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建立一堆產(chǎn)品單元的方法和堆垛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便攜式框架,其設計成便于裝填柔性袋、口袋或沙袋。典型應用可以是裝填用于防洪或者防爆或防軍火的沙袋,其中手動裝填速度是重要的。
背景技術:
目前,通常這樣手工裝填沙袋,即,一個人保持袋頸打開而另一人使用鏟或鍬向袋裝填沙或其它材料。由于通常沙袋的形狀為其截面積相對于袋的長度較小,因此難于在沒有相當大溢出的情況下快速裝填沙袋。已經(jīng)嘗試各種方法來提高沙袋的裝填速度,例如將倒切的交通錐標和簡單的漏斗插入袋頂部中,但是大多數(shù)這些系統(tǒng)仍需要兩人一組來裝填一個沙袋。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保持袋、口袋或沙袋的框架,以允許單個操作者以相比于在沒有本發(fā)明優(yōu)點的情況下工作的兩個操作者一組更少的時間來手動裝填沙袋或其它柔性容器。該結構可簡單地調(diào)整袋的容納物,以便于嘗試并確保用于隨后使用的正確裝填程度。例如,用于建筑防洪設施的沙袋需要至多2/3滿。
在許多洪水情況下運送或手攜該框架是重要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堅固且輕的結構,其使用穩(wěn)定并且可容易地拆除和重新組裝為較小形式以改善運送和存儲。同時,該框架包括使得整個運送簡單的結構元件。
圖1表示沒有安裝袋的完整袋保持器的立體圖。
圖2表示組裝好以接收袋的框架的“后”視圖。
圖3表示組裝好以接收袋的框架的側視圖。
圖4表示組裝好以接收袋并且漏斗處于提升位置的框架的側視圖,其中可方便地接近鉤件。
圖5表示重新組裝好用于包裝和運送的框架的“后”視圖。
圖6表示重新組裝好用于包裝和運送的框架的側視圖。
圖7表示在漏斗和框架之間樞軸連接的細節(jié)。
圖8表示在框架和搖臂之間樞軸連接的細節(jié)。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照附圖,圖1表示完整的袋保持器框架。(在這種情況下的)管形框架包括剛性主框架1,在該主框架中包括環(huán)或彎曲部分20,其支撐兩個固定的袋保持鉤件15和樞接或鉸接支架11,在剛性主框架和漏斗3之間提供鉸接的樞轉(zhuǎn)管10滑入該支架11中。裝配在鎖定機構17中的可移除的腳延伸部4與鉤件15之間的距離設定了袋24被支撐的高度。由一段管彎曲成的一對搖臂2在每側都與底部支架5相連。每個支架5都與樞銷6接合以提供與剛性主框架的鉸接。在每個臂端部附近的鉤件14與安裝在剛性主框架1上的固定鉤件15對齊,從而四個鉤件14和15可與袋、口袋或沙袋的開口頂部接合,這將參照圖3和圖4來描述。將兩個搖臂2從剛性主框架1拉開,從而通過彈簧7或?qū)u臂2從剛性主框架1拉開的相似裝置的作用,使連接在固定袋保持鉤件15和搖臂袋保持鉤件14之間的任何事物保持處于張力下。從圖7中更清楚可見,通過支架9、樞轉(zhuǎn)管8和樞銷10以及鉸接支架11將具有80°夾角的錐形漏斗3安裝在剛性主框架1上。使漏斗折向下,漏斗3與袋鉤件14和15定位成使得漏斗的底部錐形出口將供應進漏斗中的任何材料排入由袋鉤件14和15保持的任何袋、口袋或沙袋24的開口頂部中。漏斗安裝成使其可擺動離開其在袋鉤件上方的操作位置,以便于安裝和移除附著在袋鉤件上的任何袋、口袋或沙袋。
圖2表示組裝好以準備使用的袋保持器的“后”視圖。套筒18安裝在每個搖臂2上,以固定圖1中所示的可移除腳延伸部4用于存儲和運送。同樣,在剛性主框架中的橫向元件19上設有安裝支架16,以固定漏斗用于存儲和運送。
圖3表示袋保持器的側視圖,其中錐形漏斗3定位在鉤件14和15之上,從而使得供應進漏斗中的任何事物都會落入支撐在鉤件上的沙袋中。袋鉤件14和15相對于待使用的袋、口袋或沙袋的高度定位成使得袋、口袋或沙袋的一部分坐靠在底座1的底部高度處,從而在裝填到袋的頂部并從袋鉤件上拆下袋之后,可手動地提升裝填的袋、口袋或沙袋,以允許容納物落入袋的未裝填底部分中,從而將袋、口袋或沙袋的尚未裝填的頂部收攏并結合或者固定以防止容納物溢出??梢詫⑽矬w(例如,裝填的沙袋)放置在框架的支撐腿之間,以減少由對被裝填的袋所應用的目標用途所需的袋的裝填容積。用于構造洪水控制結構的袋應只有2/3滿,而用于爆炸轉(zhuǎn)移的袋可以更滿一些。搖臂2在彈簧7的作用下從剛性主框架1拉開,但是由結合在搖臂支架5中的止動件21(如圖6和8所示)限制,該搖臂支架5通過支架22和樞銷6作用在橫向元件19上,如圖2和圖8所示,從而搖臂袋鉤件位于方便的位置,用于使操作者在迫使袋頂部開口的一側抵抗彈簧壓力而接合在安裝于剛性主框架的固定袋鉤件上之前,使袋、口袋或沙袋頂部開口的相對側接合在鉤件上,因此一旦漏斗已經(jīng)降低到裝填位置(如圖3所示)就固定袋、口袋或沙袋從而通過漏斗進行裝填。
圖4表示使漏斗3處于提升位置的側視圖,以允許將沙袋容易地安裝在鉤件14和15上或從其移除。當降低漏斗用于裝填時,止動件12與圖1和圖7中所示的橫桿13接合,以將漏斗保持在用于將裝填材料引入容器中的最佳位置。
圖5和圖6表示重新組裝好用于運送和包裝的袋保持器。剛性主框架的彎曲部分20提供了一把手,用于當重新組裝以便運送時便于運送框架。
將可移除的腳延伸部4插入搖臂2上的套筒18中,并通過鎖定機構17固定,如圖1和圖8所示。將樞銷10重新放置在與定位在橫向元件19上的安裝支架16接合的漏斗支架樞轉(zhuǎn)管8中,以定位漏斗并抵抗彈簧7的力而限制搖臂2。
