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反射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反射爐具體地說,是一種節(jié)能反射爐。
背景技術:
反射爐主要是用廢銅生產低氧銅桿,采用連鑄連軋生產?,F有的反射爐包括具有爐膛的爐體,在爐體上設置有燒嘴和高溫煙氣排出口,燒嘴具有助燃空氣入口和與燃氣源相接的燃氣入口。燒嘴把燃氣與助燃空氣混合后燃燒,燃燒產生的熱量對銅進行氧化還原反應。高溫煙氣(溫度一般在1100——1300°C )通過高溫煙氣排出口排出。由于通過高溫煙氣排出口排出的高溫煙氣的熱量未能被利用,所以能耗高。例如,以天然氣為燃料,每噸銅的能耗為118——130Nm3/T(正常連續(xù)生產)。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可有效節(jié)約能源、降低燃料消耗的節(jié)能爐。該反射爐,包括具有爐膛的爐體,在爐體上設置有燒嘴和高溫煙氣排出口,燒嘴具有助燃空氣入口和與燃氣源相接的燃氣入口 ;它還包括一個換熱器,換熱器的冷媒通道串聯在與助燃空氣入口相接的助燃空氣管路上,換熱器的熱媒通道串聯在與高溫煙氣排出口相接的煙氣排出管路上。本發(fā)明有益效果:本發(fā)明由于具有以高溫燃氣對助燃空氣加熱的換熱器,使得燃燒的助燃空氣溫度本身溫度較高,所以不但燃料燃燒充分,而且也減小燃料的消耗,達到了節(jié)能效果。上述反射爐 ,它還包括摻冷風管,摻冷風管一端與助燃空氣管路相通,一端與煙氣排出管路相通;摻冷風管上串聯有控制閥門;在煙氣排出管路上設置有用于檢測進入換熱器熱媒通道的高溫煙氣溫度的溫度傳感器,溫度傳感器的輸出接控制閥門。為了防止高溫煙氣溫度過高對換熱器造成損壞,所以通過溫度傳感器對進入換熱器熱媒通道的高溫煙氣溫度進行監(jiān)測,若溫度過高,就輸出信號使得控制閥門打開,使得溫度較低的助燃空氣通過摻冷風管進入煙氣排出管路,冷卻煙氣排出管路中的高溫煙氣。上述反射爐,換熱器為列管式換熱器。列管式換熱器屬于現有技術,其結構簡單,成本低廉。
圖1是本發(fā)明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參見圖1所示反射爐,包括具有爐膛的爐體(未示出),在爐體上設置有兩個燒嘴I和高溫煙氣排出口(未示出),燒嘴I具有助燃空氣入口 2和與燃氣源12相接的燃氣入口 3。助燃空氣管路5的一端與助燃空氣入口 3相接的上,另一端連接風機8。煙氣排出管路6與高溫煙氣排出口相接。列管式換熱器4具有冷媒通道41和熱媒通道42,冷媒通道41串聯在助燃空氣管路5上;熱媒通道42串聯在煙氣排出管路6上。摻冷風管7的一端和風機8與換熱器4之間的助燃空氣管路5相通,另一端和高溫煙氣排出口與換熱器4之間的煙氣排出管路6相通。摻冷風管上串聯有控制閥門9。在靠近換熱器4的煙氣排出管路6上設置有用于檢測進入換熱器熱媒通道的高溫煙氣溫度的溫度傳感器10,溫度傳感器的輸出接控制機構11,控制機構的輸出接控制閥門9。溫度傳感器10對進入換熱器熱媒通道42的高溫煙氣溫度進行監(jiān)測,若溫度過高,就輸出信號給控制機構11 ;控制機構11使得控制閥門9打開,使得溫度較低的助燃空氣通過摻冷風管7進入煙氣排出管路6,冷卻煙氣排出管路中的高溫煙氣。經過換熱器4換熱后高溫煙氣的溫度約700-8000C。經過換熱器4換熱后助燃空氣溫度不低于250°C。以天然氣為例, 本發(fā)明的噸銅能耗:正常連續(xù)生產< 105Nm3/T。
權利要求
1.一種反射爐,包括具有爐膛的爐體,在爐體上設置有燒嘴和高溫煙氣排出口,燒嘴具有助燃空氣入口和與燃氣源相接的燃氣入口,其特征是:它還包括一個換熱器,換熱器的冷媒通道串聯在與助燃空氣入口相接的助燃空氣管路上,換熱器的熱媒通道串聯在與高溫煙氣排出口相接的煙氣排出管路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爐,其特征是:它還包括摻冷風管,摻冷風管一端與助燃空氣管路相通,一端與煙氣排出管路相通;摻冷風管上串聯有控制閥門;在煙氣排出管路上設置有用于檢測進入換熱器熱媒通道的高溫煙氣溫度的溫度傳感器,溫度傳感器的輸出接控制閥門。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反射爐,其特征是:換熱器為列管式換熱器。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可有效節(jié)約能源、降低燃料消耗的節(jié)能爐。該反射爐,包括具有爐膛的爐體,在爐體上設置有燒嘴和高溫煙氣排出口,燒嘴具有助燃空氣入口和與燃氣源相接的燃氣入口;它還包括一個換熱器,換熱器的冷媒通道串聯在與助燃空氣入口相接的助燃空氣管路上,換熱器的熱媒通道串聯在與高溫煙氣排出口相接的煙氣排出管路上。本發(fā)明由于具有以高溫燃氣對助燃空氣加熱的換熱器,使得燃燒的助燃空氣溫度本身溫度較高,所以不但燃料燃燒充分,而且也減小燃料的消耗,達到了節(jié)能效果。
文檔編號F27B3/00GK103245189SQ20121002874
公開日2013年8月14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2月8日
發(fā)明者李連根, 李強 申請人:李連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