏板主體隔開間隔的車身側部,因此在上下車時想要使腳踏板主體明亮地發(fā)光存在限制,而且外觀性也容易變差。
[0012]相對于此,在專利文獻2所述的車輛用腳踏板的情況下,能夠利用燈光單元容易地使腳踏板主體自身明亮地發(fā)光,對于外觀方面也是有利的,但燈光單元配置于供乘員在上下車時搭腳的腳踏板主體上,因此不得不保護燈光單元并且維持足夠的剛性和強度,因此腳踏板主體容易大型化、重量化。
【發(fā)明內容】
_3] 發(fā)明要解決的問題
[0014]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避免腳踏板主體大型化、重量化并且能夠以保護燈光單元不受外力影響的狀態(tài)將燈光單元安裝于腳踏板主體的車輛用腳踏板。
_5] 用于解決問題的方案
[0016]為了解決所述問題,本發(fā)明的車輛用腳踏板包括大致沿著車身的車門開口的下緣配置的長條狀的腳踏板主體(例如,實施方式的腳踏板主體11),在所述腳踏板主體安裝有用于朝向該腳踏板主體的上方照射光的燈光單元(例如,實施方式的燈光單元18),其中,所述腳踏板主體具有:頂板(例如,實施方式的頂板14),其上表面被用作上下車時的搭腳處;底壁(例如,實施方式的底板15),其配置在該頂板的下方;以及支承梁(例如,實施方式的支承梁17a),其沿著所述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延伸,將所述頂板和所述底板連結起來,所述頂板、所述底板和所述支承梁由擠出成型體形成,在所述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形成有通過將所述支承梁的一部分切除而形成的收納空間(例如,實施方式的收納空間25),所述燈光單元的燈體(例如,實施方式的燈體19)配置在所述收納空間內。
[0017]采用所述結構,能夠利用由擠出成型體形成為一體的頂板、底板以及沿長度方向連結頂板和底板的支承梁,將腳踏板主體的剛性和強度維持得較高。燈光單元的燈體配置在收納空間,該收納空間是通過在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將支承梁的一部分切除而形成的,因此燈光單元的燈體不易受到來自腳踏板主體的供上下車的人搭腳的中央區(qū)域的荷重作用。另外,用于收納燈體的收納空間是通過在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將支承梁的一部分切除而形成的,因此幾乎不會給腳踏板主體的供上下車的人搭腳的中央區(qū)域的剛性和強度帶來影響。另外,燈光單元配置于腳踏板主體內的位于支承梁的長度方向的延長線上的收納空間,因此上下車的人作用于頂板的荷重難以直接作用于燈光單元。
[0018]也可以是,所述燈光單元包括導光體(例如,實施方式的導光體20),該導光體沿著所述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延伸,用于利用端面接收由所述燈體照射來的光并將該光向上表面?zhèn)纫龑?,所述導光體被收納于在所述支承梁設置的在長度方向上連續(xù)的保持孔(例如,實施方式的保持孔23),在所述頂板設有使所述導光體的一部分暴露于上方的窗部(例如,實施方式的窗部24)。
[0019]在該情況下,導光體被保持在支承梁的保持孔內,從而能夠保護導光體不受上下車的人作用于頂板的荷重影響。另外,導光體經由形成于頂板的窗部向腳踏板主體的上方照射光,因此導光體的上表面由窗部的緣部分保護。即,導光體的暴露在外側的上表面配置在窗部的緣部分的內側,因此踩在頂板上的上下車的人的鞋底以及附著于該鞋底的泥、碎石等異物不易與導光體的表面直接接觸。因而,采用該結構,能夠在不會使燈光單元大型化、重量化的前提下保護導光體。
[0020]也可以是,所述燈光單元包括擴散配件(例如,實施方式的擴散配件21),該擴散配件配置在所述燈體與所述導光體之間,用于聚集由所述燈體照射來的光并將該光擴散地照射于所述導光體的較寬的范圍內,所述擴散配件與所述燈體一起配置在所述收納空間內。
[0021 ] 在該情況下,不僅燈光單元的燈體配置在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的收納空間內,擴散配件也緊湊地配置在該收納空間內。
[0022]也可以是,所述燈體安裝于托架(例如,實施方式的托架27),該托架緊固于所述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面。
[0023]在該情況下,燈光單元的燈體借助緊固于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面上的托架配置在收納空間內,因此燈體的安裝部不會占腳踏板主體內較多的空間,而且托架能有效地提高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的剛性。
