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t 電動輪自卸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300t電動輪自卸車,屬于電動輪礦用自卸車的設計應用領域,包含柴油機、車架、結構件、行駛系統(tǒng)、液壓控制系統(tǒng)、電動輪、車斗、制動電阻柵、電控柜、駕駛室,該自卸車駕駛室頂架和底架之間有八根立柱,八根立柱和頂架、底架及其橫梁組成框架結構。本實用新型所述電動輪自卸車能夠在自卸車翻滾或是遭遇落物時駕駛室能提供足夠的支撐力支撐自重和防落物保護,在滿足剛度和強度性能的前提下提供足夠大的操作空間。
【專利說明】300t電動輪自卸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300t電動輪自卸車。
【背景技術】
[0002]由于國內露天礦開采規(guī)模的持續(xù)擴大,礦山客戶對大型電動輪自卸車的需求迅猛增強,隨著自卸車裝載能力的提升,自卸車自重及外形隨之增加,現(xiàn)有自卸車的駕駛室結構已不能滿足現(xiàn)有自卸車規(guī)模的R0PS/F0PS安全要求,在自卸車翻滾過程中由于駕駛室結構強度不夠導致不能支撐大噸位自卸車自重而使得駕駛室塌陷造成駕駛員二次傷亡事故,不能給司機帶來有效的保護,且操作空間狹小,舒適度不高。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能夠為司機提供有效安全保障同時操作空間舒適的大型電動輪自卸車。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300t電動輪自卸車,包括柴油機、車架、結構件、行駛系統(tǒng)、液壓控制系統(tǒng)、電動輪、車斗、制動電阻柵、電控柜、駕駛室,柴油機與同步發(fā)電機相連,同步發(fā)電機與電控柜電連接,電控柜與電動輪電連接,電動輪通過輪邊減速機構與行駛系統(tǒng)相連,車架設于行駛系統(tǒng)上,車架通過前橋獨立懸掛、后橋非獨立懸掛與行駛系統(tǒng)連接;車斗設于車架上,車架的縱梁尾部與車斗底部的鉸接支座鉸接,結構件架設于車架的前上部,駕駛室安裝在結構件左側的安裝平臺上,電控柜安裝在車架的龍門梁頂部,電控柜處于駕駛室和制動電阻柵中間,電動輪經電控柜與制動電阻柵電連接,制動電阻柵安裝在結構件右側的安裝平臺上;
[0006]所述駕駛室包含底架和頂架,底架和頂架之間設有八根立柱,八根立柱包括四根主立柱和四根次立柱,四根主立柱分別為第一主立柱、第二主立柱、第三主立柱和第四主立柱;四根次立柱分別為第一次立柱、第二次立柱、第三次立柱、第四次立柱,所述底架包括兩根底梁,兩根底梁分別為第一底梁和第二底梁,第一主立柱、第二主立柱對稱設于第一底梁兩端,第三主立柱、第四主立柱對稱設于第二底梁兩端,第一次立柱、第二次立柱對稱設于第一底梁中部,第三次立柱、第四次立柱對稱設于第二底梁中部。
[0007]進一步,所述第一底梁、第二底梁均為梯形加強梁。
[0008]進一步,所述第一主立柱、第一次立柱之間設有第一橫欄;第二主立柱、第二次立柱之間設有第二橫欄;第三主立柱、第三次立柱之間設有第三橫欄;第四主立柱、第四次立柱之間設有第四橫欄。
[0009]進一步,所述第一橫欄、第一底梁之間設有第一 “Y”形支架;第三橫欄、第二底梁之間設有第二 “Y”形支架。
[0010]進一步,所述駕駛室的頂架上設有第一橫梁、第二橫梁;第一橫梁位于第一次立柱和第三次立柱頂端,第二橫梁位于第二次立柱和第四次立柱頂端,八根立柱、底架、頂架、第一橫梁和第二橫梁形成框架結構。[0011]進一步,所述第一底梁、第二底梁之間設有至少兩根底架橫梁,底架橫梁兩端分別與第一底梁、第二底梁固連。底架橫梁上開有穿孔。
