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內用垃圾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轎車內飾用具技術領域,特別地,涉及一種轎車內用垃圾筒。
【背景技術】
[0002]轎車車門處的儲物格為四周封閉、頂部敞開的結構,車門厚度方向的開口寬度小,底部較深,整體呈狹長狀,不方便清理內部的垃圾和積灰,容易產生衛(wèi)生死角。
[0003]現(xiàn)有的轎車內用垃圾筒大多為置地式,常常會隨著轎車的行駛發(fā)生翻滾或傾覆,既不能保證安全和衛(wèi)生,也占據(jù)了本就不大的車內空間;而一些轎車內飾板自帶的垃圾槽同樣有難清潔的缺點。
【實用新型內容】
[0004]為了解決上述轎車內用垃圾筒難清潔、占空間和無法固定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易于清潔并充分利用車內空間的轎車內用垃圾筒。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轎車內用垃圾筒,包括筒身和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與所述筒身連接,所述筒身的形狀與轎車車門置物格的形狀類同,所述固定裝置包括轉軸和吸盤,所述轉軸設于所述筒身的側壁,所述吸盤的一端與所述轉軸可轉動連接。
[0006]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轎車內用垃圾筒的一種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固定裝置還包括卡扣,所述卡扣設于所述筒身側壁的頂端,其一端與所述筒身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筒身可開合連接。
[0007]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轎車內用垃圾筒的一種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筒身的邊角處均作圓角處理。
[0008]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轎車內用垃圾筒的一種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筒身的材質為透明塑料。
[0009]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轎車內用垃圾筒的一種較佳實施例中,所述轉軸為一圓柱體,其兩端與所述筒身連接,所述轉軸與所述卡扣同向平行設置且二者長度相等。
[0010]相較于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轎車內用垃圾筒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1]—、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結構簡單,其外形與轎車置物格的形狀類同,可便于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內嵌于其中,充分利用了轎車的內部空間。
[0012]二、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可從置物格中被單獨取出,不僅便于清潔,其本身還可被固定于轎車內飾板的任意位置,大大提高了車內人員使用的舒適度。
[0013]三、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通過所述固定裝置或內嵌于轎車置物格中與車身固定,能避免行車過程中垃圾筒出現(xiàn)滾動和翻滾的情況;同時所述筒身的邊角均做過圓角處理,不會對車身和司乘人員造成傷害。
[0014]四、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的材質為透明塑料,使其便于清潔,且塑料制品造價低、易于塑形,可廣泛用于各類型號的轎車。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0016]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轎車內用垃圾筒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2是圖1所示轎車內用垃圾筒的固定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3是圖1所示轎車內用垃圾筒內嵌于汽車置物格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0]請一并參閱圖1和圖2,其中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轎車內用垃圾筒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轎車內用垃圾筒的固定裝置的結構示意圖。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I包括筒身11和固定裝置12,所述固定裝置12與所述筒身11連接。
[0021]所述筒身11的形狀與轎車車門置物格的形狀類同,為扁平的類長方體,便于其本身內嵌于置物格中,達到充分利用轎車內部空間的效果。所述筒身11的邊角處均作了圓角處理,可以避免對車身和司乘人員造成傷害。所述筒身11的材質為透明塑料,不僅使其本身便于清潔,而且因為塑料制品造價低、易于塑形,可使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I廣泛用于各類型號的轎車。
[0022]所述固定裝置12包括卡扣121、轉軸122和吸盤123。所述卡扣121和所述轉軸122均內嵌于所述筒身11的側壁頂端,所述吸盤123與所述轉軸122連接,可沿所述轉軸122軸心轉動。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I通過所述固定裝置12將其與車身固定,可以避免在行車過程中發(fā)生垃圾筒滾動或翻滾的情況。
[0023]所述卡扣121為一長方體,其一端通過鉸鏈與所述筒身11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筒身11可開合連接,通過所述卡扣121的開合,以及所述吸盤123的轉動,可實現(xiàn)所述吸盤123的展開和收納。
[0024]所述轉軸122為一圓柱體,其兩端與所述筒身11連接,所述轉軸122與所述卡扣121同向平行設置且二者長度相等。
[0025]所述吸盤123的一端與所述轉軸122可轉動連接,且在一定角度范圍內可繞所述轉軸122的軸心來回轉動。
[0026]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I可被置于置物格中使用,也可被單獨取出并固定于車內的任意位置,既方便對其進行清潔,也大大提高了車內人員使用的舒適度。
[0027]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轎車內用垃圾筒I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28]—、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I結構簡單,其外形與轎車置物格的形狀類同,可便于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I內嵌于其中,充分利用了轎車的內部空間。
[0029]二、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I可從置物格中被單獨取出,不僅便于清潔,其本身還可被固定于轎車內飾板的任意位置,大大提高了車內人員使用的舒適度。
[0030]三、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I通過所述固定裝置12或內嵌于轎車置物格中與車身固定,能避免行車過程中垃圾筒出現(xiàn)滾動和翻滾的情況;同時所述筒身11的邊角均做過圓角處理,不會對車身和司乘人員造成傷害。
[0031]四、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I的材質為透明塑料,使其便于清潔,且塑料制品造價低、易于塑形,可廣泛用于各類型號的轎車。
[0032]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轎車內用垃圾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包括筒身和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與所述筒身連接,所述筒身的形狀與轎車車門置物格的形狀類同,所述固定裝置包括轉軸和吸盤,所述轉軸設于所述筒身的側壁,所述吸盤的一端與所述轉軸可轉動連接。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車內用垃圾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還包括卡扣,所述卡扣設于所述筒身側壁的頂端,其一端與所述筒身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筒身可開合連接。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車內用垃圾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筒身的邊角處均作圓角處理。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轎車內用垃圾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筒身的材質為透明塑料。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轎車內用垃圾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為一圓柱體,其兩端與所述筒身連接,所述轉軸與所述卡扣同向平行設置且二者長度相等。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轎車內用垃圾筒。所述轎車內用垃圾筒包括筒身和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與所述筒身連接,所述筒身的形狀與轎車車門置物格的形狀類同,所述固定裝置包括轉軸、吸盤和卡扣,所述轉軸設于所述筒身的側壁,所述吸盤的一端與所述轉軸可轉動連接,所述卡扣設于所述筒身側壁的頂端,其一端與所述筒身可轉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筒身可開合連接。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轎車內用垃圾筒結構簡單,充分利用了轎車的內部空間,既可內嵌于車門處的置物格中,也可固定于轎車內飾板的任意位置,不僅方便使用,還易于清潔。
【IPC分類】B60R7/04
【公開號】CN204870776
【申請?zhí)枴緾N201520570905
【發(fā)明人】周德旺
【申請人】湖南長豐汽車內裝飾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16日
【申請日】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