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便攜式行李搬運裝置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適用于行李的拖運以及途中休息。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行李車形式多樣,受到人們喜愛,尤其是退休老年人,去菜市場買菜或者商場購物,甚至出門游玩都隨聲攜帶一款行李車。多數(shù)行李車為便于攜帶,大都設計成便攜式,但功能較單一,多為手拉式或手推式。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提出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
[0004]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
[0005]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包括豎直托架還包括與豎直托架一端連接的伸縮架,豎直托架另一端與前托架一端鉸接,前托架另一端與中間托架一端鉸接,中間托架另一端與后托架一端鉸接,前托架底部和后托架底部均設置有車輪,中間托架兩側均設置有腰形孔,前托架兩側均鉸接有前托架定位桿,位于前托架兩側的前托架定位桿的自由端分別通過調節(jié)螺栓固定在中間托架兩側的腰形孔內,后托架兩側均鉸接有后托架定位桿,位于后托架兩側的后托架定位桿的自由端分別通過調節(jié)螺栓固定在中間托架兩側的腰形孔內。
[0006]如上所述的豎直托架包括支撐桿和L形連接板,伸縮架插入到支撐桿一端內,支撐桿另一端與L形連接板一端固定連接,L形連接板另一端與前托架一端鉸接。
[0007]如上所述的前托架、后托架、中間托架均為方框形,前托架的兩側邊內側、后托架的兩側邊內側、中間托架的兩側邊內側均開設有凹槽,前托架、后托架和中間托架在同一水平面時,前托架、后托架和中間托架同側的凹槽在一條直線上。
[0008]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還包括嵌設在中間托架的兩側邊內側的凹槽之間的座板。
[0009]如上所述的前托架的底部通過三角支撐板分別設置有兩個車輪,前托架底部的兩個車輪之間連接有車輪軸;后托架的底部通過三角支撐板分別設置有兩個車輪,后托架底部的兩個車輪之間連接有車輪軸。
[0010]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
[0011]1、本發(fā)明對所載貨物適應性強,可根據(jù)所載貨物大小、形狀或重量,選擇手推式或者手拉式。
[0012]2、本發(fā)明可折成椅子,外出拖貨物時,中途累了可供人坐下休息之用,同時可放在家里使用,提高行李車利用率。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手推車狀態(tài)示意圖。
[0014]圖2為手拉車狀態(tài)示意圖。
[0015]圖3為座椅狀態(tài)示意圖。
[0016]圖4為折萱狀態(tài)不意圖。
[0017]圖5為圖1中豎直托架結構示意圖。
[0018]圖6為圖1中中間托架結構示意圖。
[0019]圖7為圖1中前托架結構示意圖。
[0020]圖中:1_伸縮架;2_豎直托架;3_前托架;4_中間托架;5_后托架;6_三角支撐板-J-車輪軸;8_車輪;901_前托板定位桿;902_后托板定位桿;10-調節(jié)螺栓;11-座板;12-支撐桿;13-L型連接板;14_腰形孔;15_凹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22]實施例1
[0023]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包括豎直托架2,還包括與豎直托架2 —端連接的伸縮架1,豎直托架2另一端與前托架3 —端鉸接,前托架3另一端與中間托架4 一端鉸接,中間托架4另一端與后托架5 —端鉸接,前托架3底部和后托架5底部均設置有車輪8,中間托架4兩側均設置有腰形孔14,前托架3兩側均鉸接有前托架定位桿901,位于前托架3兩側的前托架定位桿901的自由端分別通過調節(jié)螺栓10固定在中間托架4兩側的腰形孔14內,后托架5兩側均鉸接有后托架定位桿902,位于后托架5兩側的后托架定位桿902的自由端分別通過調節(jié)螺栓10固定在中間托架4兩側的腰形孔14內。
[0024]豎直托架2包括支撐桿12和L形連接板13,伸縮架I插入到支撐桿12 —端內,支撐桿12另一端與L形連接板13 —端固定連接,L形連接板13另一端與前托架3 —端鉸接。
[0025]前托架3、后托架5、中間托架4均為方框形,前托架3的兩側邊內側、后托架5的兩側邊內側、中間托架4的兩側邊內側均開設有凹槽15,前托架3、后托架5和中間托架4在同一水平面時,前托架3、后托架5和中間托架4同側的凹槽15在一條直線上。
[0026]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還包括嵌設在中間托架4的兩側邊內側的凹槽15之間的座板11。
