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傘把式童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童車,特別是傘把車。
現(xiàn)有技術中,傘把車是一種常見的童車,包括第一前腿和第二前腿、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前腿的下方的第一前輪、設置于所述的第二前腿下方的第二前輪、第一后腿和第二后腿、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后腿的下方的第一后輪、設置于所述的第二后腿的下方的第二后輪、與第一前腿樞軸連接的第一推手桿、與第二前腿樞軸連接的第二推手桿,所述的后腿與推手桿之間設有交叉的連接件,使得傘把可在折疊時可同時進行橫向和縱向折疊,其折疊后的體積小。但是由于傘把車為了橫向折疊而缺少橫向連桿,在嬰兒坐在座位上后并腳踏在軟性踏腳帶上后,第一前腿和第二前腿受到橫向的朝向中心的力,使得兩個前腿朝對方方向彎曲,則兩個前輪的軸為非水平方向,使得推動傘把車產(chǎn)生困難。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以提高傘把車的兩個前腿之間的剛性的傘把式童車。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傘把式童車,包括第一前腿和第二前腿、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前腿的下方的第一前輪、設置于所述的第二前腿下方的第二前輪、第一后腿和第二后腿、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后腿的下方的第一后輪、設置于所述的第二后腿的下方的第二后輪、與第一前腿樞軸連接的第一推手桿、與第二前腿樞軸連接的第二推手桿,所述的第一前腿和第二前腿上分別鉸接有第一上連桿的外端部和第二上連桿的外端部,所述的第一上連桿與所述的第二上連桿相鉸接,所述的第一上連桿的內(nèi)端部鉸接有第二下連桿的內(nèi)端部,所述的第二下連桿的外端部與第二前腿相鉸接,所述的第二上連桿的內(nèi)端部鉸接有第一下連桿的內(nèi)端部,所述的第一下連桿的外端部與第一前腿相鉸接。
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在傘把車打開后,第一上連桿與第二上連桿、第一下連桿與第二下連桿所形成的連桿機構(gòu)可對兩個前腿之間形成支撐,增強兩個前腿之間的剛性和穩(wěn)定性,克服了嬰兒坐在座位上時或腳踏在軟性踏腳帶上時使兩個前腿對向彎曲變形的缺陷,在折疊時,上述的連桿不影響整車的橫向和縱向折疊。
下面結(jié)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描述附
圖1為本發(fā)明的立體結(jié)構(gòu)示意圖;附圖2為兩個前腿之間的連桿在折疊過程中的折疊狀態(tài)圖;其中[1]、軟性踏腳帶;[2]、第一下連桿;[3]、第一前腿;[4]、第一上連桿;[5]、第一后腿;[6]、第一推手桿;[7]、第二推手桿;[8]、第二后腿;[9]、第二后輪;[10]、第一后輪;[11]、第二上連桿;[12]、第二前腿;[13]、第二下連桿;[14]、第二前輪;[15]、第一前輪;實施例參見附圖1及附圖2,一種傘把式童車,包括第一前腿[3]和第二前腿[12]、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前腿[3]的下方的第一前輪[15]、設置于所述的第二前腿[12]下方的第二前輪[14]、第一后腿[5]和第二后腿[8]、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后腿[5]的下方的第一后輪[10]、設置于所述的第二后腿[8]的下方的第二后輪[9]、與第一前腿[3]樞軸連接的第一推手桿[6]、與第二前腿[12]樞軸連接的第二推手桿[7],所述的第一前腿[3]與第一推手桿[6]之間設有鎖定裝置,該鎖定裝置在整車打開狀態(tài)下鎖定。所述的第二前腿[12]與第二推手桿[7]之間設有鎖定裝置,該鎖定裝置在整車打開狀態(tài)下鎖定。所述的第一推手桿[6]、第二推手桿[7]與第一后腿[5]、第二后腿[8]之間連接有呈十字交叉的連桿。所述的第一前腿[3]和第二前腿[12]上分別鉸接有第一上連桿[4]的外端部和第二上連桿[11]的外端部,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與所述的第二上連桿[11]相鉸接,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的內(nèi)端部鉸接有第二下連桿[13]的內(nèi)端部,所述的第二下連桿[13]的外端部與第二前腿[12]相鉸接,所述的第二上連桿[11]的內(nèi)端部鉸接有第一下連桿[2]的內(nèi)端部,所述的第一下連桿[2]的外端部與第一前腿[3]相鉸接。
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與所述的第二上連桿[11]之間呈交叉狀,在交叉處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與所述的第二上連桿[11]相鉸接。
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的外端部鉸接于第一前腿[3]的上部,所述的第一下連桿[2]的外端部鉸接于第一前腿[3]的下部;所述的第二上連桿[11]的外端部鉸接于第二前腿[12]的上部,所述的第二下連桿[13]的外端部鉸接于第二前腿[12]的下部。
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第二上連桿[11]、第一下連桿[2]、第二下連桿[13]都大致上位于同一平面上。
權利要求
1.一種傘把式童車,包括第一前腿[3]和第二前腿[12]、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前腿[3]的下方的第一前輪[15]、設置于所述的第二前腿[12]下方的第二前輪[14]、第一后腿[5]和第二后腿[8]、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后腿[5]的下方的第一后輪[10]、設置于所述的第二后腿[8]的下方的第二后輪[9]、與第一前腿[3]樞軸連接的第一推手桿[6]、與第二前腿[12]樞軸連接的第二推手桿[7],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前腿[3]和第二前腿[12]上分別鉸接有第一上連桿[4]的外端部和第二上連桿[11]的外端部,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與所述的第二上連桿[11]相鉸接,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的內(nèi)端部鉸接有第二下連桿[13]的內(nèi)端部,所述的第二下連桿[13]的外端部與第二前腿[12]相鉸接,所述的第二上連桿[11]的內(nèi)端部鉸接有第一下連桿[2]的內(nèi)端部,所述的第一下連桿[2]的外端部與第一前腿[3]相鉸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與所述的第二上連桿[11]之間呈交叉狀,在交叉處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與所述的第二上連桿[11]相鉸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的外端部鉸接于第一前腿[3]的上部,所述的第一下連桿[2]的外端部鉸接于第一前腿[3]的下部;所述的第二上連桿[11]的外端部鉸接于第二前腿[12]的上部,所述的第二下連桿[13]的外端部鉸接于第二前腿[12]的下部。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把式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上連桿[4]、第二上連桿[11]、第一下連桿[2]、第二下連桿[13]都大致上位于同一平面上。
全文摘要
一種傘把式童車,包括前腿、設置于前腿的下方的前輪、后腿、設置于所述的后腿的下方的后輪、與前腿樞軸連接的推手桿,其特征在于:第一前腿[3]和第二前腿[12]上分別鉸接有第一上連桿[4]的外端部和第二上連桿[11]的外端部,第一上連桿[4]與第二上連桿[11]相鉸接,第一上連桿[4]的內(nèi)端部鉸接有第二下連桿[13]的內(nèi)端部,第二下連桿[13]的外端部與第二前腿[12]相鉸接,第二上連桿[11]的內(nèi)端部鉸接有第一下連桿[2]的內(nèi)端部,第一下連桿[2]的外端部與第一前腿[3]相鉸接。上述連桿機構(gòu)可對兩個前腿之間形成支撐,增強兩個前腿之間的剛性和穩(wěn)定性。
文檔編號B62B7/08GK1365916SQ0110525
公開日2002年8月28日 申請日期2001年1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1月17日
發(fā)明者宋鄭還, 沈海東 申請人:好孩子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