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架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托架蓋,能夠使托架蓋相對于托架容易拆裝。托架蓋(816)能夠裝配于在自行車的車把上安裝的托架。托架蓋(816)具備蓋主體(822)。蓋主體(822)形成為具有第一端部(22a)和第二端部(22b)的筒狀。蓋主體(822)具有敞開部(826),該敞開部(826)以形成第一邊緣部(826a)和第二邊緣部(826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22a)及第二端部(22b)中的至少某一個延伸。
【專利說明】
托架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蓋,特別涉及對自行車的制動杠桿的托架進行覆蓋的托架蓋。
【背景技術】
[0002]在安裝于彎把(drop)型的把手上的制動杠桿的情況下,使用者有時會握著托架進行操作。在托架的一端側設有用于安裝于車把的安裝部,在另一端側設有制動杠桿。托架由托架蓋覆蓋,該托架蓋使用合成橡膠等具有彈性的軟質原料(例如,參照專利文獻I)。在這樣的托架蓋的情況下,會使托架的表面露出來進行作業(yè)。托架蓋將筒狀的部分從一端側朝向另一端側折回,將托架蓋拉伸的同時進行拆裝。
[0003]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平10-316073號公報。
[0004]在以往的托架蓋的情況下,需要將托架蓋折回來進行拆裝,因此難以使托架蓋相對于托架容易地拆裝。
【發(fā)明內容】
[0005]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能夠使托架蓋相對于托架容易地拆裝。
[0006]本發(fā)明的托架蓋是能夠裝配于在自行車的車把上安裝的托架的托架蓋。托架蓋具備蓋主體。蓋主體形成為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筒狀。蓋主體具有敞開部,該敞開部以形成第一邊緣部和第二邊緣部的方式從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中的至少某一個延伸。
[0007]在該托架蓋的情況下,蓋主體具有敞開部,該敞開部以形成第一邊緣部和第二邊緣部的方式從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中的至少某一個延伸。因此,能夠不將蓋主體折回地對托架蓋進行拆裝,從而能夠使托架蓋相對于托架容易拆裝。
[0008]也可以是,托架蓋還具備連結機構,該連結機構用于將第一邊緣部與第二邊緣部連結。在該情況下,借助連結機構能夠將第一邊緣部與第二邊緣部連結,因此能夠使托架蓋相對于托架更容易拆裝。
[0009]也可以是,連結機構包括線緊固件。在該情況下,通過拉拽線緊固件的滑塊,能夠以一次動作使托架蓋相對于托架容易且迅速地拆裝。
[0010]也可以是,連結機構卡合于第一邊緣部及第二邊緣部中的至少某一個,且包括連結于托架的連結構件。在該情況下,經由連結機構能夠將第一邊緣部和第二邊緣部連結于托架,因此能夠使托架蓋相對于托架更容易拆裝,且能夠限制托架蓋相對于托架的移動。
[0011]也可以是,連結構件借助卡扣配合來被連結于托架。在該情況下,能夠不使用工具地將連結構件連結于托架,因此能夠迅速且可拆裝地將連結構件連結于托架。
[0012]也可以是,托架蓋還具備固定機構,該固定機構用于將第一邊緣部及第二邊緣部中的至少某一個固定于托架。在該情況下,能夠將第一邊緣部及第二邊緣部中的至少某一個固定于托架,因此即使使用者握著托架蓋,也能夠限制托架蓋相對于托架的移動。
[0013]也可以是,固定機構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固定構件和至少一個第二固定構件,前述至少一個第一固定構件用于將第一邊緣部固定于托架,前述至少一個第二固定構件用于將第二邊緣部固定于托架。在該情況下,將第一邊緣部和第二邊緣部分別固定于托架,因此即使使用者握著托架蓋,也能夠可靠地限制托架蓋相對于托架的移動。
[0014]第一固定構件及第二固定構件是螺紋構件。在該情況下,容易反復使第一邊緣部及第二邊緣部相對于托架拆裝。
[0015]在托架蓋裝配于托架的狀態(tài)下,敞開部以朝向自行車的左右方向內側的方式形成。在該情況下,在使用者用手握著托架蓋時,使用者的手難以與敞開部接觸,能夠在握著托架蓋時賦予使用者與以往相同的使用感。
[0016]也可以是,在托架蓋裝配于托架的狀態(tài)下,第一端部相對于第二端部配置于自行車的前后方向后側。在該情況下,從靠近托架蓋的車把的一側將托架蓋敞開,因此更容易拆裝托架蓋。
[0017]也可以是,敞開部以未到達第二端部的方式從第一端部延伸。在該情況下,第一邊緣部與第二邊緣部未分離,因此更容易裝配托架蓋。
[0018]也可以是,敞開部以到達第二端部的方式從第一端部延伸。在該情況下,第一邊緣部與第二邊緣部分離,因此更容易卸下托架蓋。
[0019]也可以是,托架蓋還具備蓋構件,該蓋構件用于覆蓋敞開部。在該情況下,借助蓋構件能夠覆蓋敞開部,因此能夠防止在使用者用手握著托架蓋時使用者的手與敞開部直接接觸。因此,能夠在握著托架蓋時賦予使用者與以往相同的使用感。
[0020]也可以是,蓋主體具有追加敞開部,該追加敞開部以形成第三邊緣部和第四邊緣部且到達第二端部的方式從第一端部延伸。在該情況下,蓋主體在兩處敞開,因此能夠使托架蓋相對于托架更容易拆裝。
[0021]也可以是,前述托架蓋還具備追加連結機構,該追加連結機構用于將第三邊緣部及第四邊緣部中的一個相對于另一個連結。在該情況下,借助追加連結機構能夠將第三邊緣部與第四邊緣部連結,因此能夠使托架蓋相對于托架更容易拆裝。
[0022]也可以是,托架蓋還具備追加固定機構,該追加固定機構用于將第三邊緣部及第四邊緣部中的至少某一個固定于托架。在該情況下,即使在托架蓋上設置兩個敞開部來更容易地拆裝托架蓋,也能夠限制托架蓋相對于托架的移動。
[0023]也可以是,追加固定機構包括至少一個第三固定構件和至少一個第四固定構件,前述至少一個第三固定構件用于將第三邊緣部固定于托架,前述至少一個第四固定構件用于將第四邊緣部固定于托架。在該情況下,第三邊緣部和第四邊緣部分別固定于托架,因此即使使用者握著托架蓋,也能夠可靠地限制托架蓋相對于托架的移動。
