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抽排油煙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抽排油煙機。
現(xiàn)在市場上正在銷售并在許多家庭使用的抽排油煙機的確能夠排出油煙,減少室內(nèi)空氣污染,但由于其構(gòu)造復雜致使排氣量較小,且成本較高和噪音較大。其抽排氣原理是,園環(huán)形葉輪產(chǎn)生的風力先打在腔壁上,然后被擠壓排出,因此噪音大,且能量浪費不少。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種結(jié)構(gòu)簡單而抽排油煙效果好的新型抽排油煙機。該新型抽排油煙機成本低,排氣量大,噪音小。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下述裝置實現(xiàn)的,該裝置的排煙罩上方有一段直立排煙管,直立管的上方連接一大致水平且一端封閉的水平管,在該水平管內(nèi)有一根大致水平的軸,軸的一端穿過水平管的封閉端與一電機相連,軸的另一端穿過軸承連接一抽排油煙葉輪,其位置與水平管和直立管的連接處錯開。該葉輪在水平管內(nèi)旋轉(zhuǎn)產(chǎn)生風力抽排油煙。葉輪處的管壁直徑較之別處為大,以便脫油和集中排出所脫之油。
下面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抽排油煙機進行詳細描述其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簡單示意圖,表示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圖2是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側(cè)的取自直立管的平面剖視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三個實施例的取自直立管的平面剖視圖。
首先參看
圖1,
圖1表示本實用新型抽排油煙機10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它包括一排煙罩12,一位于排煙罩12上方的直立管14(也可以是90度直角彎管),直立管與一大致水平的管16連接,水平管有一封閉端18,在水平管內(nèi)大致沿水平管的軸線延伸一軸20(也可以是電動機軸的自然延伸),軸20通過兩軸承22、24支撐在水平管內(nèi),其中軸承22靠近水平管的開口端,而軸承24位于封閉端18上。軸20從軸承24伸出封閉端與一電動機26相連,而軸20的另一端連接一葉輪28,水平管16在葉輪28處的直徑較之別處為大,以便葉輪28與管內(nèi)壁間留有一定間隙集中和收集被脫離的油污。在該擴大部分30的下方裝置一排污口和盛油罐32,以接受排脫后的油污。葉輪的位置與直立管和水平管的交接處錯開。在本實施例中,直立管和水平管的截面均為圓形。
為縮短軸20的長度以便減少機械損耗,在不顯著改變管14的截面積的條件下,可將管14的橫截面做成長方形,如圖2所示,或者其他任何形狀,也可如圖3所示的那樣,將管14的橫截面做成C形或細長形狀。其中在C形的開口處上方安置一電動機。
為使本實用新型油煙機功能全面,還可以依照上述原理在設(shè)計生產(chǎn)時作適當變化,如在煙罩上安置照明燈直立管14與水平管16均為圓形或方形,煙罩與直立管的連接可以是固定的,活動的,或者是可以調(diào)整方位的。
此外,為使電動機26免受污染,可在封閉端18處加裝一罩34。
以上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描述,然而應(yīng)當理解的是,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發(fā)明思想的前提下,還可對其做出一些變化,這些變化都應(yīng)屬于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抽排油煙機,它包括排煙罩(罩上適當位置可安一照明燈),排煙管,電動機以及抽吸葉輪,其特征在于排煙罩上方連接(可以固定連接,也可以活動連接,或者可以進行方位調(diào)整)一直立管(也可以是90度直角彎管),直立管上方與一大致水平的管連接,水平管一端封閉,另一端開口,沿水平管的軸線方向延伸一軸(可以是電動機轉(zhuǎn)軸的自然延伸),該軸由兩軸承支撐在水平管上,一軸承位于所述封閉端上,另一軸承靠近水平管的開口,軸伸出封閉端的一端連接一電動機,軸的另一端上連接一葉輪,葉輪位于水平管中的位置與直立管和水平管的交接處錯開。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抽排油煙機,其特征是直立管和水平管的橫截面均為圓形或方形。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抽排油煙機,其特征是直立管的橫截面為一細長形狀。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抽排油煙機,其特征是直立管的橫截面為C形。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抽排油煙機,其特征是水平管在葉輪處的直徑較之別處為大。
6.如權(quán)利要求1或5所述的抽排油煙機,其特征是葉輪處水平管的下方有一排污口和盛油罐。
專利摘要一種抽排油煙機,它包括一煙罩,一組排煙管。一電動機和一抽吸葉輪。煙罩上方連接一直立管和一水平管,兩管成“T”狀。水平管一端為封閉端。水平管中有一轉(zhuǎn)軸,其一端連接一葉輪,另一端連接一電動機。葉輪處水平管的直徑較之別處為大,且下端設(shè)有盛油罐。
文檔編號F23J11/00GK2070872SQ90208729
公開日1991年2月6日 申請日期1990年6月2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0年6月21日
發(fā)明者蔣五四 申請人:蔣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