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冰箱,該冰箱包括:箱體,所述箱體包括箱膽,所述箱膽上設置有箱膽擱架支撐部;門體,所述門體包括門膽,所述門膽上設置有門膽擱架支撐部;擱架組件,所述擱架組件包括擱板、左端板、右端板、前側板和后側板,所述擱板可與所述箱膽擱架支撐部配合或者還可與所述門膽擱架支撐部配合,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板、所述前側板和所述后側板適于設置在所述擱板的上表面上且順次相接從而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板、所述前側板和所述后側板構成一矩形框狀結構,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板、所述前側板和所述后側板相對所述擱板可拆卸。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冰箱,能夠實現(xiàn)冰箱內部組件的靈活使用,滿足消費者對冰箱的多樣需求。
【專利說明】
冰箱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生活電器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冰箱。
【背景技術】
[0002]相關技術中,冰箱內擱架、抽屜和門托盤的數(shù)量是固定的。但是這樣無法滿足消費者對冰箱的多樣需求。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冰箱,該冰箱能夠實現(xiàn)冰箱內部組件的靈活使用,滿足消費者對冰箱的多樣需求。
[0004]根據(jù)本發(fā)明一方面實施例的冰箱,該冰箱包括:箱體,所述箱體包括箱膽,所述箱膽上設置有箱膽擱架支撐部;門體,所述門體安裝在所述箱體上用于打開和關閉所述箱體,所述門體包括門膽,所述門膽上設置有門膽擱架支撐部;擱架組件,所述擱架組件包括擱板、左端板、右端板、前側板和后側板,所述擱板可與所述箱膽擱架支撐部配合或者還可與所述門膽擱架支撐部配合,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板、所述前側板和所述后側板適于設置在所述擱板的上表面上且順次相接從而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板、所述前側板和所述后側板構成一矩形框狀結構,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板、所述前側板和所述后側板相對所述擱板可拆卸。
[0005]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冰箱,擱架組件具有可拆結構,并可作為普通冰箱擱架使用,也可構造成一矩形框架結構并作為抽屜或者門托盤使用,結構簡單、易于實現(xiàn),該冰箱能夠實現(xiàn)冰箱內部組件的靈活使用,滿足消費者對冰箱的多樣需求。
[0006]另外,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冰箱還可具有如下附加技術特征:
[0007]在本發(fā)明冰箱的一些示例中,所述擱板的上表面上設置有上表面插槽,所述上表面插槽分為四段子槽,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板、所述前側板和所述后側板中的每一個均包括板體本體和設置在所述板體本體底部的凸塊,每個所述凸塊適于配合在對應的所述子槽內。
[0008]具體地,所述四段子槽排列成大體矩形。
[0009]具體地,每個所述板體本體與對應的凸塊之間設置有支撐板部。
[0010]具體地,每個所述凸塊的長度與對應的所述板體本體的長度大致相等。
[0011]在本發(fā)明冰箱的一些示例中,所述擱板的左端面設置有左端面凹槽,所述擱板的右端面設置有右端面凹槽;以及所述門膽擱架支撐部構造為與所述左端面凹槽和右端面凹槽匹配的門膽擱架支撐凸塊。
[0012]進一步地,所述左端面凹槽和所述右端面凹槽的朝向所述門膽后表面的一端敞開。
[0013]在本發(fā)明冰箱的一些具體示例中,所述左端面凹槽還用于至少部分地收容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面凹槽還用于至少部分地收容所述右端板。
[0014]進一步地,所述擱架的前端面設置有能夠至少部分地收容所述前側板的前端面凹槽,所述擱架的后端面設置有能夠至少部分地收容所述后側板的后端面凹槽。
[0015]可選地,所述門膽擱架支撐部為吊耳,所述擱板上設置有與所述吊耳適配的吊耳槽;或者所述擱板上設置有吊耳,所述門膽擱架支撐部構造為與所述吊耳適配的吊耳槽。
[0016]本發(fā)明的附加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fā)明的實踐了解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本發(fā)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0018]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放置有擱架組件的門體局部結構示意圖;
