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燃燒設備中灰燼的分離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燃燒設備中灰燼的分離方法。
背景技術:
燃燒設備如燃煤發(fā)電站,特別是廢物焚化爐都要求將燃燒產(chǎn)生的灰燼與廢氣分離,然后將它們在有害的廢物垃圾站內處置或者用于另外被認可的用途中。
眾所周知,使用串接連接的過濾器或者過濾器系統(tǒng)可以將灰燼與廢氣分離。用于分離超精細灰燼的過濾器系統(tǒng)是靜電灰塵過濾器。
在靜電灰塵過濾器中,逆流表面上不能分離的超精細灰燼,在高電壓下離子化。帶電粒子然后遷移到帶相反電荷的分離器塔板上,由那里它們被刮料機推入進料斗。
位于進料斗下面的是輸送到漏斗的傳送工具,殘渣從那里向上傳送到垃圾填埋地點,例如通過卡車傳送。
這種公知的方法的不利之處在于超精細分離的灰塵在過濾器內聚集并且阻塞進料口,從而妨礙了灰塵向下滴流到運送工具上。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標是提供一種在燃燒設備中分離灰燼的方法,并且該方法不存在上述缺點。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通過分離裝置純化來自源自燃燒設備的廢氣的方法,該方法的特征在于將疏水的、熱解法制造的二氧化硅引入廢氣流中,上述的二氧化硅可與灰塵粒子渦旋。
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疏水的、熱解法制備的二氧化硅可以從分離裝置如靜電灰塵過濾器逆流方向加入。
所用的疏水的、熱解法制備的二氧化硅可包括表面改性或者用以下物質疏水化的二氧化硅二甲基二氯硅烷。
疏水的、熱解法制備的二氧化硅可例如通過鼓風的方法引入。
疏水的、熱解法制備的二氧化硅可參見Ullmann的Enzyklopdieder technischen Chemie第4版,21卷,第466到467頁。
疏水的、熱解法制備的二氧化硅的加入量可為每噸焚燒的家庭廢物中加入0.1~0.2千克。
表1中列出的市場上可買到等級的二氧化硅(疏水Aerosil)可以用作疏水的、熱解法制備的二氧化硅。
表1疏水Aerosil
1)依據(jù)DIN 66131;2)依據(jù)DIN ISO 4787/XI,JIS K 51018/18(未篩過的);3)依據(jù)DIN ISO 787/II ASTM D 280,JIS K 5101/21;4)依據(jù)DIN 55921,ASTM D 1208,JIS K 5101/23;5)依據(jù)DIN ISO 787/IX,ASTM D 1208,JIS K 5101/24;7)相對于在105℃干燥2小時的材料;8)相對于在1000℃煅燒2小時的材料;10)在水∶甲醇=1∶1中;11)有部分HCl含量灼燒損失在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可使用疏水的、熱解法制備的二氧化硅Aerosil 972。
二氧化硅Aerosil R 972的物理-化學參數(shù)如下
1)依據(jù)DIN 661312)依據(jù)DIN ISO 787/XI,JIS K 5101/18(未篩過的)3)依據(jù)DIN ISO 787/II,ASTM D 280,JIS K 5101/214)依據(jù)DIN 55921,ASTM D 1208,JIS K 5101/235)依據(jù)DIN ISO 787/IX,ASTM D 1208,JIS K 5101/237)相對于在105℃干燥2小時的材料8)相對于在1000℃煅燒2小時的材料10)在水∶甲醇=1∶1中11)有部分HCl含量灼燒損失本發(fā)明方法的優(yōu)點在于超精細灰燼不再在進料斗中聚集,從而,進料斗也不再變得阻塞。
本發(fā)明的方法的成功試驗是與Wolfgang Zieger先生和Franz W.Albert先生合作,在曼海姆聯(lián)合熱發(fā)電廠/垃圾焚化爐的實際條件下完成的。
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方法詳細說明和描述,其中涉及曼海姆垃圾焚化爐的示意圖圖1在噴霧干燥器2(3)和靜電灰塵過濾器3(4)附近,用于加入Aerosil R 972的可能加入點。
圖2在從鍋爐末端向下和從靜電灰塵過濾器向上的靜電灰塵過濾器的氣體入口附近,用于加入Aerosil R 972的可能加入點。
圖3從鍋爐的末端向下和從機織織物過濾器向上,用于加入Aerosil R 972的可能加入點。
具體實施例方式
依照圖1,在廢氣移動區(qū)域內不同的點加入Aerosil R 972。該Aerosil R 972可以在混合裝置14中加入到產(chǎn)品懸浮液中。它可以通過壓縮空氣引入噴霧干燥器。
它可以從噴霧干燥器的出口引入。
依照圖2和圖3,Aerosil R 972可以在鍋爐區(qū)域分別從靜電灰塵過濾器或從機織織物過濾器向上的氣體入口處加入。
權利要求
1.一種通過分離裝置純化源自燃燒設備的廢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疏水的、熱解法制備的二氧化硅引入廢氣流中,并在此使所述二氧化硅可與灰塵粒子渦旋。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疏水的、熱解法制備的二氧化硅在分離裝置之前引入。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通過分離裝置由源自燃燒設備的廢氣中分離灰燼的方法。根據(jù)本發(fā)明,將疏水的、熱解法制備的二氧化硅引入廢氣流中。
文檔編號F23J15/00GK1602401SQ02824838
公開日2005年3月30日 申請日期2002年11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12月13日
發(fā)明者克勞斯·德勒 申請人:德古薩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