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隔膜致動的充氣飲料分送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流體分送器,并且更具體地涉及用于加壓或充氣飲料的受控分送的瓶頂。
背景技術:
充氣飲料通常以瓶裝形式提供給消費者。為了將液體從充氣飲料瓶中分送出來,消費者通常擰開瓶的頂部并將所述飲料倒入飲用容器中。為了重新密封所述充氣飲料容器,消費者重新附接所述瓶頂。這類密封裝置所具有的共同問題是,首次使用后,所述充氣飲料總是失去碳酸飽和而變得“跑氣”。因此需求一種瓶頂分送裝置,該裝置容易地將充氣飲料分送至飲用容器,且仍能使所述容器中剩余的那部分充氣飲料保持碳酸飽和。
授予Nagy的美國專利No.4,860,932公開了一種通過對杠桿施加壓力而運轉的用于充氣飲料的虹吸瓶以及分送器,其移動阻隔件的位置并允許液體被分送。Nagy公開所述阻隔件的一部分通過所述分送器主體中的開口并接觸所述杠桿。在所述阻隔件與所述分送器主體之間的分送腔中存在不良密封。Nagy嘗試通過在所述阻隔件穿過所述分送器主體的區(qū)域周圍設置一O形環(huán)以減輕該不良密封的問題。這種結構制造成本相當昂貴并且所述不良密封達不到要求,尤其是在所述阻隔件相對于所述分送器主體上下運動時。
其它分送器嘗試改善充氣飲料的分送過程但效果有限。諸如由Nagy公開的分送器之類的現(xiàn)有分送器的缺點包括昂貴且復雜的構造;有泄漏的閥;以及所述分送器太大使得當現(xiàn)有充氣飲料瓶疊置在標準封閉運輸箱中時所述分送器不能安裝在所述瓶上。
需求一種用于充氣飲料的液體分送器,其具有未被阻隔件穿過的密封分送腔,并且其中通過使所述阻隔件和所述分送主體具有合適的形狀而導入所述阻隔件以形成良好的密封,或通過使所述阻隔件在所述分送器主體內對中而形成良好的密封。
還存在對分送器的另一需求,其具有相對廉價的構造及較小的尺寸,從而其可以用在疊置于現(xiàn)有封閉運輸箱中的充氣飲料瓶上。
發(fā)明內容
一種用于從容器分送流體的分送器的殼體具有入口、出口、分送腔以及用于將該殼體附接于容器頂部的機構。隔膜銷連接到隔膜及阻隔件使得所述隔膜的壓下導致所述阻隔件的位移。所述阻隔件可在阻止所述入口和所述出口之間的流體流動的關閉位置與允許所述入口和所述出口之間的流體流動的開啟位置之間運動。
當所述分送器附接于容器時,從所述容器的最高表面測量至所述分送器的最高表而,所述分送器的高度在大約1cm與大約4cm之間。
虹吸管能夠以流體緊密密封方式連接到所述殼體用于分送如碳酸飲料之類的加壓流體。
在示出本發(fā)明的非限制性具體實施方式
的附圖中圖1為處于關閉位置的按鈕操作分送器具體實施方式
的側面剖視圖;圖2為處于開啟位置的圖1中分送器的側面剖視圖;圖3為圖1中對中裝置的立體圖;圖4為附接于瓶的圖1中分送器的側面剖視圖;圖5為示出處于關閉位置的扭轉頂操作具體實施方式
的立體剖視圖;圖6為圖5中分送器殼體的立體分解圖;以及圖7為側致動的分送器的側面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進行的詳細說明是為了提供對本發(fā)明更詳盡的了解。但是,本發(fā)明能夠以不具有這些特征的方式來實施。在其它情況下,沒有詳細示出或說明公知的元件以避免不必要地模糊本發(fā)明。相應地,所述詳細說明及附圖將是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
如圖1所示,按鈕操作分送器10具有分送器殼體100、分送腔105、以及分送嘴170,分送嘴170具有從其中穿過并且充當分送腔105的出口的分送通道160。在圖1所示的關閉位置中,分送通道160的入口被阻隔件120阻塞。如圖2所示,通過按壓連接到分送殼體100的隔膜110,阻隔件120可在關閉位置與開啟位置之間運動。隔膜110具有隔膜銷130,隔膜銷130延伸穿過分送腔105的上部115、阻隔件120的中心、分送腔105的下部125以及對中裝置150。當阻隔件120在關閉與開啟位置之間運動時,隔膜銷130引導阻隔件120,以確保阻隔件120保持對中。分送腔105的壁135以下述方式成一角度每當阻隔件120從開啟位置運動到關閉位置時,在阻隔件120與分送腔105的壁135之間的形成良好密封。
