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防兒童開啟打火機的安全鎖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打火機的安全鎖裝置,特別涉及一種防兒童開啟打火^L的安全鎖裝置。
背景技術:
我國市場上的打火機都是直接點火型的,很容易使兒童誤點火,造成 不應該的傷害和火災。在歐美國家,現有的打火機雖然也是防兒童開啟, 但是一般都是在打火機的表面設置一把安全鎖,這樣即操作不便又影響打 火機整機的外型美觀。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打火機的內置式安全鎖裝 置,它可以防止兒童開啟,具有結構簡單、安全性高的特點。為了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防兒童開啟打火機的安 全鎖裝置,包括帶有杠桿的按鈕,杠桿上帶有聯動壓頭,該聯動壓頭壓在 打火機的壓電電子頂部上,安全鎖裝置還包括上傳動頭、下傳動頭和一個 固定在杠桿上控制上傳動頭轉動的彈性部件,上傳動頭和下傳動頭的一端 分別與杠桿活動連接,下傳動頭的另一端隨壓電電子頂部上下移動,在下 傳動頭上設有一個凹槽,上傳動頭轉動后回轉時其另一端能夠落入下傳動 頭的凹槽內。本發(fā)明的結構進一步包括一個固定在打火機支架上的限位塊,上傳動頭帶有一個控制其轉動的搖臂,該搖臂的另一端運動在下傳動頭的后背 和限位塊之間,打火機未按下時,上傳動頭的搖臂抵在限位塊的一側。上 傳動頭連接杠桿的一端設有一個控制其轉動的凸輪。本發(fā)明的彈性部件可 為一個彈片,通過彈片壓在凸輪上控制上傳動頭轉動。本發(fā)明的下傳動頭 帶有一彎折部,凹槽設在該彎折部上。本發(fā)明的下傳動頭還設置有聯動軸, 該聯動軸置于一個聯動電子帽頂部的滑槽內,聯動電子帽則套設在打火機 的壓電電子頂端。本發(fā)明點火時的操作過程如下:第一步由于在打火機工作前靜止狀 態(tài)時,上傳動頭受打火機支架頂部的限位塊和彈簧片的作用,上傳動頭是 偏向上方向的。當此時第一次按下帶有杠桿的按鈕到一定位置時,上傳動 頭直接跨過下傳動頭的凹槽,繼續(xù)按下帶有杠桿的按鈕到底,因為聯動壓 頭到下支軸的距離較小,所以聯動壓頭轉動的幅度也較小,沒有足夠的行 程使打火機壓電電子工作。再由于下傳動頭和聯動壓頭的轉動半徑差別, 在聯動電子帽和聯動軸的控制下,導致下傳動頭和帶有杠桿的按鈕的杠桿 的夾角變小,促使下傳動頭的后背推動上傳動頭的搖臂,從而上傳動頭開 始向下方旋轉,在彈簧片的作用下,上傳動頭緊貼下傳動頭。第二步減 輕對帶有杠桿的按鈕的壓力,在打火機壓電電子的上升力對壓頭的作用 下,帶有杠桿的按鈕開始回升,上傳動頭也隨著帶有杠桿的按鈕緊貼下傳 動頭回升,當上傳動頭回升到凹槽上方位置時,上傳動頭受彈簧片的作用, 上傳動頭卡進下傳動頭的凹槽。此時,穩(wěn)住帶有杠桿的按鈕使其不再繼續(xù) 回升。第三步在第二步的基礎上再次往下按帶有杠桿的按鈕到底,此時 因為上傳動頭直接卡在下傳動頭的凹槽內,使得下傳動頭轉動幅度變大,打火機壓電電子有足夠的點火行程。打火機開始點火。當兒童按下帶有杠 桿的按鈕和放手回升的過程中,由于兒童操作動作單純,中途不會隨時再 次按下帶有杠桿的按鈕,整個過程會直接由壓電電子的向上力將整個過程 還原。本發(fā)明實現了防止兒童誤開啟打火機,具有下列優(yōu)點1、與現有外 配安全鎖的打火機相比,本內置式安全鎖打火機具有打火機外型美觀,具 有新穎性。2、現有的斜打按鈕打火機都可以利用本技術,具有通用性。3、 特殊的操作流程,使得兒童難以模仿,具有安全性。4、內置的安全鎖不 需要表面處理,具有生產方便和經濟性。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圖l是本發(fā)明的外型圖;圖2是本發(fā)明的內部結構圖; 圖3是本發(fā)明的總零件圖;圖4到圖9是本發(fā)明的工作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3所示,一種帶有本發(fā)明安全鎖裝置的防兒童開啟打火機, 他包括外殼15、中架14、底座13和帶有杠桿的按鈕1、上傳動頭2、下 傳動頭8、彈簧片7和聯動電子帽10。帶有杠桿的按鈕1的杠桿19上設 置有上軸孔18和下支軸5以及聯動壓頭4,在上軸孔18上安裝有上傳動 頭2,上傳動頭2的下部設置有搖臂16。在下支軸5上安裝有下傳動頭8, 下傳動頭8上設置有凹槽3和聯動軸9以及后背17。聯動壓頭4壓在聯動電子帽10上。彈簧片7扣在帶有杠桿的按鈕1的杠桿19上并且彈簧片 7施力在上傳動頭2尾部凸輪上。聯動電子帽10扣在打火機的壓電電子 12頂部。帶有杠桿的按鈕1和下傳動頭8用下支軸5安裝在支架6上部, 支架6的頂部還設置有限位塊20。導電片11連接在壓電電子12的底部 和中架14之間。點火時,第一步由于在打火機工作前靜止狀態(tài)時,上傳動頭2受打 火機支架6頂部的限位塊20和彈簧片7的作用,上傳動頭2是偏向上方 向的(如圖4)。當此時第一次按下帶有杠桿的按鈕1到一定位置時,上 傳動頭2直接跨過下傳動頭8的凹槽3,繼續(xù)按下帶有杠桿的按鈕1到底, 因為聯動壓頭4到下支軸5的距離較小,所以聯動壓頭4轉動的幅度也較 小,沒有足夠的行程使打火機壓電電子12工作。