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踏板式健身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滑行車,尤其是指一種踏板式健身車。
背景技術: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越來越注重自身的健康問題,因此,各種運動、健身器械成了人們休閑健身的首選。但是,由于傳統(tǒng)的運動健身車的結構較為復雜,體積較大,且重量也相應較大,因此,多是局限于室內(nèi)使用,或限于室外的固定區(qū)域使用,因此,遠遠不能滿足使用者的需求。雖然也有多種健身車(如震動健身車、扭動健身車等)出現(xiàn),但其依然局限于室內(nèi)及固定區(qū)域的使用,具有極大的局限性。
有鑒于此,有人提出了一種健身自行車,雖然其可應用于室外,但由于其結構仍然較為復雜,因此,在體積和重量方面依然沒有實質(zhì)的改變,從而仍然無法滿足對室外運動健身器械的攜帶方便的需求。
因此,本設計人為解決上述公知技術存在的問題,設計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可克服上述公知健身車的缺陷。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踏板式健身車,其結構簡單,占用空間小,便于攜帶。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一種踏板式健身車,包括車身及樞轉(zhuǎn)裝設于該車身的前后車輪,所述車身前端可轉(zhuǎn)動地樞設有一帶動前輪轉(zhuǎn)向的車把,所述后輪兩側車身上各樞設有一踏板驅(qū)動機構及一被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驅(qū)動以帶動后車輪旋轉(zhuǎn)并可自動復位的彈性回復式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的兩端分別接設于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為一叉形結構,該叉形結構包括一帶有踏板的踏桿及與該踏桿呈一定角度連動的擺桿,所述彈性回復式傳動機構經(jīng)由踏桿及后輪的輪軸接設于所述擺桿的末端。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彈性回復式傳動機構包含有鏈條和彈簧,所述踏桿上設置一張緊輪,所述后輪輪軸上設置有一飛輪,所述鏈條的一端與前述張緊輪及飛輪嚙合設置,其另一端與所述彈簧連接,所述彈簧的另一端固定接設于所述叉形結構靠近轉(zhuǎn)動樞軸處。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踏桿與擺桿為一體設置。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分別樞設于所述車身二后叉的外側,所述踏桿呈直桿狀。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的樞接端位于二后叉的內(nèi)側,所述踏桿的具有踏板的末端分別向外側彎設呈開放狀設置,所述二踏桿呈“八”字狀,其末端間隔位于所述后叉的外側。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后車輪的飛輪與輪軸之間設置有單向傳動元件。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單向傳動元件為棘輪或滾子式超越離合器。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車身的中部設有使其前后兩部分樞轉(zhuǎn)收合的折疊結構。
如上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中,所述彈簧為拉伸彈簧或彎曲彈簧。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上述踏板式健身車以運動者體能為動力,且結構簡單,可大大降低制造成本;同時,其折疊后體積小,便于收藏和攜帶,可為使用者提供更多的戶外健身機會;而且,基于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并結合采用輕金屬材料(如鋁合金)制造其結構件,可大大地減輕健身車的重量,本實用新型的重量可僅為公知健身車的一半。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具有結構簡單、重量輕、體積小、無需動力多項優(yōu)點。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一立體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另一視角的立體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俯視示意圖;圖4A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踏板位于起始位置的局部示意圖;圖4B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踏板位于終了位置的局部示意圖;圖5A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實施例二的示意圖;圖5B為實施例二的局部示意圖;圖6為實施例二折疊后的示意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實施例三的示意圖;圖8為實施例三車身折疊后的示意圖。
