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摩托車活動頂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摩托車的制造技術,尤其涉及摩托車的頂篷技術。
二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摩托車越來越多地成為人們的代步工具,特別是在小城市和鄉(xiāng)鎮(zhèn),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由于摩托車沒有頂篷,雨天騎摩托車極不方便。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生產帶有頂篷的摩托車。由此又產生了一個問題,因為人們在晴天騎摩托時,是不需要頂篷的。為此,申請人設計了一種活動頂篷,可以解決上述不足。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摩托車活動頂篷,雨天可以用其遮雨,晴天可以收藏起來,擴大了摩托車的使用范圍。
三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特點是在摩托車的后部設置有靠背,靠背為中空的,在靠背內設置有可被抽出的頂篷,靠背上部有讓頂篷抽出的開口,在摩托車身上車把前設置有擋風玻璃支架,在此支架上設置有擋風玻璃,在擋風玻璃支架上有用以連接頂蓬的連接件,頂篷被抽出靠背后,位于摩托車上方,呈弧型,前端用上述連接件連接于擋風玻璃支架上,后端連接于靠背上。
由上述的技術方案我們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是在現(xiàn)有摩托車的基礎上設置了靠背,靠背內有可被抽出的頂篷。遇上下雨需要頂篷時,可將頂篷從靠背內抽出,讓其前端連接于擋風玻璃支架上,后端連接于靠背上,則頂篷便位于摩托車上了,若不需要頂篷時,可將連接件打開,將頂篷收回靠背內收藏起來,使用非常方便,不論是睛天,還是雨天都可以使用摩托車,擴大了摩托車的使用范圍。
下面將結合附圖所給出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四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實施例頂篷被抽出后,靠背與頂篷的剖面圖;圖3是實施例頂篷被抽出后,頂篷與靠背連接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實施例第一節(jié)頂篷與第二節(jié)頂篷連接的結構示意圖;圖5是實施例第一節(jié)頂篷與第二節(jié)頂篷連接在一起的剖面圖;圖6是實施例第一節(jié)頂篷與擋風玻璃支架連接前的示意圖;圖7是實施例第一節(jié)頂篷與擋風玻璃支架連接的結構示意圖;圖8是實施例第二節(jié)頂篷的后視圖。
五具體實施方式
由圖1可知,實施例在摩托車的后部設置有靠背(5),在摩托車身上車把前設置有擋風玻璃支架(1),在支架(1)上設置有擋風玻璃(2),實施例的擋風玻璃(2)是向前凸起的。在摩托車上設置有頂篷(3、4),頂篷呈弧型,頂篷前端與擋風玻璃支架(1)連接,后端連接于靠背(5)上。
由圖2可知,實施例靠背(5)為中空的,有收藏頂篷的空間,在靠背(5)內有供頂篷滑動的滑道(51),頂篷可沿滑動(51)被抽出和插入靠背。這樣頂篷成為了活動頂篷。
由圖3可知,實施例在靠背(5)上部有讓頂篷抽出和插入的開口。為保證頂篷抽出后能被較好地固定,實施例在頂篷(4)的下端部設置有定位銷栓,在靠背相應處設置有銷栓座。抽出頂篷后,讓銷栓置于銷栓座上,可讓頂篷(4)支承于靠背(5)上部。銷栓上連接一彈簧,要收攏頂篷時,可將頂篷抬起,銷栓在彈簧的作用下離開銷栓座,頂篷可被插入靠背內。
由圖1、圖4、圖5可以看出,實施例的頂篷由第一節(jié)頂篷(3)和第二節(jié)頂篷(4)兩節(jié)構成,頂篷被抽出后,與擋風玻璃連接的為第一節(jié)頂篷(3),與靠背連接的為第二節(jié)頂篷(4),第二節(jié)頂篷(4)略寬于第一節(jié)頂篷(3),且第二節(jié)頂篷(4)兩側邊緣向內折,在內折處有讓第一節(jié)頂篷(3)滑動的滑道。在兩節(jié)頂篷端部連接處設置有密封件,可防止頂篷漏水,實施例在第一節(jié)頂篷(3)的內側設置有拉手(31)。當然在實際應用時可采用以下方案,頂篷由多節(jié)構成。
由圖6、圖7可知,實施例用以連接第一節(jié)頂篷(3)和擋風玻璃的連接件為設置在擋風玻璃支架(1)上端部的銷扣(11),第一節(jié)頂篷(3)前端的兩側長出頂篷體,并在此長出段與銷扣(11)的對應處開有作為銷扣座的開口(32)。當銷扣(11)進入開口(32)時,第一節(jié)頂篷與擋風玻璃緊密連接,銷扣(11)離開開口(32)時,可讓第一節(jié)頂篷插入第二節(jié)頂篷,以便將整個頂篷收藏于靠背(5)內。
由圖8可知,實施例在第二節(jié)頂篷(4)的后部開有形狀結構似百葉窗的透風口,以減小摩托車在行駛中的阻力。
本實用新型特別適用于踏板式摩托車上。
權利要求1.一種摩托車活動頂篷,其特征是在摩托車的后部設置有靠背,靠背為中空的,在靠背內設置有可被抽出的頂篷,靠背上部有讓頂篷抽出的開口,在摩托車身上車把前設置有擋風玻璃支架,在此支架上設置有擋風玻璃,在擋風玻璃支架上有用以連接頂篷的連接件,頂篷被抽出靠背上,位于摩托車上方,呈弧型,前端用上述連接件連接于擋風玻璃支架上,后端連接于靠背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活動頂篷,其特征是在頂篷的下端部設置有定位銷栓,在靠背相應處設置有銷栓座。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活動頂篷,其特征是頂篷由多節(jié)構成。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活動頂篷,其特征是頂篷后部開有形狀結構似百葉窗的透風口。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摩托車活動頂蓬,其特征是用以連接第一節(jié)頂篷和擋風玻璃的連接件為設置在擋風玻璃支架上端部的銷扣,第一節(jié)頂篷前端兩側長出頂篷體,并在此長出段與銷扣的對應處開有作為銷扣座的開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摩托車活動頂篷,它在現(xiàn)有摩托車的后部設置靠背,靠背為中空的可收藏頂篷,在車身上、車把前設置有擋風玻璃支架,該支架上設置有擋風玻璃,摩托車上有弧型頂篷,頂篷前端用連接件連接于擋風玻璃支架上,后端連接于靠背上,靠背內設置有供頂篷滑動的滑道。不用頂篷時,可打開連接件,將頂篷插入靠背內。需要時又可將頂篷從靠背內抽出,以遮擋雨水,擴大了摩托車的使用范圍。
文檔編號B62J17/00GK2509060SQ01276080
公開日2002年9月4日 申請日期2001年11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11月20日
發(fā)明者李永生 申請人:李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