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桅頂燈安裝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前桅頂燈燈的安裝結構。
背景技術:
根據(jù)《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guī)則公約》以及其他相關規(guī)范要求,本著海上安全的原貝U,相關船舶要配置要求的號燈、號型或信號。但是,由于船舶種類繁多,結構各不相同,在號燈的配置上面可以滿足要求,但是由于船體結構的特殊,出現(xiàn)號燈安裝位置與船舶作業(yè)干涉沖突的現(xiàn)象,如何協(xié)調解決號燈安裝位置并解決船舶作業(yè)問題,需從設計入手,尋找更好的解決方案,遵守號燈的數(shù)量、位置、能見距離或弧度的配置和特征方面盡可能的滿足規(guī)格對該船要求的規(guī)定。一般船舶和鉆井平臺艏部主甲板以及居住區(qū)會依據(jù)實際需求而設計,常見的主甲 板以上為居住區(qū),大概2飛層不等,針對船體特殊結構,居住區(qū)位于主甲板以下的情況,主甲板上一層為應急發(fā)電機和部分機械區(qū),上一層頂部為為管架甲板,儲放鉆井管線。由于,桅頂燈安裝位置為船的首位中心線,必須滿足規(guī)范要求,而吊機在作業(yè)時左右擺動,桅頂燈桿會與吊機干涉,影響鉆井作業(yè)。因此,要解決此設計問題?!?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guī)則公約》和各船級社規(guī)范等,對于桅燈的定義和要求,也非常具體明確。其定義是指"桅燈"是指安置在船的首尾中心線上方的白燈,在225度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橫后22. 5度內顯示。而且長度超過50米的船舶,應配置兩盞桅燈。對于桅燈的安裝位置,也有要求,號燈的垂向距離和間距要求是(I)長度為20米或20米以上的機動船,桅燈應安裝如下①前桅燈,如只裝設一盞桅燈,則該桅燈在船體以上的高度應不小于6米,如船的寬度超過6米,則在船體以上的高度應不小于該寬度,但是該等安裝在船體以上的高度不必大于12米。②當裝設兩盞桅燈時,后燈高于前燈的垂向距離應至少為4. 5米。(2)機動船的兩盞桅燈的垂向距離應是這樣即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況下,當從距離船首1000米的海面觀看時,應能看出后燈在前燈的上方并且分開。號燈的水平位置和間距要求是當機動船按規(guī)定有兩盞桅燈時,兩燈之間的水平距離應不小于船長的一半,但不必大于100米。前桅燈應安置在離船首不大于船長的四分之一處。此情況的前桅燈的安裝位置要在船首不大于船長的四分之一的首位中心線處,那就是艏部救生艇區(qū)域和管支架甲板區(qū)域,桅桿的高度按照規(guī)范要求應高出主甲板12米。如圖I所示。因此,前桅頂燈桿的安裝位置與吊機碰撞干涉,影響鉆井作業(yè)。
實用新型內容針對上述特殊結構的鉆井平臺,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可以在航行時桅桿立起,在鉆井工作時桅桿放倒,同時滿足規(guī)范要求和作業(yè)需求。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包括[0008]一延伸平臺,設置于所述鉆井平臺的艏部管甲板中心線區(qū)域;—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固定于所述延伸平臺上;一桅頂燈桿,樞接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上,且在所述鉆井平臺前進方向的垂直面內于放倒與立起位置之間樞轉,其一端部設置有一前桅頂燈,所述前桅頂燈正常工作時的高度高于所述鉆井平臺主甲板12米。上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中還包括至少一桅頂燈桿支撐,設置在桅頂燈桿的樞轉方向上,用于支撐并固定放倒后的所述桅頂燈桿。上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中所述桅頂燈桿支撐包括支撐座、支撐架以及卡套,所述支撐座設置于所述延伸平臺上,所述支撐架固定安裝于所述支撐座上,所述卡套設置于所述支撐架的頂部。上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中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包括兩相對設置的立式梯形構件,并兩立式梯形構件之間為所述桅頂燈桿的樞轉方向,在所述立式梯形構件的頂部安裝有穿設所述前桅頂燈桿的樞轉軸,樞轉立起后的所述前桅頂燈桿夾持定位在所述兩立式梯形構件中間。