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處理含Cr6+廢水的方法
技術(shù)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處理含Cr6+廢水的方法,適用于含Cr6+廢水處理的所有領域,特別適用于處理含Cr6+工業(yè)廢水。
背景技術(shù):
鉻(Cr)及其化合物在工業(yè)上廣泛應用,采礦冶煉、化工、電鍍、制革、印染、制藥、 造紙等一些行業(yè)都會產(chǎn)生大量含鉻廢水,尤其是Cr6+具有強毒性,它的毒性比Cr3+高出 100倍,Cr6+更易被人體吸收而在體內(nèi)蓄積,是一種致癌物質(zhì),若不經(jīng)處理直接排入自然界,會對環(huán)境和人類健康產(chǎn)生嚴重危害。含鉻廢水的治理技術(shù)種類繁多,各有利弊,目前含Cr6+廢水的處理方法主要有化學還原法、離子交換法、化學沉淀法、萃取法和吸附法,而國內(nèi)處理含鉻廢水90%以上使用化學還原法,但這種方法需要消耗大量的化學藥劑,不僅處理成本較高,且容易造成二次污染;離子交換法需要對離子交換劑進行頻繁再生,操作復雜且處理成本較高。
發(fā)明內(nèi)容
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shù)的缺點,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處理含Cr6+廢水的方法,不但成本低,Cr6+去除率達99%以上,而且利用廢棄資源,操作簡便。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shù)問題所采取的技術(shù)方案是包括下列步驟1)、將重量百分比為85-90%的高爐爐渣和10-15%的焦渣混合,放入粉碎機中粉碎,得粒徑為0. 2-0. 9mm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2)、將8-10m3的含Cr6+廢水放入帶有恒溫振蕩器的離心裝置中,力口入1500-2000kg的所述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啟動恒溫振蕩器,振蕩100-150min,離心分離,上層清液為合格的水,排出再使用,沉淀物為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及反應生成的氫氧化鉻,用作生產(chǎn)礦渣水泥的原料。所述含Cr6+廢水的PH值為3_5,不合要求時,用石灰水調(diào)節(jié)。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1、爐渣在處理這類廢水時,既起到了吸附作用也起到了中和作用。爐渣和焦渣作為工業(yè)生產(chǎn)廢料,又能“變廢為寶”,具有較好的使用價值和良好的社會效益。2、不但成本低、Cr6+去除率達99%以上,而且利用廢棄資源、操作簡便。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包括下列步驟1)、將重量百分比為90%的高爐爐渣和10%的焦渣混合, 放入粉碎機中進行粉碎,得粒徑為0. 5mm的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2)、將10m3的含Cr6+ 廢水放入帶有恒溫振蕩器的離心裝置中,加入2000kg的所述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啟動恒溫振蕩器,振蕩150min,離心分離。上層清液為合格的水,排出再使用。沉淀物為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及反應生成的氫氧化鉻,用作生產(chǎn)礦渣水泥的原料。高爐爐渣中含有Fe2+,與pH值較低的酸性工業(yè)含鉻(Cr6+)廢水接觸時會溶出,將毒性較大的Cr6+還原成毒性較小的Cr3+,爐渣在處理這類廢水時,既起到了吸附作用也起到了中和作用。焦渣中含有固定碳,工業(yè) 含鉻(Cr6+)廢水中毒性較大的Cr6+被還原成毒性較小的Cr3+,爐渣在處理這類廢水時,既起到了吸附作用也起到了中和作用。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處理含Cr6+廢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步驟1)、將重量百分比為 85-90%的高爐爐渣和10-15%的焦渣混合,放入粉碎機中粉碎,得粒徑為0. 2-0. 9mm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2)、將8-10m3的含Cr6+廢水放入帶有恒溫振蕩器的離心裝置中,力口入1500-2000kg的所述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啟動恒溫振蕩器,振蕩100-150min,離心分離,上層清液為合格的水,排出再使用,沉淀物為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及反應生成的氫氧化鉻,用作生產(chǎn)礦渣水泥的原料。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含Cr6+廢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Cr6+廢水的 PH值為3-5,不合要求時,用石灰水調(diào)節(jié)。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處理含Cr6+廢水的方法,適用于含Cr6+廢水處理的所有領域,特別適用于處理含Cr6+工業(yè)廢水。包括下列步驟1)、將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放入粉碎機中粉碎,得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2)、將含Cr6+廢水放入帶有恒溫振蕩器的離心裝置中,加入所述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啟動恒溫振蕩器,振蕩,離心分離,上層清液為合格的水,排出再使用,沉淀物為高爐爐渣和焦渣混合物及反應生成的氫氧化鉻,用作生產(chǎn)礦渣水泥的原料。它不但成本低,Cr6+去除率達99%以上,而且利用廢棄資源,操作簡便。
文檔編號C02F1/28GK102295340SQ20111021104
公開日2011年12月28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26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1年7月26日
發(fā)明者朱偉, 申勇 申請人:新興鑄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