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身裝配系統(tǒng)。本發(fā)明更特別涉及一種用于經(jīng)歷車身組裝工序的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運輸車。
背景技術:
通常,在車輛制造工序的第一階段,車輛板件在通過各種壓制裝置制造之后被運輸?shù)杰嚿砉S。板件彼此裝配在一起以便形成白車身(B.1.W)形狀的車身。車身包括支撐駕駛部(如發(fā)動機、驅(qū)動軸和座椅)的地板、形成車身側部的兩個側板、形成車身上部的頂板、多個上邊梁、前圍板、后圍板、雜物箱等等。在車身組裝工序中將這些元件裝配在一起以形成車身,該工序還可被稱為主裝配(buck)工序。在車身組裝工序中,將地板與后圍板裝配起來,然后在車身裝配系統(tǒng)中利用焊接將其他板件、頂板、上邊梁、前圍板和雜物箱裝配在一起。同時,車身裝配系統(tǒng)設有搬運車(在本文中可稱為CRP搬運車),其夾持前圍板(cowl panel) (C)、上邊梁(roofrail) (R)和雜物箱(package tray) (P)并使它們與側板匹配。在車身組裝工序的工作間內(nèi),CRP搬運車,夾持前圍板、上邊梁和雜物箱,并向下移動以便與側門相匹配。然而,傳統(tǒng)的CRP搬運車被設計成用于專用車型,主要是因為CRP搬運車是根據(jù)被安裝到專用車型的專用夾具來操作的。因此,CRP搬運車可能難以應用到多種車型,而是每個CRP搬運車被專門地設計并用于專用車型的前圍板、上邊梁和雜物箱。因而,難以大規(guī)模地生產(chǎn)各種車型,且運輸、裝載和夾持板件的設備極其復雜。此夕卜,生產(chǎn)時間增加并且初始投資成本也增加。
背景技術:
部分公開的以上信息僅僅用于增強對本發(fā)明背景技術的理解,因此其可包含不形成在這個國家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的現(xiàn)有技術的信息。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努力提供一種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特別地,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通用CRP搬運車,其可使用在用于各種不同車型的車身組裝工序中。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方面,提供一種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其可夾持前圍板、上邊梁和雜物箱,其裝配這些部件以形成車身。CRP搬運車可以在組裝工序的工作間向上和向下移動。通用CRP搬運車可包括框架;第一定位單元,連接到該框架的一部分,并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前圍板;第二定位單元,連接到該框架的另一部分,并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上邊梁;和第三定位單元,連接到該框架的其它部分(即,第二定位單元連接到該框架的部分),并配置和布置為用于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雜物箱。
第一定位單元可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定位銷,能夠?qū)诰哂胁煌?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各種前圍板的位置移動。第一定位單元還可包括第一驅(qū)動部,其可以是三維電機缸并可沿著車身移動方向、車身的寬度方向、以及車身的上下方向移動第一定位銷。第一定位單元還可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夾持器,被配置和布置為夾持前圍板。根據(jù)各實施例,第一定位單元還可包括第二驅(qū)動部,其可以是二維電機缸,且其可沿著車身的移動方向以及車身的上下方向移動第一夾持器。根據(jù)各實施例,第一夾持器可以是回轉(zhuǎn)夾持器,可改善第一夾持器與前圍板的夾持面特征的匹配能力,而與傾斜度的變化無關。根據(jù)各實施例,第一定位銷可被安裝到連接于第一驅(qū)動部的安裝塊,該安裝塊可以設有第一推動器,其推動前圍板的相應或匹配部。根據(jù)各種實施例,第二定位單元可以位于第一和第三定位單元之間??梢栽O置一對第二定位單元,分別夾持前上邊梁和后上邊梁。根據(jù)各實施例,第二定位單元可以包括第一銷夾持器,其包括至少一個第二定位銷,該第二定位銷能夠?qū)诰哂胁煌?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多個上邊梁的位置進行移動。第二定位單元還可包括第三驅(qū)動部,其可以是三維電機缸,并可沿著車身的移動方向、車身的寬度方向,以及車身上下方向移動第一銷夾持器。第二定位單元還可包括保持部,其沿著上邊梁的寬度方向推動和夾持上邊梁,以及第四驅(qū)動部,其可沿車身移動方向移動保持部。根據(jù)各實施例,保持部可以設有多個保持指,其能夠沿著上邊梁的寬度方向移動。保持指可以通過連接到第四驅(qū)動部的第五驅(qū)動部的操作沿上邊梁的寬度方向驅(qū)動。根據(jù)各實施例,保持指可設有夾持槽,其形成在上邊梁的相反兩側,并且可以是“V”形等等。根據(jù)各實施例,第三定位單元可以包括第二銷夾持器,其包括至少一個第三定位銷,該第三定位銷能夠?qū)诰哂胁煌?