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調節(jié)長度的腳踏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可調節(jié)長度的腳踏裝置,包括中軸、曲柄臂和腳蹬,所述曲柄臂一端連接中軸,另一端連接腳蹬,所述曲柄臂為可伸縮結構。所述可伸縮結構包括固定套筒和伸縮套筒,固定套筒固定連接中軸,伸縮套筒固定連接腳蹬,所述固定套筒上設有一個以上的第一通孔,所述伸縮套筒上設有一個以上的第二通孔,所述伸縮套筒的直徑小于固定套筒的直徑,所述伸縮套筒插入固定套筒并通過螺栓穿過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固定。
【專利說明】
一種可調節(jié)長度的腳踏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電動車領域,特別是一種可調節(jié)長度的腳踏裝置?!颈尘凹夹g】
[0002]目前,市場上的大部分電動自行車雖然由電瓶提供動力,但是仍然帶有腳踏和鏈條,在電瓶沒電的情況下由人力踩行,但是由于大部分時間內,電動自行車由電力驅動,并且在騎行時,腳蹬有時會轉動,為了避免影響到騎行人,所以一般腳蹬處的曲柄臂較短,在電瓶沒電的情況下,騎行十分吃力。
【發(fā)明內容】
[0003]發(fā)明目的: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可調節(jié)長度的腳踏裝置。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可調節(jié)長度的腳踏裝置,包括中軸、曲柄臂和腳蹬,所述曲柄臂一端連接中軸,另一端連接腳蹬,所述曲柄臂為可伸縮結構。
[0005]本發(fā)明中,所述可伸縮結構包括固定套筒和伸縮套筒,固定套筒固定連接中軸,伸縮套筒固定連接腳蹬,所述固定套筒上設有一個以上的第一通孔,所述伸縮套筒上設有一個以上的第二通孔,所述伸縮套筒的直徑小于固定套筒的直徑,所述伸縮套筒插入固定套筒并通過螺栓穿過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固定。
[0006]本發(fā)明中,所述可伸縮結構包括固定套筒和伸縮套筒,固定套筒固定連接中軸,伸縮套筒固定連接腳蹬,所述固定套筒背離中軸的一端端口處設有凹槽,所述凹槽處端口外圈設有不閉合的鐵箍,所述鐵箍包括第一端口和第二端口,所述第一端口和第二端口上均設有通孔,第一端口和第二端口通過螺栓連接,伸縮套筒插入固定套筒通過鐵箍緊固。
[0007]有益效果:1、本發(fā)明設置了可調節(jié)長度的曲柄臂,便于適應不同腿長的騎行者。
[0008]2、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可調節(jié)長度的曲柄臂,在電動自行車沒電的情況下,增大曲柄臂長度,增大動力臂,節(jié)省體力,方便騎行?!靖綀D說明】
[0009]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做更進一步的具體說明,本發(fā)明的上述或其他方面的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加清楚。
[0010]圖1是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2是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揪唧w實施方式】[0012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詳細說明。[〇〇13] 實施例1:
[0014]如圖1,包括中軸1、曲柄臂2、腳蹬3、固定套筒4、第一通孔4a、伸縮套筒5和第二通孔5a,其中曲柄臂2—端連接中軸1,另一端連接腳蹬3,曲柄臂2包括固定套筒4和伸縮套筒 5,固定套筒4固定連接中軸1,伸縮套筒5固定連接腳蹬3,所述固定套筒4上設有一個以上的第一通孔4a,此實施例第一通孔4a為三個,所述伸縮套筒5上設有一個以上的第二通孔5a, 此實施例第二通孔5a為兩個,所述伸縮套筒5的直徑小于固定套筒4的直徑,所述伸縮套筒5 插入固定套筒4并通過螺栓穿過第一通孔4a和第二通孔5a固定,螺栓穿過不同的通孔可以調節(jié)伸縮套筒5插入固定套筒4的深度。
[0015] 實施例2:[〇〇16]如圖2,包括中軸1、曲柄臂2、腳蹬3、固定套筒4、伸縮套筒5、凹槽6、第一端口 7a、第二端口7b和通孔8,曲柄臂2—端連接中軸1,另一端連接腳蹬3,曲柄臂2包括固定套筒4和伸縮套筒5,固定套筒4固定連接中軸1,伸縮套筒5固定連接腳蹬3,所述固定套筒4背離中軸1 的一端端口處設有凹槽6,所述凹槽6處端口外圈設有不閉合的鐵箍7,所述鐵箍包括第一端口 7a和第二端口 7b,所述第一端口 7a和第二端口 7b上均設有通孔8,第一端口 7a和第二端口 7b通過螺栓連接,伸縮套筒5插入固定套筒4通過鐵箍7緊固,通過扳手擰開螺栓調松鐵箍7, 移動伸縮套筒5在固定套筒4內的深入,再將螺栓擰緊便可通過鐵箍7壓緊凹槽6處的固定套筒4端口,使固定套筒4壓緊內部的伸縮套筒5,實現(xiàn)固定。
[0017]本發(fā)明提供的腳踏裝置在使用時,只需通過一把扳手,便可控制曲柄臂2的長度, 調長曲柄臂,增大動力臂,省力騎行。
[0018]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可調節(jié)長度的腳踏裝置,具體實現(xiàn)該技術方案的方法和途徑很多,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本實施例中未明確的各組成部分均可用現(xiàn)有技術加以實現(xiàn)。
【主權項】
1.一種可調節(jié)長度的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中軸(1)、曲柄臂(2)和腳蹬(3),所述 曲柄臂(2)—端連接中軸(1),另一端連接腳蹬(3),所述曲柄臂(2)為可伸縮結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調節(jié)長度的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結構包 括固定套筒(4)和伸縮套筒(5),固定套筒(4)固定連接中軸(1),伸縮套筒(5)固定連接腳蹬 (3),所述固定套筒(4)上設有一個以上的第一通孔(4a),所述伸縮套筒(5)上設有一個以上 的第二通孔(5a),所述伸縮套筒(5)的直徑小于固定套筒(4)的直徑,所述伸縮套筒(5)插入 固定套筒(4)并通過螺栓穿過第一通孔(4a)和第二通孔(5a)固定。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調節(jié)長度的腳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伸縮結構包 括固定套筒(4)和伸縮套筒(5),固定套筒(4)固定連接中軸(1),伸縮套筒(5)固定連接腳蹬 (3),所述固定套筒(4)背離中軸(1)的一端端口處設有凹槽(6),所述凹槽(6)處端口外圈設 有不閉合的鐵箍(7),所述鐵箍包括第一端口(7a)和第二端口(7b),所述第一端口(7a)和第 二端口(7b)上均設有通孔(8),第一端口(7a)和第二端口(7b)通過螺栓連接,伸縮套筒(5) 插入固定套筒(4)通過鐵箍(7)緊固。
【文檔編號】B62M3/02GK105947092SQ201610352876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5月25日
【發(fā)明人】巫建忠, 吳梅紅, 巫亞楠
【申請人】江蘇帕維電動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