[0024]也可以是,第三固定構件及第四固定構件是螺紋構件。在該情況下,容易反復使第三邊緣部及第四邊緣部相對于托架拆裝。
[0025]也可以是,追加敞開部以朝向自行車的左右方向外側的方式形成。在該情況下,若以朝向內側的方式配置敞開部,則托架蓋能夠上下分離,因此更容易卸下托架蓋。
[0026]也可以是,托架蓋還具備蓋構件和追加蓋構件,前述蓋構件用于覆蓋前述敞開部,前述追加蓋構件用于覆蓋前述追加敞開部。在該情況下,敞開部由蓋構件覆蓋,追加敞開部由追加蓋構件覆蓋,因此能夠防止在使用者用手握著托架蓋時使用者的手與敞開部及追加敞開部直接接觸。因此,能夠在握著托架蓋時賦予使用者與以往相同的使用感。
[0027]也可以是,蓋構件和追加蓋構件一體地設置。在該情況下,蓋主體和追加蓋構件一體地設置,因此容易進行蓋構件及追加蓋構件的安裝。
[0028]本發(fā)明的另一發(fā)明的托架蓋是能夠裝配于在自行車的車把上安裝的托架的托架蓋。托架蓋具備蓋主體、開口部和開口部蓋構件。蓋主體形成為筒狀且裝配于托架。開口部形成于蓋主體的外周。蓋構件將開口部封閉。
[0029]在該托架蓋的情況下,設于蓋主體的開口部蓋構件形成于蓋主體的外周,因此能夠使托架的外周部容易露出。因此,容易進行對于設于托架的設備的維護。
[0030]也可以是,開口部蓋構件與蓋主體一體地設置。在該情況下,能夠簡單地設置開口部蓋構件。
[0031]也可以是,蓋主體具有第一銷插入部和第二銷插入部。也可以是,第一銷插入部包括第一邊緣部。也可以是,第二銷插入部包括第二邊緣部且以與第一銷插入部連通的方式構成。也可以是,連結機構包括以能夠插入第一銷插入部及第二銷插入部的方式構成的銷。在該情況下,通過將銷插入第一插入部及第二插入部,能夠容易地將第一邊緣部與第二邊緣部連結。因此,能夠簡化連結機構的結構。
[0032]也可以是,連結機構包括對銷進行保持的基部。在該情況下,能夠抓住基部來將銷插入第一銷插入部及第二銷插入部,因此容易進行銷的插入操作。
[0033]也可以是,敞開部具有開口部。也可以是,基部以配置于開口部的方式構成。在該情況下,即使在敞開部設置開口部,也能夠借助基部將開口部覆蓋,因此對于敞開部不要求精度。因此,能夠降低敞開部的制造成本。
[0034]也可以是,基部由合成樹脂構成,銷由金屬構成。在該情況下,由金屬構成的銷的壽命長,且借助由合成樹脂構成的基部容易對銷進行操作。
[0035]也可以是,基部具有嵌合部,該嵌合部以能夠與托架的凹部及凸部中的一個嵌合的方式構成。在該情況下,能夠將基部嵌合于托架,因此銷難以沿軸向脫落。
[0036]也可以是,在將銷插入第一銷插入部及第二銷插入部的狀態(tài)下,以相對于第一銷插入部及第二銷插入部向托架側對基部施力的方式將基部連結于銷。在該情況下,對基部向托架側施力,因此銷更難以脫落。
[0037]也可以是,銷沿第一方向延伸。也可以是,基部沿第二方向延伸,該第二方向相對于第一方向具有既定的角度。在該情況下,能夠利用銷的彈性對基部向托架側施力。
[0038]也可以是,第一銷插入部由合成樹脂構成。在該情況下,即使將銷插入第一銷插入部,第一銷插入部也難以變形,因此能夠可靠地將第一邊緣部與第二邊緣部連結。
[0039]也可以是,第一銷插入部具有相對于托架被定位的第一定位構造。在該情況下,第一銷插入部相對于托架不發(fā)生偏離,因此容易將銷插入第一邊緣部。
[0040]也可以是,第二銷插入部由合成樹脂構成。在該情況下,即使將銷插入第二銷插入部,第二銷插入部也難以變形,因此能夠更可靠地將第一邊緣部與第二邊緣部連結。
[0041]也可以是,第二銷插入部具有相對于托架被定位的第二定位構造。在該情況下,第二銷插入部相對于托架不發(fā)生偏離,因此容易將銷插入第二邊緣部。
[0042]根據(jù)本發(fā)明,能夠使托架蓋相對于托架容易拆裝。
【附圖說明】
[0043]圖1是采用了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托架蓋的操作裝置的側視圖。
[0044]圖2是第一實施方式的托架蓋的側視圖。
[0045]圖3是第一實施方式的托架蓋的連結機構處于連結解除狀態(tài)的側視圖。
[0046]圖4是第一變形例的托架蓋中與第一實施方式的圖1相當?shù)膱D。
[0047]圖5是第一變形例的托架蓋中與第一實施方式的圖2相當?shù)膱D。
[0048]圖6是第二變形例的托架蓋中與第一實施方式的圖5相當?shù)膱D。
[0049]圖7是第三變形例的托架蓋中與第一實施方式的圖1相當?shù)膱D。
[0050]圖8是第三變形例的托架蓋中與第一實施方式的圖2相當?shù)膱D。
[0051 ]圖9是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方式的托架蓋的分解立體圖。
[0052]圖10是采用了本發(fā)明的第三實施方式的托架蓋的托架的側視圖。
[0053]圖11是第三實施方式的托架蓋中與第一實施方式的圖2相當?shù)膱D。
[0054]圖12是采用了本發(fā)明的第四實施方式的托架蓋的托架的側視圖。
[0055]圖13是第四實施方式的托架蓋中開口部蓋構件打開的狀態(tài)的側視圖。
[0056]圖14是采用了本發(fā)明的第五實施方式的托架蓋的托架的側視圖。
[0057]圖15是第五實施方式的托架蓋中與第一實施方式的圖2相當?shù)膱D。
[0058]圖16是第五實施方式的托架蓋中與第一實施方式的圖3相當?shù)膱D。
[0059]圖17是第五實施方式的托架蓋截面圖。
[0060]圖18是第五實施方式的托架蓋的連結機構的側視圖。
[0061 ]圖19是連結機構的俯視圖。
[0062]圖20是第五實施方式的變形例的與圖14相當?shù)膱D。
【具體實施方式】
[0063]〈第一實施方式〉
參照圖1,裝配有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托架蓋16的自行車的操作裝置10安裝于自行車的車把12。操作裝置10至少用于對制動裝置進行操作。在之后的實施方式中,操作裝置10也能夠對變速裝置進行操作。需要說明的是,在之后的說明中,前后、左右、上下是指在使用者朝向車把12坐于自行車的車座(未圖示)的狀態(tài)下由使用者觀察到的前后、左右、上下。