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各種雜物箱的位置移動。第三定位單元還可包括第六驅(qū)動部,其可以是三維電機缸,并且可以沿車身的移動方向、車身的寬度方向以及車身的上下方向移動第二銷夾持器。第三定位單元還可包括至少一個第二夾持器,其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夾持雜物箱。根據(jù)各種實施例,第三定位單元還可包括第七驅(qū)動部,其可以是二維電機缸,且可沿著車身的移動方向以及沿車身的上下方向移動第二夾持器。第二夾持器可以是回轉(zhuǎn)夾持器,其可改善第一夾持器與雜物箱的夾持面特征的匹配能力,而與傾斜度的變化無關。根據(jù)各實施例,第三定位單元還可包括第二推動器,其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推動雜物箱。還可以設置第八驅(qū)動部,其可以是二維電機缸,并且可以沿車身的移動方向以及車身的上下方向移動第二推動器。根據(jù)各實施例,第二推動器可包括推桿,連接于第八驅(qū)動部,并沿雜物箱的長度方向布置;以及推塊,其可以布置在推桿兩端/相反兩端,用于推動/接合雜物箱的相應或匹配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通用CPR搬運車還可包括銷塊單元,安裝于框架,并且在車身組裝工序中連接于側門。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第一、第二和第三定位單元可被配置和布置為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前圍板、上邊梁和雜物箱。由于通用CRP搬運車可以用于裝配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各種車型可以更容易地大規(guī)模生產(chǎn),可以減少生產(chǎn)時間,且可以降低初始投資成本。
附圖示出了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且不構成對本發(fā)明各方面的限制,其中: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的立體圖;圖2和圖3是應用于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的第一定位單元的立體圖;圖4和圖5是應用于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的第二定位單元的立體圖;圖6和圖7是應用于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的第三定位單元的立體圖??梢岳斫獾氖?,附圖不必按比例決定,其示出了表示本發(fā)明基本原理的各種優(yōu)選特征的簡單表示。如這里公開的本發(fā)明的包括例如特定尺寸、方位、位置和形狀的特定設計將部分由特定應用和使用環(huán)境決定。在附圖中,附圖標記表示貫穿附圖中的幾個圖中的本發(fā)明的相同或等同的部分。〈附圖標記〉1:前圍板2a、2b:上邊梁3:雜物箱10:框架20:銷塊單元 21:安裝架23:銷塊30:第一定位單元31:第一定位銷32:第一驅(qū)動部33:第一夾持器34:第二驅(qū)動部35:第一推動器50:第二定位單元51:第一銷夾持器52:第三驅(qū)動部53;保持部54:第四驅(qū)動部55:第五驅(qū)動部56:第二定位銷65:保持指66:夾持槽69:第五驅(qū)動部70:第三定位單元71:第二銷夾持器72:第六驅(qū)動部73:第二夾持器74:第七驅(qū)動部75:第二推動器76:第八驅(qū)動部77:第三定位銷Ml - MlO:電動機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下文中,本發(fā)明將參考附圖更全面地在下文說明,其中示出了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意識到的,所說明的實施例可以以各種不同的方式改進,而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
將省略沒有必要用于解釋本發(fā)明的部件的說明,且在說明書中相同的組成元件由相同的附圖標記來表示。此外,為了便于更好地理解和說明,附圖中示出的部件的尺寸和厚度與部件的實際尺寸和實際厚度可以不同。因此,本發(fā)明不局限于附圖中所示的內(nèi)容??梢岳斫獾氖切g語“車輛”或“車輛的”或其它相似術語包括通常如乘用車的機動車輛,包括運動型多用途汽車(SUV)、公交車、卡車、各種商用車、包括各種艇和船的船只,航行器等等,并包括混合動力車輛、電動車輛、插入式混合電動車輛、氫動力車輛和其它可替代燃料車輛(例如從除了石油之外的其它源獲得的燃料)。如這里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是具有兩個或多個動力源的車輛,例如汽油動力和電動力車輛。本文中所使用的術語僅僅是為了說明示例性實施例,而不是用于對本發(fā)明進行限制。如本文中所述的,除非上下文中明確指出,否則單數(shù)形式的“一”、“一個”和“這”也意
圖包括復數(shù)形式。還應該理解的是,術語“包括”和/或“由......組成”,當使用在說明書
