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包括間歇性移動的工作臺、多個位于工作臺周邊并間隔設置的卡位、位于卡位運動軌跡下方的導軌,所述導軌的一端設有可供喇叭芯柱送入導軌和卡位的入口,導軌的另一端設有可供喇叭芯柱送出導軌和卡位的出口,工作臺的旁邊設有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所述卡位的出口處設有將喇叭芯柱移動到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的移送機構(gòu)。本實用新型通過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對燈腳的方向和高度進行了定位,外部設備的上料機構(gòu)直接夾住已定位好的喇叭芯柱并進行加工即可,燈腳的精準定位不僅減少了燈泡的廢品率,還提高了整個鹵素燈的產(chǎn)品質(zhì)量。
【專利說明】一種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
【技術(shù)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泡加工設備,具體涉及一種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
【背景技術(shù)】
[0002]本專利 申請人:曾針對喇叭芯柱的特性,研制出一種自動上料機構(gòu),如專利名稱為“一種喇叭芯柱自動上料機構(gòu)”、專利號為“201320480432.8”以及專利名稱為“具有長短引線的芯柱的自動排列機構(gòu)”、專利號為“201320480432.8”的實用新型專利所示,該專利雖然成功解決了相鄰喇叭芯柱之間擠壓、碰撞、堆疊卡料等現(xiàn)象,但是該專利是以喇叭芯柱的喇叭高度進行定位,不能滿足部分對其燈腳位置有精確要求的加工工序或加工設備。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shù)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結(jié)構(gòu)合理、燈腳定位精準的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shù)問題所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
[0005]一種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包括間歇性移動的工作臺、多個位于工作臺周邊并間隔設置的卡位、位于卡位運動軌跡下方的導軌,所述導軌的一端設有可供喇叭芯柱送入導軌和卡位的入口,導軌的另一端設有可供喇叭芯柱送出導軌和卡位的出口,工作臺的旁邊設有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所述卡位的出口處設有將喇叭芯柱移動到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的移送機構(gòu)。
[0006]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包括燈腳頂桿、位于燈腳頂桿上方的燈腳夾具。
[0007]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安裝在一可移動的滑塊上。
[0008]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導軌包括兩條導向件,兩條導向件之間存在可供燈腳移動的間隙,間隙的起始寬度大于兩條燈腳之間的距離,間隙的中部的寬度小于兩條燈腳之間的距離而大于單根燈腳的直徑。
[0009]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每個卡位的周邊設有與喇叭外表面相對應的沉孔。
[0010]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導軌的入口的上方設有將喇叭芯柱撥正的調(diào)整機構(gòu)。
[0011]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工作臺為首尾連接的環(huán)形或圓形的循環(huán)工作臺,導軌為環(huán)繞半邊工作臺的環(huán)形導軌,所述工作臺上未對應有導軌的位置上設有廢料下料機構(gòu)。
[0012]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對燈腳的方向和高度進行了定位,外部設備的上料機構(gòu)直接夾住已定位好的喇叭芯柱并進行加工即可,燈腳的精準定位不僅減少了燈泡的廢品率,還提高了整個鹵素燈的產(chǎn)品質(zhì)量;進一步,通過卡位和導軌進行上料,將喇叭芯柱逐個隔離,避免了相鄰喇叭芯柱之間因擠壓、碰撞、堆疊而引起的卡料現(xiàn)象。
【附圖說明】
[0013]下面結(jié)合附圖和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14]圖1本實施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5]圖2為卡位與導軌輸送喇叭芯柱時的結(jié)構(gòu)示意簡圖;
[0016]圖3為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的結(jié)構(gòu)示意簡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參照圖1至圖3,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包括間歇性移動的工作臺1、十二個位于工作臺I周邊并間隔設置的卡位11、位于卡位11運動軌跡下方的導軌2,所述導軌2的一端設有將喇叭芯柱送入導軌2和卡位11的入口,導軌2的另一端設有將喇叭芯柱送出導軌2和卡位11的出口,工作臺I的旁邊設有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3,所述卡位11的出口處設有將喇叭芯柱移動到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3的移送機構(gòu)4,所述移送機構(gòu)4為可以夾住芯柱的夾具,該夾具可上下前后移動。如圖2所示,喇叭芯柱以喇叭朝上的方式放置在卡位11上,下方的導軌緊貼著燈腳,以實現(xiàn)喇叭芯柱的方向和位置的初次定位,然而由于導軌的間隙大于燈腳的直徑,燈腳的方向無法實現(xiàn)精準定位,因此還需二次定位。