圖7表示與剛性主框架1相連的漏斗3的細節(jié),其中樞銷10借助于支架9通過作為漏斗3的整體部分的樞轉(zhuǎn)管8來連接安裝在剛性主框架1的環(huán)部分20上的兩個支架11,從而樞轉(zhuǎn)管8可關于樞銷10樞轉(zhuǎn)以允許漏斗相對于剛性主框架運動(典型地是被提升),從而允許將沙袋安裝在鉤件上以及從其移除。固定在樞轉(zhuǎn)管8上的止動件12作用在橫桿13上,從而漏斗3僅可被降低到適于將材料通過漏斗引入支撐在鉤件上的容器中的確定位置。止動件12在支架9之間并在主框架1和橫桿13之后的位置確保了在降低漏斗3時,例如手指或衣物的物體不可能被捕獲。
圖8表示在搖臂支架5和剛性主框架1之間連接的細節(jié),其中允許支架5繞作用在與剛性主框架1的橫向元件19相連的支架22上的樞銷6樞轉(zhuǎn),從而受拉并連接在剛性主框架1和搖臂支架5之間的彈簧7迫使搖臂支架繞著樞銷6轉(zhuǎn)動,直到結合在支架5中的止動件21與橫向元件19接觸以允許搖臂到達相對于剛性主框架的預定位置。
當使用時在主框架1中的彈簧7的位置以及在主框架底部處與橫向元件19的底側接合的止動件21的位置,大大減少了當采用搖臂機構時例如手指或衣物的物體被捕獲或傷害的可能性。
權利要求
1.一種袋保持器,其中通過鉤件將袋、口袋或沙袋的頸部保持打開,使相對于軸線具有40°側面的錐形漏斗定位在沙袋頸部之上以將材料引入袋中,該袋保持器包括主框架和樞轉(zhuǎn)框架以支撐與袋接合的鉤件,通過作用在所述主框架和樞轉(zhuǎn)框架之間的彈簧或其它機械或氣動裝置以提供張力或類似作用力從而與袋接合。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袋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框架包括主結構部分,其彎曲以提供用于運送該裝置的把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袋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框架包括主結構部分,其彎曲以提供用于運送該裝置的把手以及用于所述漏斗樞轉(zhuǎn)點的位置。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袋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包括允許拆卸和重新組裝以進行運送和存儲的特征。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袋保持器,其特征在于,設有彈簧和止動件以致動和限制樞轉(zhuǎn)框架的運動,該彈簧和止動件定位在所述主框架和樞轉(zhuǎn)框架的布置中,從而減少了因樞轉(zhuǎn)框架的樞轉(zhuǎn)作用而使身體局部、衣物或其它物體被捕獲的可能性。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袋保持器,其特征在于,設有限制所述漏斗運動的止動件,該止動件定位在所述主框架中,從而減少了在漏斗運動期間身體局部、衣物或其它物品被捕獲的可能性。
7.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袋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斗能夠以抵抗所述張力提供機構而與樞轉(zhuǎn)臂接合的方式從其樞轉(zhuǎn)位置移開并重新固定到主框架上。
8.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袋保持器,其特征在于,設有可拆卸的腳支撐件,它們可與所述主框架重新接合用于存儲和組裝。
9.根據(jù)權利要求1和8所述的袋保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腳支撐件的減少直徑部分包括一孔,該孔可與主框架中的孔對齊,以允許在所述腳和主框架之間進行接合。
10.一種基本上參照附圖如此處所述的袋保持器。
全文摘要
一種袋保持和裝填裝置(1),其包括一輕且堅固的便攜式框架(2),以保持沙袋(24)或類似柔性容器。待裝填的袋由四個鉤件固定,其中兩個鉤件布置在搖臂上而另兩個鉤件布置在主框架上。這些鉤件(14)與沙袋的開口頸部接合并保持袋頂部打開。具有大致80°夾角的錐形漏斗可樞轉(zhuǎn)地安裝在該框架上,從而所述漏斗支撐在這樣的位置,以使得供應進漏斗(3)中的任何材料都被引入袋的開口頸部中。該漏斗(3)擺動到另一位置,其中可接近所述鉤件以放置或移除所述袋。一個或多個彈簧拉緊在搖臂上的袋鉤件,從而在裝填操作期間袋被牢固地保持在所述鉤件上。彎曲的管形框架輕且提供強度,并且形成為便于用手運送。該框架支撐在可移除的腿上,并且所述漏斗可拆卸并重新安裝在框架中,從而生成該裝置的簡單且有彈性的再造結構,并且用于存儲和運送的使用空間最小。
文檔編號B65B67/00GK1741937SQ200380109074
公開日2006年3月1日 申請日期2003年11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11月26日
發(fā)明者本杰明·貝弗里奇 申請人:本杰明·貝弗里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