附圖標號說明1、車身2、車把3、前輪4、后車輪 41、輪軸 11、支架111、踏桿 112、踏板 113、擺桿114、樞軸 115、張緊輪10、后叉21、鏈條 22、拉伸彈簧 24、飛輪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踏板式健身車,其包括車身1及樞轉(zhuǎn)裝設于該車身1的前后車輪3、4,所述車身1前端可轉(zhuǎn)動地樞設有一帶動前車輪3轉(zhuǎn)向的車把2,其中,所述后車輪4上方的兩側車身1上還可各樞設有一踏板驅(qū)動機構及一可被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驅(qū)動以帶動后車輪旋轉(zhuǎn)的彈性回復式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的兩端分別接設于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
為了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和動作過程,下面配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實施例1如圖1至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前部(包括前輪3、車把2及立桿等)可與公知的自行車相同,此處不再一一贅述。其與公知自行車的不同之處在于,本實用新型的踏板式健身車的兩側車身的后端(后叉10)分別向斜上方一體延伸有一支架11,該支架11的另一端樞接有叉形的踏板驅(qū)動機構,該叉形踏板驅(qū)動機構包括一帶有踏板112的踏桿111及與該踏桿111呈一定角度的擺桿113;所述彈性回復式傳動機構包含有鏈條21和拉伸彈簧22(如圖4B所示),所述拉伸彈簧22的一端可固定于所述車身1與叉形結構的樞軸附近,其另一端接設所述鏈條21,所述踏桿111上設置有一張緊輪115,所述后車輪4的輪軸41上設置有一飛輪24,所述鏈條21與前述張緊輪115及飛輪24嚙合后連接于擺桿113的末端。另外,為保證本實施例的實施及使用,從叉形結構的樞軸中心起,到張緊輪115外緣的半徑最好小于到擺桿末端連接鏈條的半徑。
所述飛輪24與輪軸41之間設置有單向傳動元件,如棘輪或滾子式超越離合器,當然并不僅限于此,也可以是其它種類的單向離合器。當使用者用腳向下踩踏板112時,鏈條21將帶動飛輪24正向轉(zhuǎn)動,此時,可以帶動輪軸41轉(zhuǎn)動,從而使該踏板式健身車向前行進,該拉伸彈簧22逐漸被拉伸;而當使用者松開踏板(不再向下用力)時,該拉伸彈簧22的回復力使鏈條21帶動飛輪24反向轉(zhuǎn)動,此時,通過飛輪24于輪軸41間設置的單向傳動元件使二者分離,從而后車輪4可以繼續(xù)向前轉(zhuǎn)動,健身車自由滑行。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1至圖3所示,該踏板式健身車的叉形踏板驅(qū)動機構樞接在車身1的二后叉10的外側。
如圖4A所示,具有上述結構的踏板式健身車,在踏板位于起始位置(踏桿大致水平)處時,該鏈條22及彈簧21的總長度最短,此時,拉伸彈簧21處于原始預張緊狀態(tài),當使用者用力向下踩踏,使驅(qū)動機構轉(zhuǎn)動時,該拉伸彈簧21不斷伸長,直至到達圖4B所示的終了位置,此時,該鏈條22及彈簧21的總長度達到最長,拉伸彈簧21處于最大的蓄能狀態(tài),一旦使用者對該踏板停止施力,則拉伸彈簧21的彈性回復力將產(chǎn)生一個力矩,使踏板驅(qū)動機構復位到起始位置。如此左右腳不斷重復踩踏,則可使該踏板式健身車不斷前行。
實施例2如圖5A所示,本實施例同樣設置有由踏桿、踏板、彈簧、擺桿、飛輪及張緊輪等組成踏桿驅(qū)動機構和傳動機構,其與實施例1相同的不同之處在于車身的后叉形狀及踏桿的結構與設置方式,其中,該踏板式健身車的二踏板驅(qū)動機構的樞接端位于二后叉10’的內(nèi)側,所述踏桿111’的具有踏板112的末端分別向外側彎設呈開放狀,所述二踏桿111’呈“八”字狀設置(如圖5B所示),其末端間隔處于所述后叉10’的外側。在進行下踏運動時,該踏桿的樞接端一直處于所述車身1后端延伸的二后叉10’與后車輪4之間,為了保證使用時二踏桿111’及相應的踏板112可順利通過車身下端的后叉部分10’,而不會產(chǎn)生干涉,所述二踏桿111’在具有踏板112的一端向外側偏設,以使二者末端處的距離大于二后叉的間距,從而可在向下踩踏時避開車身1的后叉10’。在此前提下,該車身1二側的后叉10’也可分別相應地向外側彎設,而張緊輪115設置在二踏桿111’的內(nèi)側,如圖5B所示,如此,使得擺桿、飛輪及張緊輪仍然可處于同一平面。上述結構更有利于生產(chǎn)和使用過程安全性。本實施例中,車身后叉與后輪軸是用螺母及芯軸固定的,本實施例的踏板112、鏈條和彈簧的工作過程與實施例1一致。本實施例中,如圖6所示,其車身可折疊,以方便收藏和攜帶。