[0064]操作裝置10能夠安裝于彎把(drop)型的車把12。車把12在兩端具有呈U字狀彎曲的右彎曲部12a及左彎曲部12b。在車把12裝配于自行車的狀態(tài)下,右彎曲部12a及左彎曲部12b向前方彎曲后向后方延伸。在圖1中,描繪了裝配于右彎曲部12a的操作裝置10。裝配于左彎曲部12b的操作裝置為與操作裝置10左右對稱的形狀。
[0065]操作裝置10具備安裝于車把12的右彎曲部12a上的托架14、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托架蓋16、制動杠桿18、變速桿20和用于進行變速動作的未圖示的纜繩動作機構。
[0066]托架14具有托架主體14a和用于將托架主體14a安裝于右彎曲部12a的安裝部14b。在托架主體14a的前部設有擺動支承部14c,該擺動支承部14c將制動杠桿18支承為能夠沿前后方向(圖1的左右方向)擺動。制動杠桿18也能夠沿左右方向(圖1的紙面正交方向)擺動。變速桿20以能夠沿左右方向擺動的方式支承于托架主體14a。制動杠桿18及變速桿20借助各自的控制纜繩來與制動裝置及變速裝置連接。
[0067]托架蓋16能夠裝配于托架主體14a,覆蓋托架主體14a的至少一部分。在第一實施方式中,托架蓋16以大致將托架主體14a覆蓋的方式形成。如圖2所示,托架蓋16具備蓋主體22和連結機構24 ο蓋主體22包括合成樹脂等彈性材料,該合成樹脂包括合成橡膠。蓋主體22具有第一部分22c和第二部分22d,該第一部分22c形成為具有第一端部22a和第二端部22b的筒狀。第二部分22d配置于第二端部22b的前方,從上覆蓋托架主體14a的前部。在托架蓋16裝配于托架14的狀態(tài)下,第一端部22a相對于第二端部22b配置于自行車的前后方向后側。即,第一端部22a配置于安裝部14b側,第二端部22b配置于制動杠桿18及變速桿20側。蓋主體22緊貼地裝配于托架主體14a的外周部。
[0068]蓋主體22在第一部分22c具有能夠開閉的敞開部26。敞開部26形成為在托架蓋16裝配于托架14的狀態(tài)下朝向自行車的左右方向內側。敞開部26以形成第一邊緣部26a和第二邊緣部26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22a及第二端部22b中的至少某一個延伸。在第一實施方式中,敞開部26以到達第二端部22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22a延伸。這樣的敞開部26也可以從第一端部22a及第二端部22b中的一個以未到達第一端部22a及第二端部22b中的另一個的方式延伸。另外,也可以形成為延伸到第二部分22d為止。
[0069]連結機構24將第一邊緣部26a與第二邊緣部26b連結。連結機構24包括線緊固件
28。線緊固件28具有帶狀的一對基材28a、大量的元件28b、滑塊28c和拉手28d。一對基材28a以到達第二端部22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22a延伸。各基材28a固定于第一邊緣部26a及第二邊緣部。大量的元件28b以相互嚙合的方式形成為齒狀,分別排列固定于一對基材28a?;瑝K28c能夠以能夠將元件28b嚙合以及進行嚙合解除的方式與元件28b卡合地移動。拉手28d以能夠擺動的方式設于滑塊28c。拉手28d可以設置成相對于滑塊28c能夠拆裝。
[0070]在這樣構成的托架蓋16中,在使用者拆卸托架蓋16的情況下,使用者在圖2所示的敞開部26關閉的狀態(tài)下掐著拉手28d地使滑塊28c從第一端部22a向第二端部22b移動。當滑塊28c移動到第二端部22b時,所有的元件28b的嚙合被解除。結果是,如圖3所示,以第一邊緣部26a與第二邊緣部26b背離的方式使用者能夠容易地將敞開部26打開。因此,使用者能夠容易地拆卸托架蓋16。并且,能夠使托架主體14a的外周面露出,使用者能夠容易地進行操作裝置10的維護。
[0071]另外,在使用者裝配托架蓋16的情況下,使用者將托架蓋16載置于托架主體14a。然后,使用者將第一部分22c卷繞于托架主體14a。由此,在第二端部22b處一對元件28b聚齊,因此使聚齊的一對元件28b與滑塊28c嚙合,掐著拉手28d使滑塊28c向第一端部22a移動。當滑塊28c移動到第一端部22a時,所有的元件28b嚙合。由此,使用者能夠容易地將敞開部26關閉。此時,借助連結機構24,蓋主體22的第一部分22c沿周向延伸,緊貼地裝配于托架主體14a。
[0072]在此,通過使用者掐著拉手28d使線緊固件28的滑塊28c移動,能夠以一次動作使托架蓋16相對于托架主體14a容易且迅速地拆裝。
[0073]〈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變形例〉
在之后的說明中,對于與第一實施方式的結構對應的結構,用后兩位數(shù)與第一實施方式的附圖標記相同的三位數(shù)的附圖標記來表示,對于與第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相同的結構,用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對于相同的附圖標記的構件,省略其說明。
[0074]在第一變形例中,如圖4及圖5所示,在托架蓋116中,蓋主體122的敞開部126以未到達第二端部22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22a延伸。因此,線緊固件128的一對基材128a、第一邊緣部126a、及第二邊緣部126b也以未到達第二端部22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22a延伸。其他的托架蓋116的結構與第一實施方式相同,因此省略說明。
[0075]在這樣的結構的第一變形例的托架蓋116中,在使用者拆卸托架蓋116的情況下,使用者在圖4所示的敞開部126關閉的狀態(tài)下使滑塊128c從第一端部22a朝向第二端部22b移動。滑塊128c在到達第二端部22b之前停止。結果是,如圖5所示,第一邊緣部126a與第二邊緣部126b在第一端部22a處背離且在比第二端部22b靠第一端部22a側未背離的狀態(tài)下,使用者能夠容易地將敞開部26打開。因此,通過僅在第二端部22b側處稍微延伸第一部分22c,使用者能夠容易地將托架蓋116從托架主體14a卸下。并且,能夠使托架主體14a的外周面露出,使用者能夠容易地進行操作裝置10的維護。