隔膜110和隔膜銷130可以與分送器殼體100制成一個連續(xù)的材料件。例如,聚氨酯是可用于澆鑄包括隔膜110與隔膜銷130的分送器殼體100的合適材料。聚氨酯B-601與聚氨酯B-614例如是可以用于殼體的滿足FDA標準的合適聚氨酯材料例。由Bayer公司基于熱塑性聚氨酯生產的聚脂Texin255樹脂是另一合適材料,其可由于通過注射模塑法制成分送器殼體。厚度在0.08cm(0.030″)至0.14cm(0.055″)之間,并且優(yōu)選地厚度為大約0.01cm(0.040″)的隔膜110適合采用上述合適材料。當隔膜110用這些例子中提供的材料與寬度形成時,大約0.2cm(0.08″)的隔膜110的壓下量足以用于分送流體。要理解的是,在本發(fā)明的替代性具體實施方式
中,隔膜110、隔膜銷130以及分送器殼體100也可由多塊材料制成。
分送器殼體100具有螺紋區(qū)域190,螺紋區(qū)域190用于可拆卸地附接于瓶290上,如充氣飲料瓶的扭轉頂蓋280上。
對中裝置150連接到瓶封閉密封件180上,其提供下分送腔125與瓶290上部之間的流體緊密密封。對中裝置150進一步連接到虹吸管140上,虹吸管140在附圖1、2、3以及5中以截短形式示出。如圖4所示,虹吸管140可從飲料瓶底部延伸到對中裝置150以由于流體流經的通道。當分送器10附接于裝有如充氣飲料的加壓液體的瓶290時,來源于瓶290內部的壓力產生推動液體通過虹吸管140朝分送腔105下部125流動的壓力。該壓力施加一使阻隔件120朝向上的位置或關閉位置偏移的力。當隔膜110為上述的彈性聚氨酯時,隔膜110以大約2牛(N)的力保持阻隔件120緊靠分送腔105的壁135,即使在瓶290中沒有壓力的情況下該力也足以將阻隔件120保持在關閉位置。
如圖2所示,當分送器10處于開啟位置時,流體可從瓶290的底部通過虹吸管140,流經入口260,達到分送腔105的下部125,繞過阻隔件120,并且最終通過分送通道160流到分送殼體100的出口外。如圖3所示,對中裝置150、瓶封閉密封件180以及虹吸管140可由單個整體材料制成。瓶封閉密封件180與分送器殼體100形成流體緊密密封。通過將分送器10牢固地附接于飲料瓶所獲得的壓力,或通過本領域已知的任何合適的密封裝置,可獲得流體緊密密封。
要理解的是,無需圖3所示的虹吸管140、封閉密封件180和/或對中裝置150可實施本發(fā)明,例如用于分送非充氣飲料。在無虹吸管140的情況下,可通過擠壓或傾斜瓶290以使液體進入分送腔105的下部125。然后分送腔105的下部125中的液體可通過壓下隔膜110而排出。
分送器10中提供按鈕200以便于隔膜110的壓下。按鈕200具有與隔膜旋鈕210接觸的加強區(qū)域220。隔膜110可具有使隔膜110、以及又使按鈕200朝向上的位置或關閉位置偏移的彈性特性。還應當注意當從瓶290分送加壓內含物時,加壓內含物朝阻隔件120施加一向上的力,使得阻隔件120以及隔膜110偏移到關閉位置。
當按鈕200被壓下時,隔膜110被壓下,使隔膜銷130位移,這又使阻隔件120沿向下的方向位移。這樣允許流體穿過虹吸管140、對中裝置中的入口260、下分送腔室125,繞過阻隔件120并流到分送通道160外。按鈕200可通過任何合適的連接裝置附接于分送殼體100,例如通過圖1所示的搭扣配合。按鈕200具有搭扣在分送殼體100中的隆起250上的凸緣240。要理解的是按鈕200可通過任何合適的裝置附接于分送殼體100。
圖4示出了分送器10相對于飲料瓶290的相對尺寸及位置的例子。盡管虹吸管140在附圖1、2、3及5中以截短形式示出,但圖4示出該虹吸管可從分送器10延伸到瓶290的底部用于將流體從瓶290的底部輸送到分送腔105的下部125。
分送器10的運轉由隔膜110的壓下致動。隔膜110的壓下可通過許多不同的方法實現(xiàn),如隔膜110上的直接壓力、通過按鈕200施加在隔膜110上的間接壓力、如美國專利No.4860932公開的杠桿施加的壓力、或如分送器300中示出的由扭轉頂320施加的力。
參考附圖5和6,分送器300具有通過凸榫340和凹槽400結構附接于分送殼體310的扭轉頂320。扭轉頂320具行壓靠在隔膜旋鈕210上的扭轉頂銷330。沿一個方向,如順時針方向擰扭轉頂320,使扭轉頂320相對于殼體310下降。這又導致通過扭轉頂銷330抵靠在隔膜旋鈕210上而施加的向下的力,導致隔膜110位移,得到如前述關于分送器10的分送器的開口。沿相反方向,如逆時針方向擰扭轉頂320,使扭轉頂320相對于分送殼體310上升。這又減小扭轉頂銷330與隔膜旋鈕210之間的力使得隔膜110可以回到其偏置位置,關閉分送器300。