[0012]使用本實用新型,在大噸位電動輪自卸車發(fā)生事故翻滾或遭遇落物時,八根立柱和頂架、底架及其橫梁形成的框架結構使得駕駛室具備良好的吸能變形能力,能夠提供足夠強度和剛度支撐該自卸車傾翻時的自重形成生存空間,避免駕駛員受到二次傷害;在保證強度和剛度的同時,八根立柱的結構使得駕駛室外形尺寸擴大,因此駕駛室內部有足夠的空間可配備空氣正壓裝置、礦山調度顯示屏、車輛運行數(shù)據(jù)管理顯示屏、稱重系統(tǒng)顯示屏、食物冷暖保溫箱、空調系統(tǒng)等裝置,駕駛室能夠按照人際工程要求布置,操作便利舒適,能夠適應多種惡劣環(huán)境條件的自卸車運行。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300t電動輪自卸車的左視圖;
[0014]圖2為本實用新型300t電動輪自卸車的前視圖;
[0015]圖3為本實用新型300t電動輪自卸車的駕駛室骨架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0017]參照圖1,本實施例包括柴油機1、車架2、結構件3、行駛系統(tǒng)4、液壓控制系統(tǒng)5、電動輪6、車斗7、制動電阻柵8、電控柜9、駕駛室10,柴油機I與同步發(fā)電機相連,同步發(fā)電機與電控柜9電連接,電控柜9與電動輪6電連接,電動輪6通過輪邊減速機構(圖中未示出)與行駛系統(tǒng)4的后橋殼相連,車架2架設于行駛系統(tǒng)4上,車架2通過前橋獨立懸掛、后橋非獨立懸掛與行駛系統(tǒng)4進行彈性連接;車斗7架設于車架2上,車架2的縱梁尾部與車斗7底部的鉸接支座鉸接,結構件3架設于車架2的前上部,駕駛室10通過緊固件安裝在結構件3左側的安裝平臺上,電控柜9安裝在車架2的龍門梁頂部,電控柜9處于駕駛室10和制動電阻柵8中間,電動輪6經電控柜9與制動電阻柵8電連接,制動電阻柵8安裝在結構件3右側的安裝平臺上。
[0018]參照圖2,所述駕駛室10包含底架和頂架,底架和頂架之間設有八根立柱,八根立柱包括四根主立柱(第一主立柱11-1、第二主立柱11-2、第三主立柱11-3、第四主立柱
11-4)和四根次立柱(第一次立柱12-1、第二次立柱12-2、第三次立柱12-3、第四次立柱
12-4),所述底架包括兩根底梁(第一底梁13-1、第二底梁13-2),第一主立柱11_1、第二主立柱11-2對稱設于第一底梁13-1兩端,第三主立柱11-3、第四主立柱11-4對稱設于第二底梁13-2兩端,第一次立柱12-1、第二次立柱12-2對稱設于第一底梁13_1中部,第三次立柱12-3、第四次立柱12-4對稱設于第二底梁13-2中部。
[0019]所述第一底梁13-1、第二底梁13-2均為梯形加強梁。
[0020]第一主立柱11-1、第一次立柱12-1之間設有第一橫欄14-1 ;第二主立柱11_2、第二次立柱12-2之間設有第二橫欄14-2 ;第三主立柱11-3、第三次立柱12_3之間設有第三橫欄14_3 ;第四主立柱11-4、第四次立柱12_4之間設有第四橫欄14_4。
[0021]第一橫欄14-1、第一底梁13-1之間設有第一“Y”形支架15-1 ;第三橫欄14_3、第二底梁13-2之間設有第二 “Y”形支架15-2。[0022]所述駕駛室的頂架上設有第一橫梁16-1、第二橫梁16-2 ;第一橫梁16_1設于第一次立柱12-1和第三次立柱12-3頂端,第二橫梁16-2設于第二次立柱12_2和第四次立柱12-4頂端,八根立柱、底架、頂架、第一橫梁16-1和第二橫梁16-2形成框架結構。
[0023]第一底梁13-1、第二底梁13-2之間設有至少兩根底架橫梁,底架橫梁兩端分別與第一底梁13-1、第二底梁13-2固連。底架橫梁上開有穿孔。
[0024]電動輪自卸車運行時,柴油機I帶動同步發(fā)電機運轉,經由勵磁系統(tǒng)調控發(fā)電機的輸出電流、電壓,經電控柜9整流后變成直流再進行逆變成合適頻率和幅值的交流電,并傳輸?shù)胶髽驓鹊膬膳_電動輪6。所述電動輪6還起到發(fā)電機的作用,將機械能轉換成電能,送到制動電阻柵8內變成熱能耗散。
