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模具翻轉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模具設備領域,具體為一種模具翻轉機構。
【背景技術】
[0002]大型模具在進行安裝和檢修維護的時候,由于模具體積大并且重量重,因此在進行安裝和檢修維護的時候需要通過專用的夾具和支架來進行固定和定位,這樣當進行完一個方向的安裝和維護之后,需要對另外一個面進行安裝和維護的時候,傳統(tǒng)的方式是將模具通過起重機等裝置吊起后翻轉再放置在另一個支架上,這樣的方式需要兩個專用的模具支架并且操作的時候比較浪費時間,不僅成本較高還降低了生產效率。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模具翻轉機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模具翻轉機構,包括機架,所述機架的左側設有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的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第一連桿的一端,所述第一連桿的另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杠桿的一端,所述杠桿上設有第二支架,所述杠桿和第二支架通過第一銷軸穿插轉動連接,所述杠桿的另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第二連桿,所述第二連桿上設有第三支架,所述第二連桿和第三支架通過第二銷軸穿插轉動連接。
[0005]優(yōu)選的,所述連桿和杠桿的連接處設有軸用擋圈。
[0006]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模具翻轉機構在機架上設置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第一支架通過連桿連接杠桿,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均設置在杠桿上,翻轉的時候只需在三個連接的支架上進行翻轉,結構簡單,操作方便,降低了人工勞動強度。
【附圖說明】
[0007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不意圖。
[0008]圖中:I第一支架、2第一連桿、3杠桿、4第二支架、5第一銷軸、6第三支架、7第二銷軸、8機架、9第二連桿。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0]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模具翻轉機構,包括機架8,機架8的左側設有第一支架I,第一支架I的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第一連桿2的一端,第一連桿2的另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杠桿3的一端,連桿2和杠桿3的連接處設有軸用擋圈,杠桿3上設有第二支架4,杠桿3和第二支架4通過第一銷軸5穿插轉動連接,杠桿3的另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第二連桿9,第二連桿9上設有第三支架6,第二連桿9和第三支架6通過第二銷軸7穿插轉動連接,該模具翻轉機構在機架8上設置第一支架1、第二支架4和第三支架6,第一支架I通過第一連桿2連接杠桿3,第二支架4和第三支架6均設置在杠桿3上,翻轉的時候只需在三個連接的支架上進行翻轉。
[0011]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主權項】
1.一種模具翻轉機構,包括機架(8),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8)的左側設有第一支架(I),所述第一支架(I)的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第一連桿(2)的一端,所述第一連桿(2)的另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杠桿(3)的一端,所述杠桿(3)上設有第二支架(4),所述杠桿(3)和第二支架(4)通過第一銷軸(5)穿插轉動連接,所述杠桿(3)的另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第二連桿(9),所述第二連桿(9)上設有第三支架(6),所述第二連桿(9)和第三支架(6)通過第二銷軸(7)穿插轉動連接。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模具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2)和杠桿(3)的連接處設有軸用擋圈。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模具翻轉機構,包括機架,所述機架的左側設有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的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第一連桿的一端,所述第一連桿的另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杠桿的一端,所述杠桿上設有第二支架,所述杠桿和第二支架通過第一銷軸穿插轉動連接,所述杠桿的另一端通過螺釘、彈墊和平墊配合連接第二連桿,所述第二連桿上設有第三支架,所述第二連桿和第三支架通過第二銷軸穿插轉動連接,該模具翻轉機構,結構簡單,便于操作,降低人工強度。
【IPC分類】B66C1/10, B66C13/08
【公開號】CN205222434
【申請?zhí)枴緾N201521042388
【發(fā)明人】陳學武
【申請人】滁州精益模具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11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