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商用車的駕駛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按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用于商用車的駕駛室。
背景技術:
商用車配備一個駕駛室,它通常構成為自支承的車身。與轎車不同,在這種駕駛室中沒有設置前端結構。因此需要其他措施,以便在正對的、偏置的或傾斜的正面碰撞時避免侵入到駕駛室內。
DE 101 24 271 A1示出一種用于商用車的駕駛室的原理性的支承結構。設有兩個空心型材支架,它們設置在一個屬于地板總成的底板上并且這樣延長超出底板,因此在駕駛室的側視圖中得到縱向支架的一個角形結構。通過朝上伸出的空心型材支架可以在正面碰撞時將力繼續(xù)傳遞到地板總成的支承結構內。
尤其當空心型材支架的尺寸設計得充分時,可以避免前壁的向內突入。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進一步發(fā)展一種用于商用車的駕駛室,使得在保持現(xiàn)有的力路徑(Kraftpfade)的同時改善駕駛室的乘員保護。
按本發(fā)明規(guī)定,駕駛室包括兩個空心型材支架,它們連接到一個支承結構上并且這樣支承在該支承結構上,使得在有力作用到前端部上的情況下所述空心型材支架將力繼續(xù)傳遞到支承結構內。另外,一個碰撞元件至少局部地位于所述兩個空心型材支架之前。碰撞元件在兩個空心型材支架之間延伸,使得在有力作用到前端部上的情況下碰撞元件承接所述力并且在吸收能量的同時繼續(xù)傳遞到空心型材支架內。這樣構造碰撞元件,使得由于碰撞而需要吸收的能量不僅沿汽車縱向而且也沿汽車橫向分配并且下降。碰撞元件的局部位于前方的作用是,在碰撞時首先對碰撞元件加載。
有利的是,碰撞元件沿汽車橫向延伸,以便將兩個空心型材支架相互連接。
當碰撞元件具有一個弧形的橫截面時可以實現(xiàn)一種位于前方的布置,其中,碰撞元件的自由端部連接到空心型材支架上。
優(yōu)選的是,所述弧形的碰撞元件的自由端部設計成可變形的端部部分,以便在碰撞時吸收能量。所述兩個可變形的端部部分可以通過一個支架部分相互連接,其中弧形橫截面不僅在端部部分上而且在支架部分上得到。
在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支承結構可以連接到駕駛室的一個前蓋板(Vorbauklappe)上。因此在打開前蓋板時可以帶動碰撞元件。
另外,碰撞元件的每個端部部分可以可拆地固定在相應的空心型材支架上。這種可拆式的固定例如可以制造成鎖。
在一種特別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碰撞元件不僅是管形或棒形的,而且?guī)缀踉谇吧w板的整個高度上延伸。其優(yōu)點在于,碰撞元件與出現(xiàn)的障礙物的高度無關地受到載荷并且從而總是可以在吸收能量的同時將力傳入到支承結構內。
在圖1中描述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圖1示出一輛沒有詳細示出的商用車的駕駛室1的橫截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駕駛室1以其前端部2示出,該前端部包括一個前壁3以及兩個沿汽車豎直方向延伸的空心型材支架4和5。在空心型材支架4和5之間設置一個碰撞元件6,它與所述兩個空心型材支架4和5相互連接。一個在側面分別通過一個角板8或9限定的前蓋板7構成前端部2的前面的區(qū)段。
所述兩個空心型材支架4和5具有一個基本上五角形的橫截面。指向內室方向的端面4a或5a平面地貼靠在前壁3上并且固定在該前壁上??招男筒闹Ъ?或5的一個邊界壁4b或5b與端面4a或5a構成一個角度。邊界壁4b或5b形成用于碰撞元件6的連接面。
碰撞元件6包括一個中間的支架部分10以及設置在支架部分10兩側的端部部分11和12。端部部分11和12設計成可變形的,因此通過所述端部部分的變形可以吸收能量。碰撞元件6的橫截面是弧形的,使得碰撞元件6至少局部位于所述兩個空心型材支架4和5之前。支架部分10通過一個連接管13與前蓋板7連接。為了在打開前蓋板7之后也可以到達位于碰撞元件6后面的區(qū)域,在各端部部分11或12和兩個空心型材支架4、5的邊界壁4b或5b之間的連接構造成可拆式的。這種連接可以設計成鎖,當前蓋板7的閉鎖被操作時,打開該鎖。其優(yōu)點是,當碰撞元件在碰撞時受到損壞的情況下可以很容易更換碰撞元件6。
本發(fā)明的工作方式如下構成如果在一個靜止的或者運動的障礙物14和駕駛室1的前端部2之間發(fā)生接觸,那么作用的力F直接傳入到碰撞元件6內。通過碰撞元件6的弧形結構將力F分成兩條力路徑F′,所述兩條力路徑作用到端部部分11或12上并且在變形的同時從端部部分繼續(xù)傳遞到邊界壁4b或5b。通過邊界壁4b或5b的傾斜的接觸面,各力路徑沿汽車橫向和汽車縱向繼續(xù)分配。
碰撞力沿汽車橫向和汽車縱向的這種分配使得在正面碰撞時在駕駛室的前端部區(qū)域內的更高的能量吸收成為可能。同時在很小的碰撞力時可以避免損壞白車身結構,因為碰撞元件6可以維修有利和價格有利地進行更換。
本發(fā)明不限制于在實施例中解釋的碰撞元件,而是可以有不同的構造形式。然而在此重要的是,碰撞元件至少局部地位于空心型材支架之前并且在所述兩個空心型材支架之間延伸,以便達到碰撞力的分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商用車的駕駛室,包括兩個空心型材支架,它們連接到一個支承結構上并且這樣支承在該支承結構上,使得在有力作用到前端部上的情況下所述空心型材支架將力繼續(xù)傳遞到支承結構內,其特征在于一個碰撞元件(6)至少局部地位于所述兩個空心型材支架(4、5)之前,所述碰撞元件在所述兩個空心型材支架(4、5)之間延伸。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6)沿汽車橫向延伸。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6)具有一個弧形的橫截面,所述碰撞元件的自由端部(11、12)連接到空心型材支架(4、5)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的碰撞元件(6)的自由端部(11、12)設計成可變形的端部部分(11、12),所述可變形的端部部分通過一個支架部分(10)相互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部分(10)連接到駕駛室的一個前蓋板(7)上。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6)的每個端部部分(11、12)可拆地固定在相應的空心型材支架(4、5)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6)沿汽車豎直方向幾乎在前蓋板(7)的整個高度上延伸。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商用車的駕駛室,包括兩個空心型材支架(4、5),它們連接到一個支承結構上并且這樣支承在該支承結構上,使得在有力(F)作用到前端部(2)上的情況下所述空心型材支架(4、5)將力繼續(xù)傳遞到支承結構內。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在用于商用車的駕駛室中進一步改善乘員保護。為此規(guī)定一個碰撞元件至少局部地位于所述兩個空心型材支架(4、5)之前,所述碰撞元件在所述兩個空心型材支架(4、5)之間延伸。其優(yōu)點在于,碰撞力不僅沿汽車橫向而且沿汽車縱向分配。
文檔編號B62D21/15GK1832881SQ200480022697
公開日2006年9月13日 申請日期2004年8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8月7日
發(fā)明者S·克蘭布, O·塞貝, K-H·舒勒 申請人:戴姆勒-克萊斯勒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