嘴170的形狀對于本發(fā)明的功能并不重要。相應地,附圖1和7示出了嘴170形狀的不同變體。
圖6示出了具有上隆起350的扭轉頂320的立體分解圖,其允許對分送器300進行簡單的單手操作——通過姆指壓隆起的一側以開啟分送器,及通過姆指壓隆起的另一側以關閉分送器300。要理解的是扭轉頂320的形狀的可變性非常強,并且可包括如卡通人物、公司標志或其它與眾不同的設計之類的各種新奇項目來允許分送器300的扭轉操作。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從瓶290的最高部分測量至隔膜旋鈕210的頂部、至按鈕200的頂部、和/或至扭轉頂320的頂部的距離95、195和395可在大約1cm至4cm之間,及更優(yōu)選的在1.0cm至2.5cm之間,使得在瓶的現(xiàn)行標準尺寸的基礎上,當現(xiàn)有的充氣飲料瓶疊置在現(xiàn)有的運輸箱中或儲存在冰箱、柜子或家具中時,分送器可安裝在所述瓶上。
圖7示出了具有隔膜510的側致動的分送器500,隔膜510可通過沿垂直于虹吸管580的方向施加的力致動。側致動分送器500的操作與前述具體實施方式
類似。隔膜510的壓下使隔膜銷530位移,這又使阻隔件120位移,使阻隔件從關閉位置運動到開啟位置。當處于開啟位置時,流體可沿虹吸管580向上流動,通過入口590進入分送腔540,流過阻隔件120,通過分送腔540的出口600并流到嘴550的分送通道560外。分送器殼體520可通過任何合適的裝置附接于瓶的附接區(qū)域570中,包括與瓶一起制成單件整體結構。
當本發(fā)明用于分送加壓液體時,開啟位置導致流體的單向流動,即排出加壓液體直到加壓液體不再接觸虹吸管——如當容器是空的時。用于分送充氣飲料的本發(fā)明的常規(guī)操作只排出液體,直到排空,從而保持瓶壓以及飲料的碳酸飽和。因為當瓶的內含物處于壓力下時流體不會從瓶外部流入瓶內,所以產品污染的可能被顯著減小或消除。
在分送器直接制造在瓶頂上的本發(fā)明具體實施方式
中,該特征與包含加壓飲料的單向流動相結合,將向消費者及供應商提供下述保證在生產之后,瓶的內含物不能被容易地改變或再充填。通過使用專用設備才有可能充填或再充填具有直接制造于其上的分送器的瓶,如當分送器10、300或500處于開啟位置時通過嘴160或560施加壓力和流體。
在上述公開的啟示下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顯而易見的是,在不偏離本發(fā)明范圍的情況下在實施本發(fā)明時可作出許多變更及修改。例如,盡管本發(fā)明描述成具有單根隔膜銷,但實施時可采用多根隔膜銷。此外,如果所述分送腔的壁相對于所述阻隔件具有適當?shù)男螤?,那么無需對中裝置和/或完全穿過所述阻隔件的隔膜銷也可實現(xiàn)良好的密封。所以,本發(fā)明的范圍應根據(jù)權利要求所限定的主旨來解釋。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從容器分送流體的分送器,所述分送器包括殼體,其具有入口和分送出口、分送腔以及用于將所述殼體以流體緊密密封的方式附接至所述容器的頂部的機構;隔膜,其以流體緊密密封的方式連接到所述殼體;隔膜銷,其連接到隔膜且連接到阻隔件,使得所述隔膜的壓下導致所述阻隔件的位移;并且所述阻隔件在阻止所述入口和所述分送出口之間的流體流動的關閉位置與允許所述入口和所述分送出口之間的流體流動的開啟位置之間是可運動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送器,其中,所述隔膜是彈性的,并且通過與所述隔膜銷的連接將所述隔膜與所述阻隔件偏移到所述關閉位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送器,進一步包括以流體緊密密封方式連接到所述殼體的虹吸管,所述虹吸管限定從所述容器到所述分送腔的較低區(qū)域的通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送器,其中,用于將所述殼體附接于所述容器頂部的所述機構為螺紋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送器,其中,用于將所述殼體附接于所述容器頂部的所述機構為搭扣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送器,其中,所述容器為用于分送充氣飲料的瓶。