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軌道車輛,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軌道車輛登乘門。此外,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包括上述軌道車輛登乘門的軌道車輛。
背景技術:
1、登乘門是司機進出列車必須經過的門,且經常會存在司機在軌面登車的工況。復興號動車組登乘門外側設置扶手,但是扶手的高度較高,當司機從站臺登車時扶手的高度剛好合適,當司機從軌面登車時,需要踩著車體上設置的腳蹬,單手抓握扶手,單手操作面板上的保險鎖和解鎖裝置,才能打開車門登車,操作過程非常不便。
2、另外,登乘門外側設置扶手時,扶手會凸出車體的外表面,高速動車組運行時容易引起氣動噪聲,發(fā)生嘯叫。
3、綜上所述,如何提供一種可減少啟動噪聲且司機登車方便的軌道車輛登乘門,是目前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有鑒于此,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軌道車輛登乘門,可有效減少啟動噪聲,且在不同高度位置設置扶手,方便司機從站臺或軌面登車。
2、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包括上述軌道車輛登乘門的軌道車輛。
3、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4、一種軌道車輛登乘門,包括:
5、登乘門主體,所述登乘門主體的外側與車體的外側平齊;
6、解鎖裝置,所述解鎖裝置包括第一解鎖裝置和第二解鎖裝置,所述第一解鎖裝置設置于所述登乘門主體的外側的高度方向的偏下部位置,所述第二解鎖裝置設置于所述登乘門主體的外側的高度方向的中間位置。
7、可選地,所述登乘門主體包括:
8、外蒙皮,設置于所述登乘門主體的外表面;
9、鋁蜂窩,與所述外蒙皮貼合設置;
10、至少兩層間隔設置的內蒙皮;
11、內罩殼結構,設置于所述登乘門主體的內側面;
12、相鄰所述內蒙皮之間、所述內蒙皮與所述鋁蜂窩之間、所述內罩殼結構與所述內蒙皮之間均設置有填充物。
13、可選地,所述鋁蜂窩與所述內蒙皮之間的填充物包括發(fā)泡以及玻璃絲綿;
14、和/或,相鄰所述內蒙皮之間的填充物包括發(fā)泡劑;
15、和/或,所述內罩殼結構與所述內蒙皮之間的填充物包括玻璃纖維或隔音氈或防寒棉。
16、可選地,所述外蒙皮與所述內蒙皮之間設置有骨架,且所述骨架位于所述內蒙皮的外側,所述骨架內填充有熱熔型減振材料或三聚氰胺泡棉或發(fā)泡劑。
17、可選地,所述內罩殼結構的內側設置有阻尼涂層。
18、可選地,所述登乘門主體設置有車窗玻璃,所述車窗玻璃包括在厚度方向由外至內依次設置的第一玻璃層、粘接層、第二玻璃層、第一中空層、第三玻璃層、第二中空層、固定塑料層。
19、可選地,所述車窗玻璃的內側設置有塑料板,所述登乘門主體中用于安裝所述車窗玻璃的內側設置有裝飾條,所述裝飾條中與所述塑料板接觸的位置設置有減震結構。
20、可選地,所述解鎖裝置包括解鎖面板以及由所述解鎖面板控制解鎖的保險鎖,所述保險鎖用于安裝于車輛主體,所述保險鎖包括:
21、三通閥,設置有沿軸向在第五位置與第六位置之間可移動的閥桿,所述閥桿的一端朝向鎖舌所在位置設置,所述閥桿的另一端朝向限位開關設置;
22、限位開關,通過安裝支架連接于所述三通閥的尾部;
23、當所述閥桿處于所述第五位置時,所述閥桿與所述限位開關間隔設置,當所述閥桿處于所述第六位置時,所述閥桿觸發(fā)所述限位開關。
24、一種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輛主體以及上述任一項所述的軌道車輛登乘門,所述車輛主體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軌道車輛登乘門的安裝區(qū),所述安裝區(qū)設置有扶手;
25、所述扶手包括設置于所述安裝區(qū)的前端的第一扶手和第二扶手以及設置于所述安裝區(qū)的后端的第三扶手和第四扶手;所述第一扶手的設置高度與所述第三扶手的設置高度相同,均位于所述安裝區(qū)高度方向的偏下部位置;所述第二扶手設置高度與所述第四扶手的設置高度相同,均位于所述安裝區(qū)高度方向的中間位置。
26、可選地,所述扶手包括:
27、第一安裝件,安裝于所述車輛主體;
28、第一把手,沿伸縮方向可移動的設置于所述第一安裝件;
29、伸縮動力件,具有可移動的移動端,所述移動端用于帶動所述第一把手沿伸縮方向移動;
30、連接組件,用于連接所述移動端與所述第一把手。
31、可選地,所述扶手包括:
32、固定座,其一端固設于所述車輛主體;
33、第二把手,所述第二把手的端部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可轉動的設置于所述固定座的另一端;當所述第二把手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第二把手與所述車輛主體的外側面平齊或低于所述第二把手;當所述第二把手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第二把手較所述車輛主體的外側面凸出設置;
