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包括支架和收卷盤,還包括驅動機構、引導盤和推車,驅動機構設置于支架上,引導盤設置于驅動機構的輸出軸上,所述驅動機構的輸出軸的頂端設置有活套聯軸器,收卷盤通過活套聯軸器與驅動機構的輸出軸連接,收卷盤設置于推車上。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本產品產品的收卷盤通過連接軸和活套聯軸器與驅動裝置的輸出軸相連,并且收卷盤直接放置于推車上,使得在收卷結束后,只需要將活套聯軸器往上抬,讓收卷盤與活套聯軸器分離,就可以將繞有金屬線材的收卷盤連通推車一起推出,整個卸料工作十分方便。
【專利說明】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收卷設備,特別是涉及一種對金屬線材進行收卷的收卷機。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對金屬線材進行收卷時采用的是臥式收卷機,其結構通常包括一個收卷電機,收卷電機的輸出軸與減速機的輸入軸相連,減速機的輸出軸通過摩擦片與收卷盤相連接。這種收卷機在收完金屬線材后,需要將繞有金屬線材的收卷盤從收卷機中卸出,并搬運至運輸工具上,然后再運往指定地點。整個卸料的過程非常的麻煩,不僅增加了卸料的時間,降低了生產效率,同時還增加了操作人員的勞動強度。另外,這種結構在收卷的過程中,經常會發(fā)生摩擦片打滑的現象,工作不穩(wěn)定。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金屬線材收卷設備中所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來解決上述問題。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5]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包括支架和收卷盤,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驅動機構、引導盤和推車,所述驅動機構設置于支架上,所述引導盤設置于驅動機構的輸出軸上,所述驅動機構的輸出軸的頂端設置有活套聯軸器,所述收卷盤通過活套聯軸器與驅動機構的輸出軸連接,所述收卷盤設置于推車上。
[0006]上述的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包括力矩電機和減速機,所述力矩電機連接連接減速機。
[0007]上述的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導入輪和導出輪,所述導入輪設置于引導盤的側邊,所述導出輪設置于引導盤和收卷盤之間。
[0008]上述的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盤的圓周面上設置有凹槽。
[0009]上述的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盤圓周面上的凹槽為下列形狀之一:v型槽和圓弧槽。
[0010]上述的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車上設置有用于容納收
卷盤的擱置盤。
[0011]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本產品產品的收卷盤通過連接軸和活套聯軸器與驅動裝置的輸出軸相連,并且收卷盤直接放置于推車上,使得在收卷結束后,只需要將活套聯軸器往上抬,讓收卷盤與活套聯軸器分離,就可以將繞有金屬線材的收卷盤連通推車一起推出,整個卸料工作十分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
[0013]為使對本發(fā)明的結構特征及所達成的功效有更進一步的了解與認識,用以較佳的實施例及附圖配合詳細的說明,說明如下:
[0014]參看圖1,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包括支架100和收卷盤200、驅動機構300、引導盤400和推車500,驅動機構300設置于支架100上,引導盤400設置于驅動機構300的輸出軸上,驅動機構300的輸出軸的頂端設置有活套聯軸器310,收卷盤200通過活套聯軸器310與驅動機構300的輸出軸連接,收卷盤200設置于推車500上。
[0015]驅動機構300包括力矩電機和減速機,力矩電機連接連接減速機,減速機的輸出軸連接活套聯軸器310,從而使得驅動機構300帶動活套聯軸器310轉動。
[0016]為了更好的視線本產品的功能,還包括了導入輪410和導出輪420,導入輪410設置于引導盤400的側邊,將線材導入引導盤400上,導出輪420設置于引導盤400和收卷盤200之間,用于對從引導盤400出來的線條進行引導,再將線材引導至收卷盤200。
[0017]引導盤400的圓周面上設置有凹槽,凹槽為V型槽或者圓弧槽,可以用來卡住線材。
[0018]為了收卷盤200能夠很好的放置在推車500上,推車500上設置有用于容納收卷盤的擱置盤210。
[0019]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本產品產品的收卷盤通過連接軸和活套聯軸器與驅動裝置的輸出軸相連,并且收卷盤直接放置于推車上,使得在收卷結束后,只需要將活套聯軸器往上抬,讓收卷盤與活套聯軸器分離,就可以將繞有金屬線材的收卷盤連通推車一起推出,整個卸料工作十分方便。
[0020]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的范圍內。本發(fā)明要求的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包括支架和收卷盤,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驅動機構、弓丨導盤和推車,所述驅動機構設置于支架上,所述引導盤設置于驅動機構的輸出軸上,所述驅動機構的輸出軸的頂端設置有活套聯軸器,所述收卷盤通過活套聯軸器與驅動機構的輸出軸連接,所述收卷盤設置于推車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包括力矩電機和減速機,所述力矩電機連接連接減速機。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導入輪和導出輪,所述導入輪設置于引導盤的側邊,所述導出輪設置于引導盤和收卷盤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盤的圓周面上設置有凹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盤圓周面上的凹槽為下列形狀之一:V型槽和圓弧槽。
6.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一種金屬線材的立式收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車上設置有用于容納收卷盤的擱置盤。
【文檔編號】B65H54/72GK103569783SQ201210282657
【公開日】2014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8月10日
【發(fā)明者】徐新 申請人:寧波康潤機械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