[0019]圖2是擱架組件組成一矩形框狀結構的立體圖;
[0020]圖3是擱架組件拆卸后的立體圖;
[0021]圖4是右端板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5是擱板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6是擱架組件組成擱板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7是冰箱門體的結構示意圖。
[0025]附圖標記:
[0026]冰箱100 ;
[0027]門體I ;門膽11 ;門膽擱架支撐部111 ;
[0028]擱架組件2 ;擱板21 ;上表面插槽211 ;;右端面凹槽212 ;前端面凹槽213 ;左端板22 ;右端板23 ;右端板板體本體231 ;右端板凸塊232 ;右端板支撐板部233 ;前側板24 ;后側板25。
【具體實施方式】
[0029]下面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0030]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31]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0032]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33]下面參考圖1-圖6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冰箱100,該冰箱100包括:箱體、門體1、擱架組件2。
[0034]箱體可以包括箱膽,箱膽上設置有箱膽擱架支撐部。可選地,箱膽擱架支撐部可以是插槽,但不限于此。門體I安裝在箱體上用于打開和關閉箱體,如圖7所示,門體I可以包括門膽11,門膽11上設置有門膽擱架支撐部111??蛇x地,門膽擱架支撐部111可以是凸塊,擱板21設置有凹槽,但不限于此。進一步可選地,門膽擱架支撐部111也可以為吊耳,擱板21上設置有與吊耳適配的吊耳槽;或者擱板21上設置有吊耳,門膽擱架支撐部111構造為與吊耳適配的吊耳槽。
[0035]如圖2-圖6所示,擱架組件2包括擱板21、左端板22、右端板23、前側板24和后側板25,擱板21可與箱膽擱架支撐部配合或者還可與門膽擱架支撐部111配合。例如,在擱板21與箱膽擱架支撐部配合時,擱板21能夠支撐在箱膽擱架支撐部上,待冷藏的食物可以放置在擱板21上。又如,在擱板21與門膽擱架支撐部111配合時,擱板21可以支撐在門膽擱架支撐部111上。從而,用戶可以根據(jù)需要而靈活地將擱板21配合在門膽擱架支撐部111或箱膽擱架支撐部上,從而使得擱板21能夠穩(wěn)定地支撐在箱膽內或者門膽后。
[0036]如圖2所示,左端板22、右端板23、前側板24和后側板25適于設置在擱板21的上表面上且順次相接從而左端板22、右端板23、前側板24和后側板25構成一矩形框狀結構,左端板22、右端板23、前側板24和后側板25相對擱板21可拆卸。換言之,在將左端板22、右端板23、前側板24和后側板25設置在擱板21上時,左端板22、右端板23、前側板24和后側板25以及擱板21能夠構成一頂部敞開的槽狀儲物盒,待冷藏的食物可以方便地擱置在該儲物盒內。當然,用戶也可以將左端板22、右端板23、前側板24和后側板25分別從擱板21上拆下,此時擱板21可以作為普通的冰箱擱架使用。
[0037]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冰箱100,擱架組件2具有可拆結構,并可作為普通冰箱擱架使用,也可構造成一矩形框架結構并作為抽屜或者門托盤使用,結構簡單、易于實現(xiàn),該冰箱100能夠實現(xiàn)冰箱100內部組件的靈活使用,滿足消費者對冰箱100的多樣需求。
[0038]在本發(fā)明冰箱100的一些不例中,如圖5所不,擱板21的上表面上設置有上表面插槽211,上表面插槽211可分為四段子槽。如圖3且結合圖4和圖5所示,左端板22、右端板23、前側板24和后側板25中的每一個均包括板體本體和設置在板體本體底部的凸塊,每個板體本體與對應的凸塊之間設置有支撐板部,每個凸塊適于配合在對應的子槽內。
[0039]具體而言,圖4為右端板23的結構示意圖,右端板23包括右端板板體本體231、右端板凸塊232和右端板支撐板部233。左端板22、前側板24和后側板25與右端板23可以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結構。
[0040]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如圖4所示,四段子槽排列成大體矩形。在左端板22、右端板23、前側板24和后側板25順次相接插入四段子槽中可構造成一矩形框狀結構,加上擱板21作為抽屜或門托盤。
[0041]如圖3所示,每個凸塊232 (這里,以右端板凸塊232為例示意說明)的長度與對應的板體本體231 (這里,以右端板板體本體231為例示意說明)的長度大致相等。這樣通過設置支撐板部233 (這里,以右端板支撐板部233為例示意說明)和與板體本體231長度接近的凸塊232,板體本體231可以更好地定位在擱板21上,可以有效提高擱架組件2的結構穩(wěn)定性。