[0025]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yōu)選【具體實施方式】作了詳細介紹。所述【具體實施方式】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核心思想。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若干改進和修飾,這些改進和修飾也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300t電動輪自卸車,包括柴油機、車架、結構件、行駛系統(tǒng)、液壓控制系統(tǒng)、電動輪、車斗、制動電阻柵、電控柜、駕駛室,柴油機與同步發(fā)電機相連,同步發(fā)電機與電控柜電連接,電控柜與電動輪電連接,電動輪通過輪邊減速機構與行駛系統(tǒng)相連,車架設于行駛系統(tǒng)上,車架通過前橋獨立懸掛、后橋非獨立懸掛與行駛系統(tǒng)連接;車斗設于車架上,車架的縱梁尾部與車斗底部的鉸接支座鉸接,結構件架設于車架的前上部,駕駛室安裝在結構件左側的安裝平臺上,電控柜安裝在車架的龍門梁頂部,電控柜處于駕駛室和制動電阻柵中間,電動輪經電控柜與制動電阻柵電連接,制動電阻柵安裝在結構件右側的安裝平臺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包含底架和頂架,底架和頂架之間設有八根立柱,八根立柱包括四根主立柱和四根次立柱,四根主立柱分別為第一主立柱、第二主立柱、第三主立柱和第四主立柱;四根次立柱分別為第一次立柱、第二次立柱、第三次立柱、第四次立柱,所述底架包括兩根底梁,兩根底梁分別為第一底梁和第二底梁,第一主立柱、第二主立柱對稱設于第一底梁兩端,第三主立柱、第四主立柱對稱設于第二底梁兩端,第一次立柱、第二次立柱對稱設于第一底梁中部,第三次立柱、第四次立柱對稱設于第二底梁中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300t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的第一底梁、第二底梁均為梯形加強梁。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300t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的第一主立柱、第一次立柱之間設有第一橫欄;第二主立柱、第二次立柱之間設有第二橫欄;第三主立柱、第三次立柱之間設有第三橫欄;第四主立柱、第四次立柱之間設有第四橫欄。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300t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的第一橫欄、第一底梁之間設有第一 “Y”形支架;第三橫欄、第二底梁之間設有第二 “Y”形支架。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300t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的頂架上設有第一橫梁、第二橫梁;第一橫梁位于第一次立柱和第三次立柱頂端,第二橫梁位于第二次立柱和第四次立柱頂端,八根立柱、底架、頂架、第一橫梁和第二橫梁形成框架結構。
6.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300t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的第一底梁、第二底梁之間設有至少兩根底架橫梁,底架橫梁兩端分別與第一底梁、第二底梁固連。
【文檔編號】B62D33/06GK203698444SQ201320852324
【公開日】2014年7月9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2月23日
【發(fā)明者】梁小波, 彭國譜, 李吉平, 王邵潭, 朱倫敏 申請人:湘電重型裝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