中時,指定規(guī)定的特征、整數(shù)、步驟、操作、元件和/或部件的存在,但是不排除一個或多個其它特征、整數(shù)、步驟、操作、元件、部件和/或其組合的存在和添加。如在本文中所述的,術語“和/或”包括所列術語相關的一個或多個中的任一個或者其組合。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的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在本文中也稱做“通用CRP搬運車”或“CRP搬運車”)的示意圖。參考圖1,根據(jù)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的通用CRP搬運車100可被應用到車身組裝工序(通常也稱為“主裝配工序”),其中主裝配組件可以從子生產(chǎn)線運輸而來以通過焊接形成車身。在此情形下,主裝配組件包括地板、側板、頂板、前圍板、上邊梁和雜物箱。上邊梁可包括前上邊梁和后上邊梁。 地板可以通過移動搬運車等被運輸?shù)杰嚿斫M裝工序的工作間,側板可以通過主裝配系統(tǒng)的側門與地板配合。在下文中,車身被定義為包括地板和側板的裝配部件。車身的移動方向被定義為沿地板延伸的方向。在相關技術中,車身的移動方向被定義為“T方向”,車身的寬度方向被定義為“L方向”而車身的高度方向被定義為“H方向”。然而,在下面的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中,方向是指車身的移動方向、車身的寬度方向和車身的高度方向。在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中,通用CRP搬運車100用于夾持前圍板1、上邊梁2a和2b以及雜物箱3以裝配車身。在此情況下,“CRP”是前圍板(“C”)、上邊梁(“R”)和雜物箱(“P”)的縮寫。通用CRP搬運車100,在車身組裝工序的工作間的上部可以通過單獨的移動裝置(在相關技術中通常稱為“EMS”)沿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通用CRP搬運車100,在夾持前圍板1、上邊梁2a和2b以及雜物箱3的同時,可以從車身組裝工序的工作間的上部移動到下部至車身。此外,通用CRP搬運車100,可以從工作間的上部向下移動到車身,并且可以與側門(未示出)連接。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通用CRP搬運車可以在車身組裝工序中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前圍板1、上邊梁2a和2b和雜物箱3。如圖所示,通用CRP搬運車100基本上包括框架10、銷塊單元20、第一定位單元
30、第二定位單元50和第三定位單元70。在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中,框架10是用于支撐組成元件的底架??蚣?0通??梢耘c常規(guī)框架相同,且可以包括例如一個或多個支架、一個或多個支撐塊,以及其他通用設置的框架元件。在本示例性實施例中,這些組成元件可以統(tǒng)稱為框架10??蚣?0連接于移動裝置(未示出)并包括多個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寬度方向和高度方向布置的金屬桿。框架10還可以設有箱子、平衡重以及其它常規(guī)設置的部件。在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中,銷塊單元20適用于按照要求布置框架10,并且例如沿著向下方向朝向車身移動該框架。特別地,銷塊單元20可通過側門(未示出)與框架10配合,并且可通過銷和孔將銷塊單元20連接其上。如圖1所示,兩個銷塊單元20可作為一對被固定在框架10上,每個銷塊單元20沿框架10的長度方向(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彼此間隔地安裝。如圖1所示,銷塊單元20可包括布置在框架10的寬度方向上的安裝架21和銷塊23,銷塊23被布置在安裝架21的兩端/相對端,并可以被連接到側門。在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中,第一定位單元30可精確地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前圍板I。如圖1所示,第一定位單元30可被布置在框架10的一部分上。圖2和圖3是應用于根據(jù)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的通用CRP搬運車100的第一定位單元的立體圖。如圖2和圖3所示,第一定位單元30布置在框架10的前部,并包括第一定位銷
31、第一驅(qū)動部32、第一夾持器33、第二驅(qū)動部34以及第一推動器35。第一定位銷31可插入定位孔31a中,且可被形成在前圍板I的兩側/相對側上。插入在定位孔31a中的第一定位銷31適當?shù)夭贾们皣錓 (將前圍板I布置在預定位置)。第一定位銷31可移動以便與各種前圍板I的不同定位孔相對應。因而,第一定位銷31可被移動以便與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定位孔相對應。第一定位銷31可被安裝到與第一驅(qū)動部32連接的安裝塊36。第一驅(qū)動部32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寬度方向和高度方向移動第一定位銷31。