[0076]另外,在使用者裝配托架蓋116的情況下,使用者在托架蓋116的第二端部22b側稍微延伸第一部分22c來裝配于托架主體14a。然后,使用者使滑塊128c向第一端部22a移動。當滑塊128c移動到第一端部22a時,所有的元件128b嚙合。由此,使用者能夠容易地將敞開部26關閉。此時,借助連結機構24,蓋主體22的第一部分22c沿周向延伸,緊貼地裝配于托架主體14a。
[0077]在第一變形例中,通過使用者拉拽線緊固件128的滑塊128c,能夠以一次動作使托架蓋16相對于托架主體14a容易且迅速地拆裝。
[0078]〈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二變形例〉
如圖6所示,第二變形例的托架蓋216還具備用于將敞開部126覆蓋的蓋構件230。在第二變形例中,在第一變形例的托架蓋116的基礎上追加蓋構件230ο需要說明的是,在第二變形例中,對于與第一實施方式及第一變形例相同的結構的構件,標注與它們相同的附圖標記并省略其說明。
[0079]蓋構件230構成為在敞開部126中將連結機構124的線緊固件128及第一邊緣部126a覆蓋。需要說明的是,在圖6中,將蓋構件230的滑塊128c側折斷來進行了描繪。蓋構件230例如為布、彈性體或合成樹脂制,是具有可撓性的構件。蓋構件230在比第一邊緣部126a靠上方處,通過粘接、焊接、縫合等適當?shù)墓潭ㄊ侄蝸砉潭ㄓ谏w主體122的第一部分22c。
[0080]在這樣的結構的第二變形例的托架蓋216中,借助蓋構件230能夠將敞開部126覆蓋。因此,在使用者用手握著托架蓋216的情況下,手指不與敞開部126直接接觸。因此,能夠在握著托架蓋216時賦予使用者與以往相同的使用感。
[0081 ]〈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三變形例〉
如圖7及圖8所示,在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三變形例的托架蓋316中,蓋主體222還包括追加敞開部326。并且,托架蓋316還具備追加連結機構324。在第三變形例中,相對于第一實施方式的托架蓋16,追加了追加敞開部326及追加連結機構324。除追加敞開部326及追加連結機構324以外的結構與第一實施方式相同,因此省略說明。
[0082]追加敞開部326以形成第三邊緣部326a和第四邊緣部326b且到達第二端部22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22a延伸。追加敞開部326以朝向自行車的左右方向外側的方式形成。在第三變形例中,追加敞開部326配置于與敞開部26左右對稱的位置。但是,也可以在不與敞開部26左右對稱的位置配置追加敞開部326。并且,在第三變形例中,第三邊緣部326a及第四邊緣部326b比第一邊緣部26a及第二邊緣部26b長。但是,第三邊緣部326a及第四邊緣部326b也可以與第一邊緣部26a及第二邊緣部26b等長或比第一邊緣部26a及第二邊緣部26b短。
[0083]追加連結機構324具有線緊固件328,線緊固件328是與線緊固件28相同的結構,但基材328a的長度比基材28a的長度長。并且,元件328b的數(shù)目比元件28b的數(shù)目多。但是,上述的關系可以相等也可以相反?;瑝K328c及拉手328d以朝向自行車的左右方向外側的方式配置。因此,第三變形例的蓋主體322借助連結機構24及追加連結機構324能夠分離成兩個構件。
[0084]在這樣的結構的第三變形例中,借助追加連結機構324能夠將第三邊緣部326a與第四邊緣部326b連結,因此能夠使托架蓋316相對于托架主體14a更容易地拆裝。
[0085]〈第二實施方式〉
如圖9所示,第二實施方式的托架414具有托架主體414a及安裝部414b。托架主體414a在右側面414c及左側面414d上具有沿前后方向排列配置的多個(例如三個)的螺紋孔414e。并且,托架主體414a具有在右側面414c及左側面414d的多個螺紋孔414e之間形成的多個(例如兩個)定位孔424e。
[0086]托架蓋416能夠裝配于托架主體414a,覆蓋托架主體414a的至少一部分。在第二實施方式中,托架蓋416以大致將托架主體414a覆蓋的方式形成。如圖2所示,托架蓋416具備蓋主體422、固定機構432、追加固定機構532、蓋構件430和追加蓋構件530。蓋主體422包括合成樹脂等彈性材料,該合成樹脂包括合成橡膠。蓋主體422具有第一部分422c和第二部分422d,該第一部分422c形成為具有第一端部422a和第二端部422b的筒狀。第二部分422d配置于第二端部422b的前方,從上覆蓋托架主體414a的前部。在托架蓋416裝配于托架414的狀態(tài)下,第一端部422a相對于第二端部422b配置于自行車的前后方向后側。即,第一端部422a配置于安裝部414b側。蓋主體422緊貼地裝配于托架主體414a的外周部。
[0087]蓋主體422在第一部分422c具有能夠開閉的敞開部426及追加敞開部526。敞開部426以在托架蓋416裝配于托架414的狀態(tài)下朝向自行車的左右方向內側的方式形成。追加敞開部526以在托架蓋416裝配于托架414的狀態(tài)下朝向自行車的左右方向外側的方式形成。敞開部426以形成第一邊緣部426a和第二邊緣部426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422a及第二端部422b中的至少某一個延伸。追加敞開部526以形成第三邊緣部526a和第四邊緣部526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422a及第二端部422b中的至少某一個延伸。在第二實施方式中,敞開部426及追加敞開部526以到達第二端部422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422a延伸。因此,蓋主體422與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三變形例一樣能夠分離成兩個構件。
[0088]在第二部分422d的下表面上俯視呈U字狀地凹陷形成延伸至第二端部422b為止的蓋配置部422e。在蓋配置部422e上配置蓋構件430及追加蓋構件530的前側部分。
