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提紙箱把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提紙箱把手,屬于包裝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網上購物成了一種時尚,用戶不用出門就可以享受到購物的便捷,但是問題也隨之而來,有些貨物用紙箱子包裝,這給我們提放造成了不便,當還需要騰出手時,紙箱子就成了累贅。
【發(fā)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其結構簡單,使用、安裝方便,操作簡單,制作簡單,成本低,質量可靠,適用范圍廣,使用壽命長,方便提放紙箱。
[0004]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提紙箱把手,包括提紙箱把手本體,及設置在提紙箱把手本體上的塑料板、提手板、彈簧、按合紐扣、刀片,所述刀片安裝在按合紐扣上部的紐扣圈中,所述彈簧安裝在兩個塑料板之間;所述提紙箱把手本體的上部塑料板前部安裝有開啟板;所述提紙箱把手本體的提手板上設置有指頭孔。
[0005]進一步的,所述的提手板上的指頭孔上安裝有橡膠環(huán)。
[0006]進一步的,所述的提手板的上部安裝有橡膠條。
[0007]本實用新型一種提紙箱把手的效果是:在使用時,可以用開啟板將紙箱上的膠布刮開,將下部的塑料板放入紙箱細縫中,按下按鈕紐扣,其中的刀片將紙箱切剪開,紐扣閉合,彈簧延伸,指頭孔上的橡膠和提手板的橡膠條是為了避免手部受傷,減輕壓強,當不適用時,施力在開啟板上,將把手取出即可。其結構簡單,使用、安裝方便,操作簡單,制作簡單,成本低,質量可靠,適用范圍廣,使用壽命長,方便提放紙箱。
【附圖說明】
[0008]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提紙箱把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參閱圖1所示的一種提紙箱把手,包括提紙箱把手本體10,及設置在提紙箱把手本體10上的塑料板9、提手板2、彈簧4、按合紐扣7、刀片6,所述刀片6安裝在按合紐扣7上部的紐扣圈中,所述彈簧4安裝在兩個塑料板9之間;所述提紙箱把手本體10的上部塑料板9前部安裝有開啟板5 ;所述提紙箱把手本體10的提手板2上設置有指頭孔3。
[0011]進一步的,所述的提手板2上的指頭孔3上安裝有橡膠環(huán)8。
[0012]進一步的,所述的提手板2的上部安裝有橡膠條I。
[0013]本實用新型一種提紙箱把手效果是:在使用時,可以用開啟板5將紙箱上的膠布刮開,將下部的塑料板9放入紙箱細縫中,按下按鈕紐扣7,其中的刀片6將紙箱切剪開,紐扣7閉合,彈簧4延伸,指頭孔3上的橡膠環(huán)8和提手板2的橡膠條I是為了避免手部受傷,減輕壓強,當不適用時,施力在開啟板5上,將把手取出即可。其結構簡單,使用、安裝方便,操作簡單,制作簡單,成本低,質量可靠,適用范圍廣,使用壽命長,方便提放紙箱。
[001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提紙箱把手,其特征在于:包括提紙箱把手本體(10),及設置在提紙箱把手本體(10)上的塑料板(9)、提手板(2)、彈簧(4)、按合紐扣(7)、刀片(6),所述刀片(6)安裝在按合紐扣(7)上部的紐扣圈中,所述彈簧(4)安裝在兩個塑料板(9)之間;所述提紙箱把手本體(10)的上部塑料板(9)前部安裝有開啟板(5);所述提紙箱把手本體(10)的提手板(2)上設置有指頭孔(3)。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提紙箱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手板(2)上的指頭孔(3)上安裝有橡膠環(huán)(8)。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提紙箱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提手板(2)的上部安裝有橡膠條(I)。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提紙箱把手,包括提紙箱把手本體,及設置在提紙箱把手本體上的塑料板、提手板、彈簧、按合紐扣、刀片,所述刀片安裝在按合紐扣上部的紐扣圈中,所述彈簧安裝在兩個塑料板之間;所述提紙箱把手本體的上部塑料板前部安裝有開啟板;所述提紙箱把手本體的提手板上設置有指頭孔。所述的提手板上的指頭孔上安裝有橡膠環(huán)。所述的提手板的上部安裝有橡膠條。其結構簡單,使用、安裝方便,操作簡單,制作簡單,成本低,質量可靠,適用范圍廣,使用壽命長,方便提放紙箱。
【IPC分類】B65D5/465
【公開號】CN204713599
【申請?zhí)枴緾N201520218893
【發(fā)明人】龍文凱, 羅文鳳
【申請人】龍文凱
【公開日】2015年10月21日
【申請日】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