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有活動地板的封閉式二輪摩托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一種交通工具,特別涉及一種帶有活動地板的封閉式二輪摩托車。
背景技術:
二輪摩托車是一種應用非常普遍的交通工具,它與汽車相比具有體積小、價格低、能耗低、操作方便等優(yōu)點。但同時二輪摩托車由于其自身的特點,在安全性、舒適性等方面也存在著無法克服的缺陷。為了解決二輪摩托車存在的問題,人們對二輪摩托車作出了許多改進,歸納起來,最典型的解決方案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解決方案是在現(xiàn)有二輪摩托車的前部安裝風擋玻璃,并在摩托車的上方和后方安裝防護結構。這種解決方案的缺點是摩托車的側面沒有防護裝置,因而沒有很好地解決安全性和舒適性等方面的問題。
第二種解決方案是在二輪摩托車上加裝一個封閉式外殼,如中國專利“ZL96248476.8”,它公開了一種“封閉式二輪摩托車”。該解決方案是將二輪摩托車制成類似于汽車的封閉式結構,并在外殼的兩側安裝車門,車門分為上下兩部分,以鉸鏈相連接,故車門的下部分可以向外翻轉,以便于在緩慢行駛或者即將停車時,將腳從車門下部打開的出口伸出著地。該解決方案存在的問題是1、車門的上部分與下部分用鉸鏈相連接,因而,車門的下部分是活的,腳伸出時車門的下部要打開,所以,駕駛倉沒有達到完全封閉的效果;2、開啟車門的過程不夠方便,操作繁瑣;3、在緩慢行駛或者即將停車時,駕駛者的腳必須通過車門下部伸出車外,以便掌握二輪摩托車的平衡,由于摩托車是運動的,若稍不留神出現(xiàn)操作不當?shù)那闆r,門口邊框會對伸出車外的腳造成傷害,所以,這種解決方案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
第三種解決方案也是在二輪摩托車上加裝一個外殼,如中國發(fā)明專利申請“98106572.4”,它也公開了一種封閉式的二輪摩托車。該解決方案是在摩托車的下部兩側安裝能打開或收縮的副輪及其控制機構,在摩托車起步或停車時,副輪打開伸出觸地,來保持摩托車的平衡,用副輪代替人腳的作用。該解決方案存在的問題是1、結構復雜,不便于操作,而且,一旦副輪控制機構失靈,就會對停車造成困難;2、由于保持車的平衡所需的支撐力的大小隨車速及路面狀況不斷變化,所以,副輪通過復雜的控制機構接觸地面不能準確地提供大小合適的支撐力,因而,不能像人腳那樣適應車速和路面的變化,操控困難;3、駕駛方式改變太大,駕駛者難以適應。該解決方案的摩托車在行駛時,副輪提起來,摩托車與地面之間有兩個接觸點,因而駕駛時要通過駕駛者改變身體和車體重心位置的方式來達到動態(tài)平衡,這種狀態(tài)我們稱為“二輪駕駛狀態(tài)”。在即將停車或者起步時,副輪打開伸出觸地,摩托車與地面之間有四個接觸點,駕駛者不需要考慮自身及車體重心位置的影響,這種狀態(tài)我們稱為“多輪駕駛狀態(tài)”。對于駕駛者來說,在駕駛這種摩托車的過程中,需要在“二輪駕駛狀態(tài)”和“多輪駕駛狀態(tài)”之間反復轉換,駕駛方式改變太大,駕駛者不容易適應,操控的難度大、要求高,給摩托車的行駛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封閉不好、操控難度大、要求高、不安全等問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的帶有活動地板的封閉式二輪摩托車。
本發(fā)明有一個二輪摩托車,在二輪摩托車上裝有封閉式駕駛倉,其特殊之處是,在駕駛倉的地板上位于駕駛者的左右兩側分別有一個活動地板,活動地板通過搖臂鉸接在車體后部。
在駕駛倉的地板與活動地板之間還裝有伸縮連接件,使駕駛倉保持密封。
在活動地板上還裝有導向柱,在駕駛倉內裝有與導向柱相配的導向套,對活動地板的運動起到導向作用,在導向套上裝有鎖緊裝置,所述的鎖緊裝置有一個與導向柱相配合的鎖緊壓板,鎖緊壓板鉸接在導向套上,在導向套上裝有控制鎖緊壓板動作的鋼索,鋼索的另一端與鎖緊手柄相接,在導向套與鎖緊壓板之間有一個鎖緊壓板復位彈簧,在導向柱上裝有活動地板復位彈簧,使活動地板動作后復位。
在活動地板上還裝有觸地輪,以適應不同的路面。
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yōu)點1、結構簡單,構成活動地板和控制機構的部件數(shù)量少,且容易制造,駕駛倉地板與活動地板之間用伸縮連接件相連接,封閉效果好。
2、操作方便,不需改變原有二輪摩托車的駕駛方式,在緩慢行駛或即將停車時,駕駛者的操作步驟簡單到只有一個動作,只需將腳向兩側伸出,踩下活動地板即可,活動地板接觸地面后,駕駛者腳的作用力便可通過活動地板傳到地面,并且,駕駛者腳的作用力、活動地板復位彈簧的作用力,以及地面反作用力這三者之間始終能達到動態(tài)平衡狀態(tài),因而,可以很好地保持車的平衡,并且能適應復雜的路面及車速的變化,與駕駛原有二輪摩托車用腳觸地效果基本相同。
3、安全可靠,在緩慢行駛或停車起步時,人腳不與地面直接接觸,活動地板保護人腳不受到傷害,提高了整車的安全性和舒適性。