實施例3如圖7、圖8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實施例,其中的主體結構包括踏板驅(qū)動機構及傳動機構,可與實施例1相同,故圖中不再重復描述。而其展示一種不同的車身式樣,而且其車身設計成另一種折疊方式,在車身的中部設有使其前后兩部分樞轉(zhuǎn)折疊的結構,以在不使用時折疊放置,方便收藏和攜帶。由于可用于本實用新型的可折疊結構為公知技術,此處不再詳細說明。
雖然本實用新型已利用前述具體實施例詳細揭示,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熟習此技藝者,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點范圍內(nèi),當可作各種的更動與修改,例如可以彎曲彈簧替代前述拉伸彈簧并調(diào)整相應的安裝方式,同樣可以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當視權利要求書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踏板式健身車,包括車身及樞轉(zhuǎn)裝設于該車身的前后車輪,所述車身前端可轉(zhuǎn)動地樞設有一帶動前輪轉(zhuǎn)向的車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輪兩側車身上各樞設有一踏板驅(qū)動機構及一被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驅(qū)動以帶動后車輪旋轉(zhuǎn)并可自動復位的彈性回復式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的兩端分別接設于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為一叉形結構,該叉形結構包括一帶有踏板的踏桿及與該踏桿呈一定角度連動的擺桿,所述彈性回復式傳動機構經(jīng)由踏桿及后輪的輪軸接設于所述擺桿的末端。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回復式傳動機構包含有鏈條和彈簧,所述踏桿上設置一張緊輪,所述后輪輪軸上設置有一飛輪,所述鏈條的一端與前述張緊輪及飛輪嚙合設置,其另一端與所述彈簧連接,所述彈簧的另一端固定接設于所述叉形結構靠近轉(zhuǎn)動樞軸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桿與擺桿為一體設置。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分別樞設于所述車身二后叉的外側,所述踏桿呈直桿狀。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的樞接端位于二后叉的內(nèi)側,所述踏桿的具有踏板的末端分別向外側彎設呈開放狀設置,所述二踏桿呈“八”字狀,其末端間隔位于所述后叉的外側。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車輪的飛輪與輪軸之間設置有單向傳動元件。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向傳動元件為棘輪或滾子式超越離合器。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的中部設有使其前后兩部分樞轉(zhuǎn)收合的折疊結構。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式健身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為拉伸彈簧或彎曲彈簧。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踏板式健身車,包括車身及樞轉(zhuǎn)裝設于該車身的前后車輪,所述車身前端可轉(zhuǎn)動地樞設有一帶動前輪轉(zhuǎn)向的車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輪兩側車身上各樞設有一踏板驅(qū)動機構及一被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驅(qū)動以帶動后車輪旋轉(zhuǎn)并可自動復位的彈性回復式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的兩端分別接設于所述踏板驅(qū)動機構。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具有結構簡單、重量輕、體積小、無需動力等多項優(yōu)點。
文檔編號B62M1/24GK2908324SQ20062001305
公開日2007年6月6日 申請日期2006年4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4月26日
發(fā)明者傅海忠, 周曉光 申請人:傅海忠, 周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