[0027]前托架3的底部通過三角支撐板6分別設置有兩個車輪8,前托架3底部的兩個車輪8之間連接有車輪軸7 ;后托架5的底部通過三角支撐板6分別設置有兩個車輪8,后托架5底部的兩個車輪8之間連接有車輪軸7。
[0028]座板11嵌于凹槽15內,可滑動到前托架3的凹槽內或中間托架4的凹槽內或后托架5的凹槽內,所述的中間托架4兩側還設有腰形孔14,所述的前托架定位桿901/后托架定位桿902 —端通過調節(jié)螺栓10固定于腰形孔14內某一位置,另一端與前托架3/后托架5鉸接,前托架定位桿901/后托架定位桿902可繞調節(jié)螺栓10轉動。
[0029]本實用新型在不同功用狀態(tài)下,前托架定位桿901/后托架定位桿902上的調節(jié)螺栓10在中間托架4的腰形孔14中位置不同,通過擰緊調節(jié)螺栓10即可保證前托架3、中間托架4和后托架5位置狀態(tài)相對固定。
[0030]本實用新型用于手推車時,豎直托架2直立,伸縮架I完全伸展,前托架3、中間托架4和后托架5水平,前托架定位桿901和后托架定位桿902與前托架3、中間托架4和后托架5平行,車輪8接觸地面。
[0031 ] 本實用新型用于手拉車時,豎直托架2垂直于前托架3,伸縮架I完全收縮,前托架3、中間托架4和后托架5直立,前托架定位桿901和后托架定位桿902與前托架3、中間托架4和后托架5平行,車輪8懸空。
[0032]本實用新型用于座椅時,豎直托架2直立,伸縮架I部分伸展,前托架3平行于豎直托架2,中間托架4垂直于前托架3,座板11嵌于中間托架4的凹槽15中,后托架5垂直于中間托架4,前托架定位桿901、前托架3和中間托架4形成三角形,后托架定位桿902、后托架5和中間托架4形成三角形,座板11嵌設于中間托架4的凹槽內,車輪8懸空。
[0033]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精神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包括豎直托架(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豎直托架(2)一端連接的伸縮架(I),豎直托架(2 )另一端與前托架(3 ) —端鉸接,前托架(3 )另一端與中間托架(4) 一端鉸接,中間托架(4)另一端與后托架(5) —端鉸接,前托架(3)底部和后托架(5)底部均設置有車輪(8),中間托架(4)兩側均設置有腰形孔(14),前托架(3)兩側均鉸接有前托架定位桿(901),位于前托架(3)兩側的前托架定位桿(901)的自由端分別通過調節(jié)螺栓(10)固定在中間托架(4)兩側的腰形孔(14)內,后托架(5)兩側均鉸接有后托架定位桿(902),位于后托架(5)兩側的后托架定位桿(902)的自由端分別通過調節(jié)螺栓(10)固定在中間托架(4)兩側的腰形孔(14)內。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豎直托架(2)包括支撐桿(12)和L形連接板(13),伸縮架(I)插入到支撐桿(12)—端內,支撐桿(12)另一端與L形連接板(13) —端固定連接,L形連接板(13)另一端與前托架(3) —端鉸接。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托架(3)、后托架(5 )、中間托架(4)均為方框形,前托架(3 )的兩側邊內側、后托架(5 )的兩側邊內側、中間托架(4 )的兩側邊內側均開設有凹槽(15 ),前托架(3 )、后托架(5 )和中間托架(4 )在同一水平面時,前托架(3)、后托架(5)和中間托架(4)同側的凹槽(15)在一條直線上。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嵌設在中間托架(4)的兩側邊內側的凹槽(15 )之間的座板(11)。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托架(3)的底部通過三角支撐板(6 )分別設置有兩個車輪(8 ),前托架(3 )底部的兩個車輪(8 )之間連接有車輪軸(7);后托架(5)的底部通過三角支撐板(6)分別設置有兩個車輪(8),后托架(5 )底部的兩個車輪(8 )之間連接有車輪軸(7 )。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多功能折疊式行李車,包括伸縮架、豎直托架、前托架、中間托架、后托架、定位桿、座板、車輪,所述的伸縮架一端插在豎直托架兩側支撐桿內,可沿支撐桿滑動,所述的豎直托架通過支撐桿兩側焊接的L型連接板與前托架一端鉸接,所述的前托架和后托架結構相同,對稱鉸接于中間托架兩端,所述的車輪通過三角支撐板和車輪軸與前托架和后托架連接。本實用新型適合人們去菜市場買菜或者商場購物,甚至出門游玩時使用,其對所載貨物適應性強,可根據(jù)所載貨物大小、形狀或重量,變形為手推車或手拉車使用;拖貨中途累了可變形為座椅,供人坐下休息之用,同時還可放在家里使用,提高行李車利用率。
【IPC分類】B62B3/02
【公開號】CN204674632
【申請?zhí)枴緾N201520317428
【發(fā)明人】鄧佳汝
【申請人】鄧佳汝
【公開日】2015年9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