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罩式爐爐臺煤氣過濾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煤氣過濾技術,尤其涉及一種冷軋廠使用的罩式退火爐爐臺煤氣過濾桶。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外罩式退火爐爐臺煤氣過濾桶大都安在爐臺煤氣導向接頭與煤氣管線連接處的法蘭之間,也可安在爐臺煤氣導向接頭內,用來過濾煤氣中的雜質。現(xiàn)有的煤氣過濾桶均為單層濾網,濾網都由板網和絲網構成,可作為骨架的板網都位于絲網的外面,這種單層結構的濾網過濾效果較差,其板網也未能起到骨架的作用,不僅制做起來困難,而且產品的使用壽命也短,此外粘在板網小孔邊緣上的雜質很難清除,又會影響過濾效果。另外,盡管現(xiàn)有的濾網也呈錐體狀,可錐體較低,其高度遠小于其直徑,兩者之比約為1∶2,所以濾網的過濾面積較小。這樣,煤氣通過量過于集中,導致了濾網的清洗周期很短,通常3天就得清洗一次,這勢必增加設備的維修時間和勞動強度,降低設備的作業(yè)率。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過濾效果好,清洗周期長的罩式退火爐爐臺煤氣過濾桶。本實用新型爐臺煤氣過濾桶是這樣實現(xiàn)的該過濾桶主要由環(huán)形支架、濾網和提手棍構成,濾網由絲網和板網組合而成,其特點是所述的過濾桶為雙體結構,由內、外兩個環(huán)形支架和兩個濾網所構成,兩者通過外環(huán)形支架的內螺紋和內環(huán)形支架的外螺紋相連接,提手棍安在內環(huán)形支架內。
本實用新型所述內、外濾網的絲網都位于板網的外面;所述的內、外濾網均呈錐體狀,且錐體的高度均大于其直徑,兩者之比可達3∶2。
本實用新型爐臺煤氣過濾桶設計合理,采用兩層濾網相當于兩次過濾,更換絲網和板網的位置既便于制做,又便于清洗,還耐用;采用錐體較高的濾網可大大增加濾網面積,使煤氣通過量相對分散。該過濾桶不但可提高過濾效果,而且使用周期長,由原來的3天延長到10天以上。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爐臺煤氣過濾桶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2為板網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附圖3為絲網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從附圖中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罩式爐爐臺煤氣過濾桶為內外兩個大小不同的過濾桶套裝而成的雙體結構。兩個過濾桶都有各自的環(huán)形支架和濾網,濾網均呈錐體狀,其開口處與環(huán)形支架相連接。兩個桶體是通過外環(huán)形支架2上的內螺紋和內環(huán)形支架1上的外螺紋相互配合連接成一體的。提手棍8固定在內環(huán)形支架1的內緣上。兩個濾網3和4均為雙層結構,都由一層絲網7和一層板網6組合而成。板網6為帶有網孔的板體,其孔徑較大,在6mm左右,見附圖2。絲網7為絲狀編織體,其孔徑只有0.6mm左右,見附圖3。板網6作為骨架,用做濾網的內層,絲網7套裹在板網6的外面,用做濾網的外層。為了擴大濾網的過濾面積,本實用新型大幅度提高了內、外濾網3和4的錐體高度,使錐體的高度與其直徑之比高達3∶2。由于制做時在錐體濾網的端部往往會留有一些絲頭,為此本實用新型在其外端還套裝了一個帽頭5。
權利要求1.一種罩式爐爐臺煤氣過濾桶,主要由環(huán)形支架、濾網和提手棍構成,濾網由絲網和板網組合而成,呈錐體狀,開口處與環(huán)形支架相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過濾桶為雙體結構,由內、外兩個環(huán)形支架(1)和(2)以及兩個濾網(3)和(4)所構成,兩者通過外環(huán)形支架(2)的內螺紋和內環(huán)形支架(1)的外螺紋相連接,提手棍(8)安在內環(huán)形支架(1)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爐臺煤氣過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外濾網(3)和(4)的絲網(7)都位于板網(6)的外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爐臺煤氣過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外濾網(3)和(4)均呈錐體狀。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爐臺煤氣過濾桶,其特征在于所述錐體狀內、外濾網(3)和(4)的高度均大于其直徑,高度與直徑之比可達3∶2。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罩式爐爐臺煤氣過濾桶,主要由環(huán)形支架、濾網和提手棍構成,濾網由絲網和板網組合而成,其特點是所述的過濾桶為雙體結構,由內、外兩個環(huán)形支架和兩個濾網所構成,兩者通過外環(huán)形支架的內螺紋和內環(huán)形支架的外螺紋相連接,提手棍安在內環(huán)形支架內。所述內、外濾網的絲網都位于板網的外面;且內、外濾網均呈錐體狀,其錐體的高度大于其直徑。本實用新型爐臺煤氣過濾桶設計合理,采用兩層濾網相當于兩次過濾,更換絲網和板網的位置有利于濾網的清洗,便于制作,并提高使用壽命;采用大高度錐體形濾網可有效增加濾網面積。該過濾桶不但過濾效果好,而且使用周期長,可減少清洗次數。
文檔編號F27B11/00GK2790563SQ20052009091
公開日2006年6月28日 申請日期2005年5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5月20日
發(fā)明者王建東, 楊奉新, 王義棟, 劉軍, 張銳華, 李麗霞 申請人:鞍鋼新軋鋼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