[0024]也可以是,所述燈光單元包括:導光體,其沿著所述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延伸,用于利用端面接收由所述燈體照射來的光并將該光向上表面?zhèn)纫龑?;以及擴散配件,其配置在所述燈體與所述導光體之間,用于聚集由所述燈體照射來的光并將該光擴散地照射于所述導光體的較寬的范圍內,所述擴散配件和所述導光體這兩者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借助所述燈體安裝于所述托架。
[0025]在該情況下,不僅燈光單元的燈體借助托架安裝于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擴散配件和導光體也借助同一托架安裝于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因而,采用該結構,能夠將燈光單元緊湊并且容易地安裝于腳踏板主體內。
[0026]也可以是,所述腳踏板主體借助能夠轉動的支承臂(例如,實施方式的支承臂10C)以進退自如的方式支承在車身側,在所述支承臂安裝有沿著該支承臂的延伸方向的引導架(例如,實施方式的引導架40),用于連接所述燈光單元與車身側的布線部的布線線纜(例如,實施方式的布線線纜50)借助樹脂夾具(例如,實施方式的樹脂夾具41)安裝于所述引導架的從車外側看不到的部位。
[0027]在該情況下,在支承臂進行轉動操作時,布線線纜借助樹脂夾具和引導架追隨支承臂的動作。此時,布線線纜的動作被引導架限制在規(guī)定范圍內,并且布線線纜被引導架從車外側遮擋住。因而,采用該結構,能夠防止布線線纜與周圍構件相干擾,并且還能夠提高從外部觀察時的美觀性。
[0028]發(fā)明的效果
[0029]采用本發(fā)明,能夠利用由擠出成型體形成為一體的頂板、底板和支承梁將腳踏板主體的整個區(qū)域的剛性和強度維持得較高,在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將支承梁的一部分切除而形成的收納空間內配置有燈光單元的燈體,因此,能夠避免腳踏板主體的大型化、重量化,并且能夠以保護燈光單元不受外力影響的狀態(tài)將燈光單元安裝于腳踏板主體。
【附圖說明】
[0030]圖1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的立體圖。
[0031]圖2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的立體圖。
[0032]圖3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的俯視圖。
[0033]圖4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的仰視圖。
[0034]圖5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腳踏板主體的與圖3中的V — V截面相對應的剖視圖。
[0035]圖6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腳踏板主體的分解立體圖。
[0036]圖7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腳踏板主體的局部放大俯視圖。
[0037]圖8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腳踏板主體的與圖3中的VIII — VIII截面相對應的剖視圖。
[0038]圖9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腳踏板主體的與圖3中的IX — IX截面相對應的剖視圖。
[0039]圖10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腳踏板主體的與圖3中的VIII — VIII截面相對應的剖視圖。
[0040]圖11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的與圖7中的XI — XI截面相對應的剖視圖。
[0041]圖12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支承臂的俯視圖。
[0042]圖13是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的支承臂的側視圖。
[0043]附圖標iP,說曰月
[0044]8、車輛用腳踏板;10C、支承臂;11、腳踏板主體;14、頂板;15、底板;17a、支承梁;
18、燈光單元;19、燈體;20、導光體;21、擴散配件;23、保持孔;24、窗部;25、收納空間;27、托架;40、引導架;41、樹脂夾具;50、布線線纜。
