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包括:上殼體和下殼體,所述上殼體與所述下殼體固定連接,所述下殼體內設有熨斗本體,所述上殼體上端設有把手裝置,所述上殼體內設有打火機本體,所述打火機本體包括點火電子裝置和燃料儲放室,所述上殼體上端面的一端還設有打火按鈕,所述上殼體上端面的另一端設有出火嘴裝置,所述打火按鈕與所述點火電子裝置連接,所述點火電子裝置與所述出火嘴裝置連接,所述出火嘴裝置與所述燃料儲放室通過氣閥組件連接,所述燃料儲放室對應位置上殼體的外側面上設有加氣孔。通過上述方式,本發(fā)明能夠具備多種功能,不光可以通過熨斗熨燙衣物,同時還能進行打火機點火操作滿足不同需求,提高了熨斗的實用性。
【專利說明】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熨斗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的熨斗只具備熨燙衣物的功能,而熨燙衣物時往往需要占用大量的時間,一些抽煙者在工作時難免會產(chǎn)生煙癮,而此時可能不能夠立刻找到打火機點火,給抽煙者帶來一定困擾影響到熨燙工作的進行,并且一些時候一些新的衣服上會有線頭,如果直接硬拽或者拿剪刀剪掉很難根除,而通過打火機燒燙的效果是最佳的,但通常此時很難找到打火機燒燙。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能夠具備熨斗熨燙衣服和打火機點火兩種不同功能,以便熨燙衣物間隙可以便于有抽煙需求的人進行點煙,同時對于一些衣物線頭可以進行燒燙處理。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包括:上殼體和下殼體,所述上殼體與所述下殼體固定連接,所述下殼體內設有熨斗本體,所述上殼體上端設有把手裝置,所述上殼體內設有打火機本體,所述打火機本體包括點火電子裝置和燃料儲放室,所述上殼體上端面的一端還設有打火按鈕,所述上殼體上端面的另一端設有出火嘴裝置,所述打火按鈕與所述點火電子裝置連接,所述點火電子裝置與所述出火嘴裝置連接,所述出火嘴裝置與所述燃料儲放室通過氣閥組件連接,所述燃料儲放室對應位置上殼體的外側面上設有加氣孔。
[0005]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出火嘴裝置設于所述上殼體后端的把手裝置把柄處。
[0006]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出火嘴裝置上設有金屬翻蓋。
[0007]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上殼體一外側面上設有卷煙存放抽屜,所述卷煙存放抽屜內可堆放卷煙。
[0008]在本發(fā)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上殼體的上端面上還開設有煙灰彈放槽,所述煙灰彈放槽上設有蓋板。
[0009]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能夠具備多種功能,不光可以通過熨斗熨燙衣物,同時還能進行打火機點火操作滿足不同需求,提高了熨斗的實用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圖1是本發(fā)明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一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上殼體;2、下殼體;3、熨斗本體;4、把手裝置;5、打火機本體;6、點火電子裝置;7、燃料儲放室;8、打火按鈕;9、出火嘴裝置;10、氣閥組件;11、加氣孔;12、金屬翻蓋;13、卷煙存放抽屜;14、煙灰彈放槽;15、蓋板。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將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fā)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0012]請參閱圖1,本發(fā)明實施例包括:
一種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包括:上殼體I和下殼體2,所述上殼體I與所述下殼體2固定連接,所述下殼體2內設有熨斗本體3,所述上殼體I上端設有把手裝置4,所述上殼體I內設有打火機本體5,所述打火機本體5包括點火電子裝置6和燃料儲放室7,所述上殼體I上端面的一端還設有打火按鈕8,所述上殼體I上端面的另一端設有出火嘴裝置9,所述打火按鈕8與所述點火電子裝置6連接,所述點火電子裝置6與所述出火嘴裝置9連接,所述出火嘴裝置9與所述燃料儲放室7通過氣閥組件10連接,所述燃料儲放室7對應位置上殼體I的外側面上設有加氣孔11。
[0013]另外,所述出火嘴裝置9設于所述上殼體I后端的把手裝置4把柄處。
[0014]另外,所述出火嘴裝置9上設有金屬翻蓋12。
[0015]另外,所述上殼體I 一外側面上設有卷煙存放抽屜13,所述卷煙存放抽屜13內可堆放卷煙。
[0016]另外,所述上殼體I的上端面上還開設有煙灰彈放槽14,所述煙灰彈放槽14上設有蓋板15。
[0017]本發(fā)明的工作原理為將熨斗上殼體I與下殼體2固定連接,下殼體2內設有熨斗本體3,上殼體I上端設有把手裝置4,上殼體I內設有打火機本體5,打火機本體5包括點火電子裝置6和燃料儲放室7,上殼體I上端面的一端還設有打火按鈕8,上殼體I上端面的另一端設有出火嘴裝置9,出火嘴裝置9設于上殼體I后端的把手裝置4把柄處,出火嘴裝置9上設有金屬翻蓋12,可起到保護作用,打火按鈕8與點火電子裝置6連接,點火電子裝置6與出火嘴裝置9連接,出火嘴裝置9與燃料儲放室7通過氣閥組件10連接,燃料儲放室7對應位置上殼體I的外側面上設有加氣孔11,當只需要熨燙衣物時直接通過下殼體
2熨燙衣物即可,而需要使用打火機時,按下打火按鈕8,通過點火電子裝置6將出火嘴裝置9點著火,由燃料儲放室7提供燃料,使用者將卷煙或者線頭放在出火嘴裝置9上點燃即可。
[0018]上殼體I 一外側面上設有卷煙存放抽屜13,卷煙存放抽屜13內可堆放卷煙,上殼體I的上端面上還開設有煙灰彈放槽14,煙灰彈放槽14上設有蓋板15,卷煙存放抽屜13和煙灰彈放槽14可以滿足抽煙者的使用需求。
[0019]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殼體和下殼體,所述上殼體與所述下殼體固定連接,所述下殼體內設有熨斗本體,所述上殼體上端設有把手裝置,所述上殼體內設有打火機本體,所述打火機本體包括點火電子裝置和燃料儲放室,所述上殼體上端面的一端還設有打火按鈕,所述上殼體上端面的另一端設有出火嘴裝置,所述打火按鈕與所述點火電子裝置連接,所述點火電子裝置與所述出火嘴裝置連接,所述出火嘴裝置與所述燃料儲放室通過氣閥組件連接,所述燃料儲放室對應位置上殼體的外側面上設有加氣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其特征在于,所述出火嘴裝置設于所述上殼體后端的把手裝置把柄處。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其特征在于,所述出火嘴裝置上設有金屬翻蓋。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殼體一外側面上設有卷煙存放抽屜,所述卷煙存放抽屜內可堆放卷煙。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打火機點火功能的熨斗,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殼體的上端面上還開設有煙灰彈放槽,所述煙灰彈放槽上設有蓋板。
【文檔編號】F23Q2/32GK104131448SQ201410404282
【公開日】2014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18日
【發(fā)明者】夏旭東 申請人:無錫普瑞明思機械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