[0089]固定機構432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固定構件432a和至少一個第二固定構件432b。第一固定構件432a是用于將第一邊緣部426a固定于托架主體414a的構件。第二固定構件432b是用于將第二邊緣部426b固定于托架主體414a的構件。在第二實施方式中,第一固定構件432a及第二固定構件432b是例如沉頭螺釘、圓頭螺釘?shù)嚷菁y構件。第一固定構件432a設置一根,第二固定構件432b設置兩根。一根第一固定構件432a貫通在第一邊緣部426a上形成的第一螺紋貫通部426f,擰入托架主體414a的左側面414d的前后方向中央的螺紋孔414e。兩根第二固定構件432b貫通在第二邊緣部426b上形成的兩個第二螺紋貫通部426g,擰入在托架主體414a的左側面414d的前后方向的兩端配置的各自的螺紋孔414e。第一螺紋貫通部426f以相比蓋主體422的外側面凹陷且朝向第二邊緣部426b突出的方式形成于第一邊緣部426a的中間部。第二螺紋貫通部426g以相比蓋主體422的外側面凹陷且朝向第一邊緣部426a突出的方式形成于第二邊緣部426b的兩端部。第二螺紋貫通部426g配置于第一螺紋貫通部426f的兩側。在該凹陷的部分配置蓋構件430的后側部分。
[0090]追加固定機構532包括至少一個第三固定構件532a和至少一個第四固定構件532b。第三固定構件532a是用于將第三邊緣部526a固定于托架主體414a的構件。第四固定構件532b是用于將第四邊緣部526b固定于托架主體414a的構件。在第二實施方式中,第三固定構件532a及第四固定構件532b是例如沉頭螺釘、圓頭螺釘?shù)嚷菁y構件。第三固定構件532a設置一根,第四固定構件532b設置兩根。一根第三固定構件532a貫通在第三邊緣部526a上形成的第三螺紋貫通部526f,擰入托架主體414a的右側面414c的前后方向中央的螺紋孔414e。兩根第四固定構件532b貫通在第四邊緣部526b上形成的兩個第四螺紋貫通部526g,擰入在托架主體514a的右側面414c的前后方向的兩端配置的各自的螺紋孔414e。第三螺紋貫通部526f以相比蓋主體422的外側面凹陷且朝向第四邊緣部526b突出的方式形成于第三邊緣部526a的中間部。第四螺紋貫通部526g以相比蓋主體422的外側面凹陷且朝向第三邊緣部526a突出的方式形成于第四邊緣部526b的兩端部。第四螺紋貫通部526g配置于第三螺紋貫通部526f的兩側。在該凹陷的部分配置追加蓋構件530的后側部分。
[0091]蓋構件430為了將敞開部426覆蓋而設置,追加蓋構件530為了將追加敞開部526覆蓋而設置。在第二實施方式中,蓋構件430和追加蓋構件530是合成樹脂制的,一體地設置。蓋構件430配置于敞開部426及蓋主體422的蓋配置部422e。在敞開部426處,蓋構件430通過第一螺紋貫通部426f及第二螺紋貫通部426g的凹陷的外側面,延伸至第一端。蓋構件430在內側面具有與左側面414d的兩個定位孔414f進行卡扣配合的定位銷430a。
[0092]追加蓋構件530配置于追加敞開部526及蓋主體422的蓋配置部422e。在追加敞開部526處,追加蓋構件530通過第三螺紋貫通部526f及第四螺紋貫通部526g的凹陷的外側面,延伸至第一端。追加蓋構件530在內側面具有與右側面414c的兩個定位孔414f進行卡扣配合的定位銷530a。
[0093]在這樣的結構的托架蓋416中,將托架蓋416直接固定于托架414。因此,即使使用者握著托架蓋416,托架蓋416相對于托架414也難以偏離。
[0094]需要說明的是,在第二實施方式中,未公開將第一邊緣部426a與第二邊緣部426b連結的連結機構及將第三邊緣部526a與第四邊緣部526b連結的追加連結機構。但是,可以在第二實施方式的托架蓋416上設置連結機構及追加連結機構中的至少某一個。例如,可以在沿前后方向排列配置的第一螺紋貫通部426f及第二螺紋貫通部426g上設置不向第一邊緣部426a與第二邊緣部426b背離的方向移動的卡合部來構成連結機構。并且,可以在沿前后方向排列配置的第三螺紋貫通部526f及第四螺紋貫通部526g上設置不向第三邊緣部526a與第四邊緣部526b背離的方向移動的卡合部來構成追加連結機構。
[0095]〈第三實施方式〉
圖10及圖11所示的第三實施方式的托架蓋616具備蓋主體622、固定機構632和蓋構件630。托架主體14a在與后述的敞開部626相對的面上具有蓋構件630的卡扣配合用的第一凹部614c及第二凹部614d。
[0096]托架蓋616具有蓋主體622。蓋主體22包括合成樹脂等彈性材料,該合城樹脂包括合成橡膠。蓋主體622具有第一部分622c和第二部分22d,該第一部分622c形成為具有第一端部22a和第二端部22b的筒狀。在托架蓋16裝配于托架14的狀態(tài)下,第一端部22a相對于第二端部22b配置于自行車的前后方向后側。蓋主體622緊貼地裝配于托架主體14a的外周部。
[0097]蓋主體622在第一部分622c上具有敞開部626。敞開部626的第一邊緣部626a和第二邊緣部626b為不同的形狀且背離地配置。敞開部626以在托架蓋616裝配于托架14的狀態(tài)下朝向自行車的左右方向內側的方式形成。敞開部626以形成第一邊緣部626a和第二邊緣部626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22a及第二端部22b中的至少某一個延伸。在第三實施方式中,敞開部626以到達第二端部22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22a延伸。敞開部626以第一邊緣部626a與第二邊緣部626b較大地背離的方式形成。第一邊緣部626a與第二邊緣部626b形成為不同的形狀。
[0098]固定機構632包括圖10所示的第一突起部32a及第二突起部632b、圖11所示的第一卡合部632c及第二卡合部632d。第一突起部632a及第二突起部632b從托架主體14a起在敞開部626內突出。第一突起部632a與第一邊緣部626a接近地配置于托架主體14a的左右方向的內側面。第二突起部632b與敞開部626的第二邊緣部626b接近地配置于托架主體14a的內側面。第一卡合部632c包括與第一突起部632a彈性地卡合的狹縫632e。第一卡合部632c以從第一邊緣部626a配置于敞開部626的方式安裝于第一部分622c。第二卡合部632d包括與第二突起部632b彈性地卡合的狹縫632f。第二卡合部632d以從第二邊緣部626b配置于敞開部626的方式安裝于第一部分622c。
