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巷道人員運輸,具體為一種煤礦井下用載人裝置。
背景技術:
1、煤礦是人類在富含煤炭的礦區(qū)開采煤炭資源的區(qū)域,一般分為井工煤礦和露天煤礦。當煤層離地表遠時,一般選擇向地下開掘巷道采掘煤炭,此為井工煤礦。
2、目前煤礦井下有傾角、短距離行人使用的是行人助力器,它的原理是固定在巷道壁上,有驅動裝置帶動鋼絲繩循環(huán)轉動,行人使用時需用助力桿卡到鋼絲繩上,借助鋼絲繩循環(huán)動力拉著人往前行走。此產品的最大缺點就是安全系數(shù)低,容易造成人員行走時腳底誤踩或絆倒時會摔倒。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一)解決的技術問題
2、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煤礦井下用載人裝置,解決了現(xiàn)有的煤礦井中,運輸人員時存在安全系數(shù)低,容易造成人員行走時腳底誤踩或絆倒時會摔倒的問題。
3、(二)技術方案
4、為實現(xiàn)以上目的,本發(fā)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xiàn):一種煤礦井下用載人裝置,包括機殼和扶手組件,所述機殼固定連接在礦井巷道的底部位置,所述扶手組件的數(shù)量設置有兩個,并且固定在礦井巷道的前后內壁上,所述機殼的左右兩端均轉動連接有異形驅動滾筒,所述異形驅動滾筒上設置有板式鏈條,所述板式鏈條的數(shù)量設置有兩個,并且前后對應設置,所述板式鏈條的側壁上固定連接有連接板,所述連接板的內部設置有第一連接孔,兩個所述板式鏈條之間設置有異形腳踏板,所述異形腳踏板的前后兩側均設置有第二連接孔,并且異形腳踏板通過第一連接孔、第二連接孔、緊固螺栓與板式鏈條固定,所述機殼的后壁上固定連接有減速機,并且減速機的輸出軸與異形驅動滾筒固定連接;
5、所述機殼前后內壁上均設置有多個托輥,并且對稱分布在前后兩側板式鏈條的下方,所述機殼的內底部中間位置固定連接有兩個自動漲緊裝置,并且與兩個板式鏈條對應設置,所述機殼的內壁上固定連接有下垂傳感器,并且下垂傳感器位于自動漲緊裝置的右側位置,所述機殼的左右內壁與內頂部上均設置有腳踏板清掃刷;
6、所述扶手組件包括驅動輪、驅動帶和扶手架,所述驅動輪的數(shù)量設置有兩個,并且通過固定支架固定在礦井巷道的內壁上,所述驅動帶設置在兩個驅動輪上,所述扶手架通過轉軸轉動連接在驅動帶上,所述扶手組件還設置有減速機,并且減速機安裝在固定支架上,所述減速機的輸出軸與驅動輪固定連接。
7、優(yōu)選的,所述扶手架的數(shù)量設置有多個,并且等距離設置在驅動帶上。
8、優(yōu)選的,所述異形腳踏板的數(shù)量設置有多個。
9、優(yōu)選的,所述異形腳踏板的左側壁上設置有用于連接的卡槽,所述異形腳踏板的右側壁上設置有用于連接的卡塊,并且相鄰兩個異形腳踏板通過卡槽、卡塊連接在一起。
10、優(yōu)選的,所述腳踏板清掃刷的數(shù)量設置有四個,并且設置在機殼的左右兩側。
11、優(yōu)選的,所述扶手組件與機殼均傾斜設置,并且扶手組件與機殼平行。
12、優(yōu)選的,所述異形腳踏板的頂部設置有防滑紋路,所述機殼的左側壁設置有排污口。
13、(三)有益效果
14、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煤礦井下用載人裝置。具備以下有益效果:
15、1、本發(fā)明,通過在礦井巷道內設置異形驅動滾筒、板式鏈條、異形腳踏板和減速機,可以實現(xiàn)人員的安全輸送,避免出現(xiàn)摔倒的問題。
16、2、本發(fā)明,通過設置托輥、下垂傳感器和自動漲緊裝置,可以實現(xiàn)板式鏈條的自動漲緊,確保異形驅動滾筒能夠穩(wěn)定驅動板式鏈條轉動。
17、3、本發(fā)明,通過設置腳踏板清掃刷,可以實現(xiàn)對異形腳踏板進行清掃。
18、4、本發(fā)明,通過礦井巷道內壁上設置扶手組件,可以對異形腳踏板上運輸?shù)娜颂峁┓鍪?,保證站立人員的安全。
1.一種煤礦井下用載人裝置,包括機殼(1)和扶手組件(12),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1)固定連接在礦井巷道的底部位置,所述扶手組件(12)的數(shù)量設置有兩個,并且固定在礦井巷道的前后內壁上,所述機殼(1)的左右兩端均轉動連接有異形驅動滾筒(2),所述異形驅動滾筒(2)上設置有板式鏈條(3),所述板式鏈條(3)的數(shù)量設置有兩個,并且前后對應設置,所述板式鏈條(3)的側壁上固定連接有連接板(5),所述連接板(5)的內部設置有第一連接孔(6),兩個所述板式鏈條(3)之間設置有異形腳踏板(4),所述異形腳踏板(4)的前后兩側均設置有第二連接孔(7),并且異形腳踏板(4)通過第一連接孔(6)、第二連接孔(7)、緊固螺栓與板式鏈條(3)固定,所述機殼(1)的后壁上固定連接有減速機(10),并且減速機(10)的輸出軸與異形驅動滾筒(2)固定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煤礦井下用載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架(123)的數(shù)量設置有多個,并且等距離設置在驅動帶(122)上。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煤礦井下用載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異形腳踏板(4)的數(shù)量設置有多個。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煤礦井下用載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異形腳踏板(4)的左側壁上設置有用于連接的卡槽,所述異形腳踏板(4)的右側壁上設置有用于連接的卡塊,并且相鄰兩個異形腳踏板(4)通過卡槽、卡塊連接在一起。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煤礦井下用載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板清掃刷(11)的數(shù)量設置有四個,并且設置在機殼(1)的左右兩側。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煤礦井下用載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組件(12)與機殼(1)均傾斜設置,并且扶手組件(12)與機殼(1)平行。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煤礦井下用載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異形腳踏板(4)的頂部設置有防滑紋路,所述機殼(1)的左側壁設置有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