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去除污水中砷的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屬于污水處理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去除污水中砷的方法。該方法的步驟如下:1)在污水中投入石灰石,調節(jié)污水pH值為8~10;2)在污水中投入除砷劑,在轉速為200~500r/min下,反應5~10min,得混合溶液,加入沸石粉,靜置6~12小時,傾出上清液;3)在上清液投入絮凝劑,攪拌均勻后,靜置12~24小時,傾出上清液,所得上清液加入鹽酸調節(jié)至pH值為6~7,即可。該方法能夠有效去除污水中的砷等有害成分,具有處理效果穩(wěn)定、操作簡單、工藝流程短、安全環(huán)保等優(yōu)點,應用前景廣闊。
【專利說明】
一種去除污水中砷的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污水處理技術領域,具有是一種去除污水中砷的方法。
【背景技術】
[0002]砷是一種具有類金屬特性的元素,廣泛分布于大氣、水、土壤、巖石和生物體中。在自然水體中,溶解的砷一般以無機砷酸鹽、亞砷酸鹽形式或以甲基化的砷化合物形式存在。三價砷進入細胞的能力比五價砷強,而且其毒性亦比五價砷強數(shù)倍。但五價砷的毒性亦不容忽視,它在體內可轉化為三價砷;且五價砷可競爭性取代磷酸鹽,從而影響許多酶催化的生化反應。
[0003]目前,在含砷廢水處理領域,主要的治理方法有硫酸亞鐵沉淀法、鐵肩沉淀法、二氧化硫法、離子交換法、電解法。硫酸亞鐵沉淀法設備簡單,處理量大,脫砷效果好,但耗量大、渣量大。鐵肩沉淀法能以廢治廢,處理成本低,但水處理效果不穩(wěn)定。二氧化硫法實現(xiàn)了砷的回收利用,但二氧化硫也是有一定毒性的物質,不適宜大規(guī)模推廣使用。離子交換法可回收砷,處理效果比較穩(wěn)定,但離子交換樹脂處理成本高。因此,如何選擇一種合理、有效、實用的去除污水中砷的方法,是當前普遍面臨的難題。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去除污水中砷的方法,具有處理效果穩(wěn)定、操作簡單、安全環(huán)保等優(yōu)點。
[0005]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6]—種去除污水中砷的方法,步驟如下:I)在污水中投入石灰石,調節(jié)污水pH值為8?10;2)在污水中投入除砷劑,在轉速為200?50(^/1^11下,反應5?101^11,得混合溶液,加入沸石粉,靜置6?12小時,傾出上清液;3)在上清液投入絮凝劑,攪拌均勻后,靜置12?24小時,傾出上清液,所得上清液加入鹽酸調節(jié)至pH值為6?7,即可。
[0007]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
[0008]所述除砷劑的制備方法為:在水中加入氯化鐵和氯化鋁,制得鐵離子濃度為0.1?lmol/L、鋁離子濃度為0.1?lmol/L的混合溶液,加入氫氧化鈉溶液調節(jié)至pH值為7?8,靜置澄清后去掉上清液,用水洗滌沉淀物2?5次后,在真空抽濾機上過濾并洗滌,固體物質干燥后粉碎至80?120目,即可。
[0009]所述除砷劑的用量優(yōu)選為污水重量的0.05%?0.1 %。
[0010]所述絮凝劑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得:硅酸鈉I?5份、氯化鎂I?5份、70%乙醇5?10份、聚丙烯酰胺I?5份、四氯化鈦I?5份、高嶺土0.1?0.5份、硫酸鋁I?5份、水10?20份。所述絮凝劑的制備過程為:1)將硅酸鈉與氯化鎂按照比例混合,然后加入70%乙醇攪拌均勻;2)將聚丙烯酰胺、四氯化鈦、高嶺土和硫酸鋁混合粉碎成粉末狀,再加水混合均勻;3)將步驟I)和步驟2)獲得的產物混合均勻,即可得到產品。
[0011 ]所述絮凝劑的用量優(yōu)選為污水重量的0.05 %?0.5 %。
[0012]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
[0013]本發(fā)明的方法,能夠有效去除污水中的砷等有害成分,經一次處理后水中殘留砷離子濃度低于0.45mg/L,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一級排放標準,具有處理效果穩(wěn)定、操作簡單、工藝流程短、安全環(huán)保等優(yōu)點,應用前景十分廣闊。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fā)明。
[0015]實施例1
[0016]去除污水中砷的方法,步驟如下:I)在污水中投入石灰石,調節(jié)污水pH值為8; 2)在污水中投入除砷劑,在轉速為400r/min下,反應1min,得混合溶液,加入沸石粉,靜置6小時,傾出上清液;3)在上清液投入絮凝劑,攪拌均勻后,靜置20小時,傾出上清液,所得上清液加入鹽酸調節(jié)至PH值為7,即可。
[0017]其中,除砷劑的制備方法為:在水中加入氯化鐵和氯化鋁,制得鐵離子濃度為
0.lmol/L、鋁離子濃度為0.5mol/L的混合溶液,加入氫氧化鈉溶液調節(jié)至pH值為8,靜置澄清后去掉上清液,用水洗滌沉淀物2次后,在真空抽濾機上過濾并洗滌,固體物質干燥后粉碎至100目,即可。除砷劑的用量為污水重量的0.1 %。