34、定位件,設置于所述固定座,當所述第二把手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第二把手的一側與所述定位件抵接。
35、可選地,所述扶手包括:
36、第二安裝件,固設于所述車輛主體;
37、第三把手;
38、導向桿,穿設于所述第二安裝件和所述車輛主體,且所述導向桿沿其軸向相對于所述第二安裝件在第三位置與第四位置之間可移動,所述導向桿伸出所述第二安裝件的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三把手,所述導向桿的另一端設置有防脫凸部;
39、彈性件,其一端抵接于所述防脫凸部朝向所述第二安裝件的一側,另一端抵接于所述第二安裝件;
40、當所述導向桿位于所述第三位置時,所述第三把手處于靠近所述第二安裝件的位置,當所述導向桿位于所述第四位置時,所述第三把手處于遠離所述第二安裝件的位置。
41、本發(fā)明提供的軌道車輛登乘門,包括登乘門主體以及解鎖裝置,其中登乘門主體的外側與車體的外側平齊;解鎖裝置包括第一解鎖裝置和第二解鎖裝置,第一解鎖裝置設置于登乘門主體的外側的高度方向的偏下部位置,第二解鎖裝置設置于登乘門主體的外側的高度方向的中間位置。
42、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當司機需要進入司機室時,如果司機位于站臺,可以通過觸碰第二解鎖裝置進行解鎖,當司機位于軌道時,可以通過觸碰第一解鎖裝置進行解鎖,避免出現司機位于軌道時不方便觸碰解鎖裝置,軌道車輛登乘門打不開的情況。另外,本具體實施例中的軌道車輛登乘門的登乘門主體的外側與車體的外側平齊,在車輛行駛的過程中,可減少啟動噪聲,避免發(fā)生嘯叫。
43、此外,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包括上述軌道車輛登乘門的軌道車輛。
1.一種軌道車輛登乘門,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車輛登乘門,其特征在于,所述登乘門主體(2)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車輛登乘門,其特征在于,所述鋁蜂窩(12)與所述內蒙皮(13)之間的填充物包括發(fā)泡以及玻璃絲綿;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車輛登乘門,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蒙皮(11)與所述內蒙皮(13)之間設置有骨架(14),且所述骨架(14)位于所述內蒙皮(13)的外側,所述骨架(14)內填充有熱熔型減振材料或三聚氰胺泡棉或發(fā)泡劑。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車輛登乘門,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罩殼結構(15)的內側設置有阻尼涂層。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車輛登乘門,其特征在于,所述登乘門主體(2)設置有車窗玻璃(19),所述車窗玻璃(19)包括在厚度方向由外至內依次設置的第一玻璃層(22)、粘接層(23)、第二玻璃層(24)、第一中空層(25)、第三玻璃層(26)、第二中空層(27)、固定塑料層(28)。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軌道車輛登乘門,其特征在于,所述車窗玻璃(19)的內側設置有塑料板(20),所述登乘門主體(2)中用于安裝所述車窗玻璃(19)的內側設置有裝飾條(29),所述裝飾條(29)中與所述塑料板(20)接觸的位置設置有減震結構(30)。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意一項所述的軌道車輛登乘門,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裝置包括解鎖面板以及由所述解鎖面板控制解鎖的保險鎖,所述保險鎖用于安裝于車輛主體(1),所述保險鎖包括:
9.一種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輛主體(1)以及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軌道車輛登乘門,所述車輛主體(1)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軌道車輛登乘門的安裝區(qū),所述安裝區(qū)設置有扶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包括: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包括: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軌道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