因此,定位銷31可被適當?shù)卣{(diào)整以便與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定位孔31a相對應。第一驅(qū)動部32可以是三維電機缸,并可配置并布置為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寬度方向和高度方向(向上/向下)移動安裝塊36。如所示,第一驅(qū)動部32可包括將第一電動機Ml的旋轉(zhuǎn)運動轉(zhuǎn)換為線性運動的第一驅(qū)動體37、連接到第一驅(qū)動體37并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的第一移動部件38、連接到第一移動部件38并將第二電動機M2的旋轉(zhuǎn)運動轉(zhuǎn)換為線性運動的第二驅(qū)動體39、連接到第二驅(qū)動體39并可沿車身的寬度方向移動的第二移動部件40、以及連接到第二移動部件40并向上和向下移動安裝塊36的第一操作氣缸41。第一驅(qū)動體37可包括與第一電動機Ml連接的滾動絲杠(未示出)且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布置。第一移動部件38可與滾動絲杠連接。第二驅(qū)動體39可包括與第二電動機M2連接并沿車身的寬度方向布置的滾動絲杠(未示出),并且第二移動部件40可以與滾動絲杠連接。滾動絲杠可在電動機的旋轉(zhuǎn)作用下移動每個移動部件38和40。滾動絲杠的大致結構、配置和操作可以是與常規(guī)滾動絲杠一樣,因此在說明書中省略對其的詳細說明。如圖所示,第一操作氣缸41通過第一連接支架42與第二移動部件40連接,且第一操作氣缸41的操作桿41a與安裝塊36連接。第一夾持器33適用于夾持前圍板I的邊緣,優(yōu)選地為沿著前圍板I的長度方向的兩個邊緣/相對邊緣。因而,例如,多個第一夾持器33可沿著前圍板I的邊緣布置以便在沿著前圍板I的長度的任意數(shù)量的位置處夾持前圍板I。第一夾持器33可以例如通過第二驅(qū)動部34,沿著車身的移動方向和高度方向移動,并且可以通過第一夾持氣缸43夾持前圍板I的邊緣。第一夾持器33可以是具有任意已知夾持裝置的一般結構和配置的夾持裝置,因此在說明書中將省略其詳細說明。第二驅(qū)動部34可以是二維電機缸,其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和車身的高度方向移動第一夾持器33。如圖所示,第二驅(qū)動部34包括第三驅(qū)動體44,其被配置和布置為將第三電動機M3的旋轉(zhuǎn)運動轉(zhuǎn)換為線性運動;第三移動部件45,連接到第三驅(qū)動體44并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以及第二操作氣缸46,連接到第三移動部件45并向上和向下移動第一夾持器33。第三驅(qū)動體44可包括連接第三電動機M3的滾珠絲杠,且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布置。第三移動部件45還可連接滾珠絲杠。如圖所示,第二操作氣缸46通過第二連接支架47與第三移動部件45連接,且第二操作氣缸46的操作桿46a與第一夾持器33連接。在此情況下,第一夾持器33可以是旋轉(zhuǎn)夾持器,其可改善第一夾持器的能力以匹配前圍板I的夾持面特征,而與傾斜度的變化無關。第一夾持器33可以以回轉(zhuǎn)的方式連接于第二操作氣缸46的操作桿46a,例如通過球窩接頭和彈簧(未示出)。第一推動器35被配置和布置為推動前圍板I的匹配部,其可與車身相匹配,以防止與匹配部脫離。由于前圍板I的匹配部與第一定位銷31彼此鄰接,因此第一推動器35可以在第一定位銷31安裝到的位置被安裝到安裝塊36。第一推動器35可以是用于將前圍板I的匹配部推向車身的塊體,并且可被布置在靠近第一定位銷31的安裝塊36處。在如圖1所示的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中,第二定位單元50可精確地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上邊梁2a和2b,且第二定位單元50可布置在框架10的其它部分上(即,位于框架10上與布置第一定位單元30不同的部分上)。例如,如圖1所示,第二定位單元50可以布置在框架100上相對于第一定位單元30的后部位置上,且可分別夾持車身的前上邊梁2a和后上邊梁2b。具體地,可以設置置于第一定位單元30與第三定位單元70之間的一對第二定位單元50,并且可被布置為用于夾持前上邊梁2a和后上邊梁2b。
由于每個第二定位單元50可以具有用于夾持前上邊梁2a和后上邊梁2b的相同結構,因此在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中,詳細描述前上邊梁2a的夾持(在下文中,為了方便稱為“上邊梁”),類似地應用于夾持后上邊梁2b。圖4和圖5是應用于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的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的第二定位單元的立體圖。參考圖4和圖5,根據(jù)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的第二定位單元50包括第一銷夾持器51、第三驅(qū)動部52、保持部53和第四驅(qū)動部54。如圖所示,第一銷夾持器51包括第二定位銷56,其可插入上邊梁2a上形成的定位孔56a中以精確地定位上邊梁2a。