[0099]蓋構件630是用于將敞開部626覆蓋的例如合成樹脂制的板狀構件。蓋構件630具有蓋部630a、第一腿部630b和第二腿部630c。蓋部630a大體上與第一邊緣部626a及第二邊緣部626b接觸,且具有與第一部分22c相連的外側面。第一腿部630b在蓋構件630的一端沿與蓋部630a正交的方向延伸。第一腿部630b的末端與第一凹部614c進行卡扣配合,對蓋構件630進行定位及防脫。第二腿部630c從蓋部630a的與第一端相反的一側的第二端向遠離第一端的方向突出。第二腿部630c與第二凹部614d卡合來限制蓋構件630向背離托架主體14a的方向的移動。
[0100]在這樣的結構的托架蓋616中,若卸下蓋構件630,從第一突起部632a卸下第一卡合部632c,從第二突起部632b卸下第二卡合部630d,則可將托架蓋616卸下。因此,在不使用工具的情況下能夠將托架蓋616相對于托架主體14a拆裝。結果是,更容易進行托架蓋616的拆裝。
[0101]需要說明的是,在第三實施方式中,未設置連結機構,但也可以借助蓋構件630來將第一邊緣部626a與第二邊緣部626b連結。例如,可以在蓋構件630上設置與第一卡合部632c及第二卡合部632d分別卡合的兩個突起部。在該情況下,可以使蓋構件630的一突起部及第一突起部632a與第一卡合部632c卡合,使另一突起部及第二突起部632b—起與第二卡合部632d卡合。并且,也可以使各個突起部與卡合部單獨卡合。
[0102]〈第四實施方式〉
如圖12及圖13所示,第四實施方式的托架蓋716具備蓋主體722、開口部734、開口部蓋構件736。蓋主體722包括合成樹脂等彈性材料,該合成樹脂包括合成橡膠。蓋主體722具有形成為筒狀的第一部分722c和第二部分22d。蓋主體722緊貼地裝配于托架主體714a的外周部。
[0103]開口部734形成于蓋主體722的外周。在第四實施方式中,開口部734以包括蓋主體722的山脊線722f的方式形成。開口部蓋構件736與蓋主體722—體地設置。開口部蓋構件736借助設于開口部蓋構件736的多個(例如四個)卡合構件738,以能夠拆裝的方式固定于托架主體714a。卡合構件738是具有卡合突起738a的按鈕(snap button)形狀的構件。在托架主體714a上形成有與卡合突起738a彈性地卡合的多個卡合孔714f。
[0104]在這樣的結構的第四實施方式的托架蓋716中,開口部蓋構件736形成于蓋主體722的外周,因此能夠容易地使托架主體714a的外周部露出。因此,容易進行對于設于托架主體714a的設備的維護。
[0105]〈第五實施方式〉
如圖14所示,第五實施方式的托架蓋816能夠裝配于托架主體814a,覆蓋托架主體814a的至少一部分。在第五實施方式中,托架蓋816以大致將托架主體814a的整體覆蓋的方式形成。托架蓋816具備蓋主體822和連結機構824。托架主體814a具有連結機構824的定位用的第一定位部814c及第二定位部814d。第一定位部814c由凹部及凸部中的一方構成。在第五實施方式中,第一定位部814c由凹部構成。第二定位部814d由下部向圖14紙面正交方向跟前側突出的階梯構成。并且,托架主體814a具有能夠供連結機構824嵌合的被嵌合部814e。被嵌合部814e由凹部及凸部中的一個構成。在第五實施方式中,被嵌合部814e由凹部構成。
[0106]在圖15至圖17中,蓋主體822包括合成樹脂等彈性材料,該合成樹脂包括合成橡膠。蓋主體822具有第一部分822c和第二部分22d,該第一部分822c形成為具有第一端部22a和第二端部22b的筒狀。第二部分22d配置于第二端部22b的前方,從上覆蓋托架主體814a的前部。蓋主體822在第一部分822c上具有能夠開閉的敞開部826。敞開部826以在托架蓋816裝配于托架814的狀態(tài)下朝向自行車的左右方向內側的方式形成。敞開部826以形成第一邊緣部826a和第二邊緣部826b的方式從第一端部22a及第二端部22b中的至少某一個延伸。敞開部826在第二邊緣部826d與第一端部22a之間具有開口部834。在第五實施方式中,敞開部826包括開口部834,從第一端部22a延伸至第二端部22b。
[0107]蓋主體822具有第一銷插入部838及在第一銷插入部838的兩側配置的第二銷插入部840。第一銷插入部838包括第一邊緣部826a。第一銷插入部838具有第一銷插入孔838a。如圖17的粗點所示,第一銷插入部838由合成樹脂構成,延伸至蓋主體822的上部的內周側。第一銷插入部838具有相對于托架814被定位的第一定位構造838b。第一定位構造838b例如由凸部構成,與托架814的第一定位部814c卡合。
[0108]第二銷插入部840以與第一銷插入部838連通的方式構成。第二銷插入部840包括第二邊緣部826b。第二銷插入部840由合成樹脂構成,具有與第一銷插入孔838a連通的第二銷插入孔840a。如圖17的細點所示,第二銷插入部840由合成樹脂構成,延伸至蓋主體822的下部的內周側。第二銷插入部840具有相對于托架814被定位的第二定位構造840b。第二定位構造840b例如由上部向圖17紙面正交方向跟前側突出的階梯構成,與托架814的第一定位部814c卡合。
[0109]借助上述的第一定位構造838b及第二定位構造840b,第一銷插入部838及第二銷插入部840被定位,因此容易進行基于連結機構824進行的第一邊緣部826a及第二邊緣部826b的連結操作。
[0110]第一銷插入孔838a及第二銷插入孔840a的截面形成為長圓形,該長圓形具有相對配置的一對直線部和將一對直線部的兩端相連的一對半圓部。在第五實施方式中,第一銷插入孔838a與第二銷插入孔840a的大小相同。第二邊緣部826b在第一邊緣部826a的兩側設置一對。第一銷插入部838和第二銷插入部840構成為外邊緣部借助凹凸進行卡合。
[0111]連結機構824將第一邊緣部826a與第二邊緣部826b連結。連結機構824包括能夠插入第一銷插入孔838a及第二銷插入孔840a的、由具有彈性的金屬構成的銷842。連結機構824還包括由合成樹脂構成的基部844,以對銷842進行保持。銷842的直徑比與第一銷插入孔838a連通的第二銷插入孔840a的截面的半圓部的直徑稍小。銷842的末端在將銷842插入第一銷插入部838及第二銷插入部840的狀態(tài)下配置于前側的第二銷插入孔840a內。
