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組合式圣誕燈串的包裝內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節(jié)省空間,可組合式的圣誕燈串包裝內架。
現(xiàn)有的圣誕燈串的包架,是用保麗龍成型或塑膠膜壓制成的內架,然后將燈泡裝置入內架的凹槽中,而電線則散置于凹槽間;現(xiàn)有技術的缺點在于1.電源線散置于凹槽間且不固定,因此當后續(xù)包裝,例如再套上外盒體或塑膠袋體時,包裝不便或不美觀;2.現(xiàn)有的內架使用方式,不緊湊,包裝后所占空間較大;3.通常圣誕燈串是以燈泡數(shù)量來確定規(guī)格,如35支、50支、100支等,因此生產廠不得不生產多種規(guī)格的應付需求。
針對現(xiàn)有技術所存在的缺點,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圣誕燈串包裝內架,該內架可安置燈泡在其上,而另一個相同類型的內架也在安置燈泡于其上后,二個內架再部分疊合連接,在二層內架間夾置下層內架燈串的電線,這種組合包裝結構,節(jié)省包裝后所占體積,而上述的內架尚能以同樣方式堆置至三層或更多層,這種堆疊方式,其高度約等于燈泡寬度的總和,非常緊湊,采用這種方式組合的內架,平時只須備用一種規(guī)格的內架,組合后,即可擱置各種規(guī)格的圣誕燈串,因此非常經濟。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兩個內架組合后的實施例立體結構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兩個內架組合后的實施例側視圖。
以下結合附圖進一步闡明本實用新型,本實用新型的特征在于基架17為四方形,其外緣包含一前條板18,一與前條板平行的后條板21,一左條板19和一右條板20,其間設二肋條板22、23與前條板和后條板平行,另設一中條板24位于左、右條板之間而與之平行,其頭尾連接前條板與后條板中心,在前條板與前肋條板22之間的左條板與右條板部分,各設一圓洞13、14,而在后肋條板23兩端,即與左條板與右條板連接處,設二卡柱15、16,前肋條板上設一排垂直指板9,指間30的空隙恰可放燈泡,可使燈頭32夾在其內,燈泡的電線36穿過叉間34。本實用新型燈泡的中心線經過指間距11中心與叉間距12中心,指板9排與叉板10排間的距離稍大于燈泡軟頭38(不含玻璃頭的部分)的長度,如圖2、圖3所示。
本實用新型的圓洞13、14與前條板18外緣的距離X稍小于卡柱15、16中心與叉板10排間的距離Y。
本實用新型采用塑膠一體成型,塑膠材質最好為堅硬而稍具彈性,因此燈頭32壓入指板9間時,才會被卡扣住。
參考
圖1,上述的二卡柱15、16其上部為圓柱型15a、16a,下部為半圓柱型15b、16b,因此形成凹部15c、16c,兩凹部15c、16c各以其背部15d、16d相向。
將燈串裝入內架時,燈頭32(玻璃部)壓入指板9間,而軟頭38則位于指板9排與叉板10間,燈頭32并肩成排,而電線36則經過叉間34。
參考圖2、圖3,當一個內架1裝上燈泡后,另一個同樣的內架1′以其前部堆疊在內架1后部上,,而上內架1′以其的兩圓洞13′、14′與下內架1的二卡柱15、16扣合,卡柱15、16頭的直徑稍大于圓洞13、14的直徑,且二卡柱15、16的距離稍大于二圓洞13′、14′的距離,這樣才能確保扣合。
上述上層內架1′的燈泡安置,可先安置好后再與下層內架1疊合。
參閱圖3,下內架1的燈泡的電線36前段是被壓在上下二內架的重疊處,因此上內架1′是呈稍傾斜狀,尾部較低。如將第三個內架再堆疊上,其堆疊的樣子就如同屋頂瓦片排列的形狀,該內架與內架疊合處的寬度約為內架的1/3寬,因此堆疊一個內架所增加的寬度約為2/3內架寬度,二內架裝上燈泡后,總高度約為一個內架裝上燈泡后高度的4/3。因此當內架疊合后,若想套上包裝盒,包裝盒也不會過大,且能充分利用盒內容積包裝,而且因為電源線穿過叉間并受二模板壓住,因此電線不零亂,不會象現(xiàn)有技術糾結不清現(xiàn)象。
本實用新型只要生產一種規(guī)格即能適應各種數(shù)量燈串的使用,非常方便,也因單一規(guī)格,能降低生產成本。
權利要求1.一種組合式圣誕燈串的包裝內架,其特征在于基架17為四方形,其外緣包含一前條板18,一與前條板平行的后條板21,一左條板19和一右條板20,其間設二肋條板22、23與前條板和后條板平行,另設一中條板24位于左、右條板之間而與之平行,其頭尾連接前條板與后條板中心,在前條板與前肋條板22之間的左條板與右條板部分,各設一圓洞13、14,而在后肋條板23兩端,即與左條板與右條板連接處,設二卡柱15、16,前肋條板上設一排垂直指板9,指間30的空隙恰可放燈泡,可使燈頭32夾在其內,燈泡的電線36穿過叉間3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裝內架,其特征在于其為塑膠一體成型。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裝內架,其特征在于二圓洞的距離稍小于卡柱的距離。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包裝內架,其特征在于卡柱是由上圓柱部及下半圓柱部構成。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裝內架,其特征在于卡柱的頭部稍大于圓洞。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包裝內架,其特征在于下半圓柱形成凹部,兩凹部各以其背部相向。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節(jié)省空間,可組合式的圣誕燈串包裝內架。燈串并排于第一內架上,而第二內架(其上亦排放燈串)部分可疊放于第一內架上,且第二內架上的圓孔與第一內架的卡柱相扣合,第一內架與第二內架間恰能容納夾住第一內架上燈串導線,因此形成一節(jié)省空間,實用的包裝內架,本實用新型為塑膠一體成型,只要生產一種規(guī)格即能適應各種數(shù)量燈串的使用,非常方便,也因單一規(guī)格,能降低生產成本。
文檔編號B65D85/42GK2104194SQ9122425
公開日1992年5月13日 申請日期1991年9月4日 優(yōu)先權日1991年9月4日
發(fā)明者陳家和 申請人:陳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