第一銷夾持器51適于移動,以便與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上邊梁2a的定位孔56a相對應。第一銷夾持器51可以安裝到與第三驅(qū)動部52連接的安裝塊57。第三驅(qū)動部52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寬度方向和高度方向移動第一銷夾持器51。這樣,第一銷夾持器51可適宜地移動以便與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上邊梁2a的定位孔56a相對應。第三驅(qū)動部52可以是三維電機缸且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寬度方向和高度方向(向上/向下)移動安裝塊57。第三驅(qū)動部52包括第四驅(qū)動體58,將第四電動機M4的旋轉(zhuǎn)運動轉(zhuǎn)換為線性運動;第四移動部件59,連接到第四驅(qū)動體58并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第五驅(qū)動體60,連接到第四移動部件59并將第五電動機M5的旋轉(zhuǎn)運動轉(zhuǎn)換為線性運動;第五移動部件61,連接到第五驅(qū)動體60并可沿車身的寬度方向移動;以及第三操作氣缸62,連接到第五移動部件61并向上和向下移動安裝塊57。第四驅(qū)動體58可包括與第四電動機M4連接的滾珠絲杠,且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布置。第四移動部件59還可與滾珠絲杠連接。第五驅(qū)動體60可包括與第五電動機M5連接的滾珠絲杠,且可沿車身的寬度方向布置。第五移動部件61還可與滾珠絲杠連接。第三操作氣缸62還可通過連接支架63與第五移動部件61連接,且第三操作氣缸62的操作桿62a可與安裝塊57連接。保持部53可被配置為壓緊并夾持上邊梁2a。如圖所示,一對保持部53可以與上邊梁2a對應設置。保持部53可設有多個保持指(holdidng finger) 65,其可以沿上邊梁2a的寬度方向移動。保持指65可朝向彼此張開,且可沿上邊梁2a的寬度方向閉合以夾持上邊梁2a。例如,保持指65可以沿通常為塊狀形狀的上邊梁2a的寬度方向移動。保持指65可設有夾持槽66,其以“V”形或類似適宜的形狀形成在上邊梁2a的相對兩側。通過給保持指65設置夾持槽66,該槽可以是任合適宜的形狀(例如“V”形),上邊梁2a的邊緣可以很容易地被引導和夾持。保持部53可以通過第四驅(qū)動部54沿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如圖所示,第四驅(qū)動部54包括第六驅(qū)動體67,其轉(zhuǎn)換第六電動機M6的旋轉(zhuǎn)運動;以及第六移動部件68,連接到第六驅(qū)動體67并且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第六驅(qū)動體67可以包括滾珠絲杠,與第六電動機M6連接并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布置,并且第六移動部件68可與滾珠絲杠連接。第五驅(qū)動部69可與第四驅(qū)動部54連接,并可沿上邊梁2a的寬度方向移動保持指65。第五驅(qū)動部69可以是與第六移動部件68連接的寬度調(diào)節(jié)氣缸69c。寬度調(diào)節(jié)氣缸69c可以與保持指65連接,并且保持指65可以在寬度調(diào)節(jié)氣缸69c的操作下沿著上邊梁2a的寬度方向移動。在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中,第三定位單元70,如圖1所示,能夠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多種雜物箱3。如圖1所示,第三定位單元70可被布置在框架10的其它部分上(其中“其它”部分是第二定位單元50也可布置的公用部分)。例如,如圖1所示,第三定位單元70可以相對于第二定位單元50布置在框架10的后部。圖6和圖7是應用于根據(jù)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的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的第三定位單元的立體圖。參考圖6和圖7,根據(jù)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的第三定位單元70包括第二銷夾持器71、第六驅(qū)動部72、第二夾持器73、第七驅(qū)動部74、第二推動器75和第八驅(qū)動部76。 第二銷夾持器71包括第三定位銷77,其可被插入形成于雜物箱3的定位孔77a中以便正確地布置雜物箱3。第二銷夾持器71適于移動,以便與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雜物箱3的定位孔77a相對應。第二銷夾持器71可被安裝到與第六驅(qū)動部72連接的安裝塊79。第六驅(qū)動部72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寬度方向和高度方向移動第二銷夾持器71以便與各種車型的雜物箱3的定位孔77a相對應。第六驅(qū)動部72可以是三維電機缸,且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寬度方向和高度方向(向上/向下)移動安裝塊79。