上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中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還包括第一定位固定件和第二定位固定件,所述第一定位固定件設置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的底部,固定所述桅頂燈桿于立起位置;所述第二定位固定件設置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的側面水平延伸的一懸臂式水平支撐件,固定所述桅頂燈桿于樞轉放倒位置。上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中所述第一定位固定件包括分別設置于所述兩立式梯形構件之間和所述桅頂燈桿底部的固定板以及連接兩固定板的一銷軸;所述第二固定件包括分別設置于所述懸臂式水平支撐件和所述桅頂燈桿上的凸耳以及連接兩凸耳的板件和固定螺栓。上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中所述卡套包括兩對應的半圓管以及分別于所述半圓管兩側延伸的結合部,所述兩半圓管兩側的結合部分別通過螺栓或銷軸固定連接。上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中所述結合部為對應設置的延伸壁或多個凸耳。上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中所述桅頂燈桿支撐包括兩個,于所述桅頂燈桿的樞轉方向上等距設置。上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中所述艏部管甲板高于所述主甲板3米,所述桅頂燈桿為9米。本實用新型的功效在于,采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可以在航行時桅桿立起,在鉆井工作時桅桿放倒,同時滿足規(guī)范要求和作業(yè)需求。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但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
圖I本實用新型用于鉆井平臺的設置位置圖;圖2本實用新型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示意圖;圖3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結構圖;圖3a桅頂燈桿立起位置定位固定結構圖;圖3b桅頂燈桿放倒位置定位固定結構圖;圖4、圖4-1桅頂燈桿支撐結構圖;圖4a、圖4b卡套結構圖;·[0033]圖4c卡套制作示意圖。其中,附圖標記100 鉆井平臺101 主甲板102 管架甲板103 救生艇I延伸平臺2桅頂燈桿3 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31 立式梯形構件32 樞轉軸33 第一定位固定件(于桅頂燈桿立起位置固定)331 第一固定板332 第二固定板333 銷軸34 第二定位固定件(于桅頂燈桿放倒位置固定)341 第一凸耳342 第二凸耳343 連接板件344 固定螺栓35 懸臂式水平支撐件4桅頂燈桿支撐41 支撐座(支撐架加強板)42 支撐架43 卡套431 半圓管432 凸耳4321 固定孔4322 銷軸433 延伸壁4331 固定孔[0064]4332 螺栓5 前桅頂燈F 鉆井平臺前進方向 P 桅頂燈桿樞轉方向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原理和工作原理作具體的描述在圖I、圖2所示的具體實施方式
中,本實用新型揭示一種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以便使鉆井平臺能夠滿足相關規(guī)范要求。如圖所示,鉆井平臺100包括主甲板101、管架甲板102、救生艇103,其中,管架甲板102位在高于主甲板101以上3米的位置。進一步地,于艏部救生艇103中心線區(qū)域,由管甲板102區(qū)域延伸固定有一延伸平臺1,前桅頂燈安裝結構設置于延伸平臺I上。如圖2所示,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還包括桅頂燈桿2、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3、桅頂燈桿支撐4、前桅頂燈5。所述延伸平臺I設置于所述鉆井平臺100的艏部管甲板中心線區(qū)域;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3,固定于所述延伸平臺I上;所述桅頂燈桿2,樞接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3上,所述桅頂燈桿2在所述鉆井平臺前進方向F的垂直面內P方向,于放倒與立起位置之間樞轉,所述桅頂燈桿2的一端部(于立起時所述桅頂燈桿2的頂部)設置有一前桅頂燈5,所述前桅頂燈正常工作時的高度高于所述鉆井平臺主甲板12米,具體說,所述桅頂燈桿2的高度為9米+3米=12米,可以滿足相關規(guī)范要求。