[0018]進一步,所述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3包括燈腳頂桿31、位于燈腳頂桿31上方的燈腳夾具32,通過移送機構(gòu)4將喇叭芯柱以燈腳朝下的方式放置到燈腳頂桿31上,燈腳的底部頂在燈腳頂桿31上表面,以實現(xiàn)燈腳的高度定位,接著燈腳夾具32從兩側(cè)夾住兩個燈腳,從而實現(xiàn)燈腳的周向定位。
[0019]為方便上料,所述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3安裝在一可移動的滑塊33上,該滑塊33通過氣缸帶動,以便于與外部設備的上料機構(gòu)配合。
[0020]作為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導軌2包括兩條導向件,兩條導向件之間存在間隙,間隙的起始寬度大于兩條燈腳之間的距離,間隙的中部的寬度略大于單根燈腳的直徑,只要燈腳可以滑動即可。在此處,導軌2、工作臺I的具體結(jié)構(gòu)可以參照專利號為“201320480432.8” 的實用新型。
[0021]進一步,所述每個卡位11的周邊設有與喇叭外表面相對應的沉孔12,該沉孔12剛好托住喇叭以避免喇叭芯柱在離心力的作用下被甩出。所述導軌2的入口的上方設有將喇叭芯柱撥正的調(diào)整機構(gòu)5,所述調(diào)整機構(gòu)5為一氣嘴,當喇叭芯柱剛剛進入卡位11時,氣嘴產(chǎn)生壓力使喇叭芯柱整齊地落入沉孔12內(nèi),避免喇叭芯柱的重心傾斜。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工作臺I為間歇性轉(zhuǎn)動的圓盤,導軌2為半圓形的環(huán)形導軌,其中部分工作臺I的邊緣的下方并無導軌2。當然所述工作臺I的結(jié)構(gòu)亦可如專利號為“201320480432.8”的專利所示,具有相同的技術(shù)效果。當存在有喇叭芯柱的芯柱斷裂使移送機構(gòu)4無法夾取、喇叭芯柱依然留在卡位11內(nèi)時,該廢棄的喇叭芯柱將影響新的喇叭芯柱上料,因此,所述工作臺I上未對應有導軌2的位置上設有廢料下料機構(gòu)6,所述廢料下料機構(gòu)6包括位于上方的氣嘴和位于下方的頂桿,通過頂桿將廢棄喇叭芯柱頂出后再通過該氣嘴吹出的氣流可將廢棄的喇叭芯柱從卡位11內(nèi)吹出,以清空卡位11,方便下一次上料。在本實用新型中,調(diào)整機構(gòu)5和廢料下料機構(gòu)6還可以為直接接觸喇叭芯柱的物理機構(gòu),以避免出現(xiàn)因氣流強度不夠而無法定位或下料的狀況。
[0022]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先實施方式,只要以基本相同手段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目的的技術(shù)方案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包括間歇性移動的工作臺(1)、多個位于工作臺(I)周邊并間隔設置的卡位(11)、位于卡位(11)運動軌跡下方的導軌(2),所述導軌(2)的一端設有可供喇叭芯柱送入導軌(2)和卡位(11)的入口,導軌(2)的另一端設有可供喇叭芯柱送出導軌(2 )和卡位(11)的出口,其特征在于:工作臺(I)的旁邊設有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3 ),所述卡位(11)的出口處設有將喇叭芯柱移動到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3)的移送機構(gòu)(4)。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喇機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其特征在于:所述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3)包括燈腳頂桿(31)、位于燈腳頂桿(31)上方的燈腳夾具(32)。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其特征在于:所述燈腳二次定位機構(gòu)(3)安裝在一可移動的滑塊(33)上。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2)包括兩條導向件,兩條導向件之間存在可供燈腳移動的間隙,間隙的起始寬度大于兩條燈腳之間的距離,間隙的中部的寬度小于兩條燈腳之間的距離而大于單根燈腳的直徑。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其特征在于:所述每個卡位(11)的周邊設有與喇叭外表面相對應的沉孔(12)。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5所述的一種喇叭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2)的入口的上方設有將喇叭芯柱撥正的調(diào)整機構(gòu)(5)。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5所述的一種喇機芯柱上料定位機構(gòu),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臺(I)為首尾連接的環(huán)形或圓形的循環(huán)工作臺,導軌(2)為環(huán)繞半邊工作臺(I)的環(huán)形導軌,所述工作臺(I)上未對應有導軌(2)的位置上設有廢料下料機構(gòu)(6)。
【文檔編號】B65G47-24GK204280675SQ201420652128
【發(fā)明者】李洪普, 向先德 [申請人]李洪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