如圖所示,第六驅(qū)動部72可包括第七驅(qū)動體81,將第七電動機M7的旋轉(zhuǎn)運動轉(zhuǎn)換為線性運動;第七移動部件82,連接于第七驅(qū)動體81且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第八驅(qū)動體83,連接到第七移動部件82,并將第八電動機M8的旋轉(zhuǎn)運動轉(zhuǎn)換為線性運動;第八移動部件84,與第八驅(qū)動體83相連并可沿車身的寬度方向移動;以及第四操作氣缸85,與第八移動部件84連接并上下移動安裝塊79。第七驅(qū)動體81可包括與第七電動機M7連接的滾珠絲杠,且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布置。第七移動部件82還可與滾珠絲杠連接。第八驅(qū)動體83可包括與第八電動機M8連接的滾珠絲杠且可沿車身的寬度方向布置。第八移動部件84還可與滾珠絲杠連接。如圖所示,第四操作氣缸85通過第四連接支架87與第八移動部件84連接,安裝塊79連接到第四操作氣缸85的操作桿。第二夾持器73可夾持雜物箱3的一個或多個邊緣。一個或多個第二夾持器73可適當?shù)匮仉s物箱3的邊緣布置。
特別地,第二夾持器73可以通過第七驅(qū)動部74等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和高度方向移動,且可通過第二夾持氣缸89布置以夾持雜物箱3的后邊緣。第二夾持器73通??梢耘c常規(guī)夾持裝置相同,因此在此省略對其的詳細說明。第七驅(qū)動部74可以是二維電機缸,其可以沿著車身的移動方向和車身的高度方向移動第二夾持器73。第七驅(qū)動部74可包括第九驅(qū)動體91,其可以將第九電動機M9的旋轉(zhuǎn)運動轉(zhuǎn)換為線性運動;第九移動部件92,連接于第九驅(qū)動體91并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以及第五操作氣缸93,連接到第九移動部件92并向上或向下移動第二夾持器73。第九驅(qū)動體91可包括與第九電動機M9連接的滾珠絲杠并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布置。第九移動部件92還可與滾珠絲杠連接。如圖所示,第五操作氣缸93通過第五連接支架94與第九移動部件92連接,且第五操作氣缸93的操作桿93a與第二夾持器73連接。在此情況下,第二夾持器73可以是回轉(zhuǎn)型夾持器,其可改善與雜物箱3的夾持面特征相匹配的能力,而與傾斜度的變化無關。第二夾持器73可以以回轉(zhuǎn)方式,通過適宜的機械裝置如球窩接頭和彈簧(未示出)與第五操作氣缸93的操作桿93a連接。第二推動器75被配置和布置成推動與車身相匹配的雜物箱3的一部分,以防止匹配部脫離。如圖所示,第二推動器75可包括推桿95,沿雜物箱3的長度方向(沿車身的寬度方向)布置;和推塊96,其布置在用于推動/接合雜物箱3的匹配部的推桿95的兩端/相反端。推桿95可朝向車身推動雜物箱3的匹配部。因而,例如,推桿95可以連接于第八驅(qū)動部76并可通過第八驅(qū)動部76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和高度方向移動。推塊96可以是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朝向車身推動雜物箱3的匹配部的塊體,且可布置在推桿95的下部。第八驅(qū)動部76可以是二維電機缸,其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和車身的高度方向移動推桿95。第八驅(qū)動部76可包括第十驅(qū)動體97,其將第十電動機MlO的旋轉(zhuǎn)運動轉(zhuǎn)換為線性運動;第十移動部件98,連接到第十驅(qū)動體97并沿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和第六操作氣缸99,連接到第十移動部件98并向上和向下移動推桿95。第十驅(qū)動體97可包括與第十電動機MlO連接的滾珠絲杠,并可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布置。第十移動部件98還可與滾珠絲杠連接。第六操作氣缸99可以通過第六連接支架99b與第十移動部件98連接,且第六操作氣缸99的操作桿99a可以與推桿95連接。在下文中,將參考附圖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的通用CRP搬運車100的操作。根據(jù)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的CRP搬運車100可同時夾持前圍板1、上邊梁2a和2b以及雜物箱3以裝配成車身。為了更容易地理解,將依次描述利用第一定位單元30、第二定位單元50和第三定位單元70夾持前圍板1、上邊梁2a和2b和雜物箱3。