[0112]如圖15及圖17所示,基部844大致形成為具有將開口部834覆蓋的大小的矩形。因此,基部844也作為開口部蓋構件起作用。如圖18及圖19所示,基部844具有以能夠與托架814的被嵌合部814e嵌合的方式構成的嵌合部844a。嵌合部844a由在基部84的蓋主體822側的面呈四邊形地突出的凸部構成。在將銷842插入第一銷插入部838及第二銷插入部840的狀態(tài)下,以相對于第一銷插入部838及第二銷插入部840向托架814側對基部844施力的方式將基部844連結于銷842。銷842沿第一方向Dl延伸,基部844沿第二方向D2延伸,該第二方向D2相對于第一方向Dl具有既定的角度。通過銷842及基部844沿不同的方向延伸,在將銷842插入第一銷插入部838及第二銷插入部840的狀態(tài)下,對基部844向托架814側施力。由此,基部844的嵌合部844a與托架814的被嵌合部814e嵌合。因此,連結機構824難以從第一銷插入部838及第二銷插入部840沿軸向脫落。
[0113]在這樣的結構的第五實施方式的托架蓋816中,也能夠使托架蓋816相對于托架814容易拆裝。
[0114]〈其他實施方式〉
以上,說明了本發(fā)明的一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并不限定于上述實施方式,在不脫離發(fā)明的宗旨的范圍內能夠進行各種變更。特別是,本說明書中所寫的多個實施方式及變形例根據(jù)需要能夠任意組合。
[0115](a)包括上述第一變形例及第二變形例的第一實施方式借助線緊固件28、128、228或328來構成連結機構或追加連結機構,但本發(fā)明并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通過第四實施方式所示的按鈕或第三實施方式所示的卡扣配合等彈性卡合構造來構成連結機構或追加連結機構。
[0116](b)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借助在車把12的右彎曲部12a裝配的操作裝置10的托架蓋來說明了本發(fā)明,但也可以將本發(fā)明適用于在左彎曲部12b裝配的操作裝置10的托架蓋。
[0117](C)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公開了通過控制纜繩連接的操作裝置10的托架蓋,但本發(fā)明并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將本發(fā)明適用于如下的操作裝置:該操作裝置具有借助液壓配管連結于制動裝置的制動杠桿、或者通過無線或有線連接于變速裝置的變速桿。
[0118](d)在第五實施方式中,銷842的末端部位于第二銷插入部840,但本發(fā)明并不限定于此,可以如圖20所示構成為將銷942的圓端部插入托架914。在該情況下,在托架主體914a的與第二銷插入部840相對的位置上設置能夠供連結機構924的銷942的末端部插入的第三銷插入孔9 Hf。
[0119]附圖標記說明
12 車把;14、414、814、914 托架;16、116、216、316、416、616、716、816 托架蓋;22、122、222、322、422、622、722、822 蓋主體;22a、422a 第一端部;22b、422b 第二端部;24、124、824、924 連結機構;26、126、426、626、826 敞開部;26a、126a、426a、626a、826a 第一邊緣部;26b、126b、426b、626b、826b 第二邊緣部;28、128、228、328 線緊固件;230、430、630蓋構件;324追加連結機構;326、526追加敞開部;326a、526a第三邊緣部;326b,526b第四邊緣部;432、532、632固定機構;432a第一固定構件;432b第二固定構件;530追加蓋構件;532a第三固定構件;532b第四固定構件;734、834開口部;736開口部蓋構件;838第一銷插入部;840第二銷插入部;842、942銷;844基部;844a嵌合部;Dl第一方向;D2第二方向。
【主權項】
1.一種托架蓋,能夠裝配于在自行車的車把上安裝的托架,其特征在于, 前述托架蓋具備蓋主體,該蓋主體形成為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筒狀,該蓋主體具有敞開部,該敞開部以形成第一邊緣部和第二邊緣部的方式從前述第一端部及前述第二端部中的至少某一個延伸。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托架蓋還具備連結機構,該連結機構用于將前述第一邊緣部與前述第二邊緣部連結。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連結機構包括線緊固件。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連結機構卡合于前述第一邊緣部及前述第二邊緣部中的至少某一個,且包括連結于前述托架的連結構件。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連結構件借助卡扣配合來被連結于前述托架。6.根據(jù)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托架蓋還具備固定機構,該固定機構用于將前述第一邊緣部及前述第二邊緣部中的至少某一個固定于前述托架。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固定機構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固定構件和至少一個第二固定構件, 前述至少一個第一固定構件用于將前述第一邊緣部固定于前述托架,前述至少一個第二固定構件用于將前述第二邊緣部固定于前述托架。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第一固定構件及前述第二固定構件是螺紋構件。9.根據(jù)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在前述托架蓋裝配于前述托架的狀態(tài)下,前述敞開部以朝向前述自行車的左右方向內側的方式形成。10.