【具體實施方式】
[0045]以下,基于【附圖說明】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其中,在附圖中,箭頭FR是指車輛I的前方,箭頭UP、LH分別是指車輛I的上方和左側方。另外,對于車輛用腳踏板8的前后方向、上下方向、左右方向,只要沒有事先特別說明,便是指車輛用腳踏板8安裝于車輛的狀態(tài)下的朝向。
[0046]圖1是從左后部上方側觀察本實施方式的車輛I而得到的圖。
[0047]本實施方式的車輛I在車身的左側部以將中柱2隔在中間的方式設有前座用(副駕駛座用)車門開口 3和后座用車門開口 4。前座用車門開口 3能夠被鉸鏈開閉式的側門5開閉,后座用車門開口 4能夠被滑動開閉式的側門6開閉。在橫跨前后的車門開口 3、4的下緣的左側下邊梁7的下表面和地板下的未圖示的骨架構件安裝有能夠向車輛側部展開的車輛用腳踏板8。
[0048]圖2是從左后部上方側觀察車輛用腳踏板8單體而得到的圖,圖3是從上方觀察車輛用腳踏板8單體而得到的圖,圖4是從下方觀察車輛用腳踏板8單體而得到的圖。
[0049]如這些圖所示,車輛用腳踏板8包括:安裝基部9,其安裝在車輛左側部的下表面?zhèn)?;以及腳踏板主體11,其借助多個支承臂10A、10B、10C支承于安裝基部9。各支承臂10A、10B、1C的基端部以各支承臂10A、10B、1C能夠沿水平方向轉動的方式支承于安裝基部9,并且腳踏板主體11以能夠沿水平方向轉動的方式連結于各支承臂10A、10B、10C的頂端部。
[0050]各支承臂10A、10B、1C連結在安裝基部9與腳踏板主體11的在前后方向上分開的部位,與安裝基部9和腳踏板主體11 一起構成平行連桿機構。腳踏板主體11以維持與安裝基部9大致平行的姿勢的狀態(tài)在車輛寬度方向的外側與內側之間進行進退動作。另外,各支承臂10A、10B、10C的基端側的區(qū)域沿前后方向和上下方向彎曲,腳踏板主體11在安裝基部9的下方位置沿車輛寬度方向進行進退動作。在腳踏板主體11向車輛寬度方向外側前進到最大程度的狀態(tài)下,腳踏板主體11位于比左側的下邊梁7靠外側的位置,在腳踏板主體11向車輛寬度方向內側后退到最大程度的狀態(tài)下,腳踏板主體11位于比左側的下邊梁7的外端部靠內側的位置。
[0051]另外,在安裝基部9安裝有驅動馬達12 (參照圖4),該驅動馬達12用于對中間的支承臂1B施加轉動操作力。驅動馬達12的轉動軸借助連桿13以能夠與支承臂1B聯(lián)動的方式連接于支承臂1B的基端側區(qū)域。另外,驅動馬達12與未圖示的電源電路和控制器連接,利用控制器的控制使支承臂1B轉動。通過利用驅動馬達12驅動支承臂1B轉動,從而使腳踏板主體11在車身的側部進行進退動作??刂破骼缭谲囕v用腳踏板8的主開關為ON狀態(tài)的情況下,在前座側的側門5和后座側的側門6中的任意一者被操作打開時使腳踏板主體11向車身側部突出,在前座側的側門5和后座側的側門6均關閉時將腳踏板主體11收納在車身下方。
[0052]圖5是表示腳踏板主體11的與圖3中的V — V截面相對應的截面的圖,圖6是將腳踏板主體11的局部分解來進行圖示的圖。另外,圖7是放大表示車輛用腳踏板8的局部的俯視圖,圖8是表示腳踏板主體11的與圖3中的VII1- VIII截面相對應的截面的圖。另外,圖9是表示腳踏板主體11的與圖3中的IX — IX截面相對應的截面的圖。
[0053]腳踏板主體11是大致沿著車輛側部的下邊梁7配置的長條狀的矩形板狀的構件,腳踏板主體11的基本形狀由鋁合金的擠出成型體形成。更詳細而言,腳踏板主體11具有:頂板14,其上表面被用作乘員上下車時的搭腳處;底板15,其與頂板14大致平行地配置在頂板14的下方;一對側板16,其利用進深方向上前后的端部封堵頂板14和底板15 ;以及3個支承梁17a、17b、17c,它們沿長度方向延伸,在一對側板16之間連結頂板14和底板15。支承梁17a、17b、17c沿腳踏板主體11的進深方向彼此分開地配置,將腳踏板主體11的內部劃分為多個中空部。腳踏板主體11的頂板14、底板15、側板16以及3個支承梁17a、17b、17c通過鋁合金的擠出而形成為一體。
[0054]另外,在腳踏板主體11安裝有燈光單元18,該燈光單元18用于朝向腳踏板主體11的上方照射光。燈光單元18包括:燈體19,其包括LED及其發(fā)光電路;導光體20,其為長條狀,沿著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延伸,用于利用端面接收由燈體19照射來的光并將該光向上表面?zhèn)纫龑В灰约皵U散配件21,其配置在燈體19與導光體20之間,用于聚集由燈體19照射來的光并將該光擴散地照射于導光體20的較寬的范圍內。導光體20由透明的丙烯酸樹脂形成為長條狀。導光體20的長度方向上的延伸長度被設定為比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上的延伸長度短規(guī)定長度。另外,在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上的兩端部通過用螺釘固定的方式而安裝有樹脂制的端蓋22。