第一定位單元30的第一驅(qū)動部32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寬度方向和高度方向移動第一定位銷31,以便與前圍板I的各種定位孔31a相對應。因此,可以適當?shù)夭贾枚ㄎ讳N31以便與具有不同規(guī)格(例如各種車型)的定位孔31a相對應。在適宜地布置第一定位銷31之后,將其插入到形成于前圍板I上的每個定位孔31a中以正確地布置前圍板I (在預定位置)。在此情況下,第一推動器35與第一定位銷31 —起移動并推動靠近定位孔31a的部分。因而,第一推動器35可朝向車身推動前圍板I與車身匹配的匹配部,以防止匹配部分離。此外,第一夾持器33利用第二驅(qū)動部34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和高度方向移動,并利用第一夾持氣缸43夾持前圍板I的邊緣。在此情況下,第一夾持器33可以是回轉(zhuǎn)夾持器,諸如通過球窩接頭和彈簧等以回轉(zhuǎn)方式連接到第二操作氣缸46的操作桿46a。因此,可以改善前圍板I的夾持面的匹配特性,而與傾斜度的變化無關。同時,第二定位單元50的第三驅(qū)動部52,對應于上邊梁2a和2b的各種定位孔31a沿車身的移動方向、寬度方向和高度方向移動第一銷夾持器51。然后將第二定位銷56插入到形成于上邊梁2a和2b的每個定位孔56a中,以適當?shù)夭贾蒙线吜?a和2b (在預定位置)。在此情況下,保持部53利用第四驅(qū)動部54沿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并且保持部53的保持指65通過第五驅(qū)動部69沿上邊梁2a和2b的寬度方向閉合。因而,保持部53的保持指65可推動并夾持上邊梁2a和2b。在實施例中,其中保持指65設有“V”形夾持槽66,可以更容易地引導并夾持上邊梁2a和2b的邊緣。此外,第三定位單元70的第六驅(qū)動部72沿著車身的移動方向、寬度方向和高度方向移動第二銷夾持器71,以便與各種車型的雜物箱3的各種定位孔77a相對應。在定位之后,第二銷夾持器71的第三定位銷77被插入到形成于雜物箱3中的定位孔77a,以恰當?shù)夭贾秒s物箱3 (在預定位置)。第二夾持器73可以通過第七驅(qū)動部74沿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并通過第二夾持氣缸89夾持雜物箱3的邊緣。在此情況下,第二夾持器73可以是回轉(zhuǎn)型夾持器,連接到第五操作氣缸93的操作桿93a,并可以通過諸如球窩接頭和彈簧等適宜的工具以回轉(zhuǎn)方式移動。因此,可以改善第二夾持器73匹配雜物箱3的夾持面特征的能力,而與傾斜度的變化無關。此外,第二推動器75的推桿95,通過第八驅(qū)動部76沿著車身的移動方向和高度方向移動,且推塊96推動/接合雜物箱3的匹配部。特別地,第二推動器75朝向車身的匹配部,推動雜物箱3上與車身相匹配的匹配部,以防止被匹配部分離。如上所述,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當前圍板1、上邊梁2a和2b以及雜物箱3通過第一定位單元30、第二定位單元50和第三定位單元70而被夾持時,利用移動裝置將通用CRP搬運車100沿著車身的移動方向輸送到車身組裝工序的工作間的上部。此后,利用移動裝置,CRP搬運車100從工作間的上部朝向車身移動到工作間的下部,使得框架10與側門相匹配。然后,框架10通過銷塊單元20連接于側門。如上所述,根據(jù)本發(fā)明示例性實施例的通用CRP搬運車100,通過利用第一定位單元30、第二定位單元50和第三定位單元70,可以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前圍板1、上邊梁2a和2b和雜物箱3。同樣地,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前圍板1、上邊梁2a和2b和雜物箱3可以利用通用CRP搬運車而靈活地裝配。與傳統(tǒng)的裝置和方法相比,由于利用本裝置可以靈活地組裝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前圍板1、上邊梁2a和2b以及雜物箱3,因此可以更容易地實現(xiàn)各種車型的大規(guī)模生產(chǎn),減少工作時間,并降低初始投資成本。盡管已經(jīng)結合目前被認為是實際的示例性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描述,然而應該理解的是,本發(fā)明不局限于所公開的實施例,而是相反地,本發(fā)明旨在涵蓋包含在所附權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圍內(nèi)的各種變型和等同物布置。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其可夾持用于裝配車身的前圍板、上邊梁和雜物箱,并且能夠在組裝工序的工作間向上和向下移動,所述通用CRP搬運車包括: 框架; 第一定位單元,連接于所述框架的一部分,并且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前圍板; 第二定位單元,連接于所述框架的另一部分,并且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上邊梁;以及 第三定位單元,連接于所述框架的其它部分,并且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雜物箱。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所述第一定位單元包括: 至少一個第一定位銷,能夠?qū)谒銮皣宓奈恢靡苿樱? 第一驅(qū)動部,其為三維電機缸,并且連接于所述第一定位銷以便沿著所述車身的移動方向、所述車身的寬度方向、以及所述車身的上下方向移動所述第一定位銷;和至少一個第一夾持器,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夾持所述前圍板。
