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適用范圍廣的木地板生產用自動傳送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適用范圍廣的木地板生產用自動傳送裝置,包括機架(1),機架(1)上設置有第一軸承座(2);第一軸承座(2)、主動軸(3)、第一主動輪(4)、第一傳動帶(5)和第一從動輪(6)依次連接;第一軸承座(2)還通過主動軸(3)與第二主動輪(7)、第二傳動帶(8)、第二從動輪(9)依次連接;第一從動輪(6)和第二從動輪(9)中間通過從動軸(10)連接有第二軸承座(11);主動軸(3)通過減速器(12)連接電機(13);第一軸承座(2)和第二軸承座(11)的上表面均低于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的上表面。本發(fā)明既能降低勞動強度、提高生產效率,又具有適用范圍廣、傳送穩(wěn)定性高和成本較低的優(yōu)點。
【專利說明】一種適用范圍廣的木地板生產用自動傳送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木地板生產用傳送裝置,特別是一種用于兩條平行設置的木地板生產線之間的自動傳動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木地板企業(yè)在生產木地板的過程中,加工的生產線一般較長,當車間較小時,需要分成幾條相互平行的生產線進行加工。木地板在完成前道生產線后需要傳遞到后道生產線進行繼續(xù)加工,而且由于生產需要,可能要生產并搬運不同規(guī)格的木地板?,F(xiàn)在一般是需要工作人員人工搬運,但在搬運過程中,工作人員勞動強度大,且會影響生產效率。因此,生產木地板過程中存在著勞動強度較大和生產效率較低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適用范圍廣的木地板生產用自動傳送裝置。本發(fā)明既能降低勞動強度、提高生產效率,又具有適用范圍廣、傳送穩(wěn)定性高和成本較低的優(yōu)點。
[0004]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一種適用范圍廣的木地板生產用自動傳送裝置,包括機架,機架上設置有第一軸承座;第一軸承座右側通過主動軸連接有第一主動輪,第一主動輪通過第一傳動帶連接第一從動輪;第一軸承座左側通過主動軸連接有第二主動輪,第二主動輪通過第二傳動帶連接第二從動輪;第一從動輪和第二從動輪中間通過從動軸連接有第二軸承座;主動軸通過減速器連接電機;第一軸承座和第二軸承座的上表面均低于第一傳動帶和第二傳動帶的上表面,第一傳動帶和第二傳動帶的前方連接后道生產線,第一傳動帶和第二傳動帶的后方連接前道生產線。
[0005]前述的適用范圍廣的木地板生產用自動傳送裝置中,所述第一軸承座、第二軸承座、減速器和電機均通過螺栓連接在機架。
[0006]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通過設置兩組主動輪、從動輪和傳動帶,主動輪帶動從動輪和傳動帶運動,通過傳動帶運動帶動各種不同規(guī)格的木地板在兩條平行的木地板生產線間傳送。木地板生產過程中,采用一條傳動帶來傳送,在傳送尺寸規(guī)格較大的木地板時,如果使用較窄的傳動帶,則傳送的穩(wěn)定性較差,傳送過程中木地板容易掉落;如果使用較寬的傳動帶,則需要配套使用較大的主動輪和從動輪,成本較高。本發(fā)明設置了兩組傳動帶,采用較窄的傳動帶、主動輪和從動輪,兩組主動輪共用同一個主動軸和軸承座,兩組從動輪也共用同一個從動軸和軸承座,成本較低;較大的木地板可以架在兩條傳送帶上傳送,較小的木地板可以放置在一條傳送帶上傳送,在滿足傳送穩(wěn)定性的情況下還能滿足傳送各種不同規(guī)格木地板的要求,大大提高了傳送裝置的適用范圍。因此,本發(fā)明既能降低勞動強度、提高生產效率,又具有適用范圍廣、傳送穩(wěn)定性高和成本較低的優(yōu)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0008]圖2是本發(fā)明的主視圖。
[0009]附圖中的標記為:1_機架,2-第一軸承座,3-主動軸,4-第一主動輪,5-第一傳動帶,6-第一從動輪,7-第二主動輪,8-第二傳動帶,9-第二從動輪,10-從動軸,11-第二軸承座,12-減速器,13-電機,14-后道生產線,15-前道生產線。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但并不作為對本發(fā)明限制的依據。
[0011]實施例。一種適用范圍廣的木地板生產用自動傳送裝置,構成如圖1、2所示,包括機架1,機架I上設置有第一軸承座2 ;第一軸承座2右側通過主動軸3連接有第一主動輪4,第一主動輪4通過第一傳動帶5連接第一從動輪6 ;第一軸承座2左側通過主動軸3連接有第二主動輪7,第二主動輪7通過第二傳動帶8連接第二從動輪9 ;第一從動輪6和第二從動輪9中間通過從動軸10連接有第二軸承座11 ;主動軸3通過減速器12連接電機13 ;第一軸承座2和第二軸承座11的上表面均低于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的上表面,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的前方連接后道生產線14,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的后方連接前道生產線15。
[0012]所述第一軸承座2、第二軸承座11、減速器12和電機13均通過螺栓連接在機架I。
[0013]使用時,啟動電機13,電機13的轉速經減速器12減速后傳遞給主動軸3。主動軸3帶動第一主動輪4和第二主動輪7轉動,第一主動輪4和第二主動輪7再分別帶動第一從動輪6和第二從動輪9轉動,并使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均按圖1、2中箭頭方向運動。當木地板完成前道生產線15上的加工后,將木地板推上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將帶動木地板從前道生產線15移動到后道生產線14上。當木地板移動到后道生產線14上時,木地板與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完全脫離,此時木地板將停止運動,完成木地板在兩條平行的相鄰生產線之間的傳送。當需要傳送規(guī)格較大的木地板時,可以將木地板架在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上進行傳送;當需要傳送規(guī)格較小的木地板時,可以將木地板放置在第一傳動帶5或第二傳動帶8上進行傳送;這樣既能保證傳送的穩(wěn)定性,又能滿足傳送不同規(guī)格木地板的要求。
【權利要求】
1.一種適用范圍廣的木地板生產用自動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架(1),機架(I)上設置有第一軸承座(2);第一軸承座(2)右側通過主動軸(3)連接有第一主動輪(4),第一主動輪(4)通過第一傳動帶(5)連接第一從動輪¢);第一軸承座(2)左側通過主動軸(3)連接有第二主動輪(7),第二主動輪(7)通過第二傳動帶(8)連接第二從動輪(9);第一從動輪(6)和第二從動輪(9)中間通過從動軸(10)連接有第二軸承座(11);主動軸(3)通過減速器(12)連接電機(13);第一軸承座(2)和第二軸承座(11)的上表面均低于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的上表面,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的前方連接后道生產線(14),第一傳動帶(5)和第二傳動帶(8)的后方連接前道生產線(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范圍廣的木地板生產用自動傳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軸承座(2)、第二軸承座(11)、減速器(12)和電機(13)均通過螺栓連接在機架(I)。
【文檔編號】B65G15/20GK104176426SQ201410394431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12日
【發(fā)明者】呂小明, 周國昌, 陳志偉 申請人:浙江紅利富實木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