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醫(yī)用毀型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yī)用毀型桶,屬于毀型桶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現有醫(yī)院使用的毀型器與醫(yī)用垃圾桶是分開的,輸液器毀型時,輸液器內有一些殘留的藥液會灑到地面上,特別是有些輸液器內殘留病人輸液后的回血,會造成對環(huán)境的污染,也可能造成交叉感染。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醫(yī)院使用的毀型器與醫(yī)用垃圾桶是分開的,輸液器毀型時,輸液器內有一些殘留的藥液會灑到地面上,特別是有些輸液器內殘留病人輸液后的回血,會造成對環(huán)境的污染,也可能造成交叉感染的問題,進而提供一種醫(yī)用毀型桶。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醫(yī)用毀型桶,包括方形桶、踏板、踏板支軸、立桿、桶蓋支軸、桶蓋、上刀片和下刀片,所述踏板支軸固定在方形桶外壁的下側,踏板的中段與踏板支軸鉸接,桶蓋的后端與方形桶的桶沿之間鉸接,桶蓋支軸固定在桶蓋的側壁上,立桿的下端與踏板的末端鉸接,立桿的上端通過桶蓋支軸與桶蓋鉸接,上刀片固定在桶蓋的下側,下刀片固定在方形桶一側的內壁上,上刀片與下刀片咬合。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使用時踩下踏板,使桶蓋打開,上刀片與下刀片張開,將輸液器搭在下刀片上,抬腳使桶蓋下落,上刀片同時下落與下刀片咬合,切斷輸液器,在桶里的一段輸液器自然落入桶中,再踩下踏板,桶蓋打開將手里的一段輸液器扔入桶中。本實用新型刀片和桶連為一體,使用方便又衛(wèi)生,可以大為減少輸液器內殘留病人輸液后的回血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可能造成的交叉感染。
圖I是本實用新型一種醫(yī)用毀型桶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實施例在以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為前提下進行實施,給出了詳細的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限于下述實施例。如圖I所示,本實施例所涉及的一種醫(yī)用毀型桶,包括方形桶I、踏板3、踏板支軸
4、立桿5、桶蓋支軸6、桶蓋7、上刀片9和下刀片11,所述踏板支軸4固定在方形桶I外壁的下側,踏板3的中段與踏板支軸4鉸接,桶蓋7的后端與方形桶I的桶沿之間鉸接,桶蓋支軸6固定在桶蓋7的側壁上,立桿5的下端與踏板3的末端鉸接,立桿5的上端通過桶蓋支軸6與桶蓋7鉸接,上刀片9固定在桶蓋7的下側,下刀片11固定在方形桶I 一側的內壁上,上刀片9與下刀片11咬合。所述桶蓋7上設有隱藏下刀片11的刀倉8,以防止刀片被刮碰或對人體造成危害。進一步的,還包括把手10,所述把手10固定在桶蓋7上部的前側,在桶蓋自然下落不足以切斷輸液器時,可為上刀片助力。 還包括桶梁2,所述桶梁2與方形桶I的上部鉸接。用來拎提毀型桶以傾倒垃圾。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
,這些具體實施方式
都是基于本實用新型整體構思下的不同實現方式,而且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醫(yī)用毀型桶,包括方形桶、踏板、踏板支軸、立桿、桶蓋支軸、桶蓋、上刀片和下刀片,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支軸固定在方形桶外壁的下側,踏板的中段與踏板支軸鉸接,桶蓋的后端與方形桶的桶沿之間鉸接,桶蓋支軸固定在桶蓋的側壁上,立桿的下端與踏板的末端鉸接,立桿的上端通過桶蓋支軸與桶蓋鉸接,上刀片固定在桶蓋的下側,下刀片固定在方形桶一側的內壁上,上刀片與下刀片咬合。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醫(yī)用毀型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桶蓋上設有隱藏下刀片的刀倉。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醫(yī)用毀型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把手,所述把手固定在桶蓋上部的前側。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醫(yī)用毀型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桶梁,所述桶梁與方形桶的上部鉸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醫(yī)用毀型桶,本實用新型所述踏板支軸固定在方形桶外壁的下側,踏板的中段與踏板支軸鉸接,立桿的下端與踏板的末端鉸接,立桿的上端通過桶蓋支軸與桶蓋鉸接,上刀片固定在桶蓋的下側,下刀片固定在方形桶一側的內壁上,上刀片與下刀片咬合。本實用新型使用時踩下踏板,使桶蓋打開,上刀片與下刀片張開,將輸液器搭在下刀片上,抬腳使桶蓋下落,上刀片同時下落與下刀片咬合,切斷輸液器,在桶里的一段輸液器自然落入桶中,再踩下踏板,桶蓋打開將手里的一段輸液器扔入桶中。本實用新型刀片和桶連為一體,使用方便又衛(wèi)生,可以大為減少輸液器內殘留病人輸液后的回血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可能造成的交叉感染。
文檔編號B65F1/00GK202379341SQ20112057070
公開日2012年8月15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31日
發(fā)明者屈娟, 屈萍, 郭穎 申請人:郭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