[0055]在此,如圖5所示,在腳踏板主體11的通過擠出鋁合金而形成的3個支承梁17a、17b、17c中,支承梁17a配置在最靠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位置,支承梁17c配置在最靠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的位置。中間的支承梁17b和靠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的支承梁17c以比較薄的薄壁形成為大致恒定的厚度。相對于此,靠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支承梁17a具有:立起部17a -1,其為厚壁,自底板15向上方立起;以及分支部17a — 2,其自立起部17a — I的上端部呈大致字母U形分成兩岔,且上端部連接于頂板14。分支部17a - 2在與頂板14之間形成有在下端側具有圓弧部的截面大致矩形的保持孔23。支承梁17a通過擠出而與頂板14、底板15 —起成型為一體,因此,保持孔23沿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連續(xù)地形成。所述導光體20自長度方向的端部插入保持孔23并保持于保持孔23。因而,導光體20以沿著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的方式配置在腳踏板主體11的比腳踏板主體11在車輛寬度方向上的中央位置C靠外側的位置。另外,保持在保持孔23內的導光體20的上表面位于比腳踏板主體11的上表面靠下側的位置。
[0056]另外,在頂板14的位于保持孔23正上方的部位形成有多個長孔狀的窗部24,該窗部24沿著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延伸。窗部24沿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以等間隔隔開的方式設有4個。各窗部24使收納配置于保持孔23內的導光體20的一部分暴露在頂板14的上方側。因而,由燈光單元18的燈體19發(fā)出的光經由導光體20和頂板14的各窗部24向腳踏板主體11的上方側照射。
[0057]另外,為了防止上下車的人的鞋底打滑,在頂板14的上表面形成有沿著頂板14的長度方向延伸的凹槽狀的凹部26。凹部26以在頂板14的進深方向上分開的方式設有多列。使導光體20暴露在頂板14的上方側的所述各窗部24設于最靠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凹部26的底面部分。因而,如圖9所示,保持在保持孔23內的導光體20的上表面比頂板14的用于載置上下車的人的鞋底的上表面14a低高度h,該高度h與凹部26的深度與頂板14的板厚加在一起而得到的距離相當。
[0058]圖10是表示將燈光單元18自內部取出之后在與圖3中的VIII — VIII截面相同的位置剖切腳踏板主體11而得到的截面的圖。
[0059]腳踏板主體11在長度方向的一端部(車身后方側的端部)設有用于收納燈光單元18的燈體19和擴散配件21的收納空間25。收納空間25是通過將通過擠出而形成為一體的腳踏板主體11內的支承梁17a的長度方向的一端側的一部分切除而形成的。具體而言,利用端銑刀等工具在規(guī)定長度范圍內切除最靠車輛寬度方向外側的支承梁17a的長度方向的一端側部分,由此,被隔在外側的側板16和中間的支承梁17b之間的收納空間25形成在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
[0060]如圖6?圖8所示,燈光單元18在包括LED和發(fā)光電路在內的燈體19的前表面通過用螺釘固定的方式等而安裝有擴散配件21,在擴散配件21的前表面通過用螺釘固定的方式等而固定有導光體20的長度方向的端部。通過這樣一體化的燈光單元18的燈體19部分以用螺釘固定的方式固定于包括平坦的金屬板的托架27。托架27以在一側面?zhèn)劝惭b有燈光單元18的狀態(tài)重疊于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的端面,并在該狀態(tài)下通過用螺釘固定的方式等而固定于腳踏板主體11的端面。此時,安裝于托架27的燈光單元18的導光體20被插入在保持孔23內,燈體19和擴散配件21被配置在收納空間25內。