參見圖3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結構圖。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3包括兩相對設置的立式梯形構件31,并且由兩立式梯形構件31之間界定出所述桅頂燈桿2的樞轉方向,在所述立式梯形構件31的頂部安裝有穿設所述桅頂燈桿2的樞轉軸32,樞轉立起后的所述桅頂燈桿2夾持定位在所述兩立式梯形構件31中間。為了于更加穩(wěn)定的固定所述桅頂燈桿2,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3上設計了第一定位固定件33和第二定位固定件34,用于所述桅頂燈桿2立起后的固定以及前桅燈桿放倒后,可以方便檢修燈具,不需要額外的梯子或其他輔助方式。如圖3所示,所述第一定位固定件33設置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3的底部,固定所述桅頂燈桿于立起位置;所述第二定位固定件34設置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3的側面水平延伸的一懸臂式水平支撐件35,固定所述桅頂燈桿于樞轉放倒位置。參見圖3a桅頂燈桿立起位置定位固定結構圖;圖3b桅頂燈桿放倒位置定位固定結構圖。所述第一定位固定件33包括設置于所述桅頂燈桿2底部的第一固定板331、設置于所述兩立式梯形構件31之間的第二固定板332和連接兩固定板的一銷軸333,桅頂燈桿2于立起位置時,通過銷軸333連接固定第一固定板331與第二固定板332達到桅頂燈桿2穩(wěn)固立起效果。所述第二固定件34包括設置于所述桅頂燈桿上的凸耳341、設置于所述懸臂式水平支撐件35上的凸耳342、連接兩凸耳的板件343以及固定螺栓344,桅頂燈桿2于放倒位置時,通過板件343以及銷軸333將所述凸耳341與凸耳342連接固定從而可以使桅頂燈桿2穩(wěn)固于放倒位置。如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于桅頂燈桿2的樞轉方向上設置至少一桅頂燈桿支撐4,用于支撐并固定放倒后的所述桅頂燈桿2,本實施例為設置兩個桅頂燈桿支撐4,支撐并固定放倒的長度9米的燈桿。桅燈桿支撐處設計了卡套43,桅頂燈桿2放倒后,固定桅頂燈桿2避免平臺活動時,桅頂燈桿2移動跌落。當然,桅頂燈桿支撐4并不限于兩個,也可以設置一個或兩個以上不作具體限定。參見圖4、圖4-1桅頂燈桿支撐結構的主視圖與俯視圖。所述桅頂燈桿支撐4包括支撐座41、支撐架42以及卡套43,所述支撐座41設置于所述延伸平臺I上,所述支撐架固定安裝于所述支撐座上,所述卡套43設置于所述支撐架42的頂部,用于卡持桅頂燈桿2。本實用新型一實施方式為所述支撐座41可以采用于所述支撐架42的兩側設置加強板的形式固定支撐架42,也可以采用兩個以上加強板設置于所述桅頂燈桿2的周邊或者采用一座體將桅頂燈桿2設置于其中,均可。參見圖4a、圖4b卡套結構圖以及圖4c卡套制作示意圖。所述卡套43包括兩對應的半圓管431,所述半圓管431的兩側分別設置延伸的結合部,如圖所示,本實施例為,兩半圓管431的結合部為于一側設置的相對應的延伸壁433,于另一端設置相對應的三個凸耳432,并于延伸壁433上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固定孔4331分別通過螺栓4332固定連接,于三個凸耳432上分別設置固定也已4321并通過一銷軸4332穿接固定。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具有其它實施方式,例如,可以于所述兩半圓管431的兩側均設置為相對應的延伸壁433或者所述兩半圓管431的兩側均也可以設置于多個相對應的凸耳432,不作具體限定。上述本實用新型揭示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應用于鉆井平臺或者類似的船舶上,不僅可以滿足相關的規(guī)范要求,而且于工作時放倒而不影響作業(yè)。通過在延伸平臺上設計安裝兩個桅頂燈桿支撐,可以支撐并固定放倒的長度9米的燈桿,并且桅頂燈桿支撐通過設計卡套,使燈桿放倒后,燈桿固定更加穩(wěn)固,避免平臺活動時,燈桿移動跌落。通過桅頂燈桿底座設計的定位結構,桅頂燈桿立起后,固定燈桿。桅頂燈桿放倒后,可以方便檢修燈具,不需要額外的梯子或其他輔助方式。此前桅頂燈桿只需人工操作,不需要額外的液壓或電動驅動裝置,省力、簡單。