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空氣環(huán)流的海水淡化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空氣環(huán)流的海水淡化裝置,涉及的是海水淡化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世界性水資源日益貧乏,利用海水進行淡化已越來越多地引起人們的重視,世界各國都爭先恐后地進行海水淡化的研究和開發(fā),目前比較成熟的技術有離子交換膜、反滲透膜以及蒸餾等,這些技術普遍存在著設備投資過大,能耗高,造成海水淡化成本過高的缺陷,難以大規(guī)模應用。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空氣環(huán)流的海水淡化裝置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缺陷,提供一種利用空氣環(huán)流、結構簡單的海水淡化裝置。其技術是這樣實現(xiàn)的包括加熱器、軸流風機、冷卻器、淡化器結構在內(nèi),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淡化器包括有由海水容器上端設有的毛細機構,毛細機構上端設有的加熱器組成,加熱器可以是遠紅外、微波和太陽能及余熱加熱。實施該技術后的明顯效果是由于淡化器內(nèi)的毛細機構的毛細現(xiàn)象、滲透壓強和加熱蒸發(fā)的負壓的作用下的空氣流動使水分子氣化,脫離毛細機構、經(jīng)冷卻、淡化過程簡單、液化過程能耗低、體積小、投資成本低,淡化效率高,有利于推廣應用。
四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其中,1-軸流風機、2-毛細機構、3-淡化器、3-1-容器、4-加熱器、5-輸出管、6-回流管、7-冷卻器、8-冷卻罐、9-淡水出口、10-單向閥。
五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描述見附圖1,淡化器(3)的容器(3-1)內(nèi)設有棉、麻交織的毛細機構(2),毛細機構(2)上端設有遠紅外加熱器(4)淡化器(3)輸出端裝有軸流風機(1),軸流風機(1)的另一端通過輸出管(5)與冷卻罐(8)連接,冷卻罐(8)內(nèi)設有冷卻器(7)和淡水出口(9),冷卻罐(8)通過回流管(6)與淡化器(3)的容器(3-1)連接,其間設有單向閥(10)。
見附圖1,淡化器(3)的容器(3-1)注入海水,自控液面,啟動電源,軸流風機(1)、遠紅外加熱器(4)工作,控制遠紅外加熱器(4)工作溫度70℃±5,液面以上的毛細機構(2)上吸附的海水的水分子被不斷地蒸發(fā)氣化,不斷地被軸流風機(1)帶出,通過輸出管(5)進入冷卻罐(8),再經(jīng)過冷卻罐(8)內(nèi)設有冷卻器(7)時,氣化的水分子被液化,液化的淡水由淡水出口(9)排出,熱量的一部份由冷卻器(7)的冷卻水帶出,另一部份熱量進入負壓的回流管(6)經(jīng)過單向閥(10)又回流至遠紅外加熱器(4)與毛細機構(2)之間,輔助遠紅外加熱器(4)進入循環(huán)工作狀態(tài),實現(xiàn)由遠紅外加熱器(4)不斷加熱氣化海水中的水分子,不斷地被軸流風機(1)帶出,又不斷地被冷卻器冷卻液化成淡水,冷卻罐(8)的另一部份熱量,回流至回流管(6)通過單向閥(10),回流到淡化器(3)作為輔助熱量進行循環(huán)。
假如海水淡化器的直徑為1米,則海水淡化機構的表面積為0。78米2,若毛細管半徑為10-4米,則蒸發(fā)面積=0.78×10-8米2(單根毛細管),毛細管壁厚占有2∏r2=2×3.14×10-4×10-4=6.28×10-8米2,總占有面積=6.28×10-8+0.78×10-8=7.06×10-8米2,毛細管根數(shù)=0.78/7.06×10-8=0.11×108根或11×106根(毛細管),如果風速以3米/秒吹過時,每毛細管吹出水份10-4克,那么每秒鐘可蒸發(fā)的水份為11×106×10-4=1100克(水蒸汽),按小時計算,則有3600×1.1=3960kg水蒸汽。
權利要求
1.本發(fā)明空氣環(huán)流的海水淡化裝置,包括加熱器(4)、軸流風機(1)、輸出管(5)、回流管(6)、冷卻器(7)、冷卻罐(8)、淡化器(3)、單向閥(10)在內(nèi)的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淡化器(3)包括有由海水容器(3-1)、上端設有的毛細機構(2),毛細機構(2)上端設有的加熱器(4)組成。
2.依據(jù)權利在求1所述的空氣環(huán)流的海水淡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熱器(4)可以是遠紅外、微波和太陽能及余熱加熱。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空氣環(huán)流的海水淡化裝置,包括加熱器、軸流風機、冷卻器、淡化器結構在內(nèi),淡化器內(nèi)設有毛細機構,毛細加熱器組成,加熱器;由于淡化器內(nèi)的毛細機構的毛細現(xiàn)象、滲透壓強和加熱蒸發(fā)的負壓的作用下的空氣流動使水分子氣化,脫離毛細機構、經(jīng)冷卻、淡化,過程簡單、液化過程能耗低、體積小、投資成本低,淡化效率高,有利于推廣應用。
文檔編號C02F103/08GK1736889SQ200410053808
公開日2006年2月22日 申請日期2004年8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8月17日
發(fā)明者余毅, 韓鴻興 申請人:韓鴻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