3.按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所述第一定位單元還包括第二驅(qū)動部,其為二維電機缸,并且被配置和布置為沿著所述車身的移動方向以及所述車身的上下方向移動所述第一夾持器。
4.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所述第一夾持器是回轉(zhuǎn)夾持器,被配置和布置為改善與所述前圍板的夾持面的匹配程度,而與傾斜度的變化無關。
5.按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 所述第一定位銷被安裝到連接于所述第一驅(qū)動部的安裝塊;并且 所述安裝塊設有第一推動器,所述第一推動器被配置和布置為推動所述前圍板的匹配部。
6.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一對第二定位單元布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三定位單元之間,并且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分別夾持前上邊梁和后上邊梁。
7.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所述第二定位單元包括: 第一銷夾持器,包括至少一個第二定位銷,所述第二定位銷能夠?qū)诰哂胁煌?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所述上邊梁的位置進行移動; 第三驅(qū)動部,其為三維電機缸,并且被配置和布置為沿著所述車身的移動方向、所述車身的寬度方向、以及所述車身的上下方向移動所述第一銷夾持器; 保持部,其被配置和布置為沿所述上邊梁的寬度方向推動并夾持所述上邊梁;以及 第四驅(qū)動部,其被配置和布置為沿所述車身的移動方向移動所述保持部。
8.按權利要求7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 所述保持部設有多個保持指,所述保持指能夠沿著所述上邊梁的寬度方向移動;并且通過連接于所述第四驅(qū)動部的第五驅(qū)動部的操作,所述保持指能夠沿著所述上邊梁的寬度方向移動。
9.按權利要求8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所述保持指設有夾持槽,所述夾持槽布置在所述上邊梁的相反兩側上且為V形。
10.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所述第三定位單元包括:第二銷夾持器,其包括至少一個第三定位銷,所述第三定位銷能夠?qū)谒鲭s物箱的位置移動; 第六驅(qū)動部,其為三維電機缸,并且被配置和布置為沿所述車身的移動方向、所述車身的寬度方向、以及所述車身的上下方向移動所述第二銷夾持器;和 至少一個 第二夾持器,其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夾持所述雜物箱。
11.按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所述第三定位單元還包括第七驅(qū)動部,其為二維電機缸,并且被配置和布置為沿所述車身的移動方向,以及所述車身的上下方向移動所述第二夾持器。
12.按權利要求11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所述第二夾持器是回轉(zhuǎn)夾持器,其被配置和布置為與所述雜物箱的夾持面相匹配,而與傾斜度的變化無關。
13.按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所述第三定位單元還包括: 第二推動器,其被配置和布置為用于推動所述雜物箱;以及 第八驅(qū)動部,其為二維電機缸,并且被配置和布置為沿所述車身的移動方向、以及所述車身的上下方向移動所述第二推動器。
14.按權利要求13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其中所述第二推動器包括: 推桿,連接于所述第八驅(qū)動部,并且沿所述雜物箱的長度方向布置;和 推塊,布置在所述推桿的兩端,并且被配置和布置為推動所述雜物箱的匹配部。
15.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用CRP搬運車,還包括銷塊單元,安裝于所述框架,并且在車身組裝工序中連接于側門。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多種車型的通用CRP搬運車。該通用CRP搬運車可夾持用于裝配車身的前圍板、上邊梁和雜物箱,且可在組裝工序的工作間向上和向下移動。該通用CRP搬運車可包括框架;第一定位單元,連接到該框架一部分用于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前圍板;第二定位單元,連接到該框架的另一部分,用于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上邊梁;和第三定位單元,連接到該框架的其它部分,用于夾持具有不同規(guī)格的各種車型的雜物箱。
文檔編號B62D65/18GK103085906SQ201210325718
公開日2013年5月8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1月7日
發(fā)明者張鈗 申請人:現(xiàn)代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