[0061]另外,在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上的如所述那樣安裝有托架27的端部,以覆蓋托架27的外側的方式安裝有端蓋22。
[0062]另外,如圖8所示,在導光體20的長度方向上的一端部側部分借助托架27固定于腳踏板主體11的狀態(tài)下,在腳踏板主體11內的導光體20的另一端所處的那一側設有容許導光體20沿長度方向伸縮的伸縮容許空間55。該伸縮容許空間55是為了容許腳踏板主體11和導光體20沿長度方向相對位移而設置的,腳踏板主體11和導光體20沿長度方向相對位移是因由鋁合金形成的腳踏板主體11與由丙烯酸樹脂形成的導光體20之間的線膨脹系數差而在熱環(huán)境較大地變化時產生的。即,伸縮容許空間55被設定為:即使在導光體20的長度方向上的另一端部相對于腳踏板主體11向伸長方向位移至最大程度的情況下,導光體20的另一端部也不會與其他的安裝構件相干擾。
[0063]另外,腳踏板主體11的最前部側的使導光體20暴露在外部的窗部24形成在如下位置,即:在導光體20的長度方向上的另一端部相對于腳踏板主體11向收縮方向位移至最大程度時,導光體20的端部不會自最前部側的窗部24暴露。
[0064]圖11是表示與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上的一端部側(車身后方側)部分相連結的支承臂1C的頂端側的連結部的、與圖7中的XI — XI截面相對應的剖視圖。另外,圖12、圖13是分別表示支承臂1C單體的上表面和下表面的圖。
[0065]如圖11所示,腳踏板主體11的進深方向的里側(車輛寬度方向內側)的側板16的一部分和與該側板16相連的底板15的一部分被連續(xù)地切除,在經該切除后的部分安裝有由剛性較高的鐵系金屬形成的安裝板30。在安裝板30安裝有支軸31,該支軸31供后部側的支承臂1C的頂端部以支承臂1C能夠轉動的方式連結。另外,底板15的經切除后的部分被相對獨立的蓋板32封堵。另外,在圖11中,僅示出了支承臂1C在腳踏板主體11處的連結部,但其他的支承臂10AU0B的連結部也是同樣的構造。
[0066]如圖6、圖7所示,在燈光單元18的燈體19設有用于自車身側接收電力和控制信號的輸入的適配器33。該適配器33與連接于車身側的布線部的布線線纜50連接。另外,圖6中的附圖標記34是用于將連接適配器33和燈體19的主體部的線纜保持于托架27的線夾。
[0067]與適配器33連接的布線線纜50沿著后部側的支承臂1C布線。
[0068]如圖12、圖13所示,在后部側的支承臂1C的彎曲部的內側側壁通過焊接安裝有包括金屬板的引導架40。引導架40具有:上壁40a,其自與支承臂1C之間的焊接部大致水平地伸出;以及側部引導壁40b,其自上壁40a的伸出端向下方彎曲。上壁40a連續(xù)地形成在自支承臂1C的基端側的彎曲部分至頂端側的平直部分的區(qū)域,但側部引導壁40b僅設于支承臂1C的頂端側的平直部分。
[0069]布線線纜50在支承臂1C的頂端側區(qū)域借助樹脂夾具41卡定于引導架40的側部引導壁40b的內表面?zhèn)?與支承臂1C的側面相對的一側),布線線纜50在支承臂1C的基端側區(qū)域借助樹脂夾具41卡定于引導架40的上壁40a的下表面?zhèn)取?br>[0070]如以上那樣,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8的腳踏板主體11的頂板14、底板15和支承梁17a連同其他的支承梁17b、17c、側板16等一起由鋁合金的擠出成型體形成,在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形成有通過將支承梁17a的一部分切除而形成的收納空間25,在該收納空間25內配置有燈光單元18的燈體19。因此,在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8的情況下,能夠利用由擠出成型體形成為一體的頂板14、底板15和支承梁17a將腳踏板主體11的大致整個區(qū)域的剛性和強度維持得較高,而且在通過將支承梁17a的長度方向上的一端部的一部分切除而形成的收納空間25內配置燈光單元18的燈體19,因此,能夠避免腳踏板主體11的大型化、重量化,并且能夠以保護燈光單元18不受外力影響的狀態(tài)將燈光單元18安裝于腳踏板主體11。
[0071]另外,在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8的情況下,在腳踏板主體11的與供上下車的人搭腳的中央區(qū)域隔有距離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通過將支承梁17a的一部分切除而形成有收納空間25,因此幾乎不會給腳踏板主體11的供上下車的人搭腳的中央區(qū)域的剛性和強度帶來影響。并且,上下車的人作用于頂板14的中央區(qū)域的荷重難以直接作用于燈光單元18的被配置在收納空間25的燈體19。特別是,燈光單元18的燈體19配置在腳踏板主體11內的位于支承梁17a的長度方向延長線上的收納空間25內,因此上下車的人作用于頂板14的荷重難以直接作用于燈體19。