當然,本實用新型還可有其它多種實施例,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及其實質的情況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當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作出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但這些相應的改變和變形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所附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延伸平臺,設置于所述鉆井平臺的艏部管甲板中心線區(qū)域; 一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固定于所述延伸平臺上; 一桅頂燈桿,樞接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上,且在所述鉆井平臺前進方向的垂直面內于放倒與立起位置之間樞轉,其一端部設置有一前桅頂燈,所述前桅頂燈正常工作時的高度高于所述鉆井平臺主甲板12米。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至少一桅頂燈桿支撐,設置在桅頂燈桿的樞轉方向上,用于支撐并固定放倒后的所述桅頂燈桿。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桅頂燈桿支撐包括 支撐座、支撐架以及卡套,所述支撐座設置于所述延伸平臺上,所述支撐架固定安裝于所述支撐座上,所述卡套設置于所述支撐架的頂部。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包括 兩相對設置的立式梯形構件,并兩立式梯形構件之間為所述桅頂燈桿的樞轉方向,在所述立式梯形構件的頂部安裝有穿設所述桅頂燈桿的樞轉軸,樞轉立起后的所述桅頂燈桿夾持定位在所述兩立式梯形構件中間。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還包括 第一定位固定件和第二定位固定件,所述第一定位固定件設置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的底部,固定所述桅頂燈桿于立起位置;所述第二定位固定件設置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的側面水平延伸的一懸臂式水平支撐件,固定所述桅頂燈桿于樞轉放倒位置。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固定件包括分別設置于所述兩立式梯形構件之間和所述桅頂燈桿底部的固定板以及連接兩固定板的一銷軸;所述第二固定件包括分別設置于所述懸臂式水平支撐件和所述桅頂燈桿上的凸耳以及連接兩凸耳的板件和固定螺栓。
7.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套包括兩對應的半圓管以及分別于所述半圓管兩側延伸的結合部,所述兩半圓管兩側的結合部分別通過螺栓或銷軸固定連接。
8.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結合部為對應設置的延伸壁或多個凸耳。
9.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桅頂燈桿支撐包括兩個,于所述桅頂燈桿的樞轉方向上等距設置。
10.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艏部管甲板高于所述主甲板3米,所述桅頂燈桿為9米。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包括一延伸平臺,設置于所述鉆井平臺的艏部管甲板中心線區(qū)域;一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固定于所述延伸平臺上;一桅頂燈桿,樞接于所述桅頂燈基座導向支撐上,且在所述鉆井平臺前進方向的垂直面內于放倒與立起位置之間樞轉,其一端部設置有一前桅頂燈,所述前桅頂燈正常工作時的高度高于所述鉆井平臺主甲板12米。采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用于鉆井平臺的前桅頂燈安裝結構,可以在航行時桅桿立起,在鉆井工作時桅桿放倒,同時滿足規(guī)范要求和作業(yè)需求。
文檔編號B63B45/00GK202765258SQ20122036071
公開日2013年3月6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7月24日
發(fā)明者陳奎英, 于長江, 姜波, 徐剛, 李鵬, 張妍妍 申請人:煙臺中集來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