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送器,其中,當附接于所述容器并在所述容器的最高部分與所述分送器的最高部分之間測量時所述分送器的高度在大約1cm至大約4cm之間。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分送器,其中,所述分送器的所述高度在大約1.0cm至大約2.5cm之間。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送器,其中,所述隔膜銷穿過所述阻隔件并穿過連接到所述殼體的對中裝置。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送器,其中,所述殼體、所述隔膜和所述隔膜銷一起由整體材料連續(xù)件構成。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分送器,其中,所述整體材料單件由聚氨酯構成。
12.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送器,進一步包括連接到所述殼體用于使所述阻隔件在所述殼體中對中的對中裝置,其中所述虹吸管和所述對中裝置構成整體材料連續(xù)件。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送器,進一步包括連接到所述殼體的按鈕,所述按鈕與所述隔膜摩擦連接,并且在挺立位置與壓下位置之間是可運動的。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送器,進一步包括連接到所述殼體的杠桿,所述杠桿與所述隔膜摩擦連接,并且在挺立位置與壓下位置之間是可運動的。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送器,進一步包括連接到所述殼體的扭轉頂,所述扭轉頂與所述隔膜摩擦連接,并且在挺立位置與壓下位置之間是可運動的。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分送器,其中,當附接于所述容器并在所述容器的最高部分與所述分送器的最高部分之間測量時所述分送器的高度在大約1cm與大約4cm之間。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分送器,其中,所述分送器的所述高度在大約1.0cm與大約2.5cm之間。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分送器,其中,當附接于所述容器并在所述容器的最高部分與所述分送器的最高部分之間測量時所述分送器的高度在大約1cm與大約4cm之間。
19.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分送器,其中,當附接于所述容器并在所述容器的最高部分與所述分送器的最高部分之間測量時所述分送器的高度在大約1cm與大約4cm之間。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分送器,其中,所述分送器的所述高度在大約1.0cm與大約2.5cm之間。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從容器分送流體的分送器具有殼體,該殼體具有入口、出口、分送腔以及用于將所述分送器連接到所述容器例如連接到充氣飲料瓶的頂部的機構。阻隔件可在關閉位置與開啟位置之間運動以允許所述入口與所述分送出口之間的流體流動。隔膜銷連接到彈性隔膜及所述阻隔件,使得所述隔膜的壓下將導致所述阻隔件的位移,使所述阻隔件在所述關閉與開啟位置之間運動。虹吸管件流體從所述容器抽到所述分送腔內。
文檔編號B67D1/00GK1997569SQ200580020583
公開日2007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05年4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4月21日
發(fā)明者米哈伊爾·奧克塔維安·科蘭, 勞倫丘·維克托·布庫羅尤 申請人:米哈伊爾·奧克塔維安·科蘭, 勞倫丘·維克托·布庫羅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