根據(jù)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在前述托架蓋裝配于前述托架的狀態(tài)下,前述第一端部相對于前述第二端部配置于前述自行車的前后方向后側。11.根據(jù)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敞開部以未到達前述第二端部的方式從前述第一端部延伸。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敞開部以到達前述第二端部的方式從前述第一端部延伸。13.根據(jù)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托架蓋還具備蓋構件,該蓋構件用于覆蓋前述敞開部。14.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蓋主體具有追加敞開部,該追加敞開部以形成第三邊緣部和第四邊緣部且到達前述第二端部的方式從前述第一端部延伸。15.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14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托架蓋還具備追加連結機構,該追加連結機構用于將前述第三邊緣部及前述第四邊緣部中的一個相對于另一個連結。16.根據(jù)權利要求12、14或15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托架蓋還具備追加固定機構,該追加固定機構用于將前述第三邊緣部及前述第四邊緣部中的至少某一個固定于前述托架。17.根據(jù)權利要求16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追加固定機構包括至少一個第三固定構件和至少一個第四固定構件,前述至少一個第三固定構件用于將前述第三邊緣部固定于前述托架,前述至少一個第四固定構件用于將前述第四邊緣部固定于前述托架。18.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第三固定構件及前述第四固定構件是螺紋構件。19.根據(jù)權利要求14?18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追加敞開部以朝向前述自行車的左右方向外側的方式形成。20.根據(jù)權利要求14?19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托架蓋還具備蓋構件和追加蓋構件,前述蓋構件用于覆蓋前述敞開部,前述追加蓋構件用于覆蓋前述追加敞開部。21.根據(jù)權利要求20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蓋構件和前述追加蓋構件一體地設置。22.一種托架蓋,能夠裝配于在自行車的車把上安裝的托架,其特征在于, 前述托架蓋具備蓋主體、開口部、開口部蓋構件, 前述蓋主體形成為筒狀,裝配于前述托架, 前述開口部形成于前述蓋主體的外周, 前述開口部蓋構件將前述開口部封閉。23.根據(jù)權利要求22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開口部蓋構件與前述蓋主體一體地設置。2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蓋主體具有第一銷插入部和第二銷插入部,該第一銷插入部包括前述第一邊緣部,該第二銷插入部包括前述第二邊緣部且以與前述第一銷插入部連通的方式構成, 前述連結機構包括以能夠插入前述第一銷插入部及前述第二銷插入部的方式構成的銷。25.根據(jù)權利要求24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連結機構包括對前述銷進行保持的基部。26.根據(jù)權利要求25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敞開部具有開口部, 前述基部以配置于前述開口部的方式構成。27.根據(jù)權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基部由合成樹脂構成,前述銷由金屬構成。28.根據(jù)權利要求25?27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基部具有嵌合部,該嵌合部以能夠與前述托架的凹部及凸部中的一個嵌合的方式構成。29.根據(jù)權利要求25?28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在將前述銷插入前述第一銷插入部及前述第二銷插入部的狀態(tài)下,以相對于前述第一銷插入部及前述第二銷插入部向前述托架側對前述基部施力的方式將前述基部連結于前述銷。30.根據(jù)權利要求29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銷沿第一方向延伸, 前述基部沿第二方向延伸,該第二方向相對于前述第一方向具有既定的角度。31.根據(jù)權利要求24?30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第一銷插入部由合成樹脂構成。32.根據(jù)權利要求24?31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第一銷插入部具有相對于前述托架被定位的第一定位構造。33.根據(jù)權利要求24?32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第二銷插入部由合成樹脂構成。34.根據(jù)權利要求24?33中任一項所述的托架蓋,其特征在于, 前述第二銷插入部具有相對于前述托架被定位的第二定位構造。
【文檔編號】B62K21/12GK105947081SQ201610131911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3月9日
【發(fā)明人】藤本尚希, 三木良晃, 渡邊泰久, 駒田耕之
【申請人】株式會社島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