[0018]絮凝劑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得:硅酸鈉I份、氯化鎂3份、70%乙醇10份、聚丙烯酰胺I份、四氯化鈦3份、高嶺土0.5份、硫酸鋁I份、水15份。絮凝劑的制備過程為:I)將硅酸鈉與氯化鎂按照比例混合,然后加入70%乙醇攪拌均勻;2)將聚丙烯酰胺、四氯化鈦、高嶺土和硫酸鋁混合粉碎成粉末狀,再加水混合均勻;3)將步驟I)和步驟2)獲得的產物混合均勻,即可得到產品。絮凝劑的用量為污水重量的0.5%。
[0019]實施例2
[0020]去除污水中砷的方法,步驟如下:I)在污水中投入石灰石,調節(jié)污水pH值為9; 2)在污水中投入除砷劑,在轉速為500r/min下,反應5min,得混合溶液,加入沸石粉,靜置8小時,傾出上清液;3)在上清液投入絮凝劑,攪拌均勻后,靜置24小時,傾出上清液,所得上清液加入鹽酸調節(jié)至PH值為6,即可。
[0021 ]其中,除砷劑的制備方法為:在水中加入氯化鐵和氯化鋁,制得鐵離子濃度為
0.5mol/L、鋁離子濃度為Imo 1/L的混合溶液,加入氫氧化鈉溶液調節(jié)至pH值為7,靜置澄清后去掉上清液,用水洗滌沉淀物3次后,在真空抽濾機上過濾并洗滌,固體物質干燥后粉碎至120目,即可。除砷劑的用量為污水重量的0.05%。
[0022]絮凝劑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得:硅酸鈉3份、氯化鎂5份、70%乙醇5份、聚丙烯酰胺3份、四氯化鈦5份、高嶺土0.1份、硫酸鋁3份、水20份。絮凝劑的制備過程為:I)將硅酸鈉與氯化鎂按照比例混合,然后加入70%乙醇攪拌均勻;2)將聚丙烯酰胺、四氯化鈦、高嶺土和硫酸鋁混合粉碎成粉末狀,再加水混合均勻;3)將步驟I)和步驟2)獲得的產物混合均勻,即可得到產品。絮凝劑的用量為污水重量的0.05%。
[0023]實施例3
[0024]去除污水中砷的方法,步驟如下:I)在污水中投入石灰石,調節(jié)污水pH值為10; 2)在污水中投入除砷劑,在轉速為200r/min下,反應Smin,得混合溶液,加入沸石粉,靜置12小時,傾出上清液;3)在上清液投入絮凝劑,攪拌均勻后,靜置12小時,傾出上清液,所得上清液加入鹽酸調節(jié)至pH值為7,即可。
[0025]其中,除砷劑的制備方法為:在水中加入氯化鐵和氯化鋁,制得鐵離子濃度為lmol/L、鋁離子濃度為0.lmol/L的混合溶液,加入氫氧化鈉溶液調節(jié)至pH值為8,靜置澄清后去掉上清液,用水洗滌沉淀物5次后,在真空抽濾機上過濾并洗滌,固體物質干燥后粉碎至80目,即可。除砷劑的用量為污水重量的0.06 %。
[0026]絮凝劑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得:硅酸鈉5份、氯化鎂I份、70%乙醇8份、聚丙烯酰胺5份、四氯化鈦I份、高嶺土0.3份、硫酸鋁5份、水10份。絮凝劑的制備過程為:I)將硅酸鈉與氯化鎂按照比例混合,然后加入70%乙醇攪拌均勻;2)將聚丙烯酰胺、四氯化鈦、高嶺土和硫酸鋁混合粉碎成粉末狀,再加水混合均勻;3)將步驟I)和步驟2)獲得的產物混合均勻,即可得到產品。絮凝劑的用量為污水重量的0.2%。
【主權項】
1.一種去除污水中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如下:1)在污水中投入石灰石,調節(jié)污水pH值為8?10;2)在污水中投入除砷劑,在轉速為200?50(^/1^11下,反應5?101^11,得混合溶液,加入沸石粉,靜置6?12小時,傾出上清液;3)在上清液投入絮凝劑,攪拌均勻后,靜置12?24小時,傾出上清液,所得上清液加入鹽酸調節(jié)至pH值為6?7,即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除砷劑的制備方法為:在水中加入氯化鐵和氯化鋁,制得鐵離子濃度為0.1?ImoI/L、鋁離子濃度為0.1?ImoI/L的混合溶液,加入氫氧化鈉溶液調節(jié)至PH值為7?8,靜置澄清后去掉上清液,用水洗滌沉淀物2?5次后,在真空抽濾機上過濾并洗滌,固體物質干燥后粉碎至80?120目,即可。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除砷劑的用量為污水重量的0.05%?.0.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絮凝劑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制得:硅酸鈉1?5份、氯化鎂I?5份、70 %乙醇5?10份、聚丙烯酰胺I?5份、四氯化鈦I?5份、高嶺土0.1?0.5份、硫酸鋁I?5份、水10?20份。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絮凝劑的制備過程為:I)將硅酸鈉與氯化鎂按照比例混合,然后加入70%乙醇攪拌均勻;2)將聚丙烯酰胺、四氯化鈦、高嶺土和硫酸鋁混合粉碎成粉末狀,再加水混合均勻;3)將步驟I)和步驟2)獲得的產物混合均勻,SP可得到產品。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絮凝劑的用量為污水重量的0.05%?..0.5%。
【文檔編號】C02F101/10GK105948324SQ201610464041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3日
【發(fā)明人】陳朝民
【申請人】陳朝民