[0072]此外,在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8的情況下,在腳踏板主體11的支承梁17a設有在長度方向上連續(xù)的保持孔23,在該保持孔23內插入配置燈光單元18的長條狀的導光體20,并且在腳踏板主體11的頂板14設有使導光體20的一部分暴露于上方的窗部24。因此,導光體20由形成于支承梁17a的保持孔23的壁部保護,上下車的人自頂板14的上方作用的荷重難以作用于導光體20。另外,該車輛用腳踏板8為使導光體20的光經由形成于頂板14的窗部24向腳踏板主體11的上方照射的構造,因此導光體20的暴露在外部的上表面能夠由窗部24的緣部分保護。具體而言,導光體20的上表面配置在比窗部24的緣部分靠下方的位置,因此能夠抑制踩在頂板14上的上下車的人的鞋底以及附著于該鞋底的泥、碎石等異物與導光體20的上表面直接接觸。
[0073]特別是,在本實施方式的情況下,在頂板14的自上表面14a凹陷一級的凹部26內設有窗部24,因此踩在頂板14上的上下車的人的鞋底距導光體20的上表面的距離變得更長,從而能夠有效地防止因上下車的人的鞋底以及附著于鞋底的異物而損傷導光體20的表面。
[0074]另外,在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8的情況下,在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的、將支承梁17a的一部分切除而形成的收納空間25,不僅配置有燈光單元18的燈體19還一并緊湊地配置有擴散配件21。因而,采用該結構,能夠謀求腳踏板主體11進一步小型化、輕量化。
[0075]另外,在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8的情況下,板狀的托架27以重疊于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的端面的方式緊固于該端面,在該托架27安裝有燈光單元18的燈體
19。因此,燈體19的安裝部不會占腳踏板主體11內較多的空間,能夠使腳踏板主體11進一步小型化、輕量化。另外,在該結構的情況下,能夠利用緊固于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面上的板狀的托架27有效地提高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的剛性。
[0076]特別是,在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8的情況下,不僅燈光單元18的燈體19借助托架27安裝于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擴散配件21和導光體20也借助同一托架27安裝于腳踏板主體11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因此能夠將燈光單元18緊湊并且容易地安裝于腳踏板主體11內。
[0077]另外,在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腳踏板8的情況下,腳踏板主體11借助能夠轉動的支承臂10A、10B、1C以進退自如的方式支承于車身側的安裝基部9,沿著支承臂1C的延伸方向的引導架40固定于后部側的支承臂10C,并且在該引導架40的自車外側看不到的部位借助樹脂夾具41安裝有布線線纜50。
[0078]因此,在支承臂10A、10B、10C進行轉動操作時,布線線纜50借助樹脂夾具41和引導架40靈活地追隨支承臂1C的動作。具體而言,當支承臂1C通過基部側和頂端側這兩側的樞接部進行轉動時,布線線纜50被樹脂夾具41靈活地保持于引導架40,并且布線線纜50的過大的撓曲被引導架40限制。特別是,在本實施方式的情況下,在引導架40設有側部引導壁40b,因此能夠利用側部引導壁40b可靠地限制布線線纜50隨著支承臂1C的轉動而向外側方向鼓起。因此,即使支承臂1C的轉動反復進行,也能夠將布線線纜50的位置保持在恒定位置,并且能夠防止布線線纜50劣化。
[0079]此外,布線線纜50被引導架40從外部遮擋住,因此不易自外部看到布線線纜50,從外部觀察時的美觀性也良好。
[0080]需要說明的是,本發(fā)明并不限定于所述實施方式,能夠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主旨的范圍內進行各種設計變更。例如,在所述實施方式中,對以能夠展開的方式設置于車身側部的車輛用腳踏板進行了說明,但車輛用腳踏板并不限定于設置于車身的側部,也可以設置于車身后部的背門用開口的下緣。