[0042]在本發(fā)明冰箱100的一些具體示例中,結合圖5所示,擱板21的左端面設置有左端面凹槽,擱板21的右端面設置有右端面凹槽212 ;如圖7所示,門膽擱架支撐部111構造為與左端面凹槽和右端面凹槽212匹配的門膽擱架支撐凸塊。左端面凹槽和右端面凹槽212的朝向門膽11后表面的一端(例如,后端)敞開。
[0043]這樣,門膽擱架支撐凸塊和擱板21的左端面凹槽和右端面凹槽212可以配合,擱架組件作為門托盤時,可以直接將左端面凹槽和右端面凹槽212水平插入門膽擱架支撐凸塊內。
[0044]作為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左端面凹槽還用于至少部分地收容左端板22,右端面凹槽212還用于至少部分地收容右端板23,擱板21的前端面設置有能夠至少部分地收容前側板24的前端面凹槽213,擱板21的后端面設置有能夠至少部分地收容后側板25的后端面凹槽。
[0045]如圖6所示,左端板22、右端板23、前側板24和后側板25也可依次與擱板21上的左端面凹槽、右端面凹槽212、前端面凹槽213和后端面凹槽適配,凹槽收容的部分可以是板體本體231下的凸塊232的部分或者全部。這樣,擱架組件2作為一個整體擱板21,可以實現(xiàn)抽屜和擱架互換的效果。
[0046]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意性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0047]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冰箱,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體,所述箱體包括箱膽,所述箱膽上設置有箱膽擱架支撐部; 門體,所述門體安裝在所述箱體上用于打開和關閉所述箱體,所述門體包括門膽,所述門膽上設置有門膽擱架支撐部; 擱架組件,所述擱架組件包括擱板、左端板、右端板、前側板和后側板,所述擱板可與所述箱膽擱架支撐部配合或者還可與所述門膽擱架支撐部配合,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板、所述前側板和所述后側板適于設置在所述擱板的上表面上且順次相接從而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板、所述前側板和所述后側板構成一矩形框狀結構,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板、所述前側板和所述后側板相對所述擱板可拆卸。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擱板的上表面上設置有上表面插槽,所述上表面插槽分為四段子槽,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板、所述前側板和所述后側板中的每一個均包括板體本體和設置在所述板體本體底部的凸塊,每個所述凸塊適于配合在對應的所述子槽內。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四段子槽排列成大體矩形。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板體本體與對應的凸塊之間設置有支撐板部。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凸塊的長度與對應的所述板體本體的長度大致相等。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擱板的左端面設置有左端面凹槽,所述擱板的右端面設置有右端面凹槽;以及 所述門膽擱架支撐部構造為與所述左端面凹槽和右端面凹槽匹配的門膽擱架支撐凸塊。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端面凹槽和所述右端面凹槽的朝向所述門膽后表面的一端敞開。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端面凹槽還用于至少部分地收容所述左端板,所述右端面凹槽還用于至少部分地收容所述右端板。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擱架的前端面設置有能夠至少部分地收容所述前側板的前端面凹槽,所述擱架的后端面設置有能夠至少部分地收容所述后側板的后端面凹槽。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門膽擱架支撐部為吊耳,所述擱板上設置有與所述吊耳適配的吊耳槽;或者 所述擱板上設置有吊耳,所述門膽擱架支撐部構造為與所述吊耳適配的吊耳槽。
【文檔編號】F25D11/00GK104296450SQ201410537980
【公開日】2015年1月2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0月13日
【發(fā)明者】陳麗麗, 宣力 申請人:合肥美的電冰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