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的仰視圖;圖3是本發(fā)明活動地板及控制機構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本發(fā)明活動地板落下時的示意圖;圖5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方案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實施例1如圖1、圖2、圖3和圖4所示,本發(fā)明有一個二輪摩托車5,在二輪摩托車5上裝有封閉式駕駛倉,所述的封閉式駕駛倉由車體外殼1、車門2和地板7構成;在駕駛倉的地板7上位于駕駛者的左右兩側分別有一個活動地板3,活動地板3的下表面粘貼有一層耐磨材料,如橡膠或塑料,活動地板3通過搖臂6鉸接在車體后部,使活動地板3能以鉸鏈為中心上下運動;在活動地板3上還裝有導向柱8,所述的導向柱8是一個帶有弧度的桿,其下端固定在活動地板3的前部,在導向柱8的上端裝有活動地板復位彈簧13,使活動地板3動作后復位,復位彈簧13的另一端安裝在掛鉤14上,掛鉤14固定在車體外殼1內;在導向柱8的上段還有若干個齒,在駕駛倉內裝有與導向柱8相配的導向套9,導向柱8可以在導向套9中上下運動,對活動地板3的運動起到導向作用,導向套9固定在車體外殼1內;在導向套9上裝有鎖緊裝置,所述的鎖緊裝置有一個與導向柱8相配合的鎖緊壓板10,在鎖緊壓板10的上端有與導向柱8相配合的齒,鎖緊壓板10鉸接在導向套9上;在導向套9上裝有控制鎖緊壓板10動作的鋼索12,鋼索12的另一端與鎖緊手柄4相接,停車時,通過鎖緊手柄4拉緊并固定鋼索12,使鎖緊壓板10上的齒與導向柱8上的齒相嚙合,將導向柱8定位;在導向套9與鎖緊壓板10之間有一個鎖緊壓板復位彈簧11,在松開鎖緊手柄4時,使鎖緊壓板10與導向柱8脫開;在駕駛倉的地板7與活動地板3之間還裝有伸縮連接件15,使駕駛倉保持密封,所述的伸縮連接件15是一個用橡膠制成的、帶有波紋的套筒,也可以是多節(jié)相互套接在一起的伸縮式結構;所述的伸縮連接件15的上端與駕駛倉的地板7相接,下端與活動地板3相接,從而使駕駛倉在活動地板3上下運動時保持封閉狀態(tài)。
本發(fā)明行駛狀態(tài)時的駕駛方式與原有二輪摩托車相同,在緩慢行駛和即將停車時,駕駛者將活動地板3踩下,活動地板3的底面與地面接觸,駕駛者腳的作用力通過活動地板3傳到地面,以保持車體平衡;當車停穩(wěn)后,扳動鎖緊手柄4,使鎖緊壓板10上的齒與導向柱8上的齒相嚙合,將導向柱8固定,從而使活動地板3位置固定,保證摩托車處于駐車狀態(tài);起步時,駕駛者先將腳放在活動地板3上,然后,松開鎖緊手柄4,使鎖緊壓板10上的齒與導向柱8上的齒脫開,操縱摩托車起步,并逐步抬腳,進入行駛狀態(tài)。
實施例2如圖5所示,其結構如實施例1,不同之處在于,在活動地板3上還裝有觸地輪16,以適應不同的路面。
權利要求
1.一種帶有活動地板的封閉式二輪摩托車,它有一個二輪摩托車,在二輪摩托車上裝有封閉式駕駛倉,其特征在于,在駕駛倉的地板上位于駕駛者的左右兩側分別有一個活動地板,活動地板通過搖臂鉸接在車體后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活動地板的封閉式二輪摩托車,其特征在于,在駕駛倉的地板與活動地板之間還裝有伸縮連接件。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有活動地板的封閉式二輪摩托車,其特征在于,在活動地板上還裝有導向柱,在駕駛倉內裝有與導向柱相配的導向套,在導向套上裝有鎖緊裝置,所述的鎖緊裝置有一個與導向柱相配合的鎖緊壓板,鎖緊壓板鉸接在導向套上,在導向套上裝有控制鎖緊壓板動作的鋼索,鋼索的另一端與鎖緊手柄相接,在導向套與鎖緊壓板之間有一個鎖緊壓板復位彈簧,在導向柱上裝有活動地板復位彈簧。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帶有活動地板的封閉式二輪摩托車,其特征在于,在活動地板的下表面粘貼有耐磨材料或裝有觸地輪。
全文摘要
一種帶有活動地板的封閉式二輪摩托車,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封閉不好、操控難度大、要求高、不安全等問題;本發(fā)明有一個二輪摩托車,在二輪摩托車上裝有封閉式駕駛倉,其特殊之處是,在駕駛倉的地板上位于駕駛者的左右兩側分別有一個活動地板,活動地板通過搖臂鉸接在車體后部;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yōu)點結構簡單,操作方便,不需改變原有二輪摩托車的駕駛方式,在緩慢行駛或即將停車時,只需將腳向兩側伸出,踩下活動地板即可,與駕駛原有二輪摩托車用腳觸地效果基本相同;安全可靠,在緩慢行駛或停車起步時,人腳不與地面直接接觸,活動地板保護人腳不受到傷害,提高了整車的安全性和舒適性。
文檔編號B62K11/00GK1594015SQ20041002096
公開日2005年3月16日 申請日期2004年7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7月12日
發(fā)明者曹海洋 申請人:曹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