【主權項】
1.一種車輛用腳踏板, 該車輛用腳踏板包括長條狀的腳踏板主體,該腳踏板主體大致沿著車身的車門開口的下緣配置, 在所述腳踏板主體安裝有用于朝向該腳踏板主體的上方照射光的燈光單元, 該車輛用腳踏板的特征在于, 所述腳踏板主體具有:頂板,其上表面被用作上下車時的搭腳處;底板,其配置在該頂板的下方;以及支承梁,其沿著所述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延伸,將所述頂板和所述底板連結起來, 所述頂板、所述底板和所述支承梁由擠出成型體形成, 在所述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形成有通過將所述支承梁的一部分切除而形成的收納空間, 所述燈光單元的燈體配置在所述收納空間內。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腳踏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燈光單元包括導光體,該導光體沿著所述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延伸,用于利用端面接收由所述燈體照射來的光并將該光向上表面?zhèn)纫龑В? 所述導光體被收納于在所述支承梁設置的在長度方向上連續(xù)的保持孔, 在所述頂板設有使所述導光體的一部分暴露于上方的窗部。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腳踏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燈光單元包括擴散配件,該擴散配件配置在所述燈體與所述導光體之間,用于聚集由所述燈體照射來的光并將該光擴散地照射于所述導光體的較寬的范圍內, 所述擴散配件與所述燈體一起配置在所述收納空間內。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用腳踏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燈體安裝于托架,該托架緊固于所述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面。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用腳踏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燈光單元包括: 導光體,其沿著所述腳踏板主體的長度方向延伸,用于利用端面接收由所述燈體照射來的光并將該光向上表面?zhèn)纫龑В灰约? 擴散配件,其配置在所述燈體與所述導光體之間,用于聚集由所述燈體照射來的光并將該光擴散地照射于所述導光體的較寬的范圍內, 所述擴散配件和所述導光體這兩者的長度方向上的端部借助所述燈體安裝于所述托架。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用腳踏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腳踏板主體借助能夠轉動的支承臂以進退自如的方式支承在車身側, 在所述支承臂安裝有沿著該支承臂的延伸方向的引導架, 用于連接所述燈光單元與車身側的布線部的布線線纜借助樹脂夾具安裝于所述引導架的從車外側看不到的部位。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用腳踏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腳踏板主體借助能夠轉動的支承臂以進退自如的方式支承在車身側, 在所述支承臂安裝有沿著該支承臂的延伸方向的引導架, 用于連接所述燈光單元與車身側的布線部的布線線纜借助樹脂夾具安裝于所述引導架的從車外側看不到的部位。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用腳踏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腳踏板主體借助能夠轉動的支承臂以進退自如的方式支承在車身側, 在所述支承臂安裝有沿著該支承臂的延伸方向的引導架, 用于連接所述燈光單元與車身側的布線部的布線線纜借助樹脂夾具安裝于所述引導架的從車外側看不到的部位。
【文檔編號】B60R3/02GK106004684SQ201510531661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5年8月26日
【發(fā)明人】越野修, 近藤智洋, 野波崇
【申請人】株式會社本田阿克塞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