再由于下傳動頭8和聯 動壓頭4的轉動半徑差別,在聯動電子帽10和聯動軸9的控制下,導致 下傳動頭8和帶有杠桿的按鈕1的杠桿19的夾角變小,促使下傳動頭8 的后背17推動上傳動頭2的搖臂16,從而上傳動頭2開始向下方旋轉, 在彈簧片7的作用下,上傳動頭2緊貼下傳動頭8 (如圖5)。第二步減 輕對帶有杠桿的按鈕1的壓力,在打火機壓電電子12的上升力通過聯動 電子帽10對壓頭4的作用下,帶有杠桿的按鈕1開始回升,上傳動頭2 也隨著帶有杠桿的按鈕1緊貼下傳動頭8回升,當上傳動頭2回升到凹槽 3上方位置時,上傳動頭2受彈簧片7的作用,上傳動頭2卡進下傳動頭 8的凹槽3。此時,穩(wěn)住帶有杠桿的按鈕1使其不再繼續(xù)回升(如圖6)。 第三步在第二步的基礎上再次往下按帶有杠桿的按鈕1到底,此時因為 上傳動頭2直接卡在下傳動頭8的凹槽3內,使得下傳動頭8轉動幅度變大,打火機壓電電子12有足夠的點火行程。打火機開始點火(如圖7)。 停止點火時,只要放松對帶有杠桿的按鈕1的壓力,在打火機壓電電子 12向上力的作用下,聯動電子帽IO、下傳動頭8和帶有杠桿的按鈕1以 及上傳動頭2開始回升,當回升到一定位置時,上傳動頭2的搖臂16接 近支架6的頂部限位塊20,限位塊20推動搖臂16,上傳動頭2開始向上 復原方向轉動如(圖8),繼續(xù)讓打火機壓電電子12上升,此時打火機壓 電電子12通過聯動電子帽10對壓頭4的向上作用力,整個點火過程復原 (如圖9)。當兒童按下帶有杠桿的按鈕1和放手回升的過程中,由于兒童操作動 作單純,中途不會隨時再次按下帶有杠桿的按鈕l,整個過程會直接由壓 電電子12的向上力將整個過程還原,從而達到了防兒童開啟。
權利要求
1、一種防兒童開啟打火機的安全鎖裝置,包括帶有杠桿的按鈕,所述的杠桿上帶有聯動壓頭,該聯動壓頭壓在打火機的壓電電子頂部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安全鎖裝置還包括上傳動頭、下傳動頭和一個固定在所述杠桿上控制所述上傳動頭轉動的彈性部件,所述上傳動頭和下傳動頭的一端分別與所述杠桿活動連接,所述下傳動頭的另一端隨所述壓電電子頂部上下移動,在所述的下傳動頭上設有一個凹槽,所述上傳動頭轉動后回轉時其另一端能夠落入所述下傳動頭的凹槽內。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兒童開啟打火機的安全鎖裝置,其特征在 于,還包括一個固定在打火機支架上的限位塊,所述的上傳動頭帶有一個 控制其轉動的搖臂,該搖臂的另一端運動在所述下傳動頭的后背和限位塊 中間,打火機未按下時,所述搖臂抵在所述限位塊的一側。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兒童開啟打火機的安全鎖裝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上傳動頭連接杠桿的一端設有一個控制其轉動的凸輪。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兒童開啟打火機的安全鎖裝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的彈性部件為一個彈片,該彈片壓在所述的凸輪上控制所述的上 傳動頭轉動。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兒童開啟打火機的安全鎖裝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的下傳動頭帶有一彎折部,所述的凹槽設在所述的彎折部上。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兒童開啟打火機的安全鎖裝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的下傳動頭還設置有聯動軸,所述的聯動軸置于一個聯動電子帽 頂部的滑槽內,所述的聯動電子帽套設在所述打火機的壓電電子頂端。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防兒童開啟打火機的安全鎖裝置,包括帶有杠桿的按鈕,杠桿上帶有聯動壓頭,該聯動壓頭壓在打火機的壓電電子頂部上,安全鎖裝置還包括上傳動頭、下傳動頭和一個固定在杠桿上控制上傳動頭轉動的彈性部件,上傳動頭和下傳動頭的一端分別與杠桿活動連接,下傳動頭的另一端隨壓電電子頂部上下移動,在下傳動頭上設有一個凹槽,上傳動頭轉動后回轉時其另一端能夠落入下傳動頭的凹槽內。本發(fā)明的打火機安全鎖裝置可以防止兒童開啟,具有結構簡單、安全性高的特點。
文檔編號F23Q2/34GK101261013SQ200810083840
公開日2008年9月10日 申請日期2008年3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3月6日
發(fā)明者朱勝武 申請人:朱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